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国际奥委会的全部活动。有权建立常设的或在必要时建立临时的委员会和工作组,并确定其职权范围,指派其成员。一旦认为它们已经完成工作,可决定予以解散。该委员会或工作组未经主席事先同意,不能举行会议。
其主要职责是:
主席是所有委员会和工作组的当然成员,而且在他出席其中任何会议时均应身居上座。国际奥委会成立之初,现代奥运会创始人顾拜旦提出主席轮流制,即国际奥委会主席由奥运会举办国的委员担任,4年一轮换,以体现奥林匹克运动的国际性。由于首届现代奥运会于1896在希腊雅典举办,因此希腊人维凯拉斯担任第一任主席。
雅典奥运会结束后,下一届奥运会将于1900年在法国巴黎举办,于是顾拜旦接任为第二任主席。第3届奥运会定于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斯举办,因此巴黎奥运会后,顾拜旦准备将主席一职交给国际奥委会的美国委员、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斯隆。但是斯隆认为,频繁更换领导人对新生不久的国际奥委会十分不利,坚持要顾拜且留任。历史证明斯隆的意见是正确的。顾拜旦在其长达29年的国际奥委会主席任期内殚精竭虑,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生存、发展与创新作出一系列重大贡献。顾拜旦之后,先后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的有比利时人巴耶-拉图尔(1925-1942)、瑞典人埃德斯特隆(1942-1952)、美国人布伦戴奇(1952-1972)、爱尔兰人基拉宁(1972-1980)、西班牙人萨马兰奇(1980-2001)、比利时人罗格(2001-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由主席、副主席及另七名执委组成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任期的产生: (www.xing528.com)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国际奥委会主席须在国际奥委会全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委员中产生。主席任期为8年,可连选连任,连任每届任期4年。
在国际奥委会成立之初,为了体现奥林匹克运动的国际性,顾拜旦曾提出主席轮流担任制,即国际奥委会主席由下届奥运会举办国的委员担任,4年一轮换。在1900年巴黎奥运会结束时,顾拜旦拟将他的主席职位移交给下届奥运会举办国美国的委员斯隆。但不少委员却认为频繁更换主席不利于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坚持要顾拜旦留任。连任制因之而固定下来。
从1894年到目前为止,已有8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现在的国际奥委会主席是比利时人雅克·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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