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先生之治学,一向以谨严著称。然而在《〈红楼梦〉评论》一文中,他却有着许多立论不够周密的地方。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主要大概可以归纳为以下数点:其一,就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发展而言,在光绪三十年的时代,中国既未曾有过像这样具有理论系统的著作,更未曾有人尝试过把西方哲学用之于中国的文学批评。静安先生此文是在他所拓垦的洪荒的土地上建造起来的第一个建筑物,所以既发现了叔本华哲学与《红楼梦》所表现的某些思想有一点暗合之处,便掌握住这一根可以作为栋梁的现成材料,搭盖起他的第一座建筑来,而未暇于其质地及尺寸是否完全适合作详细的考虑。这种由拓荒尝试而造成的失误,当然是使得《〈红楼梦〉评论》一文立论不够周密的第一个原因。其二,由于静安先生之性格及心态,与叔本华的悲观哲学及《红楼梦》中悲剧的人生经验,都有着许多暗合之处,因此他对于叔本华的哲学和《红楼梦》这部小说,遂不免都有着过多的偏爱。李长之批评《〈红楼梦〉评论》一文,便曾特别提出过静安先生对《红楼梦》之强烈的爱好,说:“王国维把《红楼梦》看作是好作品,便比常人所以为的那样好法还更好起来。”(94)于是静安先生遂因自己性格和心态与之相近而产生的一点共鸣,把叔本华的哲学和《红楼梦》的悲剧,都在自己的偏爱的感情下结合起来,而写出了这一篇评论。所以这一篇论文在理论方面虽有许多不够周密之处,可是另一方面,静安先生却恰好借着叔本华的悲观哲学及《红楼梦》的悲剧故事,把他自己对人生的悲苦绝望之情,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性格和心态的因素,实在才是使得静安先生不顾牵强附会而一厢情愿地以叔本华的悲观哲学来解释《红楼梦》,大谈其“人生”与“欲”及“痛苦”三者一而已矣,而且以为“解脱之道唯存于出世”的一个最基本的缘故。而静安先生之所以有如此悲观绝望之心态,便也正是因为他在自己所生活的腐败庸愚竞争屠杀的清末民初的时代中,同样也看不到希望和出路的缘故。关于这一点,我在前面的《从性格与时代论王国维治学途径之转变》及《一个新旧文化激变中的悲剧人物》两章中,已经对之作过详细讨论,所以不拟在此再加重述。
总之,每一个作者都会在自己的作品中流露出自己的感情心态,而每一种感情心态的形成,又都与作者之性格及其所生之时代有着密切的关系。才智杰出之士,虽偶然可以突破环境之限制,在作品中表现出对人世更为深广的观察和体会,但终究也仍不会真正超过历史的限度。如果以本文中所谈到的几个作者相比较的话,李后主虽然以其过人之深锐的感受能力,对人世无常之悲苦有着较深广的体认,在这一点上超过了只拘限于个人外表情事之叙写的另一个亡国的君主宋徽宗(95),可是李后主毕竟是一个久已习惯于唯我独尊之地位的帝王,在他的思想意识中,他一向所过的奢靡享乐的生活,都是他本分之所应得,他所悲慨的只是这种享乐之生活不能长保的今昔无常的哀感而已;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之胜过李后主的一点,则是他虽然也生长在富贵享乐的环境中,然而他却超越了自己阶层的限制,看到了不同阶层间的矛盾和不平。不过在现实生活方面他又毕竟仍依附于他所归属的官僚腐败的家族之上,并未能配合自己在思想意识方面的突破而在生活实践方面也有所突破;至于陶渊明则不仅在思想意识方面有自我的觉醒,而且更能在生活实践方面,真正突破了他所厌恶的官僚腐败的社会阶层,而以躬耕的劳动找到了自己的立足之点。不过,陶渊明所完成的仅是“独善其身”的一种自我操守而已,对于真正有理想有性情之读书人在封建腐败之社会中所感受的困境,并没有什么改革和解决的帮助。因此在陶渊明以后的一千多年的清代,这种没有出路的困窘的心态和悲观绝望的情绪,还一直存在一些不甘心与腐败之官僚社会同流合污的有理想有性情的读书人之中。曹雪芹所写的“枉入红尘”、“无才补天”的宝玉,当然就是作者自己心态和感情的反映。关于这一方面,在香港中华书局最近出版的《曹雪芹与〈红楼梦〉》一书中,周汝昌和冯其庸的一些论文都曾对曹雪芹的时代家世与他的思想和创作的关系作过详细的探讨(96),他们虽偏重强调曹雪芹的反叛性格,然而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最后却只能以“悬崖撒手”为结束,则其困窘无出路之心态,实在并未能在现实生活中有所突破,这当然是《红楼梦》一书所受到的历史的局限;至于对《红楼梦》特别赏爱的王静安先生,则最后竟然以自沉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其心态之仍在悲观困窘之中,更复可知。其实静安先生所生之时代,正是中国旧日封建腐败之社会,从崩溃走向新生的一个突破的转捩点,不过旧的突破和新的诞生之间,当然会产生极大的矛盾冲突,甚至要经历流血的艰辛和痛苦。静安先生以其沉潜保守而缺乏反叛精神之性格在此激变之时代中,竟然以其深情锐感只体会了新旧冲突间的弊病和痛苦,而未能在艰辛扰乱之时代中,瞻望到历史发展的未来趋势,他的局限实在并不只由于历史的限度,而更有其个人性格之因素在。这一点不仅是造成静安先生个人自沉之悲剧的主因,也是限制了他的文学批评,只能作主观唯心的欣赏和评论,而不能透过历史的和社会的一些客观因素,对作品中意识心态的主旨有更深入之了解和批判的主要缘故。所以静安先生对于《红楼梦》中的悲观绝望之情,虽有极大极深之感动,然而却未能对书中的主旨作出更为客观正确的分析。如果说《红楼梦》意蕴的丰富正有如我们在前面所说过的“横看成岭侧成峰”之妙,则静安先生之“不识庐山真面目”,可以说就正是由于“只缘身在此山中”的缘故了。
从以上的讨论来看,静安先生用西方叔本华的哲学来解说《红楼梦》,其所以造成了许多疏失错误的结果,原来自有属于静安先生个人之时代及性格的许多因素在,我们当然不可以据此而否定一切用西方理论来评说中国文学的作品和作者。不过从《〈红楼梦〉评论》一文之疏失错误,我们却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以作品来附会某一固定之理论,原来是极应该小心警惕的一件事。李长之就曾批评《〈红楼梦〉评论》一文说:“关于作批评,我尤其不赞成王国维的硬扣的态度……用作品来迁就自己,是难有是处的。”(97)而现在一般文学批评的通病,却正是往往先在自己心中立定一项理论或教条,然后再勉强以作品来相牵附。这种文学批评,较之中国旧传统说诗人的愚执比附之说,从表面上看来虽似乎稍胜一筹,好像既有理论的系统又有进步的思想,然而事实上则东方与西方及古代与现代之间,在思想和感受方面原有着很多不同之处,如果完全不顾及作品本身的质素,而一味勉强地牵附,当然不免于错误扭曲的缺失。所以中国文学批评虽需要有理论体系之建立,然而完全假借西方之理论来批评中国固有之文学,却绝非真正可以通行无碍的途径,静安先生《〈红楼梦〉评论》一文的错误和失败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按语:
此文后经补充,以《从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之得失谈到〈红楼梦之文学成就及贾宝玉之感情心态〉》为题提交于1978年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首届红楼梦会议”,首载香港《抖擞》杂志第27期,197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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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文学小言》,第1839—1840页。
(2)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文学小言》,第1841页。
(3) 同上书,第1847—1848页。
(4)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第1750—1751页。
(5)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文学小言》,第1844—1845页。
(6) 同上书,第1845页。
(7)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文学小言》,第1845—1846页。
(8) 同上书,第1846页。
(9) 谷永:《王静安先生之文学批评》,《学衡》第64期“述学栏”第11页,上海《学衡》杂志社1928年版。
(10) 同上书,第14—15页。
(11) 同上书,第17页。
(12)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第1605页。
(13)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第1605—1606页。
(14) 同上书,第1623—1624页。
(15) 同上书,第1624页。
(16)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叔本华与尼采》,第1673页。又参看英译本The World as Wills and Ideas, pp. 338-400。
(17)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叔本华与尼采》,第1674页。又参看英译本The World as Wills and Ideas, p. 1674。
(18)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第1831—1832页。
(19)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第1606页。
(20) 参见吴康:《康德哲学》,第231—232页,台湾商务印书馆1973年1月初版。
(21)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第1838—1839页。
(22) 《人间词话》,第192页。
(23) 《人间词话》,第192页。
(24) 同上书,第210—211页。
(25) 同上书,第238页。
(26)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文学小言》,第1843页。
(27)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文学小言》,第1843页。
(28) 同上书,第1846页。
(29) 同上书,第1847页。
(30) 《人间词话》第62则,第22页。
(31)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人间嗜好之研究》,第1801—1802页。
(32)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表后》,第1865页。
(33) 《人间词话》,第198页。
(34) 同上书,第203页。
(35)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文学小言》,第1839—1840页。
(36)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红楼梦〉评论》,第1645页。
(37) 以上所引见《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第1832—1837页。
(38)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文学小言》,第1842—1843页。
(39) 《人间词话·删稿》,第223页。
(40) 《人间词话·附录》,第251—252页。
(41) 以上所引见《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第1835—1837页。
(42) 见《叔本华论文集》,陈晓南译,新潮文库第28种,第126页,台北志文出版社1969年初版。
(43) 见《叔本华选集》,刘大悲译,新潮文库第67种,第166页,台北志文出版社1969年初版。
(44) 同上书,第167页。
(45) 见《叔本华选集》,刘大悲译,新潮文库第67种,第171页,台北志文出版社1969年初版。
(46) 同上书,第174页。(www.xing528.com)
(47)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教育偶感》,第1761页。
(48) 参见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第24页,上海中华书局1931年8月第4版;朱东润:《司空图诗论综述》,《中国文学批评家与文学批评》第1册,第179页,台湾学生书局1971年版。
(49) 司空图:《诗品》,第1—4页,台湾世界书局1962年版;姚鼐:《惜抱轩全集》,第71页,上海世界书局1936年版。
(50)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人间嗜好之研究》,第1801—1802页。
(51) 《人间词话》,第233—234页。
(52) 同上书,第202页。
(53) 同上书,第203页。
(54) 见周济《词辨·序》及《谭评词辨》第1卷第1—2页及第2卷第3页,台北广文书局1962年版。又见《复堂词话》,《词话丛编》第11册,第1页,台北广文书局1967年版。参看拙著《常州词派》一文,见《中国古典诗歌评论集》,第189页,香港中华书局1977年版。
(55) 缪钺:《王静安与叔本华》,《诗词散论》,第68页,台北开明书店1953年版。
(56) Joan Smythe: “ The Early Thought of Wang Kuo-wei:An Analysis of His Essays,”on German Voluntaristic Philosophy Papers on China(Vol.18)East Asian Research Center,Harvard University,p.3,p.9.
(57) 缪钺:《王静安与叔本华》,《诗词散论》,第68页,台北开明书店1953年版。
(58) Joan Smythe: "The Early Thought of Wang Kuo-wei:An Analysis of His Essays," on German Voluntaristic Philosophy Papers on China(Vol.18)East Asian Research Center, Harvard University,p.13.
(59) Ibid., p.3.
(60)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自序》,第1547页。
(61) 《全集》第5册,第1640—1641页。
(62) 见《六祖法宝坛经》“自序品”及“般若品”,第1—33页,香港商务印书馆1954年版。
(63) 《红楼梦》第25回,第298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年版。以下凡引《红楼梦》皆依此本。
(64) 《红楼梦》第1回,第2页。
(65) 同上书,第3—4页。
(66) 同上书,第11—12页。
(67) 同上书,第1页。
(68)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文学小言》,第1658—1659页。
(69)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自序》,第1547页。
(70)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文学小言》,第1653页。
(71) 《全集》第5册《静安文集续编·文学小言》,第1661页。
(72) 同上书,第1653页。
(73) 见《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1回,第8页,中华书局1962年朱墨套影印版。此本于全书开端尚有“凡例”一节,其中所记叙者,尤可见作者恐惧招祸之心情,如第二段云“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第三段云“此书不敢干涉朝政,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第四段云“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凡此种种叙述,其有意为此书开脱说明,以求免祸之用心,自属明白可见。关于甲戌脂评本之版本考证,请参看文雷《〈红楼梦〉版本浅谈》,见《曹雪芹与〈红楼梦〉》,香港中华书局1977年版。
(74) 《红楼梦》第3回,第36页。
(75) 同上书,第32回,第384页。
(76) 《红楼梦》第34回,第404页。
(77) 同上书,第3回,第36页。
(78)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1回,第4页,中华书局1962年朱墨套印版。
(79) 同上书。第6页。世所传之一百二十回本,将此数句改为“携入红尘,引登彼岸”云云,遂将书中原有的悲哀慨世之意,大为削弱。
(80) 《红楼梦》第1回,第3—4页。
(81) 《红楼梦》一书之神话部分,既以“不得补天”的灵石之恨为开始;于红尘部分则以不求仕宦却迭遭不幸,终于随跛足道人出家的甄士隐,与热衷名利趋炎附势的贾雨村为对比,作者悲慨不平之愤激,正在言外。
(82)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1回,第10页,中华书局1962年朱墨套印版。
(83) 《红楼梦》第1回,第1页。
(84) 《红楼梦》第1回,第2页。
(85)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1回,第6页,中华书局1962年朱墨套印版。
(86) 关于“脂砚斋”究为何人,虽至今仍为一待解决之问题,然其与《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关系之密切,则殆无可疑。可参阅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8章《脂砚斋》,第533—583页,香港北斗书屋1964年版;赵冈、陈钟毅合撰之《〈红楼梦〉新探》第3章第2节“脂砚斋与畸笏叟”,第153—172页,香港文艺书屋1970年版。
(87) 甲戌脂评本于“青埂峰”之名首次出现时,曾有朱笔眉批云:“自谓落堕情根,故无补天之用”,是以“青埂”为“情根”谐音之证。而就全书主旨言,则宝玉厌恶官场仕宦之诈伪,而耽溺于大观园内任真率性之生活,固正由其性情之真纯深挚。故批语云然,自非无故。
(88)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1回,第4页,中华书局1962年朱墨套印版。
(89) 《陶渊明全集》卷五《感士不遇赋·序》,第309—310页,台北新兴书局1956年版。
(90) 同上书,《归去来兮辞·序》,第323页。
(91) 《陶渊明全集》卷四《杂诗》,第267页,台北新兴书局1956年版。
(92) 同上书,卷六《桃花源记》,第337—340页。
(93) 同上书,卷五《闲情赋》,第317页。
(94) 李长之:《王国维文艺批评著作批判》,《文学季刊》创刊号,第241页,北京立达书局1934年版。
(95) 王国维曾谓宋徽宗之《燕山亭》词“不过自道身世之感”,见《人间词话》第18则,第198页。
(96) 《曹雪芹与〈红楼梦〉》,香港中华书局1977年版。
(97) 李长之:《王国维文艺批评著作批判》,《文学季刊》创刊号,第241页,北京立达书局193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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