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建明
“一升一降一亮点零违纪零事故”的“1110”工作机制,目的就是要让每一起案件都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抓好队伍建设、审判质效、亮点工程、涉诉信访工作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四大利器。
一、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审判质效是基础
审判质效是针对审判管理而言,审判质效的提升与群众公平正义的感受是成正比的,只有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才能不断提高。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审判质效则是公平正义的基础,要提高审判质效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完善司法保障制度。主要涉及身份保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两方面。身份保障机制方面,在坚持实行司法考试制度的基础上,选拔品行端正、法律素养较高、社会阅历丰富的人到司法队伍中来,才能使社会公众真正相信司法者是公正的、具有足够能力公正办理案件,才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经费保障机制方面,虽然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费紧张问题得到了很大的缓解,但有些问题依然没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如审判大楼建设资金)。中共中央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司法机关保障机制,《决定》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会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其次,建立完善的审判管理制度,保障公正高效的办案。“31率”是衡量与评价基层法院审判质效的标尺,但“31率”仅是审判管理中针对审判质效的评价,而要保障公正高效的办案,则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审判管理制度,除“31率”外,还应当包含审判流程管理、法官业绩评价体系等制度,只有建立完善的审判管理制度,才能提供公正高效办案的保障,才能提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的前提。
第三,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任何权利都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在赋予人民法官独立的审判权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对审判的监督,建立审判监督程序、科学有效监管考核及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含新闻媒体监督)以及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实现审判权由封闭到开放的转变。
二、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涉诉信访是“晴雨石”
近年来,随着法院受理案件数的增加,相应的涉诉信访事件也随之增多,越级访、进京访时有出现,有些法院对于涉诉信访感到头疼,甚至“谈访色变”。其实,在剔除部分无理的缠诉缠访案例外,有些涉诉信访案例还是有一定的信访缘由,绝大多数是群众出于对法律规定不了解,而对法院判决不理解进而导致信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的判后释明工作做得又不够,部分群众自然便会选择用上访的方式来寻求问题的解决。其实,涉诉信访与其说是群众解决自身问题的一种方式,倒不如说是群众用自己的脚步来为法院“投票”。习近平主席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对于法院来说便是力求实现案结事了,达到司法和谐的最终目标。随着涉诉信访案例的增多,如不能及时妥善地处理,群众的“公平正义”感觉就会越来越低,可以说涉诉信访是群众公平正义感觉的“晴雨石”。
所以说,在处理涉诉信访事件时,要秉着“涉诉信访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的观念,以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群众权益为核心,积极推行信访评估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实行案件审判效果与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并根据信访评估等级落实责任,要主动带案下访,从源头治理和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当出现涉诉信访事件时,要及时掌握信访根源,加强与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联动,及时妥善地化解矛盾。
三、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品牌亮点是桥梁(www.xing528.com)
“亮点”是指有吸引力,受人关注。对于法院而言,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搞好审判工作。但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一方面群众对法院寄予了极高的期望,并把“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冠予法院,使法院时常处于各类突出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之上。但另一方面,群众对法院又是陌生的,他们并不了解法院,对于法院往往只停留在感性的认识上,缺少理性的认识,在他们的印象中,法院就像封建社会的衙门,“衙门八字开,有理没钱勿进来”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群众与法院之间往往缺乏沟通联系的桥梁。由于对法院工作不了解,故有时群众对法院工作往往存在误解,特别是对法院处理的一些个案上存在不理解,而法院实施的品牌创建亮点工程正是为了搭建一座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从而加强群众对法院的了解,进一步提升法院形象。当群众对法院工作理解了,群众的法律素养也会得到提高,依法治国方针方能得以顺利实施。同时法院也可通过品牌创建这座桥梁的契机寻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各项便民举措,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随着中院“一法院一亮点”工作的全面铺开,光泽法院巡回审判、涉林纠纷诉前化解、涉诉信访化解、执行联动、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立案诉前调解、未成年人帮教、行政诉讼与政府法制部门良性互动、两庭建设与司法行政规范化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法制宣传、法院文化建设等成为各庭室相继推出的工作亮点。巡回审判与涉林纠纷诉前化解两大司法品牌,因其内容紧扣“司法为民”与“三项重点工作”,形式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受到党委、政府及群众的一致肯定,司法品牌价值不断提升。今年,光泽法院决定做大做强巡回审判,提升其品牌价值,加大品牌辐射影响,进而推动全院工作向前发展。为此,光泽法院将继续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方便群众解决纠纷、方便群众咨询、方便群众学法、方便群众受助”五大便民服务,巡回法庭除深入全县6个农村巡回审判点及村、组、社区巡回外,还更新制作第三期法制宣传案例展板,开展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活动,以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同时在原先止马镇和寨里镇试点巡回审判预约立案、预约开庭、预约调解的基础上,将巡回审判预约机制推广至各乡镇。
四、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队伍建设是根基
“零违纪”要求是针对队伍建设而言,队伍的好坏与群众的公平正义感息息相关,要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队伍建设是根基,而队伍建设关键在于“人”,人是第一要素,故应着重抓好激励人与管理人二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干警价值观教育。孔子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对于法院干警而言,最重要的便是要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相继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都把“为民”作为本质要求,这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法院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为民”的司法理念,落实依法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以“公正、文明、高效”的司法活动原则,进一步增强司法的公信力。
二是强化干警司法能力建设。人民法官作为法律的运用者,主要通过法官的司法行为来体现“为民”,所以法官的履职能力是关键。加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不仅仅依靠理论上的学习和理解,还必须通过专门的训练和具体的工作实践来实现。对法官的培训应逐步实现由知识型向能力型、由普及型向专业型、由经验型向素质型转变,目的是提高法官处理具体案件的四种能力,即运用法律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调解疏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如光泽法院开展的“素质教育日”活动,充分利用现代网络资讯进行视频教育,教育内容涵盖礼仪、国学、廉政、法律等多科目,达到了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此外,“法官说案”、“庭审观摩”、“岗位练兵”等活动也都是提高干警司法能力的良好举措。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信心与才智。从心理学角度来说,适度的激励措施是调动积极性的强心针。所以说,激励机制与工作热情密不可分,没有激励机制而一味强调工作热情,是无法激发干警的创业信心与聪明才智。作为法院院长,除了在生活上关心爱护干警,在逐步改善干警的物质待遇上多想办法外,更应为干警的进步成长提供宽松的土壤,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干警。
四是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队伍一旦出事,人民群众对法院公平正义的形象感必然大打折扣。而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是要严格管理院领导,要坚决执行二项纪律:领导干部不驾公车;一把手不直接签批开支票据。光泽法院目前正在进行审判大楼建设,我们成立了院经费管理小组,对经费开支使用情况进行把关。规定涉及基建事项一律提交党组集体研究,院领导和基建办的同志共同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在大楼建设中做到廉洁自律“六不”。其次是要严格管理与监督全院干警。通过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严格考勤,整肃工作作风;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特别要加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的监督管理;聘请司法廉政监督员,加强外部监督。
安居才能乐业,公正促进和谐。公正司法,是能让唤醒并激活一切正能量的“魔法石”。中院党组制订的“一升一降一亮点零违纪零事故”的“1110”工作机制迎合了公正司法的具体要求,浓缩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方式,而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严格依法公正办案,才能不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单位:光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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