首页 理论教育 反洗钱知识学习指南-百姓金融

反洗钱知识学习指南-百姓金融

时间:2024-0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社会公众参与反洗钱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是公民和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在接到举报后,根据《反洗钱法》规定,应当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保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保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基于此,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以可疑交易活动涉嫌洗钱为名而向侦查机关报案必须经过反洗钱调查。

反洗钱知识学习指南-百姓金融

1.防止金融机构被洗钱分子所利用的措施

从各国反洗钱的经验来看,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快捷、安全地移转资金的特点最易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此,各国一般都将反洗钱工作的重点放在金融机构上,通过立法的方式确定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义务,以有效打击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

2.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保密义务的措施

《反洗钱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中获得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都要保密,不得泄漏。其中,《反洗钱法》规定有反洗钱职责的单位,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信息中心、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等;而负有反洗钱义务的则是指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上述单位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应当承担相应保密义务。同时,考虑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反洗钱法》规定了可以对外提供反洗钱信息的例外规定,即如其他法律规定可以提供的,则可依该法律。这里的“法律”是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3.反洗钱工作中使用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

根据《反洗钱法》规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机构对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不得用于任何其他方面,也不得提供给其他部门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之外的工作。否则即属违法,应当受到法律追究。司法机关通过反洗钱途径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也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不得将其用于与反洗钱无关的刑事诉讼以及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工作。

4.社会公众参与反洗钱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是公民和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发挥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其他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洗钱活动。除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外,还可以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并且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举报,也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举报,从而方便了举报人,也便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就近收集和处理涉嫌洗钱的线索,更好地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www.xing528.com)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在接到举报后,根据《反洗钱法》规定,应当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保密。这是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的义务。这样规定,可以减少举报人的顾虑,鼓励举报人大胆地同洗钱活动作斗争。

5.举报人进行举报采取的方式

为广泛获取洗钱行为线索,扩大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收集范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自2005年起开始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并发布了《涉嫌洗钱行为举报须知》。举报人可以登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互联网网站进行在线举报,也可以采用来电、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举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保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6.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制度的主要目的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制度,是指金融机构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一定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制度的主要目的:一是可以作为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报告义务的记录和证明;二是可以为掌握客户真实身份、再现客户资金交易过程、发现可疑交易提供依据;三是为违法犯罪活动的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提供必要证据。因此,该制度是洗钱预防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

7.以可疑交易活动涉嫌洗钱为名而向侦查机关报案必须经过反洗钱调查的必要性

与普通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行为而报案不同,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以可疑交易活动涉嫌洗钱为名而向侦查机关报案必须经过反洗钱调查。原因有二:其一,可疑交易活动并不一定是犯罪行为,必须经过调查才能确认是否涉嫌洗钱犯罪,这点与普通的现行犯罪不同;其二,可疑交易活动本身涉及金融机构客户的秘密或隐私,因此必须经过调查才能认定是否属实,从而避免非法侵犯金融机构客户的秘密或隐私,降低可能的法律风险。基于此,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以可疑交易活动涉嫌洗钱为名而向侦查机关报案必须经过反洗钱调查。原则上,不经过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不应直接报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