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坡—夫勒诺—布勒安特—朗费罗—罗尔—郝默兹—爱默生—西提尔—惠特曼—拉尼尔—后代的诗人
“我听到美国在歌唱,我听到了她在唱着丰富多彩的圣歌。”
——惠特曼(注:惠特曼为美国19世纪最著名的诗人)
在所有文学形式里,在大西洋西北沿岸所采用的一切写作形式之中,美国的诗歌是最没有思想、最没有光华的一种文学形式了,尽管其它的文学形式在这块新大陆上仍然生机勃勃。当然惠特曼是一个例外。虽然很多读者都认为他所写的诗歌完全不能彰显美国的精神,并且只能在几首带着浓郁乡土色彩,用方言所写的诗,或者是描写只属于他们这个国家的一些场景和主题的诗中可以闻出他的美国气息;但是我们还是要指出的是除了他之外,美国绝大多数的诗人所写的诗在英国顶多只能称得上是二流水平。
美国诗歌的这些模仿、依赖以及二流的特点不一定就能说明美国诗人的屈服性,而只能说明英国诗歌的影响力非常大。我们在散文方面还有向美国人学习的地方,但是在诗歌方面他们却只能向我们学习。美国诗人的心里经常想的不是他出生或者成长的祖国,这一点就与法国诗人、德国诗人以及英国诗人大不相同。当然这里绝不是什么爱国主义的问题,因为文学女缪斯神对爱国主义是不以为然,她所关心的只是能不能创作出好的乐章。
在一个诗人是不是美国人和一个美国人是不是诗人这样的问题上还是后者较为重要一些。
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具有诗人气质和意识的作家是生活在美国大革命时期的菲利普·弗莱诺。他写过许多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小诗,如果在他之后美国出现一个伟大的抒情诗时代,那么他肯定能够永留青史。他的《野金盏花》和《印地安人的墓地》都是具有诗歌情趣的作品。
在他们那个时代享有很大知名度的诗人是博兰特。他像英国诗人查特顿(注:查特顿是英国19世纪一位非常有诗歌天赋的少年,可惜过早夭折)一样思想早熟,写过一首《死的幻影》,这可能是为了响应当时在英国颇为流行的墓园派诗人的作品,但这绝对是他自己的优秀的原创。查特顿英年早逝,而博兰特则在一片赞誉声中终老此生,他曾经是新英格兰地区新闻界的领袖人物,曾担任过《晚邮报》的主编。他的一生曾写下了无数优美的诗篇,他在写作的技术上越来越娴熟,但是在思想上却一直保留着他最初所写的诗的幼稚。他最优秀的作品也都是一些描写大自然的诗,例如描写温馨愉悦场景的《致水鸟》。
令人奇怪的是美国最不可思议的诗人、也可能是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诗人——爱伦·坡就曾在博兰特工作过的办公室附近工作过。爱伦·坡的诗数量很少,只有薄薄一卷(很明显他报社的工作占用了他太多的时间与精力),但是它们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非常值得称道的。他最好的诗作可能有十一二首,其中就包括《伊斯拉菲尔》和《致海伦》,这些优美的诗句也只有最具神秘色彩、最具想象力的真正的诗人才能写的出来。在爱伦·坡有限的视野里,我们可以听到那具有魔力的声音,如果说他渺小也就是说柯尔律治(注:柯尔律治为19世纪英国著名诗人)渺小;而与他相比,其他许多的诗人虽然观察力可靠,却都没有但丁和莎士比亚那样的诗具有表现力。
我们前一页所提到的“渺小”一词其实是一个很令人不满意的词,虽然天文学家们可以用它来描述行星;但是它对于诗人们来说却暗含了军队里那种从元帅到士兵的等级排列。诗人肯定是反对排出他们的等级高低的。一个英国诗人很少会去奢望在法国那个诗人遍地的国度里被人们所认可,但是爱伦·坡作到了。波德莱尔和马拉美都曾翻译过他的诗歌,并且翻译得也很美。任何一个喜欢英语诗歌的读者恐怕都不愿意错过欣赏下面这些摘自他《伊斯拉菲尔》(伊斯拉菲尔是一个可以拨动人心弦善于歌唱的天使)中的佳句吧:
是的,天国是属于你的;
我们的鲜花只是花而已,
而你快乐的影子,
则是我们的阳光。
如果我可以在,
伊斯拉菲尔居住过的地方居住;(www.xing528.com)
而他则住在我住过的地方,
他可能就不会;
唱出如此美妙的,
俗世歌谣了;
而我则可以在天国,
谱下更美的乐章。
爱伦·坡的天性和抱负是一个诗人应有的天性和抱负。但是我们也会发现他也写得一手好散文,同时在小说和批评领域也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以前我们曾经在其它章节里提到过他的散文,这里让我们再重温一下我们当时对他的评价吧:即便没有爱伦·坡这位诗人,也一样会有爱伦·坡这位散文家的。
美国文学的桂冠诗人是朗费罗。他多年以来一直占据着美国文坛的宝座,但他却谦虚谨慎,令人十分尊敬;他也可能是当时美国最谦虚、最具绅士风度的一个人。他写过许多美国式的传奇,像《海华沙》、《站在几英里之外》、《赫斯伯拉斯号的遇难》、《保尔·勒威尔游记》以及许多其他作品,他还翻译过欧洲文学中很多优秀的作品。同时他还写过许多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可以传唱的歌谣和抒情诗,其中最著名的是《生命礼赞》,虽然描写的是一些平常生活中所发生的平常事,但作者却赋予了它深刻的思想和优美的旋律,因而《生命礼赞》成为了一部传世之作。他的《乡村铁匠》虽然是发表在一家乡村小报的一个角落位置里的一篇文章,但是在技巧上还是有可圈可点之处的,因为朗费罗还是一个非常懂得处理诗歌的艺术家。这位最受美国人欢迎的诗人对美国文学最大贡献在于他所翻译的但丁的《神曲》。而他所写的那些气势恢弘的诗篇也可以说不乏是那位意大利诗人的教导。这样的解释看起来好像即便是新英格兰那些专家级的诗人也都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他们文学存在的不足,并且开始向欧洲寻找他们创作的灵感。而朗费罗的作品也是良莠不齐的,像《盔甲中的残骸》和《鹤的绞刑》都是失败的作品,但是《布鲁日的钟楼》还算是一首不错的民谣。
在朗费罗之后美国诗坛的专家级诗人就是卢瓦尔了。他不仅是哈佛大学的教授,他还是许多精品诗歌的作者。虽然他也知道自己国人在诗歌领域的局限,但是还是略有微词,这虽然在他的诗歌上没有什么表现,但是在他的散文《关于外国人身上的谦虚态度》中却表现得淋淋尽致。他那些用标准英语写的诗歌毫无味道可言,但是他的《纪念颂》一诗是为了纪念在南北战争中牺牲的哈佛大学的学生而落成的纪念碑所写,曾经在当时广为传诵。他在一首结构松散的《为批评家所写的寓言故事》中曾经这样自责过:攀登诗坛之路崎岖蜿蜒,我却被囿于诗歌的韵律之中。但是他恰恰是在这些韵律中才可以展现他最光辉的一面,特别是在他用新英格兰方言所写的具有讽刺意味的《别格罗论说》一文中表现的尤为突出,里面充斥着幽默、讽刺,也直击美国政治界的迂腐。在美国文学界也没有任何一篇讽刺诗可以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因为讽刺幽默都是一种依附在某个年代特定的土壤上才能生存的植物,而即便美国有这样的讽刺大师也都是只善于写散文而不像卢瓦尔那样善于写诗歌的。
住在查尔斯河岸对面的赫尔莫斯医生是卢瓦尔的朋友,他最好的诗篇是以一种伪美国地方的方言所写的《一匹马的马车》。但是即便是最欣赏赫尔莫斯医学才华的读者,即便是那些在他的《独裁者》一书里看到他文学天赋的批评家,都不能过分的把他的诗当回事。但是他还是为庆祝家人重逢以及其它一些愉快的事情而写过一些充满智慧风趣和幽默的诗的。
居住在康科特地区的一位圣贤人物爱默生主要还是一位散文家,他写了许多具有雄辩的说服力和充分的想象力的散文。当然他也像许多作家一样也写过很多诗,只是偏偏缪斯女神不钟爱于他。爱默生曾跟他的朋友梭罗说过他没能从上天赐予他的没药和香料(注:没药和香料都是圣经中耶酥出世的时候东方三贤人所赠予他的礼物,暗含着智慧与健康之意)酿出甘甜的蜜汁。这句话用来评价爱默生的诗歌还是非常中肯的。但是爱默生也作过一两首有诗歌感觉的诗,像表现户外生活乐趣的《蜜蜂》以及具有深刻哲理的《梵天》等。而他的其他诗歌则看上去都很缺乏他散文中所散发出来的光彩。
与这些居住在剑桥镇、康科特和波士顿的绅士们都有交情的是一位待人和善的教友派信徒,他心中所压抑的那股做诗的激情一点都不逊于上面所提到的几位。这位诗人就是希提尔。在英国诗人克拉博之后,恐怕就再也没有像他这样虽然没有诗人天赋却硬要以这门复杂的艺术为职业的人了。希提尔也像克拉博一样有着对他居住和生活的场景敏锐的感知。但是他的宗教诗写的却不伦不类,一点没有宗教诗应有的风采。他的民谣基本上写的也很差,但是还是有像《船长艾莱生游记》这样不错的作品。他写的最好的一部当数《雪》,描写出了新英格兰冬天的凄冷和孤独。诗中所描写的场景真实可靠,文风也颇有进步。希提尔有着火一般的写诗的激情,也非常有表现自己内心世界的冲动,但是正如他诗里所说,他却处处都遇到“那些不懂聆听好诗歌的耳朵”。
当那些成名的老一辈诗人逐渐老去的时候(如果爱伦·坡还活着的话他还算年轻,但是他已经英年早逝了),一位虽然和他们同样老迈但却一直不被认可的诗人直到那个时候才被人们发现和认识,他就是被人称为“优秀的灰色诗人”的沃特·惠特曼。他之所以被人们这么称呼可能也是因为他的下半生都是在灰暗的日子里度过的。虽然惠特曼已经年迈,但是他的《草叶集》却是美国最年轻、最大胆、最具挑战力的诗集。这是一部不成熟但是不乏美感的诗集。诗句字里行间的恢弘气魄和自然衔接都增强了这部诗集的表现力。
当然里面也有不少拙劣的句子,但是因为整部书的协调一致部分的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因为《草叶集》毕竟是一部诗集,同时也是一个诗人多年以来追求诗情画意生活的积累。他把自己当作一个风趣的人来赞美——当然事实上他也确实是一个非常风趣的人。在他中年的时候,他曾经写过大量的诗篇盛赞美国总统林肯的功勋。也许林肯和惠特曼之间早已注定会有必然的联系。豪尔威斯曾经称赞马克·吐温是他们文学史上的林肯,他的联系是对的,因为林肯是理解不了惠特曼的诗的,林肯在诗歌方面远没有他在散文领域有天赋。但是惠特曼却从某种意义上为林肯戴上了桂冠。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所授予林肯的桂冠也逐渐得到了历史的肯定。《当庭院里的紫丁香花盛开》毫无疑问是美国诗坛最杰出的作品。但是也不能说惠特曼所有灵感的瞬间都是充满美感的,他也像华兹华斯和其他诗人一样,写过一些糟糕的作品。惠特曼是一位最善于描写大海、日出、以及千千万万个在地球劳作的人的诗人。惠特曼曾一度认为自己已经摆脱了传统格律的束缚,创作了一种全新形式的诗。但是他的伟大之处却不在于他所创作的这种形式虽然新颖,但是内容非常怪异的诗,因为像他这样的诗的格律已经在古英语的诗歌里出现过了。虽然他不是原创者,但仍旧不失为一位伟大的诗人。一位伟大的新诗人,也正是他这种创作的精神使他成为一个可敬的诗人。
在惠特曼之后,美国的诗歌就开始走下坡路了。但是任何一本好的文学选集还是会收录下列一些诗人的诗歌的:艾米丽·狄更森的诗歌虽然半数都难以让人参透,但是毕竟向我们展现了一种诗歌的新的表达形式;路易斯·基尼虽然可能不是美国文坛现在仅有的一位爱尔兰籍诗人,但她的诗还是精巧细微,颇有爱尔兰的诗风的;詹姆士·雷利擅于创作一些家常小诗;还有托马斯·贝利·奥尔德里奇,他的诗虽然不是最好但是还是非常有趣的;最后还有一位诗人,如果不是因为疾病和其它一些艰难困苦的阻挠,那么他在诗歌领域一定可以达到让缪斯女神眷顾的地步,他就是锡德尼·兰尼尔,如果我们仔细读过他的诗歌的话,就会发现即便是那些所谓的“主流”诗人也不一定能写出像他的《格林的沼泽地》和《日出》那样的诗篇。虽然有的时候美国诗人都没有什么实力,并且缺乏表现力又没有优美的格律,但是伊斯拉菲尔天使并不会因此而停止歌唱;虽然我们可能会认为美国是一个缺乏诗人的国度,但我们还是时不时地能够听到一些纯洁、优美的小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