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1215年
人物
约翰王
理查德一世去世后,他的弟弟约翰亲王继承了王位。这位约翰王反复无常,贪婪残暴,根本不具备他哥哥的人格魅力和政治才能,最终在贵族的逼迫之下,签署了对国王来说算得上“城下之盟”的《大宪章》。
横征暴敛
约翰王登上他期盼已久的王位时,历史的指针已经指向了13世纪。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商业的繁荣,聚集了大量人口和财富的城市像雨后春笋一样出现了,英国的城市一下子增加到300个左右,这些城市向国王和封建领主缴纳高额的税款,国王和封建领主给予了它们一定的自治权。城市里新兴的市民阶层和经营工商业的中小贵族成了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要求国王限制大封建主的权力,支持国家的统一。可约翰王实在不具备一个政治家的远大目光,他看不到历史大势,只是盯住了市民的钱袋子。为了和法国打仗,约翰王在国内征收重税,将骑士免服兵役的免役税从理查德一世时期的每人1马克提高到了每人3马克。这还不算,约翰王还肆无忌惮地向市民征收各种苛捐杂税,动不动就威胁要收回城市自治权,逼迫商人和市民把一箱箱的马克交给自己,而不管这些钱箱子里混杂着多少百姓的咒骂。
眼看着城市被自己弄得乌烟瘴气,再也刮不出什么油水,约翰王贪婪的目光又盯上了地位特殊但资产丰厚的教会。从1209年开始,约翰王在3年内就从教会堂而皇之地“拿走”了2.8万英镑,这时在位的教皇英诺森三世在整个欧洲都算得上权力滔天,他曾宣称教皇的权力像太阳,国王的权力像月亮,教皇是“万王之王”。现在约翰王敛财居然都敛到教会头上来了,愤怒的英诺森三世立刻宣布要剥夺约翰王的教籍并暂停英格兰所有的宗教活动。这个举动的影响可太大了,当时欧洲封建统治者政治的合法性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宗教的基础上。如果一个国王失去了基督教徒的身份,那贵族们很可能把他从王位上赶下去。此外,那时英国的老百姓都是基督徒,各种宗教活动已经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所以人们对约翰王的憎恨与日俱增。(www.xing528.com)
《大宪章》出台
就在约翰王因为国内的抗议和教皇的怒斥而焦头烂额的时候,老对头法国又发动了一系列进攻英国的战争。由于人民不支持,骑士阶层又普遍厌战,约翰王无力抵挡法国人的进攻,丢失了历代先王传承下来的领地。
忍无可忍的英国人在大贵族的带领下,向约翰王提交了一份措辞强硬的权利要求书,历数了约翰王犯下的种种错误,要求约翰王遵守历代先王制定的法律,尊重臣民的基本权利。在约翰王拒不回应后,人们开始向伦敦进发。这时约翰王才觉得大事不妙,向他的雇佣军和教皇寻求帮助,可愿意保护他的居然只有7名骑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约翰王为了保住王位,只好答应和人民谈判。1215年6月15日,垂头丧气的约翰王和贵族代表在泰晤士河畔一片碧绿的草地上进行了谈判。贵族们把事先拟好的文件交给了约翰王。双方经过一番激烈的争执,最终达成了协议,这个以限制王权、保障臣民权利为要义的文件被称为《大宪章》。
《大宪章》全文共有63条,主要的内容是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贵族们的经济、司法和政治特权不受侵犯,保证教会的利益,而给予市民的利益并不太多。《大宪章》的第一条明确规定,国王不得侵犯教会所享有的权利。《大宪章》的第二条规定,国王直接封臣的后裔享有所封土地的继承权,国王只能按照规定的数额向他们征收继承税。
对于约翰王来说,签订这样的文件实在是奇耻大辱。不久,他从国外招募了大量的雇佣军,向反对自己的贵族发动了进攻。看到约翰王这样言而无信,贵族们索性不再承认约翰王的国王身份,转而联合约翰王的死对头——法国国王与约翰王相抗衡。1216年,约翰王在征战途中患病死去,他的幼子亨利继位,被称为“亨利三世”,旷日持久的内战到此时才算结束。亨利三世之后的几任国王都承认了《大宪章》的法律效力,《大宪章》确立了王在法下的司法原则,在英国历史发展的诸多关键时期,它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215年,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兰顿执笔,和贵族一起起草了《自由大宪章》(习称《大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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