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1999年10月17日5时27分,兰州局担当乌鲁木齐—兰州508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兰新线上行线红旗坎至小草湖间K1555+572m处,机后10位餐车(CA2391612)后台着火,列车员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后,经奋力抢救,于8时20分将火扑灭,无人员伤亡。但因当时风力较大,火势过猛,将机后9位至14位计6辆客车烧损报废,钢筋混凝土轨枕报废116根,中断上行正线行车6小时11分,下行正线行车4小时34分,影响本列7小时24分,影响其他客货列车25列,直接经济损失92.9万元,构成责任旅客列车火灾行车重大事故。
二、事故原因
1999年10月17日凌晨4时许,餐车值班炊事员分别给两个炉灶加煤后,违反作业纪律脱岗到前台睡觉,由于炉灶处于未封火状态,灶台未及时清理,风大火旺,将炉灶及烟囱周围附着可燃物烤燃所致。
三、教训与措施
1.提高列车餐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值班期间严禁脱岗和当班睡觉。(www.xing528.com)
2.严格落实旅客列车餐车炉灶防火管理制度,餐车炉灶加煤无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封火、关闭炉膛风门。
3.严格落实《部标》餐车炉灶安全管理规定,只使用运行前方的第一个炉灶灶眼。
4.严格落实旅客“三乘联检”制度,加强出库联检和途中设备检查,按规定清除灶台及排烟罩、烟囱、换气扇的油垢和杂物。
5.列车长、餐车长、添乘干部要加强对餐车内台的管理与检查,督促餐车厨师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卡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进一步提高列车乘务人员应对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能力。列车发生火灾后,列车长一方面要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火灾情况,另一方面要迅速联系运转车长和机车司机,并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7条的规定,根据风向,先甩下列车后部的未着火车辆,再甩下着火车辆,然后将机次未着火车辆拉至安全地带,防止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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