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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国文学史:民族文学书写的突破

更新时间:2025-01-20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在中国文学史研究中,无论少数民族文学是否和怎样进入中国文学史的知识体系,仅仅是传统文学史观和文学史写作范式的延续,更直接地说,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并非是一个国家知识甚或国家利益的问题。这种史观的缺失造成了新版《中国文学通史》与文学史范式的错位与断裂。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文学史研究形成颇具规模的两大阵营,一是具有国家背景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民族文学研究所以及各省区市社会科学院相应研究所的“国家派”,二是全国各高校从事文学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教授、学者形成的“学院派”[37]。后者对知识的独立思考和追求精神常常使之遁入牛角,学院派不否认社会责任,但知识无国界的共识却经常转移其对社会责任在研究中体现的承当。如前所述,他们更多地从知识、学术、学科的本身来进入研究对象,而较少从社会和国家的层面来展开知识和学术研究。例如,在中国文学史研究中,无论少数民族文学是否和怎样进入中国文学史的知识体系,仅仅是传统文学史观和文学史写作范式的延续,更直接地说,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并非是一个国家知识甚或国家利益的问题。而前者则不然。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1977年5月成立至今。历任院长胡乔木、马洪、胡绳、李铁映、陈奎元,均曾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从而体现了国家在意识形态、体制上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双重领导和重视。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科研方式”介绍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是与国家五年计划的实施同步进行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除组织各研究所承担相当数量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项目外,还根据国家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和各学科的特点及其发展,确定院重点项目和所重点项目。同时积极承担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或委托的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任务。重点研究项目通常是以课题组的形式进行的,参加者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接受院、研究所的委托或自愿选择研究任务。许多重大课题,由多学科的学者参加,利用多学科综合优势,进行研究。也有一部分科研业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和兴趣,独立地进行研究。

类似于“学院派”“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和兴趣,独立地进行研究”的,仅仅是“一部分科研业务人员”,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任务与国家意识形态的直接关系,因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所承担和进行的研究,代表了国家意识形态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需要和方向,而其研究成果也以各种方式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更直接地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成果直接参与了国家意识形态的建构。这一点也从中国文学史的研究中得到体现。从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写、作为国家重点课题的中华文学通史、中华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从国家意识形态的层面而言,其意图非常清晰:一是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高度,用多民族文学的客观历史印证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和现代必然选择;二是要证明这种选择的客观性、历史性和唯一正确性;三是要通过对各民族文学共同发展的研究,特别是对各民族文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研究,证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发展既是各民族的历史性选择,也是整体意义上的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从而从正面回答中国的统一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不可分裂与不可分割的终极性。这样,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和民族文学研究所所进行的中国文学史研究与中国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很明确地赋予了文学史作为国家知识的属性,因此也更多地体现出对中国文学史国家知识属性的深刻认识,更多地体现出作为国家专门研究机构的国家使命与责任。但是,对文学史国家知识属性的认识,包括如何将文学史的国家知识属性转化为与之相统一的文学史观,需要时间和过程,特别是对中国文学而言,这一国家知识及史观的形成,与各民族文学历史研究的深入程度和取得的成果、获得的成绩有着直接关系。因此,《中华文学通史》与《中国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虽然还没有明确提出“中国(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性与“多民族”共同创造的一体特征却已经体现出来,并且这些成果最终为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提出和确立打下了坚实的史料基础。当然,客观地说,《中华文学通史》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缺点,如有学者指出的“拼盘”现象[38],即各民族文学有机融合的问题还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但是,“多民族共同创造”与“各民族文学史”真正走进中国文学史,这既是对原有文学史观的重大突破,也是对原有文学史写作范式的重大的突破,其奠基性的开拓意义不言而喻。2010年底,《中华文学通史》主编张炯在其博客上发表了《新版〈中华文学通史〉十二卷本总序》[39],披露了《中华文学通史》修改的内容和经过:

这一次新版《中华文学通史》由十卷增到十二卷,计600万字。主要是吸取了近十多年我国文学史界的新的研究成果和考古发掘的新发现,深化了对各民族文学相互影响的论述,并对原版所存在的各朝代各民族文学论述不够平衡的状况做了适当调整,对过去论述中不够充分或必须重写的部分做了重写,全书修改和新写的部分超过三分之一。

然而,这种“深化”和“调整”仍是些有局限的。首先,“对各民族相互影响的论述”,显然借鉴了《中国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以及《中国南方各民族文学关系》的相关成果,依然是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一层面展开的,而“调整”所针对的是“各朝代各民族文学论述不够平衡”的问题。二者当属于结构性的完善和资料性的丰富。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此时期学界提出和广泛讨论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以及中国文学史的多民族、多地域、多传统、多语种的“多特征”并未能引入《中国文学通史》。这种史观的缺失造成了新版《中国文学通史》与文学史范式的错位与断裂。

一方面,新版《中国文学通史》站在中华民族整体的高度上,承认“在迄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内,自古便居住着许多民族部落。他们都以自己的文化创造滋育和发展了中华文明。而作为今天中华民族主体的汉族本身就是历史上许多民族部落逐步融合而成的。最初它是古代生活于中原一带的华夏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生存于今天中华大地的古代各民族既互相征战,也互相交融,政治、经济、文化都不断有密切的来往,随着子孙的繁衍,有些民族迁移了,有些民族出现了分支,于是便逐步形成了构成今天中华民族的汉、满、蒙古、回、壮、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56个兄弟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各民族都对中华文化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也都为辉煌的中华文学不断增添耀目的光辉。”因此“完整意义上的中华文学史应该是涵盖中华各兄弟民族的文学贡献的文学史,即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在内的文学史,而不仅仅是大陆地区的汉族文学史”。

另一方面,新版《中国文学通史》也注意到了中国多民族造成的“多文学”与“多传统”,“占有我国人口十分之九以上的汉族,由于它的经济、文化各方面比较发达,它对整个中华民族文学的发展有更多的贡献与影响应是自然的。但其他民族也以各自的文化和文学特色丰富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像藏族、蒙古族、哈萨克族、傣族、苗族、彝族等诸多兄弟民族的史诗创作,便堪称世界文化百花园中的奇葩。……因而各民族在其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里,它们都有难以重复生产的文学艺术佳作成为整个中华民族文学难能可贵的珍品。像藏族史诗《格萨尔》近百部,长达百万行,成为世界上最长的史诗。毫无疑问,这些兄弟民族史诗都是中华民族文学的骄傲!无论神话、故事、传说还是歌谣,少数民族都有丰富多彩的作品,在长期流传的过程中还得到精益求精的不断加工,从而也构成中华民族文学的瑰宝!”该书甚至还注意到了各民族使用自己民族语言进行文学创作的权利。但是,在具体的文学史描述中,各民族史诗等民族民间文学、各民族母语文学的基本情况还没有进入《中国文学通史》之中,从而“汉语文学史”、“作家文学史”这些中国文学史一直未得到解决的问题依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国文学通史》应有的价值。

但无论如何,《中国文学通史》是迄今为止最能够体现中国文学史是中国古往今来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学历史这一基本观点的文学通史。

然而我们觉得真正遗憾的,是这部充分体现了国家知识属性、具有国家民族主义意识、体现了中华多民族文学视野的史著,至今未能进入作为国家知识传播的主要渠道——中国高等教育体制,而其中的重要成果和方向性努力,也未能为高校的中国文学史研究者所吸收和采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派”与“学院派”在文学史传播中话语权力的较量。

众所周知,“国家派”虽然代表了国家意识形态,并且拥有国家匹配的各种学术资源和权力,但唯独缺少本科学生这一国民教育高等层次的传播对象。因此,其研究成果很难进入高等教育知识传播体系。20世纪60年代,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何其芳曾组织已经被列入高等学校文科教育的《中国文学史》和《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写。但好景不长,随着“文化大革命”中高等教育的解体,“国家派”与“学院派”的中国文学史都“无用武之地”。80年代后,在“国家派”体制和研究队伍恢复的同时,“学院派”的文学史研究却呈现异军突起之势,并通过教材的编写和选择的权力,基本上封堵了“国家派”向本科高等教育这一文学史最主要的目标市场传播的渠道,完全垄断了文学史传播市场。特别是,某些高校借助自己在文学史学科的地位和影响,还组建了“全国高校文科教材编写委员会”之类的联盟组织,控制了文学史的编写和传播。90年代,教育部制定了面向21世纪教材编写计划,意欲整顿各自为政的“统编”教材泛滥的局面,面向全国高校推出能够代表本学科学术最高水平、知识体系最科学完整的教材。但是,一则教育部并没有编制类似于50年代初的《中国文学史教学大纲》式的“纲领式”规约,二则学术资源依然是全国各高等院校的“学院派”,并未注意到“国家派”在学术观念和知识体系的国家立场和国家意识。因此,“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这一国家行为,反而成为某些“学院派”将只反映了个人见解的文学史进入国家传播渠道的重大机遇。

对于中国文学学科的国家性,有学者指出:“应当认识到,这一学科建立的国家性前提决定了其本身固有的国家利益的属性,以及它所表征的民族层面的精神气质。一旦我们摒弃了国家意识,可能就无法确定与整合该学科所欲囊括的诸多内容,甚而导致整个学科方向和宗旨的偏离。”[40]韦勒克、沃伦在评价“唯一的一本把英国诗歌的发展作为一个统一的概念而写成的英国诗史”的文学史家考托普(W. J. Courthope)时认为:“英国诗歌的研究实际上也就是对我们文学中的我们国家制度的持续成长过程的研究”,它所寻求的主题的统一性“正好就是政治史家所寻求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就在整个民族的生命之中”[41]。而我们的文学史所缺少的正是这种“统一性”。国家文学的国家性背景是一种不能回避的现实,因为当我们选择使用“中国文学”的概念时,就天然地与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和现实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中国多民族的历史、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属性,决定了中国文学史研究中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支配地位,抛开多民族文学史观来谈论少数民族文学与抛开多民族文学来谈中国文学只能是殊途同归。

但是,或许是20世纪中国文学与政治太多的遭遇和纠结,抑或在某一时期(如文革时期)国家与文学关系被扭曲,使20世纪中国文学史研究中中国多民族国家意识的缺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中国文学学科的国家性前提和多民族国家的性质并没有作为文学史观的要素进入文学史研究和书写之中。在这种情况下,20世纪50年代后的中国文学史研究有两种基本倾向,一种是突出强调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属性,文学史即社会史、文学史即思想史、文学史即政治史成为文学史研究的主要特征。另一种则是与国家的有意疏离。作为对前一种倾向的反动,“远离政治,回到文学自身”成为主导文学史研究的核心意识。因此,从总体上说,几十年来的中国文学史研究,既没有体现出中国这一现代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制度的持续成长”,也没有在研究中探寻“国家制度成长的统一性”。中国多民族国家构建的现代性选择和意义在作家作品中并不乏表现,但文学史研究的跟进与呼应却很少见。所以,当我们检索20世纪中国文学史研究时,虽然1600多部各类文学史的总量让我们欣慰,可是,这其中究竟有多少体现了多民族文学史观,真正反映出中国多民族文学的历史发展?

[1]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后公布施行。

[2]关纪新:《创建并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民族文学研究》2007年第1期。

[3]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

[4]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6页。

[5]同上书,第41页。

[6]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02页。

[7]同上书,第177页。

[8]同上书,第145页。

[9]同上书,第142—143页。

[10]同上书,第156页。

[11]载《文物》1981年第5期。

[12]今内蒙古赤峰市。

[13]董乃斌、陈伯海、刘扬忠主编:《中国文学史学史》第2卷,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3页。

[14]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第1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

[15]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第1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www.xing528.com)

[16]毛星:《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序》,《民间文学论坛》1982年第2期。

[17]参见杨义《通向大文学观》,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

[18][德]黑格尔:《美学》第3卷(下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70页。

[19]张炯等主编:《〈中华文学通史〉十卷本的编写和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年5月24日。

[20]张炯等主编:《中华文学通史·导言》,华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21]郎樱:《多元一体中华民族文学史的体认与编纂》,《民族文学研究》2007年第3期。

[22]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主编:《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前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

[23]洪子诚:《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的“现代文学”》,《现代文学的观念与叙述——〈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笔谈》,《文学评论》1999年第1期。

[24]钱理群:《矛盾与困惑中的写作》,《现代文学的观念与叙述——〈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笔谈》,《文学评论》1999年第1期。

[25]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初版,2010年修订再版。

[26]陈思和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初版,2008年修订再版。

[27]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前言,第5页。

[28]陈思和:《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4页。

[29]洪子诚:《问题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0页。

[30]吴秀明:《当代中国文学五十年》,浙江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31]各民族母语文学在种种中国当代文学史著中是不在场的。对此种情况,后面有专章论述。

[32]《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6页。

[33]《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48页。

[34]王庆生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由上海文艺出版社于1983年9月出版第1册,1984年11月出版第2册,1989年5月出版第3册。

[35]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9页。

[36]同上书,第314页。

[37]法国文学批评家阿尔贝·蒂博代在《六说文学批评》中将“学院派批评”的主体界定为大学教授为主的群体。颜敏在《学院派在中国》一文中总结道:“学院派批评的三个要素,一是批评者的学者身份,二是批评中的学理性,三是写作时的学术规范与专业化特征……我国的高校文学院以及各类社科类科研机构模式都是在西文学术体制和西方文化的观照下形成的,其中云集的绝大部分的文学类研究者的批评实践遵循的学术规范和话语模式乃至思维方式,都受到西文思想观念形态的影响。”《学院派批评在中国》载《惠州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38]关纪新:《创建并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民族文学研究》2007年第2期。

[39]http:/ /blog. sina. com. cn/s/blog_ 611ccb2e0100vyz1. html。2013年2月,江苏文艺出版社正式出版时,将书名更改为《中国文学通史》,以下改称《中国文学通史》

[40]路文彬:《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合法性质疑》,《福建论坛》2004年第5期。

[41][美]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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