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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中国历史上的促动力量

时间:2024-0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寻找中国历史上的“促动力量”我们分析讨论了鲁迅和尼采眼中“奴隶道德”的特征,但既然有“奴隶道德”,自然应该有“主人道德”,什么是中国的“主人道德”?然而,我们很难按照尼采的系谱学方法来找出中国的“主人道德”,因为中国文明发展与欧洲的历史不同。虽然尼采认为两种道德的斗争,也存在于统治阶级的祭师世袭贵族与武士世袭贵族之间,但对寻找中国“主人道德”帮助不大。

寻找中国历史上的促动力量

第六节 寻找中国历史上的“促动力量”

我们分析讨论了鲁迅尼采眼中“奴隶道德”的特征,但既然有“奴隶道德”,自然应该有“主人道德”,什么是中国的“主人道德”?若能回答这个问题,将有助于我们了解鲁迅“重估一切价值”的意义。然而,我们很难按照尼采的系谱学方法来找出中国的“主人道德”,因为中国文明发展与欧洲的历史不同。当尼采剖析现代文明的时候,他以古典时代欧洲的奴隶制为比喻来阐述他的观点,比较分明,但中华文明辉煌的起点不在奴隶制的顶峰时期,也并非在武士贵族统治的黄金时代,而是在奴隶制没落的春秋战国时期(217)

虽然尼采认为两种道德的斗争,也存在于统治阶级的祭师世袭贵族与武士世袭贵族之间,但对寻找中国“主人道德”帮助不大。尼采在《偶像薄暮》中讨论《摩奴法典》时,将孔子跟《摩奴法典》的制定者、犹太人和基督教教士并列起来,认为后三者都代表设法“改善”人类的祭师,显然把孔子也当成祭师阶层代表。(218)这些祭师世袭贵族由于被认为灵魂高尚,通常都会成为掌握政治权力的最高阶层,(219)然而祭师阶层相对“无能”,所以心怀“怨恨”。他们感到武士贵族的威胁,通过“善与恶”的“立法”来管束和驯服武士贵族,也就是颠覆了“主人道德”。所以祭师贵族制订的治国方案,从来都是要把人弄得更好管治,亦即建立“奴隶道德”。(220)也就是说,在尼采看来,孔子和儒家虽然出身“主人”,但理念还是属于“奴隶道德”。

我们既然不能按系谱学去寻根,即使通过中国“奴隶道德”的反面来显示鲁迅要恢复的非奴隶国民特性,那些特性虽然有些跟尼采“主人道德”很接近,到底并非就是历史典型的“主人道德”,因为归根到底,中国文明发展繁荣的起点并非在两个阶级、两种道德分明对立的基础,而已经是两种道德的混合物。吉勒·德鲁兹(Gilles Deleuze,1925—1995)在其《尼采与哲学》(Nietzsche and Philosophy ,1962)中根据《论道德谱系》中的一节加以发挥,把两种道德当作是历史上“促动”(aktive)与“逆动”(reaktive)两种力量和倾向来看待。(221)这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从那些非奴隶的国民特性中,从已经是两种道德的混合物的中国传统中,寻出其中更积极进取的因素。这些因素虽然恐怕仍非尼采式的“主人道德”,但应是鲁迅所能找到的中国精神和文化中相对于“奴隶道德”最正面的东西。

类似德鲁兹“促动”与”逆动”的二分法,可以在鲁迅对孔子和老子的评论中找到。鲁迅认为,儒家与道家是竞争对手,孔子最终赢了,因为他的学说比老子的更积极进取。(222)鲁迅认为道家是消极的,他批评老子学说“不撄人之心”,把人变成朽木。(223)(鲁迅对庄子更没好评,对于庄子的名言“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特别挖苦,认为他不分是非,提倡糊涂度日,(224)比老子更糟。鲁迅认为,老子代表没落的周室,虽然消极退让,但仍然还有社会责任感,庄子则一点责任感也没有。)鲁迅因此认为儒家是继道家之后的新的思想学派,要挽救乱世。(225)鲁迅对儒家与道家的评比,跟德鲁兹“促动”与”逆动”的两种历史倾向很接近。不过,这里所谓的儒家主要是以鲁迅的理解为依据,主要是“以道制势”的、入世的汉儒传统,并非董仲舒阴阳五行的儒学,也非后来思辨的宋儒理学,更非后来自我宣称是儒家理念实践的社会制度。后世儒家的实践跟原来的理念其实甚有距离,前面已略有触及。

如果我们研究一下鲁迅赞赏的“愚人”道德品质,亦即“认真”,我们就会发现,他跟德鲁兹接近并非巧合。事实上,鲁迅一再强调“愚人”的“认真”,与儒家核心精神之一的“诚”,实质上是一致的。不过,与其说“诚”是儒家发明的道德训诲,毋宁说是鲁迅与儒家都一样赞赏的中国人本身原有的道德品质。我们有三个根据可以把鲁迅的“认真”跟儒家的“诚”等同起来:(一)鲁迅同意许寿裳所说的中国“国民性”的堕落是缺乏“诚”;(二)鲁迅说过“真的声音”,也就是至诚之声,能动人,是改造“国民性”的重要工具;(三)“诚”也是鲁迅作品中的重要词汇,(226)鲁迅有个印章“存诚去伪”,就出自《礼记·乐记》(《乐记》作“著诚去伪”)。《中庸》所谓“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正是鲁迅所欣赏的那些“认真”的“愚人”的品德。

值得重视的是,“诚”具有入世的社会政治意义。《中庸》有一段: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万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这跟《大学》“修、齐、治、平”的意思差不多,只是出发点在“诚”,可见“诚”不单是一种纯粹的道德品质,也是改造社会和建设理想的手段。而“诚”的社会作用跟鲁迅文艺运动的目标不谋而合,《中庸》云:

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 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

鲁迅在《无声的中国》也说了跟《中庸》非常相似的话:

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必须有了真的声音,才能和世界的人同在世界上生活(227)

这“真的声音”,也是“诚”的体现,同样是感化人,改造人的灵魂,以致改革和建设新社会的手段。其实《大学》和《中庸》里论述“诚”的地方,很能体现儒家自我肯定、“自我克服”的精神,所谓“修、齐、治、平”,除了代表儒家的社会责任外,还代表他们要在思想精神上统治天下的雄心,体现了尼采最高层次的“权力意志”。而鲁迅通过对道家的比较,对儒家强烈事业心这方面是肯定的。(228)事实上,对国家民族前途的忧虑,对社会民生的关怀,这种入世的精神也是鲁迅精神很重要的一面。鲁迅前期反对退隐书斋,只讲问题不谈主义;后期反对抒写性灵,提倡匕首投枪,都是这一儒家传统的表现。

鲁迅虽然自称儒家经典对他没有什么影响,(229)儒家模范人物的行状显然给他留下印记。上面提到的儒家道德,就体现在鲁迅编的《会稽郡故书杂说》(1914)中。(230)还有一个间接影响值得注意,那就是日本。 日本受宋明理学影响,而“诚”正是很受重视的道德准则(231)而鲁迅认为日本“国民性”有值得学习的一面,(232)恰恰就是“认真”,也就是儒家的“诚”。(233)

在过去一段很长的时间里,人们一直把鲁迅当成现代反孔批儒的先锋,但对鲁迅的批评却缺乏全面分析。(234)首先,鲁迅的确批了儒家,但我们还需要看他批的是什么儒家、是儒家的哪一方面。前引《十四年的读经》一文,经常用来代表鲁迅反儒的立场,但鲁迅在文中已表明他攻击的真正目标不是儒家,因为那只是招牌,换成其他什么主义亦无不可。他真正目标是那些借此谋私的“聪明”人。如果他抨击了传统,那也只是被利用的传统而已。

儒家礼教在鲁迅当时的中国诚然是“吃人”的,但这是儒家礼教原来的目的,还是别人假借这块招牌来“吃人”呢?所谓“三纲五常”,夫为妻纲,把妇女当奴隶,大多数男人乐于执行,但《左传》所赞的夫妻“相待如宾”,就没有多少人听了。鲁迅抨击《二十四孝图》(1926)中违反人性常理的“郭巨埋儿”,其实连《孝经》“教民亲爱,莫善于孝”的原则也违背。鲁迅谈到老莱子及邓伯道弃子救侄那段,直斥“后之君子”加以篡改,“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235)。这些“后之君子”其实才是反儒、“反传统”。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历来为人诟病,认为是要维持一种对统治者有利的僵化的等级制度。(236)然而同是《论语》中,孔子补充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237),表明“君君,臣臣”应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负责的关系,这段话却很少“君”提。鲁迅是知道这种关系的,把有关的故事编入《会稽郡故书杂说》,供后人景仰。(238)总之,儒家有个严格的礼制,不管有什么缺点,君权及夫权在其中并非可以任意妄为。后世实践中的儒教,究竟有多少是儒家原本的理念,恐怕还有待澄清。

鲁迅虽然批评儒家,例如他不赞同孔子对妇女和儿童的轻蔑态度,又认为儒家属于过去,与民众无关。(239)但在不少地方,鲁迅也表达了他对孔子及其学说的某种好感。例如,他对孔子虽然删《诗》使之“温柔敦厚”,但却保留“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这样并不“纯厚”的句子,甚为赞赏(240);对孔子“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很佩服,认为“一定要有这种人,世界才不寂寞”(241)。在另一篇反孔的“战斗徼文”《在现在中国的孔夫子》(1935)中,鲁迅其实把孔子跟他死后尊他、捧他的权势者、“聪明人”清楚区别,鲁迅其实主要讽刺那些利用他做“敲门砖”的所谓儒家之徒(242),所以他说:“如果孔丘……还活着,那些教徒们难免要恐慌。对于他们的行为,真不知道教主先生要怎样慨叹。”(243)有意思的是,《在现在中国的孔夫子》还谈到人们批评孔子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孔子遭到假的尊孔者的亵渎,所以惹人反感,故必批之而后快,类似魏晋时期那些真正崇尚礼教者,因礼教遭到亵渎,反而要抨击礼教的那种心态一样。

当然,这并不是要说鲁迅才是真正的儒家信徒。但怎样才算是真正的儒家信徒,恐怕也没有一个共识,笔者更无意卷入照例永远争论不休的“清晰定义”。鲁迅并不完全赞同儒家学说的全部,就正如在现实中,其实很难找到一个信徒或什么主义者,会百分之百接受和实践他们的信仰或主义。跟尼采对基督徒并非全盘否定一样,鲁迅对儒家亦非一概而论,而是具体分析。例如,鲁迅对子路(542-480 B. C.)的认真,(244)对明儒顾献成(1550—1612)、方孝孺(1357—1402)、袁宏道(1608—1610)以及东林党人,对清末一些真诚的维新派,对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对他们“择善固执,疾恶如仇”的态度,无疑是欣赏的。他们的“方巾气”、“道学气”成了“认真”的同义语。(245)

鲁迅的“认真”与儒家思想还有一点还须说明。前面说儒家是保守的,似乎跟鲁迅鼓吹改革相反,但鲁迅并不认为是个问题。就以王国维为例,王国维是个保守派,但他跟那些“聪明”人不同,认真研究和发扬国学,是真正的国学家。然而,由于他保守,不用新式标点,结果整理出来的东西很难懂。鲁迅因此指出,要认真发扬国粹还需用新式标点,也就是改革。(246)按照鲁迅的思路,只要“认真”为中国的生存和发展着想,即使再保守的儒家,面对中国当时的情况也会实施改革,会变成维新派,变成革命党,(247)甚至会争民主,支持共产主义革命。“认真”也是促成变革的动力。

其实,儒家也不是那么僵化。例如,推翻一个皇帝,即不忠,原是违反儒家最基本的伦理的严重罪行,但也可以因为皇帝不行仁政,丧失天命,而得到解释和接受;孟子为了推行“王道”,面对《书经》“血流漂杵”的记载和诘难,干脆就说“尽信《书》不如无《书》”,“霸道”得很。(248)所以儒家并非教条主义者,并不一定是改革的障碍。“维新”一词就见于《诗经》和《书经》。再引《中庸》一段话:“愚而好自用……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灾及其身者也。”与鲁迅“五四”时期对保守传统的批评,其实不相伯仲。(249)虽然,鲁迅认为儒家“中庸”所体现出来的灵活性常常为“聪明”人利用来谋私利,但这只是工具,若用于改革,鲁迅还是支持的。(250)可惜“愚人”已没有足够的社会力量利用儒家的灵活性来进行改革创新。所以,如果我们同意社会责任、“择善固执,疾恶如仇”以及“认真”态度都是儒家的核心精神,那么鲁迅可能比一些儒家信徒更体现原本的儒家精神。

然而,鲁迅也对儒家提出一些根本性的批评,相比之下,那些轻视妇女儿童或不替民众着想的责难,就显得次要,因为后者的改变非不可能。鲁迅在谈论中国神话时,同意儒家“实用为教”造成古代神话散亡的观点,(251)如果对照《破恶声论》和《文化偏至论》,则鲁迅早期主张宗教和抨击物质主义,实际上是针对儒家传统,认为儒家窒息了中国人精神的发展,实际上涉及儒家根本缺陷的问题,虽然我们对这个缺陷也可以理解为“独尊儒术”后走了极端即“偏至”的结果。还有一个很根本的批评,鲁迅认为孔子“太聪明了”。(252)这个批评表达了鲁迅对儒家理念和实践的失望。儒家是入世哲学,但入世是以参与“建制”来实现其理念,说白了就是当官(讲学与归隐只是不得已的退路),这就给“聪明”人谋私利提供方便和借口。虽然,利之所趋,不管是什么思想和制度,都不可避免地会引来谋私利的“聪明”人,但儒家只依靠道德修养来控制,缺乏实在制度的制衡,比起其他制度似乎就更难避免“聪明”人的利用。不过,鲁迅似乎没有兴趣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也许他认为当时已经是“聪明”人占主导,任何制度的改革已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也许因为儒家为“聪明”人掌握,鲁迅晚年推崇墨家,以大禹墨子脚踏实地苦干的形象来代表“中国的脊梁”。但鲁迅弘扬的墨家并未超出“诚”和“入世”精神,其根本还是原来儒家的精神。(253)所以鲁迅并非以墨代儒,而是引墨入儒,只是形象更新,并非理念转换。这样的理解还有一个根据。鲁迅的儒、墨并非“聪明人”与“愚人”的对立,因为他认为墨侠与孔儒都有相同的历史命运:“老实”的侠死完,剩下“取巧的侠”当权贵的奴才,(254)跟“聪明”的儒取代“老实”的儒一样。问题的症结显然并非两家的理念,而是造成中国人奴性的历史。而且墨家这个“显学”因后来衰微,从未成为社会主流,若成主流,从《理水》(1935)结尾的处理可以推断,鲁迅估计墨家被利用的命运跟儒家一样。再者,他对墨家过于理想的“兼爱”以及严密的等级组织,恐怕会比儒家思想各种弊端更有保留,也离尼采的“主人道德”更远。

鲁迅对儒家及其信徒的失望,除了因为“聪明”人已成儒家的主流,还因为“聪明”人的对立面“愚人”已不成气候,无力带动文化传统的自我更新,“与时俱进”,实现符合时代需要的“创造性转化”,使民族精神“时时上征”。原本是“促动力量”的儒家,已经越来越不“促动”,尤其是在异族入主的时节,儒者“虽则被俘,犹能为人师,居一切别的俘虏之上”,变成侍奉外来主子的奴才了。(255)按照德鲁兹的观点,“促动”和“逆动”其实也并非固定不变的:“当逆动力量把促动力量跟它所能做到的效果分离开来,后者就会变成逆动。促动力量变成逆动。”(256)对此,儒家学说及其门徒亦多少难辞其咎。儒家以礼教治国,皇帝原本只是儒家礼、道之器,也在礼教管治之下。然而对不遵从礼教的皇帝来说,例如在明代,真诚的儒家之徒除死谏之外,便无能为力。他们的社会责任变成空言。如果要继续坚持“诚”,继续社会责任的承担,那么儒家之徒就只好对儒家学说和策略手段作重大修改,甚至将儒家主张修订得面目全非。明末清初王夫之(1619—1692)历史进化观便非常反传统,黄宗羲(1610—1695)的民主思想更影响到后来的维新运动,(257)及至当代新儒家提出一些民主政治的观点和主张,其实都是儒家这种内在矛盾的逻辑发展。所以,儒家思想实际上也在不断演变和调整。如果鲁迅因对“诚”以及对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执著,也称得上或者算得上是坚持儒家理念的话,则他对儒家思想的修订,却不是走当代新儒家主流跟英美式民主制度接轨的道路,而是走一条跟尼采“反政治”接轨并倾向在野的文化批判的不同道路,这算不算是儒学发展的另一条道路和选择呢?笔者无意在此回答,但却认为值得思考。对传统批判最深刻的思想家,其深刻就是因为没有离开传统。

然而,尼采对中国文化和孔子也都没有好评,(258)常把中国文化跟基督教并列为“奴隶道德”的表征。也许他对儒家所知有限,即使他读过《大学》的德译,似乎也没有影响他对儒家的观感。必须指出,尼采并不认为“权力意志”、“自我肯定”、“认真”及“诚”等等加起来就构成“主人道德”。例如尼采发现“苦行”僧侣具有“权力意志”,但认为他们只用“权力意志”来压抑生命,并非提升生命和力量,还是制造“奴隶道德”。(259)另一方面,尼采似不喜欢“认真”,因“认真”意味严肃,而严肃与生命的发扬对立。(260)“严肃认真”类似《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的“沉重的精神”,由此引申出来的“有确信”,都是尼采“自由精神者”的反面。(261)虽然如此,既然精神有“三变”,“沉重的精神”与“自由精神者”就可能是阶段性的差别而不是根本的对立。(262)而且,并非所有与生命对立的价值都是不好的,关键是“促动”还是“逆动”。

鲁迅继承发扬儒家“诚”以及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积极因素外,还在他的“重估一切价值”中添加其他因素。按德鲁兹的意见,“促动力量”之有别于“逆动力量”在于没有“怨恨”以及具备创造自己的价值的能力。虽然,尼采所批评的“怨恨”常常跟奴隶的报复连在一起,而鲁迅却把奴隶的复仇当成一种好的品德,因为鲁迅将强者的复仇跟懦弱者的报复区分开来,(263)而强者的复仇是“以牙还牙”的复仇,在尼采眼里同样也是强者、“主人”的品德。(264)更重要的是,这种复仇并非出于“怨恨”而是出于力量。当鲁迅呼吁国人自强,并向敌人学习时,(265)他不单是跟“义和团”式盲目排外的反抗划清界限,实际上是呼吁国人克服“奴隶道德”的“怨恨”,达到真正“主人”式的自强。鲁迅从汉朝的“闳放”那里引申出来的“拿来主义”精神,就最能代表他那种克服了奴隶“怨恨”的价值标准。但没有“怨恨”也只是“主人道德”其中一面。至于自我创造价值的能力,鲁迅从认真的儒家改革者身上,看到他们这种能力,但这些不是个人的价值,他们也不是为了要“成为你自己”。所以,对于个人自创价值这方面,恐怕跟中国传统文化就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主要还是从古希腊和文艺复兴、从尼采等人引进来的发扬自我的“个人主义”和“个性解放”的因素(庄子虽然也有点“个人主义”的色彩,但非肯定和发扬自我)。有趣的是,鲁迅和尼采鼓励别人树立自己的价值标准,并因此不愿意有门徒。(266)虽然这样一来,鲁迅的主张跟尼采的“主人道德”又更接近一步,但跟儒家和中国文化传统的关系就难以说清楚了。但鲁迅又认为“拿来主义”是中国传统,而且在“拿来”后的选择过程中,显然也包含着新价值的创造,则又跟尼采的标准拉近了距离。

总之,在鲁迅看来,儒家在历史上曾是一股“促动力量”,尽管当时已成“逆动”,但其原本的精神及一些基本原则仍有“促动”的意义。但祭师类贵族出身的儒家,无论怎样“促动”,恐怕都及不上武士贵族的活力和力量;在主动进取、敢作敢为的雄心斗志方面,恐怕也会略逊一筹,所以跟尼采着重后者的“主人道德”,差别仍然很大。鲁迅的“促动”儒家,尽管跟尼采的“主人道德”有差距,但也决不是尼采的“奴隶道德”,而且跟中国的“奴隶道德”是对立的。鲁迅看到,在主奴之间的斗争中,中国“历史上满是血痕,却竟支撑以至今日,其实是伟大的。但我们还要揭发自己的缺点,这是意在复兴,在改善”(267)。但也许中国“独尊儒术”的日子太长,“先王之泽,日已殄绝”(268),原来的“主人道德”已经在后世“儒术”的涂抹下踪影难寻,连原来是两种道德的混合物,也提纯到几近单一。鲁迅当时能够看到的“促动力量”只是“小数点”,而大多数则是男人扮女人的艺术、弱不胜衣嗑南瓜子看消闲小报的少爷、一遇困难只会哭拜的孝子、总是得胜的阴柔人物、靠与敌人睡觉的妓女来救国的“国防文学”、争取优于鸡鸭待遇的革命者、“为遗老而遗老”的传统派、甘心为异族入侵开路的“民族主义者”、自欺欺人的“聪明人”等等,等等,面对这些,只好“且置古事不道,别求新声于异邦”了。(269)鲁迅于是找到了尼采。

【注释】

(1)参考Herbert Schnädelbach,Philosophy in Germany 1831—1933,tr. Eric Matthew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4),pp. 161-191. Schnädelbach讨论到尼采时采用了哲学遗稿,认为尼采的“价值”后来超越了原先在《超越善恶之外》的道德含义,而带上形而上学的色彩(页166—167),说明尼采的哲学遗稿跟他已出版的著作,观点上确有不同。

(2)Z,Ⅰ,15;PN:170.

(3)JGB,Ⅰ,23; BWN:222. Z,Ⅰ,15; PN:170.

(4)Z,Ⅲ,12; PN:308-327.

(5)JGB,Ⅵ,211; BWN:326.

(6)JGB,Ⅲ,46; BWN:250. GD,Ⅺ,5; PN:563.

(7)见《自我批评的尝试》(Versuch einer Selbstkritik),即《悲剧的诞生》1866年新版序,BWN:23-24; Cf EH,Ⅲ,GT,1; BWN:727。

(8)见R. J. Hollingdale,Nietzsche. The Man and His Philosophy,p. 25。

(9)UB,Ⅰ,1; UM,p. 5; GD,Ⅸ,49; PN:553-554. Cf. C. G. Jung,Psychological Types,tr. H. G. Baynes & R. F. C. Hull,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6),pp. 137-146.酒神狄奥尼索斯经常出现在德国作家笔下,而尼采的酒神则源于理想主义与浪漫主义传统。见Max L. Baeumer,“Nietzsche and the Tradition of Dionysian”,tr. Timothy F. Sellner,in James C. O’Flaherty et al. (eds),Studies in Nietzsche and the Classical Tradition,Chapel Hill: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76),pp. 165 -189;M. S. Silk and J. P.Stern,Nietzsche on Traged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pp. 209-223。

(10)GT,1 & 4; BWN:37,46-47.此处用语甚似黑格尔,更令人想起马克思的《一八四四手稿》,Economic and Philosophic Manuscripts of 1844,tr. Martin Milligan,Moscow:Progress Publishers (1977),pp. 72-78。

(11)见《坟·再论雷锋塔的倒掉》,Ⅰ:192.鲁迅是引述勃兰兑斯的话,但出处不详。尼采也让人产生这种片面的印象,见EH,Ⅲ,M,1; B W N:746; to Reinhart von Seydlitz (12 Feb 1888),SLN:283; KSB,Ⅷ:248。

(12)Walter Kaufmann,Nietzsche:Philosopher,Psychologist,Antichrist,pp. 110-111; EH,Ⅳ,9; BWN:791;参见“对所有受人崇敬的事物的批评(对不受崇敬事物的理想化),试图将估价倒转”,引自George Allen Morgan,What Nietzsche Means,p. 27。

(13)A,61; PN:653. EH,Ⅲ,FaW,2; BWN:775-776.尼采在《权力意志》中还提及柏拉图理论本身是一种基督教性质的理论,推行了“重估一切价值”的任务,而伊壁鸠鲁(Epicurus)则设法消除它所造成的祸害(WP,Ⅱ,438,p. 242)。

(14)见JGB,Ⅲ,46; BWN:250; GD,Ⅶ,4; PN:504-505. JGB,Ⅴ,198;BWN:298; GM,Ⅰ,7-10 & Ⅲ,14; BWN:469-475,557-561; A,13,21,22; PN:579-580,588-590。

(15)《坟·文化偏至论》,Ⅰ:56;《坟·摩罗诗力说》,Ⅰ:65。

(16)见Tse-tsung Chow,The May Fourth Movement,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0),pp. 58-61,182-186,289-320。

(17)见胡适:《充分世界化与全盘西化》,《大公报》(1935.6.22)。胡适于1929年首次用“全盘西化”,但后来宁用“充分世界化”。

(18)见Chiu-yee Cheung,“Beyond East and West:Lu Xun’s Apparent ‘Iconoclasm’and His Understanding of the Problem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Journal of the Oriental Society of Australia,20/21 (1988-89),pp. 1-20;王友琴:《鲁迅与中国现代文化震动》,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3) 。 Cf Yü-sheng Lin,The Crisis of Chinese Consciousness,pp. 104-151。

(19)Chiu-yee Cheung,“Beyond East and West”,pp. 1-20.

(20)《三·无声的中国》,Ⅳ:13-14。

(21)《且·答曹聚仁先生信》及《且·门外文谈》,Ⅵ:76,84-85。他在《门外文谈》强调自己的观点是外行人语。

(22)《热·随感录35》,Ⅰ:306;《华·忽然想到6》,Ⅲ:43-45。

(23)《华·十四年的读经》,Ⅲ:128。参看鲁迅同时代人对胡须的看法(《坟·说胡子》,Ⅰ:174—175) 。

(24)《而·小杂感》,Ⅲ:531。

(25)《坟·寡妇主义》,Ⅰ:263。

(26)《论语·八佾》 14,《论语·阳货》5,《论语·宪问》17。此处采用冯友兰的诠释,见其A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Ⅰ:56。

(27)例如黄宗羲:《黄宗羲南雷杂著稿真迹》,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页240。

(28)见增田涉:《鲁迅与“光复会”》,卞立强译,《资料》,2(1977.11),页325—340;倪墨炎:《鲁迅革命活动考述》,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页59—72。

(29)《坟·杂忆》,Ⅰ:220—222;《花·读书忌》,Ⅴ:588-589;《且末·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Ⅵ:556—557。

(30)《集补·生降死不降》,Ⅷ:97;《集拾·我才知道》,Ⅶ:289。

(31)《且·中国语文的新生》,Ⅵ:114。又例如“六艺”,一般认为是儒家的“六经”,但原本是指贵族教育非常实用的六门课:礼、乐、射、御、书、数。参考钱穆:《本〈论语〉论孔学》,《新亚学报》Ⅻ:1,页1-23.参照《十三经注疏》,上海:世界书局(1935),上,页731。当传统派要在小学推行读经,其实并不一定真的在保卫孔学。

(32)见寇志明:《〈鲁迅:中国“温和”的尼采〉感言》,《月刊》,2006:2,页91—93。此篇的英文版见《中国季刊》(The China Quarterly,181,March 2005,pp. 197-199),但删掉两段。

(33)《复仇是非论》(1907),《章太炎全集》,Ⅳ:273。

(34)李新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一编上,北京:中华书局(1981.9),页211,288。

(35)李新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一编上,页127—128。金冲及、胡绳武:《辛亥革命史稿》第一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7),页330—332。

(36)苏锡文编:《国父孙中山先生画传》,香港:中外文化(1965.11),页48。章太炎在《祭孙公文》还特别提及此事,称他建国是“继步皇明”(《章太炎手迹选释》,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8,页50)。

(37)《且·病后杂谈》,Ⅵ:169。

(38)《且末·女吊》,Ⅵ:614-616。

(39)《集补·〈越铎〉出世辞》,Ⅷ:39—40。

(40)关于鲁迅“排满”思想与中国奴性及章太炎的关系,见吴俊:《暗夜里的过客》,上海:东方出版公司(2006.1),页259—280。

(41)例如毛泽东:《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1956),《毛泽东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Ⅶ:81。关于鲁迅对中医药的批评,见《坟·从胡须说到牙齿》,Ⅰ:247-249;《华续·马上日记》,Ⅲ:247-249;《朝·父亲的病》,Ⅱ:284-289;《且·病后杂谈》,Ⅵ:165-166。

(42)《华续·马上日记》,Ⅲ:310-312。参照《华·忽然想到》,Ⅲ:14-15。

(43)《南·经验》,Ⅳ:539-540;参见《华·这个与那个》,Ⅲ:141-143。

(44)《两》Ⅰ,4 & 6; Ⅺ:20,26;《热·随感录43》,Ⅰ:330-331。

(45)《两》Ⅰ,8; Ⅺ:31。

(46)参考鲍晶编:《鲁迅“国民性”思想论集》,陈早春:《鲁迅思想及其内在发展——鲁迅改造国民性思想初探》,王得后:《致力于改造中国人及其社会的伟大思想家》,均载《纪念鲁迅诞生一百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页143—187。鲁迅所谓“精神”包括道德、文化、思想、心理等方面,与林毓生所谓鲁迅的“文化思想方法”(cultural-intellectual approach)相近,但林毓生没有把心理方面包括在内(The Crisis of Chinese Consciousness,pp. 40n,41n,110-111,135-136)。

(47)See JGB,Ⅸ,260; BWN:394-398.

(48)GD,Ⅴ,1; PN:486.

(49)GM,Ⅲ,20; BWN:575. See Walter Kaufmann,Nietzsche:Philosopher,Psychologist,Antichrist,pp. 368-378,and “Nietzsche as the First Great (Depth) Psychologist”,in Sigmund Koch and David E. Leary (eds) ,A Century of Psychology as Science,New York:McGraw-Hill Book Company (1985),pp. 911-920.

(50)GD,Ⅴ,1; PN:487.

(51)Ⅷ:23,25,27.人的精神之所以可以当成是文化的一部分,因为那是纪录在历史和文学艺术中的人的精神。又,寇志明对“内曜”有不同的解读,把它译成“illuminating thoughts”(启迪的思想),然而译到“发国人之内曜” 、“起人之内曜”就有点麻烦,变成“enlightening the ‘ illuminating thoughts’ ” ,“启蒙”、“启迪的思想”,实在不好理解(“Towards a Refutation of the Voices of Evil”,tr. J. E. Kowallis,Renditions ,26,Autumn 1986,pp. 111,112) 。《摩罗诗力说》有“野人狉獉其形,而隐曜即伏于内”(Ⅰ:64),其中“隐曜”显然是“内曜”的另一说法,若理解为“hidden illuminating thought”就很古怪。

(52)弗洛伊德的“生命本能”或“里必多”(libido)也跟尼采的“权力意志”有共通处,见Jacob Golomb,Nietzsche’s Enticing Psychology of Power,Ames:Iow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89),pp. 192-199。

(53)Jacob Golomb,Nietzsche’s Enticing Psychology of Power,pp. 33-38,67-77,125-131,150-162,192-199; Ernest Gellner,The Psychoanalytic Movement,or the Coming of Unreason,London:Paladin Books (1985),pp. 18-22.

(54)《且·从孩子的照相说起》,Ⅵ:80-82。

(55)《呐·自序》,Ⅰ:417。

(56)A,38;PN:611;Cf.GD,Ⅶ,2;PN:502.

(57)GD,Ⅴ,4; PN:489.参照其“道德自然主义”(moralistischer Naturalismus),WP,Ⅱ,299,p. 168。

(58)JGB,Ⅲ,257; BWN:392.

(59)GD,Ⅴ,1;PN:487.

(60)《坟》,Ⅰ:129-140。鲁迅的根据为生物学理论,跟尼采的“生理学”很接近,也跟尼采的“伪影响”进化论伦理,以及《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所宣扬的“此岸性”(this-worldliness)有一定关联。鲁迅提及人性一部分的“爱”与“自我牺牲”,部分也是受《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影响。关于尼采的生理学,见Richard S. G. Brown,“ N ihilism:‘Thus Speaks Physiology ’ ”,in Tom Darby,Béla Egyed and Ben Jones(eds) ,Nietzsche and the Rhetoric Nihilism,Ottawa:Carl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9) ,pp. 133-144。

(61)《而·略论中国人的脸》,Ⅲ:414。

(62)JGB,Ⅸ,260; BWN:394; MA,Ⅰ,45; MA(H),pp. 42-43.

(63)JGB,Ⅸ,259; BWN:393. Z,Ⅱ,12; PN:255-256. Cf. WP,Ⅲ,692,p. 369.

(64)GM,Ⅲ,14; BWN:559. JGB,Ⅸ,260; BWN:394.

(65)JGB,Ⅸ,257 & 260; BWN:391-392,395.

(66)JGB,Ⅸ,257; BWN:391. Cf. Kaufmann的注释,BWN:396。

(67)MA,Ⅰ,456;HA(FL),p.218.

(68)JGB,Ⅸ,260; BWN:395.

(69)E. g. Z,“Vorrede”;Ⅱ,12; Ⅲ,3; PN:124,225-231,275.

(70)通行本《道德经》第33章。Walter Kaufmann,Nietzsche:Philosopher,Psychologist,Antichrist,p. 252。

(71)见M,202,204; D,pp. 120-123。这个论点跟精神分析理论非常相似。

(72)MA,Ⅱ,186; HA(H),p. 355.

(73)MA,Ⅱ,220; HA(H),p. 265所以鲁迅指尼采“而宗教与幻想之臭味不脱,则其张主,特为易信仰,而非灭信仰”(《集补·破恶声论》,Ⅷ:29) ,也有道理,而尼采的酒神“宗教”显然跟鲁迅发扬“内曜”的宗教性活动有共通性。关于尼采与古典文化扼要的研究,可参看Frederick Copleston,Friedrich Nietzsche:Philosopher of Culture,London:Search Press (1975),pp. 51-76。

(74)GM,Ⅰ,4-5;BWN:464-467.

(75)Max Scheler专门写了《怨恨》(1912)一书为基督教辩护,认为基督教道德的根本是爱与人道,“怨恨”是物质财富分配不均的结果,主要是现代社会的产物。Max Weber则在《宗教社会学》中基本采用了尼采的说法。

(76)GM,Ⅰ,10; BWN:472.

(77)Rüdiger Bittner,“ Ressentment,” in Richard Schacht (ed.),Nietzsche,Genealogy,Morality,pp. 127-138.

(78)GM,Ⅰ,7; BWN:469-470. M,71 & 144; D,pp. 42-43,91. JGB,Ⅸ,260; BWN:397. GM,Ⅰ,1-17; BWN:460-492.

(79)Z,Ⅱ,3; PN:200. Cf M,135; D,p. 86.

(80)M,133,145; D,pp. 83-85,91-92.关于“同情”令人受苦,见M,134; D,pp. 85-86。关于“同情”压制活力、否定生命,所以是一种虚无主义,见A,7; PN:572-574。关于“同情”者的受苦,尼采有亲身经历,见An Franz Overbeck (14 September 1884),KSB,Ⅵ:530;PN:440.尼采攻击“同情”并非拥护残暴,毁灭爱心,见Leslie P. Thiele,“Love and Judgement:Nietzsche’s Dilemma”,NS,20 (1991),pp. 88-107。尼采反“同情”来自古希腊罗马斯多葛学派(Stoa/ Stoicism),尤其是罗马哲学家塞涅卡(Seneca)。见Martha C. Nussbaum,“Pity and Mercy:Nietzsche’s Stoicism,” in Richard Schacht (ed.),Nietzsche,Genealogy,Morality. Essays on Nietzsche’s Genealogy of Moral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4),pp. 139-167. Nussbaum不同意尼采反对“同情”的理由,认为“同情”促进社会物质生活的改善,尼采虽注重精神的肉身基础,但却没有掌握物质生理的需求是精神生活基础这个简单的道理,也不理解以“同情”为基础的现代民主及社会主义思想,实际上是通过改善物质生活而提升人们的精神水平。尼采反对民主和社会主义,体现了他对“同情”理解的偏颇,只看到“布尔乔亚的脆弱性”(bourgeois vulnerability),而看不到“基本(按:指生活需求)的脆弱性”(basic vulnerability) 。 Nussbaum所谓“布尔乔亚”是指不愁衣食的“有闲阶级”,但笔者认为,即使用“有闲阶级”而不用“资产阶级”,仍有误导之嫌,更确切地说,尼采所关心的应是不愁衣食的“精神贵族”。笔者也不认为尼采没有强调基本生活需求对他来说是个理论问题,因为尼采的读者对象不同,他并非面对大众,而是面对“创造者、收获者和欢庆者”(Z,“Vorrede”,9; PN:135-136),他首先考虑的是那种对最崇高的痛苦最敏感的人(MA,Ⅰ,462;HA(FL),p. 220),“感同身受”对这类人往往是致命的。

(81)Z,Ⅰ,22,1; PN:186-188. JGB,Ⅸ,260; BWN:395.

(82)GM,Ⅱ,10; BWN:508-509.

(83)JGB,Ⅲ,46; GM,Ⅲ,22; BWN:250,580. GD,Ⅶ,4; A,25-26; PN:504-505,595-598.

(84)Peter Heller,“Concerning the Nietzsche Cult and Literary Cults Generally”,in Volker Dürr,Reinhold Grimm and Kathy Harms (eds) ,Nietzsche:Literature and Values,Madison: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88),pp. 205-206,216-217.

(85)GM,Ⅰ,6-7; BWN:467-470. Christopher Middleton对于尼采在其他地方把“圣人”(der Geistigeste)定为“最强者”感到不解,认为尼采“混淆”了“圣人”和“武士”这两种世袭阶级(SLN:298)。但尼采认为产生“圣人”的祭师阶级,实际上由同一个武士阶级分化出来。“圣人”之所以是“最强者”,是因为他创造价值,通过这些价值统治世界,而这些价值是他“权力意志”的表现。但他所创造的价值却是“奴隶道德”。

(86)JGB,Ⅴ,195; BWN:298.

(87)GM,Ⅰ,7 & 16; BWN:469,489.

(88)A,27-28,32-33,58; PN:598-600,604-607,649.

(89)A,61; PN:653-654.

(90)FaW,“Epilog”; BWN:646.

(91)A,61; PN:653-654.

(92)见Walter Kaufmann,Nietzsche:Philosopher,Psychologist,Antichrist,p. 229。布克哈特是尼采在巴塞尔大学的同事,两人年龄相差虽大,但观点和兴趣接近,一直都是好友。他们对古希腊和文艺复兴的看法非常接近,很难判断究竟谁影响谁。

(93)见胡适:《说儒》(1935)、钱穆的《驳胡适之〈说儒〉》,载《胡适作品集》,台北:远流出版事业公司(1986.7),ⅩⅤ:5—106,187—201; 郭沫若:《驳〈说儒〉》(1937),《郭沫若全集·历史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Ⅰ:434-462。有关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参考陈来:《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北京:三联书店(1996.3)。

(94)见高旭东:《鲁迅尼采与孔子耶稣》,《月刊》,1991:4,页4-10。

(95)Fung Yu-lan,The Spirit of Chinese Philosophy,tr. E. R. Hughes,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 (1947),p. 10.冯友兰早期著作对儒家不同的看法,见A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pp. 48-54.柳无忌认为孔子是个武士之后,见Liu Wuchi,Confucius,His Life and Time,Westport:Greenwood Press (1955),pp. 29-38,143-145;H. G. Creel,Confucius:The Man and The Myth,New York:The John Day Company (1949),pp. 77-78.李学勤和许倬云认为儒家是来自“士”这种低等贵族的社会阶层,见Li Xueqin,Eastern Zhou and Qin Civilizations,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5),p. 460; Cho-yun Hsu,Ancient China in Transition,pp. 35-37。

(96)例如,它们都把道德价值强加于人,自比牧羊人保护羊群免遭“猎食兽”残害。尼采所谓苦行的教士把罪疚感情强加于人们意识之中,以压抑人们的动物本能,跟王阳明的理学也有相同的地方。见GM,Ⅲ,11; BWN:61-65,553. Cf to Peter Gast (31 May 1888),SLN:298; KSB,Ⅷ:325。

(97)《孟子·公孙丑上》第六章。

(98)《华续·谈皇帝》,Ⅲ:253。

(99)《且二·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Ⅵ:317-318. A,27; PN:598-599。

(100)见陈独秀:《敬告青年》(1915),《独秀文存》,上海:亚东图书馆(1923.5),上,页3—4。可能由于对文化革命的悲观与怀疑,鲁迅没有太注意陈独秀的文章(《呐·自序》,Ⅰ:418-419) 。

(101)参见吴小美:《一部旧中国的特别的“人史”——再论鲁迅杂文对奴性和奴才传统的批判》,《月刊》1983:5,页28—44。许寿裳:《回忆鲁迅》,《我所认识的鲁迅》,页59—60。

(102)增田涉:《鲁迅的印象》,龙翔译,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1980),页37—40。

(103)《华·忽然想到(1—4)》,Ⅲ:16;《花·序言》,Ⅴ:418;《南·题记》,Ⅳ:417;《集拾·又是“古已有之”》,Ⅶ:230;《且末·半夏小集》,Ⅵ:595。

(104)《坟·灯下漫笔》,Ⅰ:212-213。

(105)NF,Ⅰ[73] (Anfang 1880); KSA,Ⅸ:23.

(106)GM,Ⅱ,13; BWN:516.关于尼采评论的来源,见尼采文集的编者评注(KSA,ⅩⅣ:380)。尼采在这里说中国法律的清除“整个分支”是为了保存种族或社会类型的纯洁性(GM,Ⅱ,13; BWN:516),如果是指灭族,恐怕并不符合立法者的真正意图。

(107)Thomas H. Brobjer,“Nietzsche’s Reading About China and Japan,” NS,34(2005),pp. 329-336.尼采还买了本《中国生活的图画》(Leopold Katscher,Bilder aus dem chinesischen Leben,Leipzig,1881),但只有购书单,不见于尼采藏书。Andrea Orusucci认为《欢乐之学》第69节有关“中国式的报复”即出于此(FW,Ⅱ,69; GS:126. Andrea Orusucci,“ Beiträge zur Quellenforschung”,NS,32,2003,pp. 444-445)。但布罗布杰尔看过此书后认为结论欠信服力。此书亦非尼采了解中国的材料来源 (“ Nietzsche’s Reading about Eastern Philosophy”,JNS,28,Autumn 2004,p. 13)。还有,尼采于1885年在Sils-Maria遇见一个到过中国的荷兰人,跟他讲了很多中国的事情(KSB,Ⅶ:88),也是他了解的渠道,但无记录,内容不详。

(108)An Marie Baumgarten (11 März 1875) u. an Franziska Nietzsche (12 März 1875),KSB,Ⅴ:30,32.所谓中国人礼貌的表达方式,指“armselige Hütte”,大概是“陋室”或“寒舍”的翻译。

(109)PTZG,1; PTAG,p. 29.在《人间的、太人间的》分析宗教心理时,谈到中国民众求神但不得到庇荫,便把神像拉倒辱骂的事例,属于中性的叙述。MA,Ⅰ,111;HA(H),p. 65.

(110)UB,Ⅱ,8; UM,p. 65.

(111)NF,2 [100] (Herbst 1885-Herbst 1886),9 [159] (Herbst 1887);KSA,Ⅻ:110,429.

(112)NF,8 [1] (Sommer 1883);KSA,Ⅹ:325.有些则比较古怪,如关于中国婚姻的根本观念,说房子分内外,男在外,女在内,内外之间的门需谨慎关闭,即使至死,也是各自孤单而去(NF,8 [6],Sommer 1883; KSA,Ⅹ:328) 。

(113)FW,Ⅰ,34;GS:99.遗稿笔记中说,中国千年没变(NF,11 [274],Frühjahr-Herbst 1881; KSA,Ⅸ:547) 。

(114)A,11; PN:577.

(115)GD,Ⅸ,40; PN:545.在1884年春遗稿笔记中有:“奴隶德行及其价值的增长(‘中国人’)。”NF,25 [121],Frühjahr 1884; (KSA,Ⅺ:45)“”

(116)5 JGB,Ⅸ,267; BWN:406.尼采引小心一词目前出处未详,但从这个词的拉丁文转写方式看,应该是出自德文材料。

(117)Z,“Vorrede”,5; PN:129.

(118)《准·由聋而哑》,Ⅴ:278。 Z,“Vorrede”,5; PN:129. NF,4 [204] (November 1882-Februar 1883);KSA,Ⅹ:168。

(119)M,Ⅲ,206;D,p. 127.

(120)NF,11 [287] (Frühjahr-Herbst 1881),14 [15] (Herbst 1881);KSA,Ⅸ:552,626. Cf KSA,ⅩⅣ:653.此句谚语原来的中文及出处均不详。

(121)GD,44; PN:547-548.

(122)GM,Ⅰ,13; BWN:480.尼采在《欢乐之学》抨击欧洲争取“权利平等”的主张,是要将所有人拉到同一水平,而这是“中国风格” (chinoiserie) (FW,Ⅴ,377;GS:338)。(www.xing528.com)

(123)FaW,“Epilog”; BWN:646.

(124)鲁迅的观点见《坟·文化偏至论》及《坟·摩罗诗力说》,Ⅰ:44,63-65;《华·十四年的“读经”》,Ⅲ:130。

(125)《二·习惯与改革》,Ⅳ:223;《热·随感录61不满》,Ⅰ:358-59。

(126)例如:《热·随感录38》和《热·随感录56来了》,Ⅰ:311-314,347-348。《且·立此存照(六)》,Ⅵ:632-633。

(127)《且二·徐懋庸作〈打杂集〉序》,Ⅵ:290。

(128)GD,44; PN:547-548。对照《坟·文化偏至论》,Ⅰ:57。

(129)《且·序言》、《且二·七论“文人相轻”——两伤》,Ⅵ:3,405;《准·由聋而哑》,Ⅴ:278。

(130)《坟·看镜有感》,Ⅰ:183。

(131)《坟·坚壁清野主义》,Ⅰ:256—259。

(132)《华·北京通讯》,Ⅲ:51-53。

(133)许寿裳:《回忆鲁迅》,《我所认识的鲁迅》,页59—60。

(134)《信》,Ⅺ:345。

(135)例如:《坟·杂忆》,Ⅰ:221-223;《华·这个与那个》,《而·谈“激烈”》,Ⅲ:138-189,477-479;《花·读书忌》,Ⅴ:585-589;《且·买〈小学大全〉记》、《且·病后杂谈》、《且·病后杂谈之余》,Ⅵ:53-58,162-191;《华·忽然想到(1—4)》,Ⅲ:17。另见周作人:《鲁迅的青年时代》,页47。

(136)《坟·杂忆》,Ⅰ:221;《而·略谈香港》,Ⅲ:432-433。

(137)见《花·趋时与复古》,Ⅴ:536;《且末·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Ⅵ:546。章太炎曾认为清室可留,“甲午战争”后则主张推翻它。见其《客帝》、《客帝匡谬》,《章太炎全集》,Ⅲ,:65-69,116-120。鲁迅是在章太炎改变对清室的态度后跟他学习的。

(138)《坟·灯下漫笔》,Ⅰ:212-213。

(139)其心路历程,见《且·病后杂谈之余》,Ⅵ:179。

(140)《坟·文化偏至论》,Ⅰ:56-57。林毓生不认为“蛮族”入侵对中国“国民性”有什么影响,并质疑鲁迅会认为如此(The Crisis of Chinese Consciousness,pp.122-123)。

(141)致陈濬(1928. 12. 30),《信》,Ⅺ:646;林语堂:《鲁迅》,光落译,载李何林编:《鲁迅论》,上海:北新书局(1934),页 157—158。

(142)《而·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Ⅲ:513。

(143)中国知识分子对中国人奴性的发展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鲁迅反奴性的主要对象是中国知识分子”(张梦阳:《悟性与奴性——鲁迅与中国知识分子的“国民性”》,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74,页33),但民众的奴性显然也是鲁迅关注的主要问题,例如阿Q。

(144)《坟·灯下漫笔》,Ⅰ:215。

(145)《准·吃教》,Ⅴ:310-311。

(146)《华·十四年的读经》,Ⅲ:128-129。

(147)《华续·马上支日记》,Ⅲ:327-328。

(148)《且·儒术》,Ⅵ:31-33;《且二·题未定(五)》,Ⅵ:390-391;参见《准·扑空》,Ⅴ:349,353-354。关于清朝奴才,参见陈垣:《释奴才》(1907),载《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5),页603-607。

(149)《且二·徐懋庸作〈打杂集〉》,Ⅵ:292;《南·祝〈涛声〉》,Ⅳ:561。

(150)例如《准·以夷制夷》,Ⅴ:108-109;《且二·田军作〈八月的乡村〉序》,Ⅵ:287。

(151)例如《伪·文章与题目》,Ⅴ:122-123;《花·中秋二愿》,Ⅴ:565。参见《华·十四年的“读经”》,Ⅲ:129。

(152)《华·十四年的“读经”》,Ⅲ:129;另见《华·补白》,Ⅲ:102;《华续·古书与白话》,Ⅲ:213。

(153)《华续·学界的三魂》,Ⅲ:207;《且二·萧红作〈生死场〉序》,Ⅵ:409;《南·漫与》,Ⅳ:588。

(154)参考《华·“碰壁”之余》,Ⅲ:116;《且·难行和不信》,Ⅵ:51。

(155)《南·沙》,Ⅳ:349-350。尼采在遗稿中也用“沙”来形容中国人,但含义不同。尼采说基督教和民主制度要把人治成“沙”:渺小、衰弱、全部一模一样、容易相处、稳定、舒服、慢吞吞,等等,就像改善了的忙碌熙攘的中国人(NF,3 [98],Frühjahr 1880;KSA,Ⅸ:73) 。

(156)《且·难行和不信》,Ⅵ:50-51;《且·运命》,Ⅵ:131;《且末·我要骗人》,Ⅵ:486;《集拾·上海所感》,Ⅶ:410-411。

(157)JGB,Ⅸ,260; BWN:397.

(158)《华·这个与那个》,Ⅲ:141-143。见陈安湖:《“愚人”和“聪明人”研究问题》,《研究》,9 (1985),页162—180。

(159)《且·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Ⅵ:117-118。

(160)《南·为了忘却的纪念》,Ⅳ:482-483;《且·忆韦素园君》,Ⅵ:64-68。

(161)《花·〈如此广州〉读后感》,Ⅳ:438-439。此亦可作为“伪士当去,迷信可存”(《集补·破恶声论》,Ⅷ:28)的补充说明。

(162)《热·五十九圣武》,Ⅰ:354-355。

(163)《坟·看镜有感》,Ⅰ:183。

(164)见FW,Ⅰ,24; GS:99,特别是译者的注释。

(165)《热·五十九圣武》,Ⅰ:355。

(166)《且·病后杂谈之余》,Ⅵ:180-181。

(167)《且·忆韦素园》,Ⅵ:64-65。

(168)《华续·死地》,Ⅲ:266。另见《华续·记念刘和珍》,Ⅲ:273;《南·为了忘却的记念》,Ⅳ:479,488。

(169)《且·病后杂谈》,Ⅵ:170-173。

(170)《且·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Ⅵ:117-118。

(171)《华·通讯》,Ⅲ:26。

(172)《坟·论睁了眼看》,Ⅰ:237-240。

(173)《坟·杂忆》,Ⅰ:225-256。不过鲁迅也发现,当受压迫的学生或妇女有了权力,也会欺凌其他学生和妇女。《华·忽然想到(7—9)》,Ⅲ:60-61。

(174)《华·杂感》,Ⅲ:49。

(175)《热·随感录62恨恨而死》,Ⅰ:360-361。

(176)《华续·谈皇帝》,Ⅲ:252-253。

(177)JGB,Ⅸ,260; BWN:397.

(178)《华·这个与那个》,Ⅲ:140;《且·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Ⅵ:7-9。

(179)《华·北京通讯》,Ⅲ:51-53。

(180)《且二·田军作〈八月的乡村〉序》,Ⅵ:286-287。

(181)《集补·破恶声论》,Ⅷ:24-31。参看《三·无声的中国》,Ⅳ:12-15。

(182)《南·〈论语〉一年》,Ⅳ:570;参考《且·隔膜》,Ⅵ:43-44。

(183)《且二·萧红作〈生死场〉序》,Ⅵ:409。《且二·田军作〈八月的乡村〉序》,Ⅵ:286。《且·买〈小学大全〉记》,Ⅵ:57-58。

(184)《三·无声的中国》,Ⅳ:12-13。参见《且·徐懋庸作〈打杂集〉序》,Ⅵ:292。

(185)《坟·娜拉走后怎样》,Ⅰ:163;《华·补白》,Ⅲ:106。

(186)《华·这个与那个》,Ⅲ:142。

(187)《而·略论中国人的脸》,Ⅲ:414;《且·从孩子的照相说起》,Ⅵ:80-82。

(188)《准·晨凉漫记》,Ⅴ:236。

(189)《南·经验》,Ⅳ:540。

(190)《且·七论“文人相轻”——两伤》,Ⅵ:405。

(191)《且二·杂谈小品文》,Ⅵ:417-418。

(192)见乾隆上谕,载纪昀等编:《〈四库全书〉总目》,台北:艺文印书馆(无日期),第一册,页1—17。乾隆亲自监督抽阅“违碍应毁书籍”,并具体指示篡改明人奏疏(页10—11),其中要求对钱谦益、屈大均著作“削去数卷或削去数篇”,对“南宋人书之斥金,明初人书之斥元,其悖于义理者,自当从改”(页8)。标点为笔者所加。

(193)《花·古人并不纯厚》,Ⅴ:448-449。《而·谈“激烈”》,Ⅲ:477-478;《且·买〈小学大全〉记》,Ⅵ:57-58;《且二·杂谈小品文》,Ⅵ:417-418。

(194)致曹聚仁(1933.6.8),《信》,Ⅻ:184。

(195)《准·我谈“堕民”》,Ⅴ:216。

(196)见鲁迅与埃德加斯诺的谈话,Edgar Snow,Journey to the Beginning,New York:Vintage Books (1972),p. 131。

(197)见《坟·睁了眼看》,Ⅰ:237 -241 ;《且·病后杂谈》及《且·病后杂谈之馀》,Ⅰ:170-173,190-191。

(198)《呐·阿Q正传》,Ⅰ:492;鲁迅在其他地方也谈到这种“精神上的胜利”,见《伪·王化》,Ⅴ:135;《准·中国文与中国人》,Ⅴ:364。

(199)《呐·阿Q正传》,Ⅰ:490-498,504-505。

(200)《集·俄译本〈阿Q正传〉序及著者自叙传略》,Ⅶ:81-82;《伪·再谈保留》,Ⅴ:144。

(201)参见张梦阳:《中国鲁迅学通史》,下,页195—200,208—212,215—218;江潮:《阿Q论稿》,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页1—22,94—109;葛中义:《〈阿Q正传〉研究史稿》,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6),页29—40。在彻底反封建、反资产阶级、反修正主义的“文化大革命”中,鲁迅作品包括《阿Q正传》甚至被解释成代表否定一切的虚无主义的所谓“革命农民”的立场。参考唐弢:《关于鲁迅思想发展问题》(《年刊》,75/76,页 247—257)及王瑶:《鲁迅研究的准绳和指针》(《研究》,1,页1—30)。中日学者观点相差不大,见刘献彪、郭兴工:《〈阿Q正传〉研究在日本》,载山东鲁迅研究会编:《〈阿Q正传〉新探》,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86),页231—249。美国学者大抵按鲁迅的解释,Leo O. Lee,Voices From the Iron House,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7),pp. 77 -78;C. T. Hsia,A History of Modern Chinese Fiction,pp. 37-38.

(202)William A. Lyell,Lu Hsün’s Vision of Reality,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6),p. 244;吕俊华:《论阿Q精神胜利法的哲理和心理内涵》,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页1—76,93—116。对照江潮:《阿Q论稿》,页125—126。

(203)《论阿Q精神胜利法的哲理和心理内涵》,页14—28 。

(204)JGB,68; BWN:270. 弗洛伊德发现,排除令人不快的记忆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见Sigmund Freud,The Psychopathology of Everyday Life,tr. Alan Tyson,Harmondsworth:Penguin Books (1975),pp. 194-203. See also GM,Ⅱ,1; BWN:493-494。

(205)《论阿Q精神胜利法的哲理和心理内涵》,页 1—49,93—116。无疑有相同的结论,见其《反对阿Q典型研究的修正主义》,《学术月刊》1958:10,转引自葛中义:《〈阿Q正传〉研究史稿》,页42。吕俊华则提醒读者注意阿Q精神及其作为一般心理功能的区别(页48)。

(206)见苏雪林:《〈阿Q正传〉及鲁迅的创作艺术》,《资料汇编》,Ⅰ,页1035—1044;David A. Kelly,“ The Highest Chinadom”,in Graham Parkes (ed.),Nietzsche and Asian Thought,p. 153。

(207)《呐喊》,Ⅰ:515。阿Q向往革命的幻想,体现鲁迅批评中国“国民性”缺乏信念与主义,充满动物性的欲望(《热·随感录59“圣武”》,Ⅰ:255)。

(208)《呐·阿Q正传》,Ⅰ:491。

(209)《两》,Ⅰ,10; Ⅺ:40。

(210)《坟》,Ⅰ:232-233。

(211)见《伪·王化》,Ⅴ:135;《准·中国文与中国人》,Ⅴ:363-364。

(212)《花·中秋二愿》,Ⅴ:565。

(213)《集拾·报“奇哉所谓……”》、《集拾·老调子已经唱完》,Ⅶ:253-254,309-311;《坟·灯下漫笔》,Ⅰ:214-217。参照《坟·再论雷峰塔的倒掉》,Ⅰ:193。

(214)A,24; PN:592.

(215)FW,Ⅱ,69; GS:126.

(216)例如:《伪·文章与题目》,Ⅴ:121-122;《华·十四年的“读经”》,Ⅲ:129。

(217)“春秋五霸”也许接近(周朝)武士型贵族统治最后的黄金时代,但他们的权位不久都被自己的大臣所篡夺。关于“春秋五霸”的性质,参考Sydney Rosen,“Changing Conceptions of the Hegemon in Pre-Ch’in China”,in David T. Roy and Tsuenhsuin Tsien (eds) ,Ancient China:Studies in Early Civilization,Hong Kong: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78),pp. 99-114。

(218)GD,Ⅶ,5; PN:505. Cf to Peter Gast (31 May 1888),SLN:298; KSB,Ⅵ-Ⅱ:325.

(219)GM,Ⅰ,6; BWN:467.

(220)尼采认为孔子是管治的艺术家,培养人的“畜群本能”,使人变小,易于管治(WP,Ⅰ,129,p. 79;NF,36 [48],Juni-Juli 1885; KSA,Ⅺ:570),显然是培养“奴隶道德”。但孔子与罗马帝国、拿破仑、教皇等并列为管治艺术家,则培养“奴隶道德”的“愚民政策”似乎并非祭师贵族的专利,而是所有统治阶级的目的了。也许后来的统治者都无可避免地要继承祭师贵族的思维方式。但孔子有“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尼采竟没有提,说明他对儒家的了解非常有限。

(221)JGB,Ⅱ,11; BWN:509-512. Gilles Deleuze,Nietzsche and Philosophy,p. 39ff. “Aktive”一般译“积极”、“有生气”等等,但因为是德鲁兹用的术语,有特指的意思,所以生造一个“促动”以资区别。 “Reaktive”可译为“反动”,但中文“反动”是个政治名词,与西文原义及德鲁兹用法不尽相同,为免误会,也生造一个词,译为“逆动”以资区别。本书并不完全采纳德鲁兹“促动力量”的全部意义,因为它含义很广,其中有些过于哲学性,与本书讨论的问题无关。

(222)《且末·〈出关〉的关》,Ⅵ:520-521。

(223)《坟·摩罗诗力说》,Ⅰ:67。比较尼采对旧道德规范的批评,Z,Ⅲ,12;PN:317。

(224)《华·我的“籍”和“系”》,Ⅲ:83;《南·〈论语〉一年》,Ⅳ:570;《准·中国文坛的悲观》,Ⅴ:247;《且二·文人相轻》,Ⅵ:299;《集·选本》,Ⅶ:135。另见《汉》,Ⅸ:362-366.庄子的话见《齐物论》。

(225)《汉》,Ⅸ:362-366。

(226)《坟·摩罗诗力说》,Ⅰ:100。

(227)《三·无声的中国》,Ⅳ:15。

(228)《且末·〈出关〉的关》,Ⅵ:520-521。

(229)《坟·写在〈坟〉后面》,Ⅰ:285。

(230)全20》,Ⅷ:1-81。

(231)见朱谦之:《日本的朱子学》,北京:三联书店(1957),页257—260,327—328。

(232)致尤炳芹信片断(1936.3.4),《信》,ⅩⅢ:682-683。

(233)《集拾·今春的两种感想》,Ⅶ:386-388。另见内山完造:《鲁迅先生》,雨田译,载鲁迅纪念委员会编:《鲁迅先生纪念集》,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1937),悼文第二辑,页 18—19;儿岛亨:《未被了解的鲁迅》,张佶译,《资料》,3 (1979),页263。参见《二·新的“女将”》,Ⅳ:336;《集补·“日本研究”之外》,Ⅷ:320-321。

(234)参考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编写组:《〈鲁迅批判孔孟之道的言论摘录〉试解》,《年刊》(1974),页16—32。比较实事求是的分析有郑欣淼:《文化批判与国民性改造》,页190—226。

(235)《朝·〈二十四孝图〉》,Ⅱ:254—257。对照《孝经·广要道章》。

(236)例如陈瑛等:《中国伦理思想史》,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页70。

(237)《论语·八佾》。

(238)《全20》,Ⅷ:13。

(239)《南·关于妇女解放》,Ⅳ:567;《伪·保留》,Ⅴ:141;《且二·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Ⅵ:313-319。参照《南·论“赴难”和逃难》,Ⅳ:474。

(240)《花·古人并不纯厚》,Ⅴ:448。此句实出《尚书》,鲁迅误记。

(241)《而·反“漫谈”》,Ⅲ:464。这句评孔子的话见《论语·宪问》。

(242)《且二·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Ⅵ:315-318。

(243)《华续·无花的蔷薇》,Ⅲ:256;《且二·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Ⅵ:317-318。

(244)《两》,Ⅰ:4; Ⅺ:21;《且二·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Ⅵ:315-316。鲁迅认为子路之死,是因为固执于孔子的教导(固执是认真的较极端的形式),上了孔子的当。其实孔子早已批评过子路“无所取材”(《论语·公冶长》),按朱熹解释,是“不能裁度事理,以适于义也”,也就是不会审时度势,灵活处理,跟鲁迅的批评差不多。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10),页77。

(245)《南·为了忘却的纪念》,Ⅳ:482。《且二·“招贴即扯”》;《且二·题未定草(6—9)》,Ⅵ:227-228,434-444。《准·重三感旧》,Ⅴ:324—325。

(246)《热·不懂的音译》,Ⅰ:398。

(247)《准·重三感旧》,Ⅴ:324-325。鲁迅心中可能想着明治维新。

(248)《孟子·梁惠王下》、《尽心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页221,364—365。

(249)例如:《热·随感录57:现代的屠杀者》,Ⅰ:350。

(250)《华·通讯》及《华·十四年的“读经”》,Ⅲ:26,129。对照《且·运命》,Ⅵ:130-132。

(251)《中国小说史略》,Ⅸ:21-23。鲁迅引述盐谷温的观点,认为儒家“实用为教”,所以排斥神话,虽然鲁迅“详案之”认为是“人神淆杂”,袁珂进一步发挥为“神话转化为历史”,但总之是经后世文人“过滤”,其实仍是儒家“实用为教”的结果(参考降云:《鲁迅论我国古代神话的散亡》,《鲁迅研究百题》,页 306—310)。

(252)《坟·再论雷峰塔的倒掉》,Ⅰ:192。

(253)对照廖诗忠论鲁迅与儒、墨问题,见其《回归经典——鲁迅与先秦文化的深层关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5.8) ,页124—154,178—200。

(254)《三·流氓的变迁》,Ⅳ:155。正如鲁迅所说,儒、墨初期分别不大,古有漆雕氏之儒,子路就很有侠气。鲁迅扬墨是否可以看成是复归原儒?参考章太炎:《儒墨》及《儒侠》,《章太炎全集》,Ⅲ:8,11-12,136-137,140-141,433-434,439 。

(255)《且·儒术》,Ⅵ:30—33。

(256)Nietzsche and Philosophy,p. 64.

(257)参考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

(258)不过,Graham Parkes 却发现孔子和尼采在思想上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强调传统的重要(主要根据《偶像薄暮》,Ⅸ,33,39,47),二是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Parkes主要是指首先“返求诸己”(reflective)的道德修养的“技巧”,并认为在查拉图斯特拉身上也有体现(“Nietzsche and East Asian Thought,” 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Nietzsche,pp. 374-375)。尼采着眼的是中国文化和孔子的价值取向。

(259)GM,Ⅰ,6-7;BWN:467-469.尼采虽抨击基督教“苦行”导向“无有”,但认为“苦行”是“生命中最伟大的保存及肯定—创造(Ja-schaffenden)力量之一” (A,57; PN:645. GM,Ⅲ,13;BWN:556)。按笔者理解,“苦行”跟“自我克服”一样,只是一种手段或工具,他抨击基督教“苦行”的是目标和效果:“无有”,而不是“苦行”本身。

(260)GM,Ⅲ,11; BWN:552-553. FW,Ⅱ,88 & Ⅴ,366,382; GS,pp. 144,322-323,346-347.

(261)Z,Ⅲ,11;PN:303-307.尼采认为“有确信”的都是精神没有得到解放的狂热者,见Bernard Reginster,“What is Free Spirit? Nietzsche on Fanaticism,”Archiv für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85,pp. 51-85 。

(262)Z,Ⅰ,1; PN:137-140.

(263)例如:《坟·杂忆》和《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Ⅰ:223-226,270-277 ;《且末·死》和《且末·女吊》,Ⅵ:612,614-619。

(264)见Walter Kaufmann,Nietzsche:Philosopher,Psychologist,Antichrist,p. 183ff。

(265)《华·忽然想到(10—11)》,Ⅲ:89,96;《且,从孩子的照相说起》,Ⅵ:82。

(266)Z,Ⅰ,22,3; PM:186-191. 《华·导师》,Ⅲ:55-56。

(267)致尤炳芹(1936.3.4),《信》,ⅩⅢ:683。着重处为笔者所加。

(268)《坟·文化偏至论》,Ⅰ:57。若按尼采两种贵族竞争的模式,则西汉“罢绝百家,独尊儒术”似乎可说是祭师对武士的全面胜利,也就是两种道德较量开始逆转,“奴隶道德”渐占上风的关键。

(269)《坟·论照相之类》,Ⅰ:187。《华续·上海通信》,Ⅲ:363。《朝·后记》,Ⅱ:324-325。《两》,Ⅰ,29; Ⅺ:89。《且末·“这也是生活”……》,Ⅵ:602。《花·序言》及《花·倒提》,Ⅴ:417,490-494。《且·病后杂谈》,Ⅵ:169。《二·“民族主义文学”的任务和运命》,Ⅳ:311—320。《坟·摩罗诗力说》,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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