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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范围与预防工作

时间:2024-0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此,《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庭暴力法》特别提出,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也被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解析:《反家庭暴力法》第8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范围与预防工作

一、精神侵害是家暴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威胁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对此,《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此条将家庭暴力的范围扩展到精神暴力,更有利于全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较为常见,也有许多“离婚不离家”的现象。为保护这部分人的权益,《反家庭暴力法》在附则中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样规定,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保护弱者的权益。

二、监护人失职应担责

媒体曾报道浙江一母亲将4岁儿子烧伤致死,江苏南京一吸毒女活活饿死2名女儿……近年来,多起触目惊心的家暴案件接连发生,引发了全社会对监护人资格问题的强烈关注。加大对失职监护人的司法干预力度,已成为社会共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都有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款,但都表述较为笼统。司法实践中也很少有剥夺监护人资格的案例。《家庭暴力法》法首次明确了暴力侵害的特征,让法律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反家庭暴力法》第21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而且,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抚养、扶养费用,以防出现失职监护人借口被撤销监护资格,推卸抚养责任的现象。

三、单位发现家暴不报告要担责

家庭暴力具有隐秘性。在现实中,许多家暴持续时间长,知情人却很少,直到发生严重后果才被曝光。“民不举,官不究”是我国当前反家暴工作的一大障碍。对此,《反家庭暴力法》第14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若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对报案人的信息保密。

此条规定学校、医院、医疗机构、居委会等容易发现家暴线索的机构有家暴强制报告义务,并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介入家暴事务。法律借此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即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利器,是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反家庭暴力法》第4章规定,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反家庭暴力法》特别提出,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也被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

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了事前预防。

五、从预防到救助的全方位保护体系(www.xing528.com)

《反家庭暴力法》对反家暴工作的主管机构、社会责任、预防教育、司法处置以及救助措施等方面作出了“一揽子”规定。在家暴预防方面,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幼儿园、学校等组织和机构要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开展反家暴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要开展反家暴宣传,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要配合协助;在救助措施方面,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需为家暴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所及临时生活帮助,法律援助机构需提供法律援助,法院也要相应减免诉讼费用。

以上就是对《反家庭暴力法》的亮点分析。新法中的亮点,就是出题点。各位考生要在备考时对此高度重视。我们后续还会对今年新修订的法进行系列分析,并逐一列出其亮点、考点,敬请关注。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加害人,( )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A.可以 B.部分 C.适当 D.应当

正确答案是D项。解析:《反家庭暴力法》第21条第二款规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B.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断记录

C.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D.村委会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正确答案为D项。解析:《反家庭暴力法》第8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由此可知,像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中起到配合的作用,而不是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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