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庆 新
黑龙江省大庆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坚持把“净化油田生产环境,及时调处经济纠纷,督促企业防范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审判工作的中心任务,为大庆油田实现高产稳产和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大庆油田是我国最大的油田,其原油产量占全国原油总产量的40%。改革开放以来,大庆油田从单一原油生产,向集石油、化工、建材等现代化企业基地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企业转制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管理人员缺乏法律知识的问题较为突出。对此,大庆中院和基层法院开展了“走访千家企业”活动,对石油、石化、金融等部门生产和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近三年来,大庆市两级法院为油田和大中型企业举办法律讲座150多场,参加听课的政府经济部门和企业干部达1万多人次。
大庆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企业发出司法建议。近些年来,大庆两级法院先后向大庆石油管理局等单位提出建议25份,口头建议51项,涉及问题43个。有关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推动了企业的法制化经营管理。1999年五月,大庆中院发现一些建筑企业存在向外地企业转包工程项目等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大庆石油管理局于是对外地施工队伍进行了彻底整顿,依法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
大庆中院要求,及时公正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依法维护油田和企业合法权益。1996年以来,全市法院结案总量及人均结案量逐年增加。1998年和1995年相比,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20天,人均结案增加23件,解决诉讼标的额上升4倍,由1995年的3.7亿元增加到1998年的15.94亿元;案件执行率提高了15%;办案质量提高,再审改判率由以前的16.1%下降到1998年的6.2%。大量案件的审结和执行,活化了企业资金,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www.xing528.com)
大庆中院了解到当地许多企业有大量债权收不回来,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这些企业一再要求法院协助清收欠款。中院领导认为。对企业的要求不能坐视不管,但“清欠”必须依法进行,不能把法院当成“讨债公司”。于是,中院向全市各企业印发了两千份《企业债权债务登记表》,逐个企业摸清债权债务情况。凡有企业起诉,法院都依法受理,运用法律手段“清欠”。近三年来,大庆两级法院为大庆石油管理局清回债权2亿多元,为大庆石化总厂清回债权1亿多元,为各商业银行市属企业清回3亿多元。
大庆法院积极支持企业改革,依法稳妥审理好破产案件。1996年以来,共审结企业破产案件89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8.5亿元,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现象。龙凤区法院在审理大庆毛毯厂破产案件时,派出15个清债小组赴全国各地收回债权6600多万元,对这个厂1100名职工做了妥善安置,破产案件圆满审结。
前些年,盗抢原油、破坏电力、通讯设备等案件屡有发生,每年造成数百万元的损失。对此,大庆中院领导多次深入到油田的井队班组与油田毗邻的村屯,调查研究,摸清破坏油田犯罪的成因、现状、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了一套打击和防范对策。在市委部署下,全市统一开展了专项打击,中院和所属9个基层法院依法快审快结,依法从快从重惩处了一批严重盗抢油田物资、破坏油田电力、通讯设备的刑事犯罪分子。1998年在抗洪抢险期间,大庆中院还组成“堤坝法庭”,对一些盗抢油田物资、破坏抗洪斗争的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判,维护了油田和灾区的社会秩序。如今,盗抢油田物资、破坏油田生产的犯罪案件比三年前下降了15%,遏制了犯罪势头,为油田生产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载1999年10月21日《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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