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现璠在梳理西方“民族”术语的起源和演变时总结道:同化主义(assimilationist)由“assimilation”一词派生而来,它是指一个国家以国族或主体民族的优势文化强制弱势民族或部族集团接受自己传统文化的一种思想或理论。所谓同化政策,是指一个国家或政府根据同化主义理论和“文明输出”论理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例如,国民党统治时代中华民国对国内少数民族实施的同化政策。”[43]可以说,1912—1937年的民族政策语境中的权力话语就是这种种族同化主义,它擦除了其他民族的民族身份,取消了其他民族文化的合法性地位。所以,种族同化主义者站在同化的主体——汉族的立场上,强调同化对象被同化的结果:汉族以外的各民族在经过同化(汉化过程)后,同化为一族——中华民族。这种种族同化主义民族观下的中华民族,是在种族优劣的理论框架下,以优等民族身份出现的汉族,将其他所谓劣等民族经过同化这一“去民族化”过程而完全融入汉族后的一种状态,这种所谓的“中华民族”并不是各民族保持自己独立的民族主体身份和拥有民族语言、文化合法权利的多元一体结构,而是取消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的民族独立性、民族身份和语言、文化话语权力后的消融形态。或者说,这种种族同化主义民族观对其他民族的承认主要是为了“揭示”各劣等的非汉民族如何经历了“去愚昧”(本民族文化)“归化”于文明(完全汉族化)、“去民族”而至汉族本位的“中华”的化合过程。因此,种族同化主义民族观以及历史观注定会歪曲中国多民族历史发展的真实进程,更不能反映中国文学发展历史的真实面貌。
但是,由于种族同化主义民族观对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在表面上不具有二元对立的排斥和妖魔化的暴力倾向,因而,其知识权力的渗透力具有更大的蒙蔽性。
楚辞者,楚国之文学也。古代汉族之文明,先发自黄河沿岸,所谓中原之地,文教早开。然南方之扬子江流域,王化所及甚迟;故诗经十五国风之中,无楚风。……凡我中国民族,经一次同化作用,文学必放一异彩。楚在春秋,视为蛮夷之邦,春秋中叶以后,渐渐为诸夏所同化,至战国,楚国人在中国民族中,正发初长之新分子,其习尚信巫鬼,含有神秘意识与虚无理想,一与中原旧民族之现实伦理的文化相接触,自然当产生一种新文明。(此处张世禄借鉴了监谷温中《中国文学史概论》中的叙述——笔者注)
承认楚辞是楚国的文学而非汉族文学是一种进步,认识到各民族文化与文学间的相互影响,以及先进和发达民族、地区的文化、文学对文化和文学欠先进和欠发达乃至不发达的民族和地区的引力,是世界文化和文学发展的规律性特征,更是一种历史主义和科学主义的文学史观。但是,从种族同化主义的立场出发,夸大先进民族对弱小民族的影响,否认弱小民族的文明成果和文化价值,否认文化不发达民族文化对强势和文化先进民族的影响,等于否认不同民族文化间影响的双向性规律,必然会将各民族文化在相互影响中所葆有的本民族文化精髓被遮蔽乃至剥离出知识体系,这同样会带来历史的失真。对中国文学史而言,中华民族文化整体格局中不同民族文化的多元存在是中国文学多风格、多特征的重要原因,而种族同化主义民族观恰恰漠视了中国文学的这种特征。因此,张世禄的“凡我中国民族,经一次同化作用,文学必放一异彩”以及“自然当产生一种新文明”,正是基于“文教早开”的汉族同化了其他民族,而作为“蛮族”的其他民族“归化”了汉族的种族同化主义民族观。
需要指出的是,在对本时期中国文学史写作中种族同化主义民族观进行考察时,我们还发现,由于种族同化主义民族观注意到被同化民族的存在,因此,当他们从同化的角度展开“同化过程”时,那些被同化结果所遮蔽掉的处于文化弱势地位的民族对处于强势地位的民族的文化与文学影响也有限度地凸显在他们的视野中。在此,种族同化主义所要遮蔽的正是所谓劣等民族对所谓优等民族的影响,而文学史作为历史叙事的客观属性使这些文学史的叙事者又不能完全漠视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相互影响的客观历史事实。因此,客观历史事实与种族同化主义民族观之间的矛盾,便造成了文学史叙事中的知识谱系的混杂与文本的裂痕及所指的前后矛盾。(www.xing528.com)
如胡怀琛在《中国文学史概要》中说:“在东晋南北朝时都靠他们的武力侵略中国,纷纷的居住到中国来,居留在中国以后,语言、文字、风俗、习惯都和中国人同化了,久而久之,已无形的就成了中国人。”这里,胡怀琛站在种族主义的立场上,认为其他民族被“中国人同化了(融入了汉族)”以后,才“成了中国人”,也就是说,各少数民族只有完全剥离或擦除掉本民族的所有特性,完全“汉化”后,才会被承认和接纳为“中国人”,否则,就只能是“外族”、“异族”、“蛮族”。但是,当他试图通过历史文献回到文学史的现场时,却发现这种剥离和擦除的过程,同时也是被剥离和被擦除的过程:“不过从反面说,他们的风俗习惯影响于汉人的地方也不少。如《搜神记》云:‘胡床貊槃,翟之器也。羌煮貊炙,翟之食也。自太始已来,中国尚之,贵人富室,必蓄其器;吉享嘉宾,皆以为先,戎翟侵中国之先兆也。’就这一段文字,可以想见当日汉人风俗的外国化了。……如今我们说的‘五胡’给中国文学的影响,就是他们的尚武精神,灌输到中国的文学作品中。……这样的诗在原有的中国诗里是没有的,如今大批的加入进来,当然使中国的文学界发生一大变化。”[44]如果孤立地看待胡怀琛的这段叙述,自然会得出胡怀琛持有各民族文学相互影响的进步民族观。但遗憾的是,胡怀琛在书中所使用的“中国”并非今天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中国,他的“中国人”是指汉族(包括其他民族成员经过同化后融入汉族的“汉族”)。于是,一方面持有“中国=中原”的错误国家观和“中国人”等于“汉族”的错误民族观,另一方面又无法回避各民族的在场,从而使其文学史的叙事出现前后矛盾乃至断裂。再如,在评价辽金文学史,他也说:“辽初称契丹,金称女直又作女真,元为蒙古,这三个民族皆起于塞北,而以兵力蹂躏汉土,而其文学则又与汉族同化。”[45]也是如此。
相同的情形也出现在陈子展的《中国文学史讲话》中。例如,在“蒙古民族与杂剧”一节中,陈子展在大谈蒙古族的征战历史(这在当时的文学史中是不多见的)后指出:
蒙古诸部落原来都是文化落后的游牧民族,一时凭借他们的骑射武力征服了邻近的中国印度大食欧洲诸民族,同时就吸收了这些民族不同的文化,尤其是中国文化。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郑思肖《心史大义略序》痛哭蒙古游牧民族文化低。摹仿中国风俗习惯之谬。至说“忽必列篡江南后,一应渐变,僭行大宋制度,犹禽兽而加衣裳,终非本心”。我们可以从这位大宋遗民的笔下看出蒙古民族改用中国的风俗习惯而同化于中国。[46]
首先,笼统地说蒙古族是“文化落后”民族是不科学的,这不仅是“先进”的标准问题,最主要的是,文化是一个包容了人类历史和生活各方面因素的综合体。不同民族的特定文化具有不可比性,如语言文化,是英语先进还是汉语先进,恐怕没有结论。同样,是藏语先进还是蒙古语先进,也不会有结论。通常情况是,一个民族的某一种文化会优于其他民族,但另一种文化有可能会劣于其他民族。正是这种客观情形,才带来不同民族文化间的相互交流影响,中国历史上诸如“胡服骑射”之类的例子并不鲜见。而蒙古族的军事文化显然在当时就处于先进地位,否则,何以统一中国并“大食欧洲诸民族”。其次,称蒙古族吸收了“中国文化”,则用汉族偷换了“中国”的概念,而且将蒙古族视为对立民族,也有悖于此时期现代民族国家“五族共和”的国家意识形态规约。再次,断言“蒙古民族改用中国的风俗习惯而同化于中国”则更是武断和荒谬。因为,至今,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蒙古族依然保持着自己明确的民族身份和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传统。
所以,从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凝聚过程来说,如果立足于汉族本位主义或种族同化主义的民族观,就不能不遮蔽各民族文化对整体意义上的中华文化的意义,这自然会影响作为知识化的历史之一的文学史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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