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弘一大师1933年2月10日(癸酉年正月十六)在厦门妙释寺所作的演讲。大师在这篇演讲中,将自己与律宗的因缘前前后后叙述了一遍,并介绍了律宗在中国的发展历史以及现状,最后又简略叙述了自己将要教授的律学课程的大致内容,回答了一些人们对律宗容易疑惑的地方,并要求学僧对律学课程做好相应的一些准备。弘一大师弘扬律宗的心愿之真切广大,在演讲中表露无遗。
余弘律之因缘
初出家时,即读《梵网合注》。续读《灵峰宗论》,乃发起学律之愿。
受戒时,随时参读《传戒正范》及《毗尼事义集要》。
辛酉之春,始编《戒相表记》。六月,第一次草稿乃讫。以后屡经修改,手抄数次。
是年阅藏,得见义净三藏所译有部律及《南海寄归内法传》,深为赞叹。谓较旧律为善;故四分律戒相表记第一二次草稿中,屡引义净之说,以纠正南山。其后自悟轻谤古德,有所未可,遂涂抹之。经多次删改,乃成最后之定本。
以后虽未敢谤毁南山,但于南山三大部仍未用心穷研,故印专习有部律。二年之中,编《有部犯相摘记》一卷,《自行钞》一卷。
其时徐如居士创刻经处于天津,专刻南山宗律书,费资数万金,历时十余年,乃渐次完成。徐居士始闻余宗有部而轻南山,常规劝之:以为吾国千余年来秉承南山一宗。今欲弘律,宜仍其旧贯,未可更张。余因是乃有兼学南山之意,而后此意渐次增进。至辛未二月十五日,乃于佛前发愿:捐弃有部,专学南山。并随力弘扬,以赎昔年轻谤之罪。
昔佛灭后五百年,北天竺有无著、天亲等兄弟三人。天亲先学小乘而谤大乘,后闻长兄无著示诲,忏悔执小之非,欲断舌谢其罪。无著云:汝既以舌诽谤大乘,更以此舌赞大乘可也。于是天亲遂造五百部大乘论。余今亦尔,愿尽力专学南山律宗,弘扬赞叹,以赎往失。此余由新律家而变为旧律家之因缘,亦即余发愿弘南山宗之因缘也。
略述律学之派别
化、制二教
化教,依大乘律宗之说,以大小二乘若道若俗当守之戒律,皆属制教。经论所言理观等,乃名化教。
制教(亦云行教)依小乘律宗之说,制教唯是道众当守之戒律,局于小乘。以外悉为化教。
制教中分二:
密教律,如唐善无畏《三藏禅要》,及《大日经》及一行禅师疏义释广明。
显教律,如下所明大小二乘律是。
显教律分二:
小乘律如四分、十诵等。
小乘诸律分部有二种说法,旧律家的说法如现在所述,新律家的说法如唐代义净三藏《南海寄归内法传》所述,现在就不录出讲了。旧律家传小乘律分为五部(异说最多,新律家说是四部;佛灭百年后,第五祖优婆多尊者,有五弟子,同时对经藏分五部派别)。又有二种说法,第一种说法依《大集经》:昙无德部(四分律)、萨婆多部(十诵律)、迦叶遗部只传戒本,就是解脱戒经(僧祇律)就是根本部、弥沙塞部(五分律)、婆粗富罗部(未传)。以上五部,都是由彼部主依此僧律中和自己见解相同的,集为一部;第二种说法依《义钞》《拾毗尼义钞》所引三藏口传及《遗教法律注》(即《舍利佛问经》),这种说法没有婆粗富罗部,就以僧律列入五部。古代经师多认为僧本律就是婆粗富罗者,其实不是。
附律论(依南山律所引用者录):
善见论(见论)、毗尼母论(母论)属于四分律;萨婆多毗婆沙(多论)、萨婆多摩得勒伽(伽论)、五百问论属于十诵律;明了论属于正量部。
(南山三十五岁往学,仅一月即故。)
此土四分律宗三大家(甚多、举大):相部律(州称部者,僧传之语例)有相州日光寺法砺;南山律有终南山道宣;东塔律有西太原寺东塔怀素。
四分南山宗下二派:宋钱塘昭庆寺允堪亦称天台律师;宋钱塘灵芝寺元照。
八十诵律即根本之《律藏》也。如来灭后,结集三藏之时,优婆离尊者于一夏九旬之间,八十番诵出之,故名《八十诵律》。佛灭后百年内唯有此律。
始分二部。佛灭后,结集之时,即有上座部、大众部,窟内(上座)、窟外(大众)之异。但此时犹非宗义之别称。而“上座”与“大众”之名,实起于此。逮佛灭后百年,始分宗义为二部,即用昔名而分。五部、十八部等,亦即依此而分也。
僧祇翻为大众。但即窟内上座部也(僧律者,此根本二部中之窟内上座。因“大众”之名,通二部故)。
此土流传之次第
曹魏时,始译僧戒心、四分羯磨。斯二部,初传洛阳,是为大僧受戒之始也。(此据南山所传。若约他家传述,汉灵帝以后,北天竺有五沙门,创与北方五人受戒。所诵戒本,即古戒本是也。)
其时比丘尼唯从一众边受。至刘宋文帝时,有西尼来,乃足十数。是为比丘尼于二部中受戒之始也。
姚秦弘始六年至八年,译十诵律。
姚秦弘始十二年至十五年,译四分律。以上二种,译于关中。
东晋安帝义熙十四年,译僧律。
刘宋景平元年,译五分律。以上二律,译于江左。此四种律,所译时代略同也。
唐天后久视至睿宗景云时,译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此律南山未见。
江南、岭表,十诵先盛。关中(陕西)诸处,多承僧。四分虽译于姚秦,而至元魏孝文时,法聪乃始弘扬。法聪本习僧,因考受体,遂弘四分。五传至智首,智首传于南山,四分一宗乃大盛焉。
五分罕有弘通者。南山尝称其文胜,而伤叹也。
根本说一切有部律,翻译最为完密。但译布稍后,适在四分盛行之时,故未传布。
示今所宗
今所宗者,为四分南山宗。依灵芝诸《记》而修习焉。斯宗妙义,赞莫能穷。今略举之:创明圆体《羯磨疏》中分别三宗:
实法宗(有宗)即萨婆多部。十诵律。当分小乘教。
假名宗(空宗)即今所承昙无德部。四分律。过分小乘教。(虽通大乘,但非全大教,盖分通也)。
圆教宗依《法华》《涅槃》二经之意,决了权乘,同归实道。终穷大乘教。既开显大解,依小律仪即成大行。以大决小,不待受大。故云圆教也。
灵芝《戒体》章问:“此与天台圆教为同为异?”答:“理同说异。何名理同?以下疏中,引《法华》文,用《法华》意,立此圆体。但彼教统摄,此局一事。何名说异?今此为明戒体,直取佛意,融前二宗。自得此谈,非谓取彼,但名相滥,是故异也。”
此为南山律之枢要,最宜穷研。具如《行事钞》、《业疏》及《记》广明。
包含精博以四分为主,兼采它部,具备众长。
故灵芝《记》云:“贯摄两乘,囊包三藏。遗编杂集,攒聚成宗。”斯宗崛兴,独盛当世。自是九代诸师之作,蔑如无闻。殁后数百年间,沛然莫御。非四依大士垂示像季者,其孰能至于此哉!
南山、灵芝诸撰述,自宋以后,多佚不传。明季灵峰、蕅益大师,宝华三昧、见月诸律师等,虽有重兴律宗之意,而诸家撰述佚失,无由承禀。近今三十年来,中土古德佚著乃自东瀛取返,复显于世,盖佚流海外已近千年矣。学者得是稀有难逢之宝典,宜如何欢欣而踊跃耶!
此次讲律之学程
《四分律含注戒本》:“含注”择讲,其不讲者,于下学程讲《随机羯磨》时补讲之。
《戒相表记》:全册皆细讲,唯警策语等略讲之。
所用之讲授法
参用新讲授法,务期明了易解。唯依文释义,无有发挥。如“三宝”“七佛”,乃至“涅槃”等义,讲释义略。难解之文言,及律学专门名词,必不得已乃用之,用时随即略为解释。
教材极为简单,罕有增加。唯增加下记数种:
讲解之前,先略说律学派别等。
《灵峰宗论》及《毗尼事义集要》中,遇有警策之文及问答等,酌为选录,随时附讲。
讲广教别序后,略说篇聚名义等。
盗戒依戒疏事钞增之。
注释文义,皆宗南山、灵芝之说。凡有新律家所释,与旧说大异者亦附及之,以备参考。(南山钞疏有时所说不同。盖钞文犹宗昔解,疏文乃改易也。)
问答遣疑
问:常人皆谓学律者应偏重行持,未审然否?
答:解如目,行如足。行持固重,而不知解义为尤要焉。若于律义未能十分了解,而以臆见率尔行之,执非为是,谤是为非。他人不知,群起仿效,坏乱正法,其罪极大。古人谓“恶紫夺朱”,即此意也。若于律义果能十分了解,虽行不足,亦可对众宣扬,续佛慧命,以正知正见接引后学。彼虽不行,而其学者或能行也。昔鸠摩罗什法师,为姚主所逼,受女十人,不住僧房,别立廨舍。每至讲说,常先自云:“譬如臭泥,中生莲华,但采莲华,勿取臭泥。”所谓依法不依人也。由是观之,解义而行持不足,犹可弘护正法。虽行而解义未彻,不免误入歧途。故曰解义为尤要也。
问:破四重戒仍可说法,出于何律?
答:十诵律。众中羯磨诵律无堪能者,学悔比丘开作说戒自恣羯磨,亦听众中诵律。此且约制教而言,虽听秉法,犹名破戒。若约化教,如《涅槃经》云:“犯四重者,若披法服,犹未舍远,常怀惭愧,恐怖自责。其心改悔,生护法心,建立正法,为人分别。我说是人,不为破戒。”
问:俗谓不知者无罪。今若不学戒律,愚无所知,虽或犯戒,以不知故,能无罪否?虽或有罪,能减轻否?
答:若约未受戒者,虽犯而无破戒之罪。若已发心受戒,即应依律修学,尽力行持。倘因不学而破戒者,于其应得正罪之外,更加不学无知诸罪。宁复有轻减耶?若畏破戒而恐惧者,唯有退戒返为白衣耳。
问:戒相繁多,具持非易。值兹末法,最低持戒者,以何而为标准?
答:《律藏五百结集法》云:佛涅槃后,诸阿罗汉集法之时,阿难白大迦叶言:“我亲从佛闻,忆持佛语:‘自今已去,为诸比丘,舍杂碎戒。’”当时阿难愁悲忘失,未问何者是杂碎戒,制限莫定。询诸比丘,言各不同。迦叶乃命仍依佛世旧制,而具学之,不复弃舍。
当今之时,末法钝根,人畏其繁,具持非易,幸有舍微细戒遗教犹可依行。制限多寡,人各随力。且约最低标准而言:止持之中,四叶、十三僧残、二不定法,悉应精持。作持之中,结僧界、受戒、忏罪、说戒、安居、自恣等,亦易行耳。
未来之希望
余于初出家受戒之时,未能如法,准以律义,实未得戒,本不能弘扬比丘戒律。但因昔时既虚承受戒之名,其后又随力修学,粗知大意。今欲以一隙之明,与诸师互相研习,甚愿得有精通律仪之比丘五人出现,能令正法住于世间,则余之弘律责任即竟。故余于讲律时,不欲聚集多众。但欲得数人发弘律之大愿,肩荷南山之道统,以此为毕生之事业者。余将尽其绵力,誓舍身命而启导之。
学者约分数学程:
第一学程包括《四分含注戒本》《戒相表记》,如前所述,共二册余。
第二学程包括《随机羯磨》一册。
以上二学程学毕,即能了知律学大纲。《戒本》《羯磨》皆须读诵。
第三学程包括《行事钞》择讲《资持记》。自阅《比丘尼钞》及其他。
第四学程包括略讲《戒本疏》。自阅《义钞》及其他。
第五学程略讲《羯磨疏》。
若能尽力研习,中人之资约四五年即可学毕。但须有恒心,决不间断。又须心思精细,决不粗浮者,乃可能圆满成就也。
余于前年二月,既发弘律愿后,五月居某寺,即由寺主发起欲办律学院。唯与余意见稍有不同,其后寺主亦即退居,此事遂罢。以后有他寺数处,皆约余往办律学院,因据以前之经验知其困难,故未承诺。唯于宁波白衣寺门前存一“南山律学院筹备处”之牌,余则允为造就教员二三人耳。以后即决定弘律办法:不立名目、不收经费、不集多众、不固定地址等。
去年春间在某寺,有数人愿学律。余为讲四重、十三僧残,后以他故中止。夏间居某寺,有数人来愿学律,道心坚固,行持甚严。乃不久彼等即与寺主有故,遂往他处。以后在此寺有旧住者数人,谆嘱余讲律。本拟于八月开讲,而学者于七月即就职他方。故此次在本寺讲律,实可谓余弘律第一步也。
以上略述余发心弘律后所经过诸事。余业重福轻,断不敢再希望大规模之事业。唯冀诸师奋力兴起,肩荷南山一宗,高树律幢,广传世间。此则为余所祝祷者矣!
此次讲解之程度
初学——求解文义。(www.xing528.com)
宿学——参考讲授法。
佛学院普通佛学课程中律学讲义有:止持,包括《含注戒本》《戒相表记》;作持,《随机羯磨》。
简要显明每周二小时,一学年讲毕,约八十小时,即可了知律学大要。所以今讲义立酌中标准。若在他处预讲时间更多者,即可再增加教材。若在戒期内讲,预定时间仅四十小时左右者,即可减少。
备笔记簿三册:余所编之讲义草稿,将来即可依此转授初学;听时写录;用于问答。
笔问笔答有四利益:问词与答词皆能详细说明;问者与答者皆起郑重之心,决不潦草,各负责任;所问之义随时记录,以备讲授时参考;于问答文中,选择精要者列入书中流传。
以后口问,恕不答复。不契合处乞正。讲中气弱暂停。
译文
我弘扬律宗的因缘
我刚出家时,就读《梵网合注》。以后又读《灵峰宗论》,于是立下学律的志愿。
受戒的时候,我随时参读《传戒正范》及《毗尼事义集要》。
1920年的春天,我从日本请得古版南山灵芝三大部;一共八十余册。
辛酉年1921年的春天,我开始编著《戒相表记》。当年六月,完成了第一稿。以后屡经修改,手抄数次。
这年阅读经藏,看到义净三藏所译的有部律和南海寄归内法传,深深为之赞叹。认为比旧的律更好;所以在《四分律戒相表记》第一二次草稿中,多次引用义净的说法,用来纠正南山。在这以后又觉悟到轻易毁谤古德很不应该,于是就涂抹掉。这样经过多次删改,最后才成为最后的定本。
在这以后虽然不敢谤毁南山,但对于南山三大部仍然没有用心刻苦钻研,所以只印了专习有部律。在这两年中,编《有部犯相摘记》一卷、《自行钞》一卷。
这时,徐如居士在天津创办刻经处,专门刊刻南山宗律书,耗费资产数万金,历时十多年,经过努力逐渐完成。徐如居士听说我宗奉有部而轻视南山,常常好意规劝我:他认为我国千余年来秉承南山一宗。当今要弘扬律法,应仍然遵行惯例,不可轻易变更。我于是萌发了兼学南山的意愿,而后这种意愿不断增强。到辛未年二月十五日,我在佛前发下誓愿:捐弃有部,一门心思学习南山,同时尽自己能力弘扬,以赎年轻之时谤南山的罪过。
当初佛陀涅槃后五百年,北天竺有无著、天亲等兄弟三人。天亲先是学小乘之说而毁谤大乘之说,后来对长兄无著忏悔执着于小乘的过错,要咬断舌头谢罪。无著对他说:你既然以舌头诽谤大乘,以后也可以用这个舌头赞美大乘啊。于是,天亲就编著了五百部大乘论。我如今也像天亲一样,愿意尽力专学南山律宗,弘扬赞叹其学说,以补救我以往的过失。这就是我由新律家而变为旧律家的因缘,也是我发愿弘扬南山宗的因缘。
简要说一下律宗的派别
化、制二教。化教按照大乘律宗的说法:无论大乘小乘出家人和俗人都应当遵守的戒律,就属于制教。经论所讲的理观等,就叫作化教。制教(也叫作行教)按照小乘律宗的说法:制教只是出家人应当遵守的戒律,局限于小乘。在这以外的都是化教。
制教中分二种。一种是密教律如唐善无畏《三藏禅要》,及《大日经》及一行禅师疏义释广明(这些都是一密教律)。另一种是显教律如下所显示的大小二乘律就是。
显教律也分二种。一种是大乘律如梵网善戒等、瑜伽论戒本,以《菩萨善戒经》为宗。另一种是小乘律如四分、十诵等。
小乘诸律分部又有两种说法。一是旧律家的说法如现在所述。二是新律家的说法如唐代义净三藏《南海寄归内法传》所述,现在就不录出讲了。
旧律家传小乘律分为五部(异说最多,新律家说是四部;佛灭百年后,第五祖优婆多尊者,有五弟子,同时对经藏分五部派别)。还是有两种说法:第一种是依《大集经》,共分五部,包括昙无德部(四分律)、萨婆多部(十诵律)、迦叶遗部只传戒本,就是解脱戒经(僧祇律,就是根本部)、弥沙塞部(五分律)、婆粗富罗部(未传)。这五部,都是由彼部主依此僧律中和自己见解相同的集为一部。第二种是依《义钞》《拾毗尼义钞》所引三藏口传及《遗教法律注》(即《舍利佛问经》),这种说法没有婆粗富罗部,就以僧律列入五部。古代经师多认为僧本律就是婆粗富罗者,其实不是。
附律论(依照南山律所引用者的):
四分律包括善见论(见论)、毗尼母论(母论),十诵律包括萨婆多毗婆沙(多论)、萨婆多摩得勒伽(伽论)以及五百问论,正量部包括明了论。
南山三十五岁往学,仅一个月就故去。中国四分律宗三大家(太多,只列举重要的):相州日光寺法砺精研相部律(州称部者,僧传之语例)、终南山道宣精研南山律、三西太原寺东塔怀素精研东塔律。
四分南山宗下二派:宋钱塘昭庆寺允堪也称天台律师、宋钱塘灵芝寺元照。
八十诵律就是最根本的《律藏》。当年如来寂灭后,弟子结集三藏的时候,优婆离尊者在一个夏天九旬之间,八十次诵出,所以名为《八十诵律》。佛寂灭后百年之内只有此律。
始分二部,佛寂灭后,结集佛的言论时,出现了上座部、大众部,窟内(上座)、窟外(大众)的差异。但这些还都不是宗义的别称。“上座”与“大众”的名称,就是起源于这里。等到佛寂灭后百年,宗义才分为二部,就用昔日之名而分。五部、十八部等,也是按照这个而分的。
僧祇翻译为大众。但这只是窟内上座部的说法(僧祇律,就是根本二部中的窟内上座。因“大众”之名,所以与二部相通)。
律宗在中国流传的历史。
曹魏时代,开始翻译僧戒心、四分羯磨。斯二部,一开始在洛阳传播,这是大僧受戒的起始。(这是根据据南山所传。如果按照别家的传述,汉灵帝以后,北印度有五沙门,创与此方,有五人受戒。所诵的戒本,就是所谓的古戒本。)
那个时候比丘尼只从一众边受戒。至刘宋文帝时,有西方的比丘尼来,才够十个数。这是比丘尼在二部中受戒的开始。
姚秦弘始六年至八年,译十诵律。
姚秦弘始十二年至十五年,译四分律。以上二种经,是在关中翻译的。
东晋安帝义熙十四年,译僧律。
刘宋景平元年,译五分律。以上二种,是在江左翻译的。以上四种经,所译的时代大致相同。
唐朝武则天至睿宗景云时代,译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此律南山没有见过。
江南、岭表,十诵律最先兴盛。关中(陕西)等地方,多传承僧。四分虽然是在姚秦时代翻译的,而直到元魏孝文时,法聪才开始弘扬。法聪本来学习僧,因考受体,于是弘扬四分。五传至智首,智首传到南山,四分一宗于是大大兴盛起来。
五分罕有弘扬精通的人。南山曾称赞其文字美,因而伤叹。
根本说一切有部律,翻译最为完密。但译后流传布较晚,正好在四分盛行的时候,所以没能传布。
律宗的现状
如今所宗奉的,是四分南山宗。按照灵芝诸《记》而修持学习。这个宗的奥妙深义,真是让人赞不绝口。略举几处说说。
创立明圆体《羯磨疏》中分别出三宗:
实法宗(有宗)就是萨婆多部。十诵律。应当属于小乘教。
假名宗(空宗)就是现在所承续的昙无德部。四分律。大部分属于小乘教。(虽然与大乘相通的地方,但不全是大教,属于分别相通。)
圆教宗依照《法华》《涅槃》二经的义理,决了权乘同归实道。终穷大乘教。既开显大解,依小律仪即成大行。以大决小,不待受大。所以称圆教也。
灵芝《戒体》章上说:问:这与天台圆教相同还是不相同?回答:义理相同而说法不同。怎么说是义理相同呢?以下《疏》中,引《法华》中的文句,用《法华》的意义,确立这个圆体。既然这个教统摄到一起。又怎么说有差异呢?现在为了说明戒体,直取佛意,融会了前二宗的说法。也就是这种说法,并不是从那二宗中直接获得,但是名称已经泛滥。所以说不相同。
这是南山律关键之处,应该用力钻研。具体内容在《行事钞》《业疏》及《记》都很翔实。
包含的内容精深广博:
以《四分》为主,兼采其他部的内容,具备众长。所以灵芝(在《记》中)说:“贯摄两乘,囊包三藏。遗编杂集,攒聚成宗。”这个宗崛起后,盛极一时。但此后九代大师的作品都湮没无闻了。这数百年间,因为其深奥没人能解读。除非精通佛法的高人,谁能做得到呢!
南山、灵芝多部撰述,自从宋朝以后就多流失了。明朝灵峰益大师,宝华三昧、见月诸律师等,虽然有振兴律宗的意念,但因为多家撰述流失,没有办法传承。最近三十年来,中国这些佚著从日本流传回来,又一次显现于世间,算起来它们流传海外已将近千年了。学者得到这稀有难逢的宝典,能不欢欣鼓舞吗!
本次讲授律学的教程
《四分律含注戒本》:“含注解部分”有选择地讲解,其中不讲的地方,在下一学程讲《随机羯磨》时再补讲。
《戒相表记》:全册都细细讲解,只是警策语等处略讲。
本次讲授律学的方法
参考运用新的讲授方法,一定要让学的人容易理解明白。只是依照文本阐释意义,不能随意发挥。如“三宝”“七佛”,乃至“涅槃”等概念的含义,就不专门解释了。难以理解的文言,以及律学的专门名词,实在必须要用的,我会随时略加解释。
教材极为简单,很少有增加的地方。只增加了以下几个地方:
讲解之前,先概括说说律学的派别等。
在《灵峰宗论》及《毗尼事义集要》中,遇到有警策作用的文章及问答,适当选录,随时附在后面讲解。
讲过广教别序后,再略微说说篇聚名义等。
根据《戒疏》《事钞》的原则增加不偷盗戒的内容。
注释文义,都是依据南山、灵芝著作的教义。凡是新律家所解释的,与旧解说相差较大的,也附在后面,以备参考(南山钞疏有时说法不同。原因是钞文还是根据过去的解释,而疏文已经有所改变了)。
问答互动排疑解难
问:平常人都说学律应当偏重行为修持,不知准确吗?
答:理解如同眼睛,行为如同脚步。行为修持固然重要,但这种思想不懂理解经义才是更为重要的事啊。如果对于律义不能十分了解,而以自己的主观见解轻率去做,把错的当对的,把对的说成错的。别人也不知道,大家都跟着仿效,这就败坏扰乱了正法,罪孽很大。古人说的“恶紫夺朱”,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对于律义真能十分了解,即使行为修持不足,也可以对大众宣扬,延续佛的智慧,以正知正见把后学者引入正途。你可能无法实行,而那些和你学的人中也许有能实行的。过去鸠摩罗什法师被姚主逼迫,接受了十个女人,他不住在僧房,而是另外找了一个住处。每次讲说佛法,他总是先说:“譬如臭泥,从中可以生长出莲花,人只要采莲花就可以了,不需要沾染臭泥。”这就叫作依从佛法而不依从人。从这一点看,理解经义而行为修持不足,仍然可以弘扬维护正法。如果仅是注重行为修持而对经义没有透彻理解,不免就要误入歧途。所以说理解经义更为重要。
问:破四重戒后仍然可以说法,这是出于何种律?
答:出自十诵律。众人中没有能讲说羯磨戒律的,学悔比丘可以说戒,忏悔过去的羯磨,也可以听别人受戒。这是对约制教而言,虽听秉法,仍然称破戒。如果按照约化教,像《涅槃经》说:“犯四重戒的人,如果披上法服,仍然不算远离佛法,只要心里常怀惭愧,忏悔自责。有意改悔,生护法心,建立正法,为人分别。我说是人,不为破戒。”
问:一般人常说不知者无罪。今天如果不学戒律,愚昧无知,虽犯了戒律,能否因为不懂得缘故,被认为无罪?或者虽然有罪,也能减轻?
答:没有受过戒的人,即使犯了戒律也没有破戒之罪。如果已经发下誓愿受戒,那就应该依律修身学习,尽自己能力行为修持。倘若有人因为不好好学习而破戒,那么对他要在应得正罪以外,还要加上不学无知的罪名。哪会有减轻罪责的道理?如果因为害怕破戒而恐惧,那只有退戒回归俗人。
问:戒律繁多,都坚持下来不是一件容易事。在这样一个末世,遵守戒律的最低标准应该是什么?
答:《律藏五百结集法》说:佛陀涅槃后,众多阿罗汉聚合回顾总结佛法,阿难对大迦叶说:“我跟从佛陀,听他教诲,记得佛陀说:‘从现在起,你们众比丘要舍弃那些杂碎戒。’”当时阿难正愁悲得不能自持,结果没有问问佛陀到底什么是杂碎戒,结果标准不好掌握。询问别的比丘,回答也都不同。迦叶于是只好让大家仍按照佛陀在世时的惯例遵从,全部学习遵守,不提弃舍的事。
当今之时,世道更趋于混沌,一般人都害怕繁琐,全部遵守实行更不是一件容易事,幸好有舍微细戒遗教还可以遵照实行。至于多少,各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如果按最低标准要求:有所不为的事情,四叶、十三僧残、二不定法,都应该一心遵行。有所应为的事情,结交僧界、受戒、忏罪、说戒、安居、自恣等,都是比较容易践行的。
对于未来的希望
我在刚出家受戒时,未能完全契合法理,如果严格按照律义衡量,实在等于没有受戒,本来不能弘扬比丘戒律。但由于我过去受过戒,其后又根据自己能力修持学习,因此粗知佛法大意。如今想以自己的一点见解,与大家互相研习,特别希望能有五位精通律仪的比丘出现,能使正法显现于世间,如果那样,我弘扬律法的责任就可以完成了。所以我在讲律法时,不想聚集的人太多。但想要有数人发弘扬律法的大愿,这些人能传承南山的道统,以此作为毕生事业。我将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发誓以舍命的精神启发诱导他们。
学习分几个学程:第一学程学《四分含注戒本》《戒相表记》,如前所述,一共二册多;第二学程学《随机羯磨》一册,以上二学程学完,就能大概知道律学大纲。《戒本》《羯磨》都必须诵读;第三学程学《行事钞》中选择讲《资持记》。学生自己阅读《比丘尼钞》及其他;第四学程略讲《戒本疏》。学生自己阅读《义钞》及其他;第五学程略讲《羯磨疏》。
如果能尽力研习,有中人天资的学生经过约四五年的时间就可学完。但前提是要有恒心,决不间断。还必须心思精细,决不粗心浮躁,这样才能圆满完成学业。
我在前年二月,发下弘扬律法的誓愿后,五月居住在某寺,就由寺主发起,想要创办律学院。只是因为寺主与我意见稍有不同,后来寺主也不再主事,此事就放下了。以后又有几处寺庙,约我去他们那里办律学院,我根据以前的经验深知其中的困难,所以都没有承诺。只是在宁波白衣寺门前存了一个“南山律学院筹备处”的牌子,我答应为他们培养两三个教员。在那以后,我制定了弘扬律法的办法:不立名目、不收经费、不多召集听众、不固定地址等。去年春天我在某寺,有几个人愿意和我学习律法。我为他们讲了四重、十三僧残,后来因故中止了。夏天住在某寺,又有数人来愿意和我学习律法,他们求道的愿望非常强烈,行为修持也很严谨。只是不久他们与寺主发生矛盾,所以去了别的地方。以后有几个以前就在这个寺里住的人,诚恳请求我给他们讲解律法。本来计划在八月开讲,可学的人七月就到其他地方就职了。所以此次在本寺讲解律法,可以说是我弘扬律法的第一步啊。
以上简略叙述了我发心弘扬律法后所经历的一些事情。我罪孽重、福分浅,断断不敢再希望举办什么大规模的事业。只是希望诸位师友奋力兴起,挑起传播南山宗的重担,高筑律法的大厦,使其广传世间。这是我所祝福祈祷的!
此次讲解之程度
初学——只是求解文义。
长期学——参考讲授法。
佛学院普通佛学课程中律学讲义:止持,包括《含注戒本》《戒相表记》;作持,《随机羯磨》。简要显明每周学习两小时,一学年讲完,大约学习八十个小时,就可以掌握律学的大要。所以现在这个讲义酌立标准。如果在别的地方预讲的时间更多,可以再增加教材。如果在戒期内讲,预定时间仅仅在四十小时左右,就可以减少。
准备三本笔记簿:我所编写的讲义草稿,将来你们就可以参照它来继续教授初学者;听时做笔录;用笔做问答。
笔问笔答,有四方面好处:问词与答词都能详细说明;问者与答者都怀有郑重,决不潦草,各负责任;问题随时记录下来,可以作为自己讲授时的参考;在问答文中,选择精要的地方列入书中使之流传;
以后口头问问题,请原谅就不答复了。不对的地方请指正。讲课中遇到气弱可能要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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