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20世纪中国文学史书写中的民族文学:国家统制与个人思想的冲突

20世纪中国文学史书写中的民族文学:国家统制与个人思想的冲突

时间:2024-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为,对中国而言,多民族的客观存在意味着领土、人口这些现代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必须要在国家的框架内予以考量。对某一个民族的剥离或纳入,意味着领土和人口的增减,也关涉到国家的疆域与主权。至此,国家与执政党在“五族共和”的国家体制、各民族平等与扶植弱小民族的民族政策、对外行使统一的国家主权等方面达成了一致。

20世纪中国文学史书写中的民族文学:国家统制与个人思想的冲突

1912年是中华民族现代国家发展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大总统,标志着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终于结束,一个现代民族国家——中华民国诞生。“中国”这一概念,伴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具有了新的内涵和外延,虽然在事实上国家疆域还没有完成最后的勘定,现代民族国家的诸多元素还没有被融汇,但现代民族国家的范畴却已经清晰。特别是,1913年,以美国承认中华民国为标志,中国正式进入世界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从1927年至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的十年中,亦被称为国民党执政的“黄金十年”。在这十年中,国家意识形态、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文化、教育在新的国家体制下得到相对快速的发展。此外,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启蒙主义思潮的巨大冲击下,西方现代教育体制、学科体系、知识观念以及哲学、历史、文学等社会科学理论成果以模块的方式置入中国教育与社会科学系统,从而为中国文学史的写作提供了全新场域。

但是,也必须看到,在1912年至1937年的25年中,中华民国——这一现代民族国家并非像孙中山所构想的那样进入一个全新的现代化轨道。其间,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说明现代民族国家虽然取消了传统的封建帝制,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专制集权思想。同时,政治权力与个人利益的纽结,也通过北洋政府最高权力者“你方唱罢我登场”以及各省的纷纷独立军阀混战演绎得惟妙惟肖。而共和、民主、平等这些现代性元素,也在国民党执政的所谓“黄金十年”中,在对共产党一次又一次围剿,在对民主运动的一次又一次血腥镇压,在对外国势力入侵的麻木、妥协中被解构与扭曲。因此,独立的国家主权、共和立宪的国家政治体制,虽然为中国文学史写作提供了与林传甲、黄人完全不同的国家环境,然而,国家虽然在形式上已经在场,但国家形态的摇摆不定,国家内部的战乱、暴力、专制却模糊了国家的形象。五四启蒙主义高擎的科学、民主、自由的大旗下,也有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有意回避国家、政治,甚至将自己从国家体系与政治斗争中抽逃出来,遁入自己营造的纯粹的学术与科学的城堡。所以,这一时期的文学史写作中,包括教育部制定的中国文学史大纲,文学史的国家知识属性同样处于缺席状态。

而在民族问题的国家解决方案上,同样经历着转型、重构、确立的曲折甚至迂回的艰难选择。1895年,孙中国在兴中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革命纲领,1905年在同盟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从而基本上形成了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三民主义思想体系。这些纲领的目标是建立现代民族国家——民主共和国,但建立的前提和关键却是“驱除鞑虏”。在此,“鞑虏”与“中华”的二元对立,说明孙中山期望成立的“合约国”或“民国”是单一民族国家。这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历史。因为,对中国而言,多民族的客观存在意味着领土、人口这些现代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必须要在国家的框架内予以考量。对某一个民族的剥离或纳入,意味着领土和人口的增减,也关涉到国家的疆域与主权。所以,将民族主义放在三民主义的首位,将之视为民权与民生的基础,是正确的。而民族主义是要驱逐“鞑虏”还是纳入“鞑虏”则是问题的关键。作为一个革命团体的领袖,孙中山当然可以不考虑这种国家层面上的问题,而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领袖,孙中山就不能不考虑。视角与视野会随着人的身份的转换而转换。当这种身份转换后,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也发生由“驱除鞑虏”到“五族共和”的转变。在《临时总统宣言》中孙中山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1912年3月11日颁布执行,具有根本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也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在1912 年9月1日召开的蒙藏统一政治改良欢迎会的演讲中,已经辞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进一步阐释其国家视角下的民族观:“今我共和成立,凡蒙、藏、青海、回疆同胞,在昔之受制于一部者,今皆得为国家主体,皆得为国家之主人翁。”[2]在梁启超康有为参与起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和《中华民国宪法》中,各民族间的平等及“五族合一”均从根本法的意义上被规定。1923年1月,《国民党宣言》宣布:“我党的民族主义就是消除民族间的消极不平等,积极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欧洲大战以来,日增的民族自决权成为正义。我们要具有这种精神,实现对内的民族进化,对外的世界民族平等。”1924年,《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也宣称“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对于国外之侵略强权,政府当抵御之;并同时修改各国条约,以恢复我国际平等、国家独立”[3]。至此,国家与执政党在“五族共和”的国家体制、各民族平等与扶植弱小民族的民族政策、对外行使统一的国家主权等方面达成了一致。

作为国家民族政策的具体行动,1914年5月,国民政府在蒙藏事务局的基础上成立了主管蒙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蒙藏院。作为各民族在国家中“主人翁”的主体地位的体现,早在1912年1月28日的《致贡桑诺尔布等蒙古各王公电》[4]中明确传达出给予国内各民族在国家中的合法性主体地位的信息。1912 年8月,精通汉文、满文、藏文、赞同共和、开明进步的喀喇沁右旗“札萨克”贡桑诺尔布作为唯一的少数民族代表加入国民党,成为国民党中央9名理事之一。同月贡桑诺尔布被任命为中华民国蒙藏事务局总裁。贡桑诺尔布以蒙藏院为依托,于1913年在北京创办了蒙藏学堂(后改名蒙藏学校),培养蒙古族藏族青年。贡桑诺尔布在1925年还代表国民政府隆重接待九世班禅,表达了对藏族主体地位的实际肯定以及对“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之法律规定的践行。

然而,从现有史料看,从“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到“五族共和”,是西方列强扩张的外部压力与界定现代民族国家领土边界的内在要求的合力作用结果,不意味着孙中山个人民族观的彻底转变。松本真澄指出:“认真仔细地研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的话,就会发现所谓的‘汉’指的是宣布独立的17省的汉族之地,指的是在19世纪中期以前完成了省制的中国本部。所谓的‘满’是满洲族的故在的东北地域;‘蒙古’指的是蒙古族之地的内蒙古和外蒙古地域;‘回’指的回教徒(这里指的是维吾尔人)居住的新疆地域;‘藏’是指西藏地区的地理概念。由此就可以明白中华民国的地域就是这些原清朝的藩部与中国本部的总和之地域。有关这些地域和其住民的处境与待遇问题,孙文在辛亥革命以前不能说完全没有触及,但在这里的言及‘汉、满、蒙、回、藏’也不免有唐突之处。可以认为这是大声宣布新生中华民国就是原清朝领域和主权的正统继承者。”[5]其实,除了国家领土和人口方面的考虑,“五族共和”还有更深层的原因。(www.xing528.com)

1921年12月7日,孙中山在桂林军政学七十六团队欢迎会的演说中说:“三民主义就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这三个主义和美国大总统林肯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三层意思,完全是相通的。民有的意思,就是民族主义。我们革命党为甚么要提倡民族主义呢?因为满清专制二百多年,我们汉族受过亡国的痛苦,后来又受世界潮流的压迫,恐怕还要灭种,所以有少数人出来提倡鼓吹,要除去专制的异族。到后来全国觉悟,便把征服中国的满清根本推翻,把中国的统治权收回到汉人手里,中国领土完全为汉族所有。十年前革命的成功,就是民族主义成功。”[6]在这里,“汉族”与“异族”的对立,将清朝取代明朝视为“亡国”,与后人所阐释的“五族共和”的思想差之千里,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倒是一脉相承。同年,孙中山在《三民主义的具体方法》也说道:“讲到五族的人数,藏人不过四百万,蒙古人不到百万,满人只数百万,回教虽众,大都汉人。讲到他们的形势,满洲既处日人势力之下,蒙古向为俄范围,西藏亦几成英国囊中物,足见他们皆无自卫能力,我们汉族应该帮助他才是。汉族号称四万万,或尚不止此数,而不能真正独立组一完全汉族的国家,实是汉族莫大的耻辱,这就是本党民族主义没有成功。由此可知,本党尚需在民族主义上做工夫,务使满、蒙、藏同化于我汉族,成一大民族主义的国家。”[7]这也说明,孙中山的民族观与辛亥革命前并无二致,“五族共和”实为“不能真正独立组一完全汉族的国家”退而求其次的无奈选择。由于孙中山的国家观依然认同于汉族掌握政权的汉族国家观,其民族观无论是其他民族的被“驱逐”还是“同化”,都是汉族中心的极端民族主义。这就不能不与《国民党宣言》、《国民政府建国大纲》的民族政策自相矛盾。这说明,无论是孙中山个人还是执政党国民党,“五族共和”与“民族平等”等观点与政策,都是出于国家的现实政治需要。

也正因如此,1924年6月30日,在孙中山的坚持下,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将象征“五族共和”的红黄蓝白黑五色旗改为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作为中华民国国旗,并赋予了国旗新的然而是空洞的象征意义。[8]因此,这一时期,虽然表面上建立了“五族共和”的民族国家,但源于传统华夷观念的中华=汉族、汉族中心和民族歧视的民族观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这种民族观反映在文学史的写作中,就是汉族文学为中心的汉族文学史写作模式的确立与普及。

值得说明的是,在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必须将民族问题的解决方案与国家建构方案同时考虑,这是中国与其他民族国家的重要区别。其原因在于,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本来就是各民族共同参与共同创造的历史。在中国历史上,体现着汉族中心思想和本位主义观念的华夷之辨之所以从未停止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从未停止过的经济、文化的交往与相互影响中,汉族先进文化越来越多地被各民族吸收从而丰富和提升自己民族的水平,同时,少数民族文化也越来越多渗入汉族文化系统并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汉族文化,特别是,随着民族间的交往和影响不断深入,汉族的“被化”程度和范围也逐渐加深和扩大,这不能不加深汉族中那些极端民族主义者的认同危机。例如,从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到正史中所谓的“五胡乱华”,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力量越强大,与汉族往来程度越高,这种争论就越激烈,特别是元朝与清朝非汉民族统治中国的时期,汉族对少数民族的极端情绪也达到顶峰。此外,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央政权不仅通过派出特史(张骞两次出使西域)设立管理机构(如公元前60年设立的西域都护府、唐代在新疆设立的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在西藏设立的宣政院)对边疆地区行使管理权,同时也通过和亲(如西汉与匈奴的“和亲之约”、昭君出塞,唐代文成、金成公主入藏)、册封(如隋唐时期封靺鞨首领“湖南省郡王”、清朝赐封“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方式,加强与各民族地方政权和各民族间的联系。由于汉族具有先进的文化,所以在民族间的交往中,对汉族文化的认同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再如,满族入关后对汉族文化的全面吸收、已经消失在历史烟波中的契丹族对儒家文化的尊崇以及施行的两面官制。既是汉族先进文化的吸引力,也是中国各民族在不断加深的交流与影响中产生的文化趋同心理与更高层的文化想象。如契丹族的萧观音就认为契丹与北宋王朝“君臣同志,华夷同风”。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边缘就无所谓中心,没有蛮、狄、戎、夷,就没有汉族。汉族以及汉族视界中的“中国”同样是以蛮、狄、戎、夷为参照建构起的想象的共同体。蛮、狄、戎、夷与汉族在血缘、文化上的双向互动在几千年漫长发展中,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朝着融合了各民族的真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推进。特别是在领土这一国家元素中,“中国”领土由中原、“九州”向北、西、东、南不断扩大,并在元代与清代,领土范围达到最大化。因此,在晚清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中,如果真的将某一民族“驱逐”出现代民族国家的范畴,不仅意味着中华民族的分裂,也意味着中国领土的分割。所以,尽管孙中山的民族意识中依然具有强烈的排满思想,但作为政治家的孙中山当然不会逆历史潮流而动。于是,在中华民国建立后,在民族问题上,一方面是国家体制的“五族共和”以及相应的民族政策对国家的稳定起到了凝聚作用,而另一方面,以孙中山排满思想为代表的对少数民族的歧视与排斥也代表着汉族根深蒂固的集体无意识。例如,我们在第二章中曾提到,即便是鲁迅这样具有新思想的文化先驱,其民族国家意识依然是汉族正统思想。鲁迅曾说:“对我最初提醒了满汉的界限的不是书,是辫子。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种定了的,到得我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却了血史……”[9]“到二十岁,又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欧洲,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到二十五岁,才知道这‘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其实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国,我们做了奴才。”[10]“至于元,那时东取中国,西侵欧洲,武力自然是雄大的,但他是蒙古人,倘以这为中国的光荣,则现在也可以归降于英国,而自以为本国的国旗——但不是五色的——‘遍于日所出入处了。’”[11]所以,体制上的民族平等与内在的我族中心主义为特征的民族主义思想之间的矛盾,最终会体现在具体的民族观与民族问题的处理上的两种错误倾向:一是用汉族同化其他少数民族的种族同化主义,二是排斥与剥夺其他民族的国家权力。这种国家统制与个人思想之间的冲突,最终以个人思想对国家意志的消解为代价。这不仅导致后来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中的“中国民族自求解放”、“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根本无法落到实处,也使这两种倾向在进入40年代后表现得愈加突出。正如毛泽东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所批判的那样:“国民党反人民集团否认中国有多民族存在,而把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称之为‘宗族’。他们对于各少数民族,完全继承清朝政府和北洋军阀政府的反动政策,压迫剥削,无所不至。一九四三年对于伊克昭盟蒙族人民的屠杀事件,一九四四年直至现在对于新疆少数民族的武力镇压事件,以及近几年对于甘肃回民的屠杀事件,就是明证。这是大汉族主义的错误的民族思想和错误的民族政策。”[12]

此外,在这一时期,国内形势动荡不安,一方面,共产党力量逐渐壮大,先后建立了中央革命根据地(闽西、粤东北与赣东南)、湘鄂西、鄂豫皖、闽浙赣、湘鄂赣、左右江等15个革命根据地。国共进行了五次围剿与反围剿,中共于1935年取得长征的胜利,革命的火种得以延续。另一方面,国民党内部军阀之间战事不断,再一方面,日本军事势力不断扩张,侵华意图已经转变为实际的军事行动。内忧外患的复杂情势一方面使“五族共和”及三民主义更加无法实现,又一方面,基于亡国灭种危机的救亡图存的国家民族主义思潮也风生水起,呈鼓荡之势。

故此,在1912—1937这一历史时期内,表面上,中华民国为文学史的写作提供了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语境和体制环境,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国家教育在1912年至1937年的突飞猛进,也为文学史的传播提出内在需求和契机,但是,国家、主权、民主、平等、民族平等等国家意识并没有渗透进文学史写作,特别是,内忧外患的政治环境、五四启蒙主义思潮、西方现代政治、社会思潮的冲击,使本时期的文学史写作在文学观上出现了以西方纯文学观为主,中西文学观交融、个人话语开始生成的趋向;在民族观上,汉族本位主义依然是霸权话语,从种族同化的角度来解读中国各民族文学的关系,从而对“五族共和”的国家体制进行呼应的文学史写作开始出现,只有极少数文学史研究者有限度地超越了汉族本位或者某一个体民族的立场,把握和建构中国文学史,从而使这一时期的文学史写作出现了新的变化和较为复杂的写作格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