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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裔美国诗歌发展史-非裔美国文学史(1619-2010)

时间:2024-0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贝雷斯维特在文坛崭露头角之时,邓巴已在美国黑人诗坛独领风骚。约翰逊于1888年5月7日出生在芝加哥,父亲伊莱贾是芝加哥最富有的非裔美国人之一。他目睹了北方地区发生的种族冲突,深感震惊,但由于他没去过南方,所以对南方农村非裔美国人的苦难生活,仅限于有所耳闻。

非裔美国诗歌发展史-非裔美国文学史(1619-2010)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新黑人诗人”(“New Negro Poetry”)出现在美国文坛,他们在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中和其他作家联手抨击那些多愁善感、说教性强和逃避现实的诗歌。他们拒绝使用深奥的诗歌措辞,青睐于原生态语言,把人文主义精神注入其诗作。美国学者林德瑟·帕特森说:“在新黑人的诗歌里,种族不再被讽刺或忽略;他们不会为种族利益向白人社会卑躬屈膝,他们竭力表达的只是自己的真实意愿。他们至多可以划归为新美国诗人,以日常话语的调子重新发现力量、尊严和普通生活的核心要义。”(Patterson:146)这个时期的非裔美国诗歌有五大特点:第一,把非洲视为非裔美国人种族自豪感之源;第二,赞美美国历史上的非裔美国英雄及其英雄事迹;第三,避免社会抗议宣传;第四,用更多的理解和更少的愧悔来处理与非裔美国大众有关的话题;第五,进行更坦率、更深入的自我剖析。这个时期最杰出的诗人有威廉·斯坦利·贝雷斯维特、芬顿·约翰逊、克劳德·麦凯、康蒂·卡伦、兰斯顿·休斯、斯特林·A.布朗玛格丽特·沃克和阿尔拉·伯恩藤普斯。

1.威廉·斯坦利·贝雷斯维特 (William Stanley Braithwaite,1878—1962)

威廉·斯坦利·贝雷斯维特是哈莱姆文艺复兴之前的著名诗人和文学评论家。他于1878年12月6日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12岁那年,父亲去世,他不得不辍学去做工,养活家人。15岁时,他到波士顿的出版社琼公司当学徒,学习排版。他发现自己对抒情诗情有独钟,于是就开始创作诗歌。1906年至1931年期间,他向《波士顿夜抄》(The Boston Evening Transcript)杂志社积极投稿,最后被聘为该刊物的文学编辑。此外,他也在《亚特兰大月刊》(Atlantic Monthly)、《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和《新共和》(New Republic)等刊物上发表过许多文章、述评和诗歌。1918年,贝雷斯维特被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授予斯平加恩奖章(Spingarn Medal)。1935年他在亚特兰大大学担任文学创作教授,1945年从亚特兰大大学退休。翌年,他和家人迁居到纽约哈莱姆后,继续从事创作,发表了大量诗歌和文章,并编辑了一些文集。他出版过三部诗集《生活和爱情抒情诗》(Lyrics of Life and Love,1904)、《掉树叶的房子》(The House of Falling Leaves,1908)和《诗选》(Selected Poems,1948)。贝雷斯维特于1962年6月8日在哈莱姆去世,享年83岁。

贝雷斯维特在文坛崭露头角之时,邓巴已在美国黑人诗坛独领风骚。然而,他的诗歌丝毫没有受到邓巴的影响。他并没有沿袭邓巴的风格去写方言诗。相反,他继承了后浪漫主义诗人的传统,模仿的是英国诗人约翰·济慈的诗歌风格。贝雷斯维特对黑人种族没有很强烈的认同感,其诗歌也很少提及黑人问题。他认为自己的诗歌是唯美型的,强烈反对把他的诗歌不加区别地归属为黑人诗歌。(Brown:50) 很不幸,像邓巴一样,他的作品在当时并没能得到评论界的青睐。尽管如此,美国学者桑德斯·雷丁(Saunders Redding)在《让诗人黑人化》(To Make a Poet Black)一书中对贝雷斯维特赞赏有加,认为他是一位在诗歌创作中善于运用技巧的大师,擅长给诗歌添加令读者舒心的美感。

在诗歌 《希克·维达》(“Sic Vita”,1908)里,贝雷斯维特写道:

心地释然,手脚放松,

蓝天在上,泥土在下,

所有的世界,对于我,

都是迷惑之地。

太阳照耀,月亮发光,

星星,风在动,

所有这些进入我的心田,

流动着,流动着,流动着!

(Gates:922)

这首诗歌的题目“希克·维达”是拉丁语,意思是“如此的生活”。在这个诗节里,诗人向我们描述了一幅惬意的画卷,诗人无忧无虑地躺在地上,仰望苍天,任凭思绪万千。这个诗节揭示了人在世俗生活中的宁静、沉寂和和谐之感,流露出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

2. 芬顿·约翰逊(Fenton Johnson,1888—1958)

芬顿·约翰逊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杰出的非裔美国诗人,也是在大迁移中移居北方城市的非裔美国诗歌代言人。他在诗歌主题和创作手法上的创新预示了哈莱姆文艺复兴的必然到来。

约翰逊于1888年5月7日出生在芝加哥,父亲伊莱贾是芝加哥最富有的非裔美国人之一。约翰逊9岁时就开始学习读书识字,父亲想把他培养成牧师。约翰逊于1910年考上芝加哥大学,毕业后在肯塔基州露易斯维尔的一所州立大学任教。1913年他到西北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的新闻学院继续深造。他目睹了北方地区发生的种族冲突,深感震惊,但由于他没去过南方,所以对南方农村非裔美国人的苦难生活,仅限于有所耳闻。约翰逊很有诗歌创作天赋,其诗歌带有独特的音乐感,很好地传递出诗人的忧郁和彷徨。他出版过三部诗集《微幻》(A Little Dreaming, 1913)、《黄昏之景》(Visions of Dusk, 1915)和《土壤之歌》(Songs of the Soil,1916)。此外,他还出版了一部短篇小说集《最黑暗时期的美国故事》(Tales of Darkest America,1920)。

20世纪30年代,笔耕不辍的约翰逊为一些文集和杂志撰写诗歌。他继续使用自由诗体,再现自己的都市经历。晚年受卡尔·桑德堡和其他中西部诗人的影响,约翰逊描写非裔美国人因种族身份的自卑感所产生的绝望之情,带有强烈的宿命论色彩。他的最后一本诗集《诗集》(Poems),收录了大约40首诗歌,在他去世后才出版。这本诗集中的诗歌是他在从事美国公共事业振兴署的“伊利诺斯黑人”项目时创作的。20世纪30年代后,约翰逊淡出艺术界,诗人阿尔拉·伯恩藤普斯是他与艺术界联系的唯一纽带。约翰逊于1958年9月17日在芝加哥去世,享年70岁。

虽然约翰逊常被学界视为二流诗人,但是他的诗歌独具特色,对美国诗歌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预见性。他的诗歌有很强的种族意识,以现实主义手法描写非裔美国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绝望和无奈。以下诗行节选自他的诗歌《厌倦》(“Tired”,1919):

我厌倦了劳作:讨厌为建设他人的舒适生活环境而累死累活。

让我们休息一下,丽丝·珍妮小姐。

我想去“最后机会酒馆”,喝一两加仑

杜松子酒,掷一两次骰子,然后去睡觉

躺在麦克的酒桶上。

你会让小棚屋垮掉,白人的衣服烂成灰,

骷髅地的浸礼会教堂陷入无底的深渊。

(Gates:928)

这些诗行揭示出诗人对日复一日的体力劳动感到厌倦,显示了非裔美国人在种族压迫环境中的屈从、痛苦和绝望。诗歌叙事人“我”意识到自己的苦难生活,公开谴责资本主义的剥削。在诗中,叙述人“我”最需要的就是放松的娱乐、尽情的畅饮和美美的睡眠。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改变这个世界,消除这个罪恶的世界带给他的一切烦恼。

3.克劳德·麦凯(Claude McKay, 1889—1948)

克劳德·麦凯被公认为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第一位重要诗人,在这个文学运动的发展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他的诗歌经常采用十四行诗体的形式和讽刺性的语调,强烈谴责种族压迫和种族偏见。他的创作手法对其他非裔美国诗人有着很大的影响。非裔美国读者特别喜欢他的诗歌。麦凯为自己能与黑人大众打成一片而倍感自豪。他蔑视一切带有中产阶级色彩的东西,用自己的作品有力地驳斥了白人作家对非裔美国人的不当描写。

麦凯于1889年9月15日出生在牙买加的一个富裕农民家庭。在牙买加时,他出版了两部用牙买加方言写成的诗集。1912年他来到美国学习农业,在塔斯克吉学院学习了一段时间后,又去堪萨斯州立大学继续深造。可是两年后,由于痴迷于诗歌创作,他无法再继续学业,只好退学。为了获得创作灵感,他时常深入底层社会,体验劳动大众的疾苦,过着波西米亚式的生活。这期间他还接触到一些激进的社会团体。1919年他的诗歌开始源源不断地发表在《佩尔森》(Pearson)和《解放者》(The Liberator)等杂志上。不久,麦凯离开美国。1919年至1934年期间,他居住在欧洲和苏联;1934年回国后居住在哈莱姆。那时,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已经趋于平静。1944年春,他来到芝加哥从事教育工作。之后,他经常往返于哈莱姆、伦敦、柏林、巴黎、马赛、摩洛哥和莫斯科。麦凯于1948年5月22日去世,享年58岁。

麦凯的主要文学作品是两本诗集《新罕布什尔的春天》(Spring in New Hampshire, 1920)和《哈莱姆的阴影》(Harlem Shadows, 1922)。此外,他还出版了三部小说《回到哈莱姆》(Home to Harlem, 1928)、《班桌琴:一个没有情节的故事》(Banjo:A Story Without a Plot, 1929)和《香蕉末端》(Banana Bottom, 1933)。他还出版了一部短篇小说集《姜镇》(Gingertown, 1932)。他的自传《离家很远》(A Long Way from Home)于1937年出版。

一些评论家认为他的诗集《哈莱姆的阴影》是哈莱姆文艺复兴到来的宣言书。麦凯最初出版这个诗集的目的是想把自己最欣赏的诗歌《如果我们一定要死》(1919)收录进去。这首诗歌如下:

如果我们一定要死,别死得像猪一样

被追逐,被关在一个不光彩的地方,

疯狂的饿狗围着我们狂吠,嘲笑我们被人践踏的命运。

如果我们必须死,啊!让我们有尊严地死去吧,

那样我们珍贵的鲜血就不会

白流;那么即使是死了

我们拒绝信任的魔鬼也不得不对我们表示敬意!

啊,同胞们!我们必须面对共同的敌人!

虽然在我们面前,什么样的人躺在敞开的坟墓里?

像男人一样,我们将面对那帮残忍而胆怯的家伙,

被按在墙上,要死了,但会反击!

(Gates:984)

在这首诗歌里,麦凯没有提及诸如白色、黑色或种族之类的词语,但是他强调了宁为荣誉战死也不投降的高尚气节,颂扬了勇敢无畏的人格。这首诗倡导了一种面临强敌而毫无畏惧的高尚牺牲精神。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曾用这首诗歌激励英国人民抗击德国法西斯,他在一次反法西斯的演讲中高声朗诵了这首诗。之后,这首诗歌就成了战争期间盟军重振士气的口号之一。实际上,1919年麦凯创作这首诗的初衷是反抗美国的种族暴力,但是麦凯刻意不在诗中使用与种族有关的字眼,以便人们从诗歌中得到超越种族的启迪。因此,他没有把这首诗收入《新罕布什尔的春天》,其主要原因是想回避那部诗集的种族主题。

4.康蒂·卡伦(Countee Cullen, 1903—1946)

在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众多的诗人中,最有才干的是康蒂·卡伦。他于1903年3月30日出生在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维尔,15岁时被弗雷德里克·卡伦夫妇收养。弗雷德里克·卡伦是塞勒姆循道宗主教会的牧师,住在哈莱姆。康蒂·卡伦在纽约的德维特中学读书时就开始诗歌创作,在纽约大学读书时,获得过无数诗歌奖项。1926年获得哈佛大学硕士学位后,他担任了《机会》杂志社主编查尔斯·S.约翰逊的助理。1928年卡伦与W.E.B.杜波依斯的女儿妮娜·玥兰德·杜波依斯结婚,但两年后就离婚了。1934年卡伦在纽约城的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中学教授法语英语。1940年他与艾达·梅·罗伯逊结婚。卡伦于1946年1月9日去世,享年42岁。

卡伦的大多数诗歌带有很强的学术性,几乎不涉及种族话题。他对诗歌韵律和格律的精妙运用赢得了评论界和出版界的高度称赞。卡伦在诗歌创作中喜欢模仿英国诗人约翰·济慈和美国诗人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9]的创作风格。尽管他的诗歌创作竭力向“非种族”方向发展,但是他写得最成功的诗歌却是与种族题材有关的作品。卡伦用诗歌抗议侵犯非裔美国人尊严和权利的行为,倡导寻求非洲文化的根,寻求融入美国社会的良方。像邓巴的规范英语诗歌一样,卡伦的作品以娴熟的创作技巧而闻名。他的诗歌被誉为现代非裔美国诗歌中最完美的抒情诗。卡伦是英国诗歌传统的继承者,称赞英国诗歌格律整齐、韵律独具匠心。在诗歌创作方面,他非常崇拜济慈。卡伦的第一本诗集《颜色》(Color,1925)被学界认为是一部难得的诗歌佳作。他出版的其他诗集有《铜太阳》(Copper Sun,1927)、《黑人女孩的歌谣》(The Ballad of the Brown Girl,1928)、《黑人基督》(The Black Christ,1929)、《美狄亚和其他诗歌》(The Medea and Other Poems,1935)和《失落的动物园》(The Lost Zoo,1940)。此外,他还写了几个剧本,并编辑了一部非裔美国诗集《赞美黄昏》(Caroling Dusk,1927)。

《通向天堂之路》(One Way to Heaven, 1932)是卡伦唯一的小说,讲述了一名黑人赌棍的奇遇。为了生存,他只好在黑人教堂里装虔诚,表面上信奉基督;实际上他想借此解决吃饭问题。这部小说生动地描述了黑人城市教堂的情况。穿插在卡伦叙述中的是一名黑人女社会活动家的叙述,她采访过许多白人“开明人士”和黑人知识分子。这部作品的创作手法与33年后契斯特·海姆斯(Chester Himes)发表的讽刺作品《粉色脚趾》(Pinktoes, 1965)有异曲同工之妙。

卡伦的文学声誉主要来源于其诗歌。他最脍炙人口的诗歌是《来自黑塔》(1927),该诗的第一个诗节选录如下:

我们不要总是种作物,而让其他人收获

果实满园,金灿连绵,

不要永远地顺从,卑躬屈膝或默不做声,

不要让少数人剥削他们的兄弟

不要趁其他人还未醒悟而延续,

我们不会用声音柔和的长笛去欺骗他们的四肢,

不要总是屈服于怀有恶意的牲畜;

我们并不是生来就只能哭泣。

(Gates:1315)

在这个诗节里,“我们”是指劳动的人们,而“他们”是指鱼肉劳动者的剥削者。诗人揭示出劳动者没有义务去干活来养活那些像寄生虫一样的剥削者。他想唤醒劳动的人们:廉价劳动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接受的。他号召劳动人民团结起来,抵抗剥削者,而不是继续过悲惨而屈辱的生活。(www.xing528.com)

5.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 1902—1967)

兰斯顿·休斯是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最受欢迎的作家,他用文学作品展现当时的时代精神,其创作理念和文学风格在哈莱姆时期成熟起来。

休斯于1902年1月1日出生在密苏里州的约普林。1903年父母离婚,父亲去了莫斯科。休斯投靠住在堪萨斯州劳伦斯市的外婆玛丽·里尔瑞·兰斯顿。在克利夫兰读中学时,休斯就开始写诗。1921年他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读书,但一年后就辍学去工作,在业余时间继续从事文学创作。1924年他生活在荷兰、法国和意大利,靠打零工糊口。1925年回到美国,在华盛顿的沃尔德曼公园宾馆当餐厅侍者助手。一天,他看见著名诗人维切尔·林赛[10]住在该宾馆,趁其就餐时把自己写的一些诗歌放在林赛的餐碟下面。第二天,休斯从当地报纸的头版头条上得知自己作为一名黑人餐厅服务员的诗歌天才被大诗人发现了。1925年休斯被《机会》杂志授予优秀诗歌奖。这个奖项的获得使他赢得了另一位著名诗人卡尔·凡·维契顿[11]的关注,卡尔帮助休斯出版了诗集《令人厌倦的布鲁士》(The Weary Blues, 1926)。此后,休斯诗歌的白人读者和黑人读者不断增多。在此后的八年里,他出版了诗集《黑人母亲和其他戏剧背诵片段》(The Negro Mother and Other Dramatic Recitations, 1931)、《哀悼黑人以及其他诗歌》(Lament for Dark Peoples and Other Poems, 1944)和《兰斯顿·休斯诗选》(Selected Poems of Langston Hughes, 1959),小说《不无笑声》(Not Without Laughter, 1930)和短篇小说集《白人之路》(The Ways of White Folks, 1934)、《苦笑》(Laughing to Keep from Crying, 1952)和《共同点》(Something in Common, 1963)。他于1929年从宾夕法尼亚州林肯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

20世纪30年代初,休斯加入了美国共产党,成为一个黑人作家团体的党务负责人。这使他于1932年得到了一次去俄罗斯旅行的机会。在那里,他为苏联拍摄的关于黑人生活的影片当顾问。1935年他的第一个剧本《混血儿》(Mulattao)在百老汇上演。此后,他继续从事文学创作,积极参加各种文学活动。他的自传类作品有《大海:一部自传》(1940)、《漫游随想:一部自传之旅》(I Wonder as I Wander: An Autobiographical Journey, 1956)。他还编辑过文集,如《非洲的财富》(An African Treasure, 1960)和《黑人作家的最好短篇小说集》(The Best Short Stories by Negro Writers, 1967)。休斯于1967年5月22日去世,享年65岁。

休斯最优秀的象征主义诗歌是《梦之变》(“Dream Variations”, 1924)。该诗的第一个诗节如下:

大大地张开双臂

在阳光照耀下的某个地方,

旋转、跳舞

直到白天结束

然后在凉爽的夜晚休息

在高高的一棵树下

夜晚慢慢来临

黑暗喜欢我——

那就是我的梦!

(Gates:1256)

在这个诗节里,休斯使用了一些象征,如“手臂”、“太阳”、“白天”、“树”和“夜晚”。“手臂”代表着黑人在追求美好生活中的力量和理想;“太阳”是美国主流社会的象征;“夜晚”象征没有希望的黑人生活。通过这些象征,诗人指出尽管黑人想方设法地寻求生活中的梦想,但是不合理的社会对黑人关闭了机遇的大门,最后黑人还是受困于美国社会,过着苦难而又无前途的生活。

休斯于1930年出版的小说《不无笑声》发展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黑人作品的叙事策略,成为早期非裔美国小说和现代非裔美国小说的分水岭。在这部小说里,休斯以诗一般的笔触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美国黑人的生存状况,凸显了非洲根文化的重要性,认为黑人种族的复兴取决于黑人对非洲根文化的真正领悟。美国学界对《不无笑声》的评论大多集中在该作品的社会道德意义,采用的往往是印象式、传记式、历史式的批评方法,把该小说简单地看做是观察生活的镜子或窗户,忽略了作品的文体特色。美国评论家艾德华·W.法瑞森评论说,《不无笑声》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是一份重要的社会档案,而且还是一部杰出的文学作品”(Farrison, 2008:136)。 然而,休斯长期以来的诗歌盛名遮蔽了其在小说叙事策略的开拓方面所取得的艺术成就。

休斯在《不无笑声》里重视情节演绎过程的审美效果和艺术感召力,关注单条情节线的独特性和多条情节线交叉的和弦性,考究情节展开和交叉的过程是否丰富新颖、曲折动人,是否引起悬念和好奇心,是否富有戏剧性,显现具体事件对人物塑造的建设性作用。休斯显然是多线叙事手法运用方面的高手,《不无笑声》印证了这种叙事策略的“优越性”。小说里,独立起来看绝不能算是有新意的故事在一个更为广阔的空间被联结起来,它不仅克服了早期非裔美国小说的单体故事在叙事逻辑上的不足或者疏漏,更重要的是它激起了读者在小说主题各层面上的联想。

休斯巧妙运用补叙和追叙,克服了小说情节线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缺陷。次要人物的客观叙述有助于更好地表达主题,使小说结构更为完美,使行文更为跌宕起伏,而且还能产生情景反语似的艺术效果。在休斯的笔下,插叙不是叙述的中心,只是为多线交叉服务的一个个片断,前后衔接自然,界线分明;插叙结束后,及时回到原来的叙述线索上来,没有脱离原来的叙述线索而发展成另一条线索。因此,休斯在小说中使用的插叙有助于展开情节,揭示人物性格,补充背景材料,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完整,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主题。

《不无笑声》的叙事风格反映了休斯作为非裔美国作家的立场观点和感情态度,揭示出作者眼光和心理倾向与小说的主题意义和审美效果的密切关联。这部小说的艺术魅力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多线交叉叙事手法、插叙、衔接与连贯介质的运用及拓展。休斯把创作的注意力放在事件或行动的深层或浅层结构上,而不是放在人物刻画上,给读者提供了一个空间视角,拓展了情节线的叙事层面。休斯突破了早期黑人小说叙事手法的束缚,把文本叙述的策略提高到小说本体的高度,凸显黑人方言旺盛的生命力。他对叙事策略的创新开了现代黑人小说的滥觞,把黑人小说叙事手法从早期的写实性现实主义发展到现代的诗化现实主义,为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黑人小说创作艺术的成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使《不无笑声》成为现代黑人小说叙事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6.玛格丽特·沃克(Margaret Walker, 1915—1998)

沃克肖像(图片来源:en.wikepedia.org )

玛格丽特·沃克是美国20世纪的知名诗人、小说家、教育家和文学评论家。她于1915年7月7日出生在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父亲是一名牧师。在父母的引导下,她热爱读书、音乐和教会工作。她很早就接触到英美文学经典,广泛阅读莎士比亚、约翰·格林兰德·惠蒂埃德、康蒂·卡伦和兰斯顿·休斯的诗歌。她认为休斯的人生和诗歌影响了她的一生,激发了她想当作家的愿望。

沃克出生后不久,她家就搬到了新奥尔良,她在那里读了小学、中学和大学。她的诗歌以及其小说《狂欢》(Jubilee),记录了她在美国南方所经历的种族歧视和民权运动。1935年她获得西北大学人文科学学士学位,1936年她开始为“联邦作家项目”工作。工作期间,她与理查德·赖特成为朋友,他们在文学创作中互助合作。她认为与赖特这三年的交往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学交往,弥足珍贵。赖特阅读沃克的诗歌,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沃克也帮助赖特修改他的短篇小说《几乎是个人》和长篇小说《今日的主》。离开芝加哥后,沃克帮助赖特寻找创作《土生子》的材料,把关于罗伯特·尼克森的新闻剪辑交给赖特。尼克森是一名在芝加哥犯了强奸罪的黑人青年,他的人生经历触发了赖特塑造别格·托马斯这个人物的灵感。后来沃克与赖特的友谊和合作突然中断,沃克解释说是因为其作品《理查德·赖特:一个魔鬼天才》(Richard Wright: A Daemonic Genius)所引起的争议所致。1942年,沃克出版了第一部诗集《因为我的族人》(For My People),这也是其诗歌创作生涯中最重要的一部诗集。1945年,她从衣阿华大学获得硕士学位。从1949年至1979年在杰克逊州立大学担任文学教授。1965年,她在衣阿华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她的小说《狂欢》于1966年出版,描写了南北战争前和南方重建时期的故事,与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Gone With the Wind)形成呼应。1968年,沃克创办了黑人历史、生活和文化研究所,并担任这个研究所的第一任所长,现在这个研究所被命名为“玛格丽特·沃克·亚历山大国家研究中心”。20世纪70年代初,她出版了两部诗集《新日子的预言者》(Prophets for a New Day, 1970)和《十月旅程》(October Journey, 1973)。1975年,沃克发表了三个诗歌朗诵专辑《玛格丽特·沃克·亚历山大朗诵兰斯顿·休斯、P.L.邓巴和J.W.约翰逊的诗歌》(Margaret Walker Alexander Reads Langston Hughes, P.L.Dunbar, J.W.Johnson)、《玛格丽特·沃克朗诵玛格丽特·沃克和兰斯顿·休斯的诗歌》(Margaret Walker Reads Margaret Walker and Langston Hughes)和《玛格丽特·沃克诗歌》(The Poetry of Margaret Walker)。沃克于1998年11月30日在芝加哥因乳腺癌去世,享年82岁。

在《因为我的族人》的前言中,斯蒂芬·文森特·贝内高度赞扬沃克,认为“她的诗歌控制情感适度、语言带有圣经诗体的起伏感”(Worley:234)。这与她童年时在教堂听到的圣经故事密不可分,她的诗歌带有浓重的圣经和布道色彩。作为书名的诗歌《因为我的族人》收集在这个诗集里,可以比拟为一个布道。这首诗歌最初于1937年出现在《诗歌》杂志上,反映了大萧条时期的时代特征和文学基调。玛格丽特·沃克的这种创作风格在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非裔美国诗人中是独一无二的。这首诗歌的前几行如下:

因为我的族人到处反复地吟唱奴隶

歌曲:挽歌、歌谣、

布鲁士和欢快民歌,晚上

对着不知名的上帝祈祷,谦恭地

对着看不见的权力弯下膝盖;

因为我的族人长年累月干体力活:

过去的年月,现在的年月,

将来的年月,洗衣熨烫做饭擦洗

缝衣补衣锄地犁田挖土

播种修剪修补拖东西

从来没有收获从来没有收割从来不知道

从来不明白;

(qtd.Barksdale and Kinnamon:636)

这些诗句描写了黑人终日在田间劳作的苦难、痛苦和绝望。很明显,这些诗行不仅充满了种族意识和社会抗议,而且在措辞上使人回忆起沃尔特·惠特曼[12]。语句的琵音和弦与头韵的使用让人联想到黑人民间布道和卡尔·桑德堡[13]的自由诗。然而,在这些动态的诗句下是诗体的井然和连贯。这首诗所赞扬的“我的族人”就是诗人心目中的非裔美国人。

7.阿尔拉·伯恩藤普斯(Arna Bontemps, 1902—1973)

伯恩藤普斯肖像(图片来源:en.wikipeida.org)

阿尔拉·伯恩藤普斯是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和后哈莱姆时期的重要诗人和小说家,也是非裔美国文学发展转型时期一位承上启下的人物,其小说带有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特点,也带有大萧条时期的特色。他在担任费斯克大学图书馆馆长期间建立起了非裔美国文学和文化的收藏体系,为以后的非裔美国学研究打下了重要基础。

伯恩藤普斯于1902年10月13日出生于路易斯安那州的亚历山大。3岁时,他的家也随着大迁移的浪潮搬迁到了洛杉矶。他于1923年从加利福尼亚的太平洋联邦学院毕业。之后,他来到纽约,在哈莱姆学院教书,成为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一些杂志的重要撰稿人。20世纪20年代,他还只是一名二流诗人。从30年代起,他转而撰写小说、历史书和儿童书籍。他一共创作了3部小说。第一部小说《上帝送走星期天》(God Sends Sunday, 1931)是一部十足的哈莱姆文艺复兴色彩的作品。这部小说的背景是赌徒的欢愉世界和疯狂的爵士乐。他的第二部小说《黑色雷霆》(Black Thunder, 1936)和第三部小说《暮色鼓声》(Drums at Dusk, 1939)均为历史小说,讲述的是奴隶起义的故事,反映了大萧条时期非裔美国人的心境。伯恩藤普斯笔下非裔美国人反对奴隶制的激情与20世纪30年代民不聊生的动荡岁月形成鲜明的对应。

1943年,伯恩藤普斯从芝加哥大学毕业,获得图书管理学硕士学位,被任命为费斯克大学图书馆馆长。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22年;他广泛收集非裔美国文学和文化资料,建立了门类齐全的档案。伯恩藤普斯是把非裔美国文学作品归类建档的第一位非裔美国学者。他的这项工作对非裔美国学珍贵文献的保存和保护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伯恩藤普斯于1973年6月4日因心脏病去世,享年70岁。

我们可以从下面这首诗中感受到伯恩藤普斯的诗歌艺术魅力:

我白天在水边播种。

我种植得很深,我心里担心

风或鸟会把种子带走。

我在这个气候险恶而又收成不好的岁月安全播好种。

我撒的种子足够种地

成排的从加拿大到墨西哥

但是至于我的收割只有手里马上能握住的

才是所有我能出示的。

但是我播种的东西和果园出产的东西

我的侄儿们在收集作物秆和根,

我的孩子们在地里拾落穗

他们没播种,就吃苦果。

(Barksdale and Kinnamon:630)

这首短诗描写了一名非裔美国人种庄稼的过程,通过讲述他的一个生活片段,传递了朴素的生活哲理。诗中的“我”寓指所有的非裔美国农业工人,而不是单指某个具体的人。在最后一个诗节里,诗人故意把“我”和“我的弟弟”作了一个对比。“我的弟弟”代表种族中的另一类人。“我”比“我的弟弟”更勤劳、更苦干。“我”不仅在地里播种,而且还在果园里种了水果。最后,“我”和“我的孩子们”获得了好的收成,而“我的弟弟”和“他的儿子们”因为懒散至极,终食恶果,举步维艰。这里,诗人要强调的是:丰衣足食的生活源于辛勤的劳作。正如谚语所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这个时期的非裔美国诗坛新人辈出,他们先是模仿英国名家的诗歌风格,然后把英国诗歌传统与非裔美国文化作了较好的结合,创作出与非裔美国人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作品,反映出非裔美国人在20世纪上半叶的精神风貌。非裔美国诗歌的艺术性和思想性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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