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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新世纪我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时间:2024-0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紧紧抓住新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主动进取,加快发展。在充满希望与挑战的二十一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就是公正与效率。首先,公正与效率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望,是人民法院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开创新世纪我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进入新世纪的第一年,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规划的蓝图,踏上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全省法院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形势,坚定信心,这是统一思想、做好工作的前提。

要审时度势,把握大局。新世纪,宏伟的“十五”计划开始全面实施;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日益临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迎接严峻挑战的同时,将获得更迅猛发展的机遇;高新科技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经历着深刻变化。人民法院如何紧跟时代潮流,不断有所作为、有所前进,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从全局上看,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根本任务。在新世纪发展进程中,人民法院必须以自己的全部活动,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而努力。为此,全省法院要正确认识我省法院所处的重要位置和肩负的历史重任,进一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惩处各种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强化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职能,通过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平等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大市场的进一步完善;要深入研究世贸组织规则,充分利用我国法律资源,维护国家司法主权,保护国家经济利益。

要抓住机遇,乘势前进。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省法院的各项工作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全省各级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把握大局,真抓实干,以改革为动力,以公正为主线,法院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新世纪我省法院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尤其重要的是,随着“十五”计划的实施,人民法院事业获得了新一轮发展的良好机遇。从今年起,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由此引发的利益格局变化与调整,将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得到充分反映;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变化,将使法院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任务更加艰巨。可以预见,新世纪之初的全省法院工作,必将在机遇与挑战的相生相伴中不断前进。各级法院能否在开局之年夯实基础,承前启后,更上一层楼,直接关系到能否开创法院工作的新纪元。如果我们的思想认识跟不上,具体措施跟不上,工作节奏跟不上,我们就可能错过大好机遇。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紧紧抓住新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主动进取,加快发展。

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一个时代需要一个主题。在充满希望与挑战的二十一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就是公正与效率。根据这个主题,人民法院的全部司法活动,必须做到审判公开,程序合法,审限严格,裁判公正,依法执行。首先,公正与效率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望,是人民法院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马克思指出:“法律只是事实的公认。”司法公正,国脉所系。在公平与正义日益成为共同追求的基本价值的今天,人民法院要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始终高扬公正与效率的大旗,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其次,在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下,要突出重点,始终做好三件大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必须全面做好加强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推进法院改革这三件大事。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贡献;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丰富法律服务的内涵,以“三个代表”和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真正做到既严肃执法,又热情服务;要进一步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的意识,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坚持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维护和树立司法公正的国际形象。总之,就是要把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作为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通过紧密结合我省法院的实际,把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使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工作部署更加周密,政策措施更加有力,在巩固的基础上发展,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

根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法院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下,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继续解决“执行难”;全面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规定的今年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和深化法院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素质,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审判工作要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保持改革、发展、稳定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才能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富裕幸福。全省法院工作必须在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三者关系中有新的进展。

第一,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新时期维护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要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要突出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黄赌毒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以及滋扰一方的地痞、村霸等流氓恶势力。要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及时审理,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依法审理利用国际互联网实施危害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等刑事犯罪案件,坚决打击新类型犯罪活动。二要继续做好打击经济犯罪、惩治腐败的工作。要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从严惩处危害改革开放、破坏经济秩序的走私贩私、出口骗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保护。要重视依法适用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在经济上予以重罚,防止轻纵罪犯;对那些利用职务,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经济犯罪分子,判处缓刑、免刑,一定要依法从严掌握。三要讲求效果,使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都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要依法处理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民事、行政和其他案件,正确区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在利益格局变化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要切实做好告诉申诉工作,改进审判作风,关心群众疾苦,尽量减少和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及时、有效地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大力加强调研信息工作,及时发现、反映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认真研究解决。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长期稳定。

第二,积极做好加入世贸组织的司法应对工作。要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我省改革开放面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加快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的承诺,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要认真学习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法律作出的调整和修改,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努力做到趋利避害,增强入世之后法院审判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能力。与此同时,要依法积极审理我省新一轮创业中的民事、行政案件,及时调处包括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外向化和城市化建设,以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中发生的各类纠纷,为加快我省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法制环境。要依法积极审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依法维护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实施。要依法妥善处理金融案件,尤其是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与完善。要依法积极审理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的案件,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振兴农村经济。要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积极受理网络域名商标权民事案件,依法保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与教育发展。要依法积极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着眼于发展港口经济、繁荣福建海运市场,加大审判工作力度,拓宽审判工作领域。要依法积极审理在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案件,保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落实,对于那些需要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寻求司法保护时,要及时予以救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三,继续把保护人民权利放在突出位置。全省法院要通过审判工作,切实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立案工作,在推行立审分立的基础上,全面做到统一立案,统一管理,跟踪监督,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问题。二要加强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认真审查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原判确有错误的,及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无理的,应做好工作,使其服判息诉。三要依法及时处理好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债务案件、损害赔偿案件、名誉权等涉及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的案件,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维护社会主义公德和家庭伦理道德,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四要妥善处理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国防建设服务。五要积极妥善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依法维护赔偿申请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促进赔偿义务机关公正执法。

第四,抓好生效裁判的执行,完善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执行工作新机制。要切实建立强有力的执行工作指挥系统,健全执行机构,优化执行队伍,强化执行监督。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要切实发挥对全省执行庭(局)工作的统一调动、协调、监督作用,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障碍,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执行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法院之间的委托执行工作,按照中央11号文件的要求,提高执行效率。要把处理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的执行案件,作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点,抓紧抓好,以适应“十五”期间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无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和暴力抗法的事件,既要研究对策,又要增强保护意识,坚决依法处理,保证严肃执法。

第五,进一步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审判工作。全省法院要继续抓好“四涉”案件的审理,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协作关系,按照已经达成和即将达成的司法协助协议,正确解决涉及闽、港、澳三地的司法问题,保证不同法域之间案件的及时审理。要从海峡两岸长期隔离和现实交往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坚持党的对台政策,坚持适用国家法律。对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依法认真审理好各类涉台案件,坚决贯彻《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我省有关地方性法规,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促进闽台经贸合作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交流;积极创造条件,沟通渠道,推进闽台司法界人士和法官协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争取及早建立闽台司法协作关系;加强对台湾司法制度的研究,培养一批熟悉台湾法的专门人才,努力提高涉台案件的审理水平。

法院改革要努力促进司法体制创新

人民法院的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世纪,全省法院改革要在公正与效率的时代主题下,加大法院改革力度,努力促进司法体制创新。(www.xing528.com)

第一,要尊重历史、放眼世界。目前我们推行的各项法院改革以及为此采取的各种措施,实质上都处于司法体制创新的渐进过程和必经阶段。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事的司法体制创新,包含了众多内容,需要通过不同层面的改革来完成、实现。而这些法院改革的办法和措施又往往是历史承继性与现实前瞻性的有机结合,因此,在推进法院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既要认真地对待、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又要正确分析、借鉴和吸收人类社会优秀的法律文明成果。首先,必须充分尊重审判工作的历史沿革,从中汲取力量。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就逐步形成了以重事实根据、重调查研究、重视调解的司法传统,对我国审判事业的建立、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仍然要坚持依法自愿调解原则和“两便”原则,坚持法院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宗旨。要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做好实施有关法律决定的准备工作,通过使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审判活动,促进审判工作公开、公正的有机统一,体现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优越性。要加大公开审判的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把审判工作中应该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法院工作,保证法律实施和司法权威得到全社会的拥护和尊重。其次,必须正确看待世界各国的法律文明成果和司法改革,从中得到启迪。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间的临近,建立与国际通常作法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势在必行,尤其在民商事审判领域,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各级法院要借鉴一些国家“小额诉讼”的经验,进一步探索简便、快捷的办案方式,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切实纠正庭审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提高庭审效率。要认真借鉴外国证据适用规则,抓紧研究不同类型案件的举证时限、证据交换、质证要求、认证标准等制度,为确立有中国特色的证据制度作出自己的努力。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善于分析,决不能搞盲目的照搬、照抄和“直接移植”。只有本着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法院改革才能达到创新司法体制的目的。

第二,要实事求是,稳步进行。今年是实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第三年,法院改革处于攻坚阶段。随着全省法院改革的全面展开和深入发展,一些改革措施已经开始触及到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改革承受力面临考验;有些改革措施涉及到与相关领域的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各地法院条件不一,改革发展不平衡,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与其他先进的省市区相比,我省法院改革的办法和措施还有一定差距。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对客观条件作出正确的分析、估价,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大胆探索、实践和创造。要准确地理解、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制定每项改革措施的精神实质,不能脱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搞形式主义,违背改革原意。各级法院要在实践中检验改革的各项措施,充分考虑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能力,保证所有改革措施都能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要科学安排,突出重点。今年要抓紧以下改革措施的落实工作:一是要积极进行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这是今年法院改革的重点。通过这次改革,将使全省各级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更加合理、职能更加明确、人员配置更加精干,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对法院工作在新世纪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法院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抓紧落实。要以这次来之不易的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法院其他改革措施的实施,确保法院各项任务的完成。二是要继续推进审判方式改革。重点要在提高二审公开审判率上下功夫,二审案件尽可能多地开庭审理,以提高司法权威的公信度。要进一步规范庭审秩序,决不允许再出现诸如“三人合议一人开庭”、“陪而不审”等严重违反程序法的现象。要加大裁判文书改革力度,既要改变过去裁判文书不重说理的问题,又要克服不分情况,一味求长,造成裁判文书缺乏逻辑性的局面。三是要全面完成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工作。还未开展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工作的法院必须抓紧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选任工作,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工作任务。审判庭人员少的,要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使符合条件的同志脱颖而出,担当起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重任。应当明确,审判长是审判组织中与其他审判人员享有同等审判权的一员,不是一个行政领导职务,不能在选任工作中把审判长职责行政化,由审判长一人说了算,违背合议制原则。选任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法律规定,合理界定院长、庭长、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在审判活动中的职责及相互的工作关系,使他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四是要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后勤改革。要坚持管理规范化、保障制度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加强司法行政后勤建设。根据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精减司法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将能由社会提供服务的职能逐步推向社会,以提高法院工作的保障水平。要加快法院办公现代化建设,加快计算机先进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运用,年内要完成全省法院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软件的开发研制任务,使20%左右的中、基层法院都能运用上这一系统。要争取把法院新一轮两庭建设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两庭建设顺利进行。五是要加强对其他改革措施的探索与研究,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现代审判制度的要求。要加强对改进审判监督工作的研究,积极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案件立案标准的建议,使再审案件程序尽快得到规范,确保终审裁判权威;要总结一些法院试行书记员集中管理、部分司法警察实行聘任制的经验,为建立完善书记员、司法警察以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献计献策;要认真研究实施“收支两条线”后法院经费保障的新课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确保办案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队伍建设要以“一教育三整顿”为重点,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

今年,全省法院必须紧紧抓住“一教育三整顿”活动,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上狠下功夫,努力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第一,要深化法院队伍教育。全省法院要始终抓好队伍的政治理论教育,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法院干警的头脑,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提高廉洁奉公、严肃执法的自觉性和自律能力。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认真开展以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重点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实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要求。在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中,要善于运用中国传统文化有关“德教”与“修身”的思想,教育干警从善如流、慎独慎微;要紧紧抓住法官的职业特点,教育干警秉公执法、公正司法;要始终突出法官的时代特点,教育干警爱民为民、热情服务;要突出抓好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巩固“三讲”教育成果。整顿班子,必须与组织人事部门配合好,严格按照法院领导干部的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必要的调整、充实;要规范法官职务行为和言行风范,加强纪律,转变作风,建立一支能够适应新世纪审判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要深化法院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培养、造就一批新时期法院和法官的先进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要继续抓好法官的业务教育与培训,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福建省法院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使之真正成为学法有成、执法如山、清廉如水的新时期人民法官。

第二,要强化法院队伍管理。要坚持依法管理法院干部队伍,根据法院干部队伍的性质、任务和特点,积极探索依法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套与有关法律相配套的用人机制。要把好法院干部队伍的入口关,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政法干警统招统考制度,除国家政策规定外,法院进人一律统一考试、录用。凡违反规定调动的,一律退回原单位,违反规定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推广岗位目标责任制,对能够适用目标责任管理的岗位和人员,要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把岗位目标责任制与考核、奖惩、晋升等制度结合起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要切实疏通法院干部队伍的出口,结合这次机构改革,对不适合做法院工作的人员,通过精简分流,坚决清理出去。

第三,要加强法院队伍监督。近些年,全省法院很好地落实了各级法院领导抓队伍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始终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取得了实效。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这两项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各级法院领导抓队伍建设责任制。要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根据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用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领导责任固定下来,推动法院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有关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我们将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做出部署。要强化以制度监督法院干部队伍的方式、方法,不仅要在工作中加强监督,更要把监督延伸至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以外,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要坚决查处发生在法院工作人员身上的违法违纪问题,使我们的队伍抵制住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真正造就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队伍。

求真务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

抓落实,求实效,必须联系实际,加强调研。全省各级法院贯彻落实今年法院的各项任务,一定要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拿出既符合会议精神,又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部署和措施,保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继续抓好调查研究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领导每年都必须按要求深入基层,实事求是地解剖麻雀,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形成决策的思路和方向。要在坚持挂片联系点制度的基础上,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

抓落实,求实效,必须走群众路线。当前,要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首先要端正执法思想,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审判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要把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要正确理解人民满意的内涵,不能机械地理解人民满意就是案件当事人满意。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做到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只要我们严格依法办案,实现司法公正的最终目的,广大人民群众一定会对我们的工作做出公正的评价。

抓落实,求实效,必须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各级法院领导都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度的敬业精神,抓重点,攻难点,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决不能虚夸浮躁、敷衍塞责。要力戒形式主义,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既要报喜也要报忧,不能弄虚作假;考核工作,要注意指标的科学性,力求能够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真正把工作放在抓落实上。

(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200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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