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论是新批评文学理论的主要概念之一,主要涉及文学作品各个组成部分的关系与文学作品整体结构的性质问题。
有机论的命题在西方文论中历史久远,在涉及新批评的认识中,有机论大致可分为“亚里士多德式”的整体论,“黑格尔式”的内容形式统一论,和“唯美主义的有机论”三种。【1】这三种提法对应新批评派内部对文学作品的形式与内容的争执。除了兰瑟姆的“肌质—构架”说强调肌质与构架分立之外,总的来说,新批评派反对机械地分裂作品内部的关系,认为作品的价值不是各部分价值的总和,诗歌的美不是内在美的简单堆积。【2】用布鲁克斯和沃伦的话来说,就是“诗的各种成分不是像砌砖墙一样堆起来的,各种成分之间的关系不是机械的,而是整体性的”。【3】诗歌的形式与内容应该是有机地统一的。
新批评的有机整体观在艾略特的《传统与个人才能》中就有论述。艾略特强调具体作品与整个文学史的有机互动关系,认为“在新作品来临之前,现有的体系是完整的。但当新鲜事物介入之后,体系若还要生存下去,那么整个的现有体系必须有所修改,尽管修改是微乎其微的。于是每件艺术品和整个体系之间的关系、比例、价值便得到了重新的调整;这就意味着旧事物和新事物之间取得了一致。”【4】不仅如此,艾略特的有机整体观还指具体作品微观上的整体性和内部各部分以及整体之间关系的有机性。
新批评的有机论在克林斯·布鲁克斯的诗歌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布鲁克斯的有机论更为强调“整体观”,即诗作为一个整体的观念。在他看来,诗的“整体观”或统一性“并不意味着把各种各样诗的元素分门别类地归纳为同质因素的组合,或是将类似的元素组合起来……然而,这种统一不是让此内涵取代彼内涵的简单抵消过程,也不是靠减少对立态度而达到和谐的削减过程,这种统一不是类似于算术公式那种约分和合并而达到的统一,是一种积极的、并非消极的统一;它所代表的不是余数,而是已经达到的统一。”【5】这种整体论的观点在强调语言形式的本体地位的同时,不排斥诗歌的内容和思想。文本的价值在形式与内容的同一性中得以完整的体现。
对新批评来说,有机论还涉及作品的构架如何与整个作品相结合的问题。对此,布鲁克斯指出诗歌的内在秩序是由各种限定因素组成的整体。诗歌的各个组成部分处于同一诗歌情境之中,诗歌的隐喻、迂回、反讽、自否、张力在诗歌内部相互限定、互相修饰,推动诗歌的整体效果。一方面,“一首诗所独有的整体感在于将各种态度纳入一个等级结构,使之附属于一个整体的、起主导作用的态度”;【6】另一方面,诗歌的各个部分“在受到语言限定的同时,反过来又参与构成其他部分的语境去限定它们。每个部分既是限定者又是施动者”,【7】诗歌在各部分的积极作用中形成诗的语境和诗歌的整体效果,获得最终的意义,这就是新批评有机论的主要内容。
注释
【1】赵毅衡先生在《重访新批评》一书中提到了兰瑟姆的三种有机论,即“亚里士多德式”,“黑格尔式”和“坡式”。其中“坡式”即是后来提到的“唯美主义的有机论”。参见该书第26—41页。(www.xing528.com)
【2】兰瑟姆的“肌质—构架”说接近于形式主义的二元论,认为“文学作品的肌质与构架无关,肌质是分立的”。这一认识在新批评内部引起了相当的争执,参见赵毅衡:《重访新批评》,第26页。
【3】赵毅衡:《重访新批评》,第31页。
【4】T·S·艾略特:《传统与个人才能》,见《艾略特文学论文集》,李赋宁译注,第3页。
【5】克林斯·布鲁克斯:《精致的瓮:诗歌结构研究》,郭乙瑶等译,第183页。
【6】同上,第192页。
【7】史亮:《新批评》,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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