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王银胜陈海发冀田富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河南省委在河南省人民会堂召开大会,隆重表彰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全国模范法官李和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兴长,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克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泽林,河南省委副书记王全书,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张建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斌,省政府副省长刘新民,省政协副主席张洪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武警河南总队政委马炳泰等出席表彰大会。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世军主持表彰大会。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南丰人民法庭庭长李和鹏同志,多年来,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根基层,忘我拼搏,无私奉献,勤政为民,以实际行动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显著贡献。自1992年初担任南丰人民法庭庭长以来,大胆改革旧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十年中全庭审理案件做到了无积案、无错案、无重审、无改判,连续五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最讲理、最公正、最廉洁、最文明”的人民法庭,并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和二等功。主审并执行案件1618件,无缠诉、无上访、无矛盾激化、无不合格卷宗。先后被评为市、县“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政法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杰出青年法官”;曾获得河南省“人民好法官”、“优秀青年卫士”和“全国青年法官标兵”、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荣立过二等功1次,一等功2次,当选两届县人大代表,2002年当选周口市党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周口市委政法委先后作出向李和鹏同志学习的决定。
在表彰会上,姜兴长、李克强分别向李和鹏颁发了模范法官证章和荣誉证书;苏泽林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李和鹏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的决定;王全书同志代表河南省委讲话;刘新民宣读河南省委政法委关于向李和鹏同志学习的决定;李道民宣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李和鹏同志学习的决定。
姜兴长在讲话中指出,李和鹏同志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是青年法官的学习榜样。他任郸城县人民法院南丰人民法庭庭长十年来,以公正高效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扎根基层,扎实工作,清正廉洁,开拓进取,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当地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向李和鹏同志学习的活动。(www.xing528.com)
姜兴长要求,要学习李和鹏同志政治坚定、服务人民的崇高理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努力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学习李和鹏同志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弘扬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精神,增强人民法官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要学习李和鹏同志严格执法、刚正不阿的优秀品质,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威武不屈,富贵不淫,为人民掌好审判权,用好审判权;要学习李和鹏同志开拓进取、勇创一流的敬业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扎实工作,奋发有为。
王全书要求全省政法干警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向李和鹏学习的活动。学习李和鹏同志,要学习他视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奉献精神,要像他那样,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把党的需要和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深怀爱民之心,多办利民之事,甘当人民公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学习李和鹏同志,要学习他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的敬业精神,要像他那样,坚持原则,公正司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努力维护法律统一和尊严,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学习李和鹏同志,要学习他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要像他那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败思想,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党风、政风、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在表彰大会上,张世军同志对在全省政法部门开展向李和鹏学习活动提出了要求。
(原载2003年2月18日《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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