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贞笃实的伦理人格
周恩来具有忠贞至孝、克己奉公、恻隐同情、谦恭自省、重守承诺的伦理人格。
道德水准在某个体之中长期的稳定的表现,就是伦理人格。如孔繁森是高尚的,某某是忠厚的,某某是憨直的,某某是善良的……希特勒是残忍的,秦桧是奸诈的,某某是圆滑的,某某是猥琐的,这就是人们给人物进行的伦理人格评价。
古今中外的伦理规则特别多,所以评价伦理人格的个体差异性也特别明显。具体到周恩来,人们给他的伦理人格定位很高。“无私无畏”、“崇高品德”、“光明磊落、大公无私”、“照人晚节”、“忠贞不二”、“诚信知报”、“克己奉公”、“勤俭廉正”、“笃实宽厚”等等。最高的伦理人格评价莫过于“一代完人”、“道德上的完人”、“千古一人”这些提法。
中国传统文化里面的伦理道德是丰富多彩的,形成了个人伦理、家庭伦理、国家伦理,乃至宇宙伦理的道德规范体系。它从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群体、人与自然的关系几个方面,形成了无所不包的伦理价值系统。概括地讲,有以下一些内容:仁爱孝悌。“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我欲仁,斯仁至矣。”“恻隐之心”、“仁者爱人”,讲的是同情心。儒家重“孝悌”,主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周恩来是奉行孝道的楷模。孔子对于孝敬父母有系统的论述,这方面影响了中国历代千千万万的人们。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孔子认为孝顺的道德的根本,是由教育才能产生出来。是孝道的终极目标。对父母的孝,是中华民族最受尊敬的美德。这种美德是亲情的维系,只要不违背国家利益,总是有益于社会的进步和稳定。
周恩来对父母一往情深,那种挚爱是刻骨铭心,那种至孝“情结”必须用儒家以及中华文化传统才能阐释得清楚。据卢再彬、孙智悦著的《少年周恩来》介绍,在两位母亲先后去世的当年,周恩来是呼天抢地的痛哭,泪水和哀伤交织在一起,其场面简直令人无法卒读。10年后,这些情形对步入青年的周恩来仍宛若昨日。他已到了日本,他在日记里写道:“他们走后,我把带来的母亲亲笔写的诗本打开来念了几遍,焚好了香,静坐一会儿,觉得心里非常的难受,那眼泪忍不住地要流下来。计算母亲写诗的年月,离现在整整的二十六年,那时候母亲才十五岁,还在外婆家呢。想起来时光容易,墨迹还有,母亲已去世十年了。不知道还想着有我这儿子没有?”[16]他对母亲这种思念,是一种精神的回念,似乎从母亲去世后,他精神断裂的痛苦一直煎熬着他。这也是一种文化价值体系的影响的回应。这是中国以儒教为核心的孝道伦理文化在现代结出的奇葩。
周恩来的父亲周劭纲是1942年7月在重庆去世的。各种文献多有记载周恩来痛哭父逝。当时周恩来正赶上在医院做手术。董必武、邓颖超等怕影响治疗效果,没有立即告诉周恩来。当他出院后,看到邓颖超臂戴黑纱,感到情况异常,当问明情况后,得知父亲中风病逝,立即蹲在地上,脸色苍白,放声恸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别人没及时给信。哭了一大气,大家好容易劝住。他到父亲灵前三鞠躬,每一次鞠躬都泪如雨下。他守灵一夜,第二天也没有回去休息。一直守到下午起灵。周恩来驻重庆之后,父亲就来到他身边,有时到他办公室门前看望一下。天伦之乐,父子之情,是那么令人神往。可惜天不假年。想多让父亲享受一下幸福晚年的愿望没有实现,这是令周恩来撕心裂肺的痛苦。
下葬后,他向父亲深深地鞠躬,鞠躬,再鞠躬。他两眼含泪,饱含着对父亲的无尽的思念。安葬好了父亲之后,周恩来于7月15日《新华日报》广告栏中为父亲去世登载了“讣告。”说:“比于昨(十三日) 日遄归,方知已弃养三日。悲痛之极,抱恨终天。”据说,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唯一一位为自己父亲去世而登报发布“讣告”的人。[17]后来,他把父亲遗像装在贴身衣袋,一装就是七八年之久。
周恩来对父亲的深爱,也不是物质回报的层面上的行为,也是像对其母亲那样,是一种精神文化层面的东西。他父亲几乎是不能养家糊口的这样一个平庸的长者。周恩来对他父亲如此痛哭哀伤,这是以儒教为核心中华传统孝道的精神承续。这是很典型的。迪克·威尔逊先生在《周恩来传》中以一个西方人的眼光,评价过周氏父子的关系:“人们难免要怀疑这位生父的不负责任,……这就意味从很小的时候起周恩来就尝到被抛弃的滋味,这使他变得更加痛苦,因为他的生身父母以后接着生了两个儿子,而他们把这两个孩子都留在家中,当然,周恩来后来对他生父的态度一直是苦涩和恼怒的”。[18]可能迪克·威尔逊先生资料所限,致使他得出一个相反的评论。在充满着传统文化氛围的这样一个家庭中,物欲和情感是分离的,在中国儒家看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人的肉身来源于父母,这一点就足够了。
建国后,周恩来把他堂叔周嵩尧接到北京,每逢老人生日,让全家来给老人祝寿,并下厨做两道家乡菜让老人品尝。老人去世后,周恩来亲自去主祭送终。1950年又把八婶接到北京,用自己工资赡养老人,一直到老人去世。(www.xing528.com)
1957年,他在杭州的一次讲话中谈到中国流传几千年的孝道:“说到赡养老人,我们有些青年团员也许会问:‘难道现在还要我们讲孝道?’对‘孝道’要做分析,要辩证地看。当封建社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利用‘孝道’压制青年的时候,我们要推翻封建社会,反对‘孝道’,甚至要进行家庭革命。几十年前,有人就写过《解孝》的文章。当年有些老先生对那篇文章曾有不少非议。可是,当时那篇文章是有道理的。现在就不同了,封建统治已经被推翻了,我们就不能笼统地说‘非孝’ 了。”[19]这段话告诉我们,当自己的家庭已经不成为自己前进的阻力,就应对父母表现‘孝道’。
儒家主张培养人的大悲悯的情怀。没有大悲悯,只是小悲悯是不够的,只是同情自己的亲朋好友,同情自己的父母儿女,是不够的。要同情他人,同情大众,同情天下人,同情非我族类才是大悲悯。有没有同情心、恻隐之心是检验一个人有没有爱心的标志。大人物也好,小人物也好,如果没有同情心就可能是冷血动物。大人物要有大悲悯,小人物也要有大悲悯。梁漱溟有大悲悯,才能够提出农民在九地之下的观点。而悲悯的心理基础是恻隐之心,同情之心。
少年周恩来受儒家道德濡染,那种恻隐同情之心就体现的超乎寻常。1914年,这一年周恩来16岁,写了《射阳忆旧》一篇回忆文章,发表在南开学校《敬业》学报第一期上。他回忆了9岁时的一件事。少年周恩来被盗杀害的护兵之儿,余不知何故,见彼童子哭痛,亦随之失声而号。如此情况,为余幼年所未经。[20]16岁的周恩来,分析自己9岁时的哭号,认为这种同情心,“根于性者。”出于内心,出于人性底层意识。当9岁周恩来看别的旁观者时,也就是“泣下数行”而已,这是人类大多数人的普遍同情心。肯定当时也有无动于衷者,这是少数人缺乏同情心。而周恩来却“失声而号”,感情之深,同情之切,出类拔萃也。
周恩来谦恭自省。周恩来常说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他从不居功自傲,也从不板起面孔训斥人。他到过许许多多的村寨,却从未衣锦还乡。他生前多次反对在自己的出生地、工作过的地方设纪念馆,曾多次下令让淮安县委把他的祖坟平掉,把旧居分给大家住,并对此事检查落实。这种谦恭美德可谓世所罕见,堪为人们的道德楷模。
周恩来一生克己奉公、一尘不染。他作为国家领导人,但从不以此为尊为贵,而一直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公仆,为了人民事业不曾享有一日之清闲。儒家经典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这种公的精神的培育是强化对社会、民族的义务感和历史责任感。克己,也表现为勤俭廉正,“俭以养德”,“廉者,清不滥浊也。”除此外,儒家在道德修养上还主张谦和好礼、守信知报、精忠爱国、见利思义等等。他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工作20小时以上亦是常有之事。周恩来为了人民的利益从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他凭着这种牺牲精神,在五四运动后的狱中斗争、上海党中央的地下斗争、险象环生中处理西安事变、崂山遇险、国统区谈判、克什米尔公主号事件之后参加万隆会议、在黄河巨浪中指挥抢险,在邢台地震的余威下视察,他亦从不为所动,总是大义凛然地对待之。“临危莫惜身”,这正是伟人的杰出品质。
周恩来少年就养成了朴素的道德情操。他在南开中学时只有一件大褂,去欧洲勤工俭学身边还带着补袜子的楦子。他当了总理,仍然如此,1950年的一套睡衣一直穿到他去世,给他洗衫衣的女同志总是边洗边流眼泪。他的皮鞋底换了三次……
在国家伦理的道德层面,在中共党内周恩来可谓是独一无二的伟大实践家。比如在诚信知报这一点上,他和党的统一战线有机真诚地结合在一起。凡是对人民、对党有贡献的,不论功劳大小,不论时间久长,他总是本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古训,身体力行。他多次在抗战中让蒋介石释放张学良、杨虎城,北平和谈后力挽张治中,说我们已对不起一个姓张的朋友了。在弥留之际告诉罗青长部长,要关怀台湾的那些老朋友。在国际上,周恩来对斯诺的关怀,对斯特朗的照顾,都是众所周知的。还有这样一件事更让人感动。前日本众议院议员、 日中友好会馆会长古井喜实1973年因致力于中日邦交反而在议员选举中落选了。1973年秋,在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一周年之际,周总理邀请他们访问北京。古井喜实说,“周总理特别繁忙,但他仍在百忙中于10月10日半夜2点半左右接见了我们。周总理一见面就说:‘古井先生是因为致力于日中问题的解决而顾不上自己选区的事才落选的吧。’这是对我的最大安慰,他还鼓励我重新奋起。堂堂一国总理,对一个人竟然能够坦诚吐露如此的慰藉之情和鼓励之词,实在令人感动!”“不仅我深受感动,在座的家乡朋友们都哭了。”[21]这种回报,只是一句话,但“良言一句三冬暖”,对于一个失败者来说,这也就足够了。在中国传统伦理中,最忌“忘恩”、“忘本”、“负义”,而“知报”已成为中国人的道德良知和道德良心,在国家伦理中更显示出它的价值。这一点,也可以说是一些民族共同的伦理价值。
周恩来的个人伦理素养和儒家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关系不用赘述。他俭朴的吃、穿、住、行,简直是有口皆碑。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慎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他看不见的座右铭。
周恩来重守承诺。周恩来于1959年说:“订了合同不守信用,会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誉受到损害。”“要么不签合同,签了合同就必须守信用。”[22]当时签的合同也有对方撤销的,我方也有签了合同交不上货的。但是,我们不学他们。“凡是今年对外已签合同的,宁可自己不吃或少吃,不用或少用,也要履行对外已签的合同。” [23] 1959年国内粮食紧张情况已开始露头。这一年春季,国务院研究外贸出口计划,正式开会之前,赵发生同外贸部副部长雷任民正在研究出口多少粮食合适,两人争论得比较热烈。总理一进门就问争论什么?赵发生讲,外贸在表上列出的出口粮食数,我们认为多了。周总理当即表示,不用争了,定下来吧!为了偿还苏联债款,维护国家信誉,即使自己有点困难,也要另想办法克服。
最后,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在“左”的错误横行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周恩来违心地讲过一些假话、错话。这在伦理人格里是属于“二重人格”。伦理人格应该弘扬的是一重人格。这里就涉及到怎样评价周恩来这种无奈的“二重人格”问题。在伦理学里面有一个最高的价值标准,即为私还是为公,为家还是为国,其他标准是从属的。周恩来在沈阳学习期间,一次老师出了一道作文题,题目是“赵苞弃母全城论”。讲的是东汉末年灵帝时的事情,鲜卑万余骑在路上虏获赵苞的老母和妻子,当作人质来攻取辽西郡、妄图要挟赵苞“全母弃城”。赵苞没这样做,毅然率兵打败了鲜卑,维护了民族利益。好多同学认为“城失犹可得,母死不能再生”,谴责赵苞。周恩来却认为弃母全城做的对,少了自己一个母亲,保住了全城老百姓的母亲。这一年周恩来才12岁。他对伦理价值标准的高低层次之分就已经很清楚了。所以他一生中,凡遇到国家、民族大义和个人尊严、个人价值、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所以,在“文化大革命”中,他不但做“殉道者”,而又选择“受难者”。这种难,包括有违他自己良心的言和行。在打倒刘少奇的决议上他签过字,当时的痛苦只有埋在心底,只有他自己知道。据韩素音讲,周恩来对斯诺透露过自己的难言苦衷。[24]如果我们从这一角度看周恩来伦理人格,那更是一种多么艰难的隐忍的人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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