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的施事—动作词组包括两个部分或者两个成分。每一个成分是一个词或一个词组;在句法里,词语这个术语可以用来兼指词和词组。作为组成成分的词语被放在一起组成施事—动作短语的方式是根据标志这种结构的配列特征来描写的。
(1)首先是成分的选择:譬如,never stumbled“从不摔倒”和John Brown“约翰·布朗”都不是施事—动作词组。特别是这些成分不能相互替换:John our horses“约翰我们的马”以及stumbled ran away“摔倒了跑开了”根本不是英语的词组;即使改变重音和声调,我们可以组成相同的词的词组(如John,our horses!“约翰,我们的马!”)可是这样的词组也并不是施事—动作词组。所以成分A(John,our horses)和成分B(stumbled,ran away)是来自两种不同类型的词语。我们认为英语的施事—动作结构,像大多数语言中的大多数句法结构一样,有可以用不同的词语填入的两个位置。在某个结构里能够填入某个位置的所有的词语就构成了一个形类。
为了论述的方便,我们给各种形类命名。这些名称可以是完全任意的,如A词语和B词语;不过如果指望能够从名称得到关于形类的意义(参看§5.4)并且根据形类的意义命名,这样做也并不一定非反对不可。所以,我们把填入英语施事—动作结构中施事位置的词语叫作主格名词词语,而填入动作位置的词语叫作有定动词词语。可是,应当注意这些名称只有标记而不是定义;我们并不是泛泛地根据意义来给形类下定义,而是根据各个类出现的位置作具体的陈述来确定形类的。
一种形式能够填入一定位置的特权就是这种形式的功能。凡是能跟有定动词词语组合在一起,结果它们所组成的词组是施事—动作词组的任何英语的词语,都是主格名词词语。反之,凡是能跟主格名词词语组合在一起而且得出同样的结构的任何英语词语都是有定动词词语。
有定动词词语没有别的功能,但是主格名词词语还有别的一些功能。它们可以充任谓语补语(That's John“那是约翰”),或者只是命名,例如用在招牌上(John Smith,Pharmacist“约翰·斯密司,药剂师”)。以上的每一种用途都是英语主格名词词语的一种功能;所有这些功能合起来就叫作主格名词词语的功能。关于选择的其他方面,我们在下面还会谈到。
(2)英语施事—动作结构的第二个特征就是次序。在上述的例子里,施事词语是在动作词语之前,而且在英语口语中,这类词组的次序决不可以颠倒。
这种次序可以说是英语结构的正常的类型。另外有一些次序不同的类型,不过这些类型的次序也是固定的。例如,在是非问句中,有定动词(正如我们下面将会看到的,它是有定动词词语的中心部分)总是在施事之前:Did John run away?“约翰跑开了吗?”此外,正如这个例子所表明的,我们发现只有少数有定动词用于这一类施事—动作结构:is“是”,has“有”,does“做”,can“能”,dare“敢”,may“可以”,must“必须”,need“需要”,ought“应该”,shall“将”,will“将”。可见,在有定动词的形类里(这种形类我们还没有给它下定义)有一个次类叫作助动词,在这一类词的各种功能里,有一种是在“是非问句”中处于施事之前的功能。在进一步观察过程中,我们发现另外两种施事—动作结构的特殊类型,即否定结构(带有副词not:John didn't run away“约翰没有跑开”)和强调结构(带有对比语调:John did/¡/run away“约翰的确跑开了”),这两种类型也有类似的限制:在这些类型里,有定动词也同样总是助动词。
在英语的施事—动作结构中,另一种特殊类型的次序出现在特指问句里,它总是以一种特殊的形类——疑问词语开始的,如:Who“谁”,when“什么时候”,with whom“同谁”,(除了有时它的前面可以放某些副词,连接词以及其他对结构无关紧要的词)。如果疑问词语是施事,那么次序是正常的:Who ran away?“谁跑开了?”Whose horses ran away?“谁的马跑开了?”Which horses ran away?“哪些马跑开了?”但是,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疑问词语就在施事之前,而有定动词仍然是助动词:Why did John run away?“约翰为什么跑开了?”For what reason did John run away?“是什么原因约翰跑开了?”
另一种类型的次序是由以下的情况产生的,即某些副词词语可能在施事之前。(www.xing528.com)
(A)有一种类型,其中的非重音的there和有定动词(在英语口语中通常是is,are,was,were)都在施事之前:There are some apples in the pantry“在食品室里有些苹果”。(在正式的英语中,这种类型的式样更加繁多:There came a day when…“有那么一天,当时…”,There has recently come to my notice…“最近(有一件事)引起了我的注意……”。)
(B)有一个副词词语的很大的次类,它可以在施事和词组there is之前出现:Then John stumbled“于是约翰摔倒了”,Then there were some apples“于是有一些苹果”。
(C)另一种副词词语的次类可以在施事之前,可是不能在词组there is之前:Away ran John“跑开了,约翰”。
(D)还有一种类型的副词词语,它并不打乱次序的主要特点,而位于有定动词之前,这一点却是特别的:John always stumbled“约翰总是摔倒”。
当同一个副词词语(除了“there is”类型之外)在不同的地方出现时,它在意义上会略有不同:Yesterday our horses ran away“昨天我们的马跑开了”:Our horses ran away yesterday“我们的马昨天跑开了”;Then John stumbled“于是约翰摔倒了”,John then stumbled“约翰于是摔倒了”。
(3)常常用来标示不同结构的第三个特征是变形:所谓一个词语变了形指的是这个词语的语音形式在某个结构中跟这个形式单独存在时变得不同了。在英语中这个特征似乎总是附带有第四个特征——变调,即这种形式的特殊的音渡结构和重音结构,在词组John's ran away“约翰已经跑开了”里,has/haz/被/z/所代替(变形),而且has这个词也就不再具有每一个独立的词都应该有的响重音(变调)。在这过程中,应当注意变形和变调这两种特征把我们的结构又分出了一种特殊的次序型:当has不跟一个分词组合在一起的时候(也就是说当它不再是助动词的时候),它的重音并不减弱:John has the basket“约翰有篮子”。还有一种情况与此相当,即has并没有变形,可是在意义上往往有些夸张:John has runaway“约翰已经跑开了”;同样的,在don't/dównt/之外还有do not/dúw-nôt/。
这四种配列的特征——选择、次序、变形和变调——是任何一个结构的主要特征。虽然,在不同的语言中,它们的用途也是不同的,而且有些语言还运用一些附加的特征,如作为一种句法结构的成分的相邻词和附加成分。例如在John's house“约翰的房子”里,表示领属的后加成分产/-ez,-z,-s/就接近这种性质,但是当这些后加成分在特殊的结构中跟前面的形式紧密地连结在一起的时候,它的性质就不同了。比方说,在回答一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可能听到简单的回答John's“约翰的”——决不是’s house“的房子”。(参看§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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