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生
中院欧岩峰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分析会上指出,“1110”工作机制是一个整体,三个“1”和一个“0”是四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均衡推进,缺了哪个方面,都走不快,走不远。欧院长的形象比喻和要求,既说明了“1110”的内涵,又深刻地揭示了其内在关系。要实现“1110”目标,就必须做到欧院长在分析会上要求的“行正道、办实事、谋长远”,这样才能推进“1110”工作机制又快又好地发展。去年以来,邵武法院坚持求实创新,实现了审判质效“31”率成绩突飞猛进,队伍建设、涉诉信访、亮点工作均衡发展的目标。
一、以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
在“1110”系统工程中,队伍建设是根基和灵魂,队伍一旦出现问题,法院的工作就会被全盘否定。因此,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是实现“1110”工作机制的根本保障。南平中院推出“1110”工作机制以来,邵武法院班子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积极鼓励全院干警建言献策,征集好的建议及做法。通过请专家讲课,组织干警外出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实现了以训促学造就人;开展年青干警封闭式军训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参加邵武市“五一颂”合唱比赛,举办全院庆“七一”拔河比赛,增强了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了寓教于乐教育人;建立干警健康档案,落实定期体检制度,解决困难干警子女的入学、入托等问题,兴建食堂解决单身干警的健康饮食问题,精心营造了“人人关爱我,我关爱人人”的和谐氛围,实现了人文关怀感染人;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让干警从思想上“不愿为”,行为上“不敢为”,邀请人民监督员与干警座谈,发放《邵武市人民法院廉政建设防控手册》,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实现教育制度规范人。邵武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干警需求,关注干警健康,关爱干警生活,关切干警成长,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干警的信任,形成了同心协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有了风正气顺的良好环境,就为法院行正道、法官行正道提供了良好的保障,确保了队伍建设这一车轮不偏离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确轨道。
二、量化考核,加强质效管理
创新和加强审判质效管理,是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按照“1110”工作机制目标要求,邵武法院下定决心将审判质效抓严、抓实、抓出效果。针对不同岗位有不同的工作要求,坚持区别对待、尊重个性的原则,经过探索,推出以《邵武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办法》为基准的“个性化”考评办法。一是考核目标人性化。根据干警所在岗位,以岗位任职资格为标准,注重衡量干警的“胜任度”及能力提高的“速度”和“幅度”;实行岗位量化考核,对一些不能量化的岗位,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和求同期类比平均值等方式,进行量化;根据干警的个性差异,设置客观的硬性指标和“个性化”考核指标。二是考核目标精细化。将各项审判工作分为业务工作和共性工作两大类,基本业务占80%,共性工作占20%。三是考核目标层次化。建立了从院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到一般干警的三级目标管理网络,逐级负责,并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对“31率”落后的业务庭,要求庭长在二层会议上作出反思并提出解决方案,不断推进审判质效的提升。通过努力,自2012年6月以来,我院“31率”排名从去年初的全区倒数提升到全区的前列。而审判质效的提升,是邵武法院干警将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处理、重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的良好反映,是我院坚持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写照。
三、综合施策,化解信访纠纷(www.xing528.com)
涉诉信访是当前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困扰法院的难题。因此,为了让这一最难驾驭的车轮正常化,邵武法院从多方面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化解涉诉信访难题的合力。一是由院长、分管院长、部门负责人、审判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对庭审、文书进行评查,并分别予以点评,通过全体审判人员评查、全体审判人员被评查的方式,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从源头上杜绝涉诉信访的发生。二是实现常态接访,每天安排一名法官在立案大厅负责导诉接访,切实做到“接诊问诊、会诊出诊”,使得群众来访有处理、能处理、快处理,消化于平常,消化于萌芽。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公检法司、信访、工青妇等部门资源,建立相互协调、多方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借助乡镇、律师等部门、人员力量,形式强大化解合力,解决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力量薄弱的问题。涉诉信访这一“车轮”始终在正常轨道中运行,与其他的3个车轮相互配合,通过努力推动“1110”工作机制平稳前行。
四、深化创新,加强品牌建设
要想让“1110”工作机制走得更远,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司法品牌则是不可或缺的亮点。近年来,邵武法院把握自身优势,积极进取,努力探索,总结深化,在司法品牌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农村执行联络员机制、复绿补种机制,均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并在全省得以推广。2011年来,邵武法院进一步确定了争创“品牌法院”的目标,将亮点建设纳入部门工作绩效考评方案。为落实能动司法,提前介入林业纠纷调处,邵武法院在邵武市林业调处中心设立了巡回审判点,诉前化解林业纠纷40多起,该做法被南平市委政法委推广。为进一步加强司法品牌建设,深化复绿补种监管机制,去年邵武法院向邵武市委、政府提出在城市公园内设置复绿补种场地的建议,邵武市委书记对该建议给予了肯定并作出批示。邵武市委政法委组织建设局、林业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了在城市公园设置复绿补种场地联席会,会议确定将在邵武市严羽公园建设集“林木补种公益林”、“社区矫正服务基地”、“普法教育基地”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法制主题公园,并作为邵武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创新品牌予以规划建设。自林木补种监管令实行以来,邵武法院共发出25份林木补种监管令,补种毁林面积达950多亩,补种金额共计36.1万元,取得了被告人受惩戒、周围人受教育、绿水青山受保护的综合效应。曾经反映“法院对涉林犯罪处罚过轻,缓刑率偏高,难以有效起到惩罚教育目的”问题的人大代表,如今对我院的这一做法非常满意。不少人大代表表示,邵武法院的这一做法不仅发挥自身优势有效参与了社会管理创新,切切实实解决了社会的问题、当事人的困难,而且树立了邵武法院的良好形象。
“1110”工作机制将法院的工作分解成了三个“1”和一个“0”,使法院工作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同时,又巧妙地将四个独立的车轮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共同进退”的合力。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行正道,办实事,谋长远”,不断朝着“1110”工作机制确定的目标前进,我们的司法之路一定会越走越宽!
(作者系邵武市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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