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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文学史札记:遗珠偶拾

时间:2024-0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文”原来是“论文”研究周作人有关散文的论述,自然绕不过《美文》。现代汉语里“论文”一词,特指留学欧美的新派文人在现代中国建立的发表自然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固定的文章格式,相当于英文paper、treatise或thesis,与《美文》所谓“论文”不同。换言之,包括“美文”在内的周作人全部散文都是在拒绝现代英美学院体制支持的那种“论文”格式的前提下生成并坚持下来的。

中国现代文学史札记:遗珠偶拾

美文”原来是“论文

研究周作人有关散文的论述,自然绕不过《美文》(1921年5月)。这是周氏继《人的文学》(1918)、《思想革命》(1919)等讨论新文学思想内容的重要文章之后,从形式方面对新文学的第一次发言。虽然1918年《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的讲演结尾曾论及现代中国小说新体式,1922年《论小诗》谈到“五四”时期小诗与中外小诗传统之关系,都是研究新文学的形式,但小诗和小说不是他主要用力处,《美文》才是他作为新文学重要散文家来谈散文,故影响尤大。《美文》探索中国新文学的形式,其意义大概只有1922年在《东方杂志》发表《国语改造的意见》可比,论者往往也视之为周氏对他本人散文的某种期许:

外国文学里有一种所谓论文,其中大约可以分为两类。一批评的,是学术性的。二记述的,是艺术性的,又称作美文。这里边又可以分出叙事与抒情,但也很多两者夹杂的。这种美文似乎在英语国民里最为发达,如中国所熟知的爱迭生,兰姆,欧文,霍桑诸人都做有很好的美文,近时高尔斯威西,吉欣,契斯透顿也是美文的好手。读好的论文,如读散文诗,因为他实在是诗与散文中间的桥。中国古文里的序,记与说等,也可以说是美文的一类。但在现在的国语的文学里,还不曾见有这类文章,治新文学的人为什么不去试试呢?

这里首先碰到一个问题:“美文”原来是“论文”,确切地说,是“外国文学”里“记述的,是艺术性的”那种“好的论文”,可分叙事抒情两类,“但也很多是两者夹杂的”。

现代汉语里“论文”一词,特指留学美的新派文人在现代中国建立的发表自然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固定的文章格式,相当于英文paper、treatise或thesis,与《美文》所谓“论文”不同。周作人一生没写过一篇paper、treatise或thesis意义上的“论文”,惟其如此,他才得以从容去写另一种意义的“论文”。换言之,包括“美文”在内的周作人全部散文都是在拒绝现代英美学院体制支持的那种“论文”格式的前提下生成并坚持下来的。

周作人“美文”概念源于英法两国文学中的essay、essayer,这早已成为众所周知的常识,但正如David Pollard指出的,周作人并不熟悉英国essay(他不懂法文,自然也不会熟悉法国essayer),《美文》只是借“五四”时期强势的外国文学来鼓吹,周氏实际要人们注意的,还是他自己真正有所了解的中国传统散文。

以西方(主要是欧美)文学为幌子复活中国传统文学,这是许多欧美学者在研究周作人时一致强调的核心观点,也容易为中国学者所首肯,然而这就忽略了另一个也许更重要的事实:周作人未曾真正深入英法文学去寻找中国现代新散文的资源,并非完全是虚晃一枪然后复归中国自己的传统,乃是为了甩掉“五四”肇始的在他看来并不高明的崇拜欧美近代文化的潮流,继而甩掉同样由“五四”肇始的“英文正宗的看法”,从而使中国新文化的重建工作有机会上溯到西方文明真正的源头,即古希腊文明。古希腊当然没有现代英美大学里高头讲章式的“论文”,也无“好的论文”即“美文”,但比较起来,自由挥洒的“美文”或许还没有和古希腊完全断绝吧?周作人的《美文》通篇不分段,这与他喜欢的古希腊人写文章不分段有渊源关系。他一度尝试过用“废圈”的方式学习希腊古人的“连写”,认为这和中国古人“不谋而合”。周作人以英美文学为幌子鼓吹“美文”时,已经潜藏着向古希腊和中国古代文学双重复归以求革新文章的思路了。

周作人60年代初在《知堂回想录》中说,他的19世纪欧洲文学史讲义因不肯屈服于“绅士学者”的“英文正统的看法”而自动放弃出版。1951年《翻译通报》二卷三期发表署名遐寿的《名从主人的音译》,次年同一份刊物又发表笔名为祝由的《英语本位的译音》,都坚决反对用英文读法来音译世界各国人名地名的“英语本位的译音”,主张“名从主人”,在翻译人名地名时保存各国本来的发音特征。他并且把这个问题提到一定的理论高度,认为中国“在过去受着外国(主要是英美)资本主义的经济与文化的侵略,英语成为唯一的外国语(人地名表的《西文译文凡例》中便以英文代表西文),这个坏影响至今还未能除掉。知识分子即使在英语外学过些欧语,无意中也仍是以英语为主,如在译音上也往往无批判地跟了它走。别国的语言文字的优劣不关我们的事,但如英语中一字数音,如‘i’字读埃又可以读作伊,‘e’字读伊又可以读厄,那总是很奇特的,在别国是少有的事。这在它本国语中自然可以通行,若是像殖民似地要使用到别国语文上来,那总是不行的了……这种译法即使不说是出于祟英美思想,至少也总是不科学的吧”。这并非单纯的事后“回想”或在新时代赶时髦。1918年2月15日,周作人在《新青年》杂志发表第一篇白话译文《古诗今译》(也是他第一篇白话文)时,特地追加一篇Apoiogia(题记)说:“外国字有两不译,一人名地名(原来著者姓名用罗马字拼,今改用译音了),二特别名词,以及没有确当译语,或容易误会的,都用原语,但以罗马字作标准。”“题记”这段话(包括《古诗今译》所译古希腊谛阿克列多思(Theokritos)的牧歌),虽是他蛰居绍兴时代工作的继续,但到这时却成为一个象征性的标志,意味着周作人参与新文化运动时所秉持的并非“英文正统的看法”及其背后的英美近代学术文艺正统的观念。1923年底,他在《晨报副刊》上撰文《反对中国邮票上的英文》,顺便批评某些国人“要使外国朋友便利,往往把自己的姓名也改变了”,胡乱给自己起一个谐音的英文名字。1927年一篇《新名词》更严厉批评中日两国“英语译音的新名词”,称之为“俗恶名词”,“有本国语可用而必译音,译又必以英语为唯一正宗,殊不可解:学会英文而思路不通,受了教育而没有教化,日本前车之鉴大可注意”。1930年底《北大的支路》一文更清楚地指出:“我总以为只根据英美一两国现状而立论的未免有点笼统。”1928年发表在《语丝》上的“随感录一四二”《闺媛的话》称“英文正宗的中国”凡事以英文为准的人为“英文正朔家”,质问他们:“英文盖奉天承运而负有统一言文之使命来欤?”隔了十四年的《希腊之余光》又重申这一主张:“大家谈及西方文明,无论是骂是捧,大抵只凭工业革命以后的欧美一两国的现状立论,总不免笼统,为得明了真相起见,对于普通称为文明之源的古希腊非详细考察不可,况且他的文学哲学自有其独特的价值,据愚见说来其思想更有与中国很接近的地方,总是值得萤雪十载钻研他的。”周氏翻译介绍古希腊、印度和日本学术文艺,推动和参与北京大学“添设德法俄日各文学系”,对欧洲各小国及俄国文学倾注热情,认为“朝鲜蒙古满洲语都开了班,这在我看来也觉得是一件重大事件”,鼓励北大除了耕种“熟田”,还应在“东洋历史语言”这些“荒地”上“下一锸”……所有这些都旨在打破“英文正统”造成的“笼统”的“西方文化”概念。1921和1922年,胡适两次力劝周作人做燕京大学新文学系主任,理由是觉得周在北大“始终做附庸,得不了主要的地位”,周作人自己也承认在北大“的确可以算是一个不大受欢迎的人,在各方面看来都是如此,所开的功课都是勉强凑数的”。《知堂回想录》称,北大日语专业坚持十几年,一共才十来个学生。可见周作人与“英文正统”和英美式学院体制始终不甚融洽。

周作人对西方文明这一独特的观察与选择,不仅使他一生学问思想路径与欧美派知识分子大易其趣,也影响到他对文章形式的探索。研究耽读、翻译古希腊文学如何具体影响到周作人的文章风格,非希腊文学专家不能为,本文只是提出来讨论,这里所能讲的自然还在别一方面。首先,他就不喜欢现代英美学院体制所鼓励的“论文”格式,多次讽刺性地称之为“博士论文”,是“现代学者”“平常在研究所埋头用功,苦心著书”的结果,“只要有惊人的发明,即使转入牛角湾去也无妨碍,这正是声闻乘的行为,至多是得到阿罗汉果,还仍是个自了汉罢了”。他还认为民国以来“学风”“并不一定向着好的方面转”,“大部分恐怕多是博士论文的性质”的“整理国故”的学问文章,影响青年甚至比八股式的敲门砖更坏。

周作人身为堂堂北大教授,这种“博士论文”一篇没写,今天看来或许可惜。比如,他写了那么多关于清人笔记的“小文”(这是他对自己文章最常见的称呼),为何不可以另著一两篇大块文章,综论清人笔记的诸问题呢?这不仅能集中显示其学术造诣,也可免去读者的翻检之劳。不仅清人笔记如此,《我的杂学》开示的任何一个学术门类,他都不是不可以像胡适之那样写成系统文章。倘若周作人肯将相同题目和材料汇集起来,略加组织,大可弄出一系列重要论文,不至于总是写散乱的“小文”,他在现代中国思想学术史上的地位因此也只会更高。但事实上,周作人就是宁写“小文”而不写大文。

这或许是因为他出身水兵,留日时最初学建筑,文艺基本属于自学,未受正规英美式学院的学术训练,成名又早,蔡元培主政的北大还没开始严格以长篇论文考核他那一辈教授,故乐得为报刊撰写“小文”赚钱养家。这些辩护和猜测,都不无道理,但周氏本人另有一种特别的解释:大块文章就像“博士论文”,是一个人年轻时博取功名的敲门砖,目的达到就去干别的事了,再也不会在所学专业继续用功。古人年少时猛攻八股,成功或失败后都将八股丢弃,实做学问。这样先官后学,时间长,态度正,成绩一般都是好的。现代人则反之,先学后官,下半生无法从容论学,“比较起来不大上算”。所以“博士论文”只是“小乘”,启蒙式小文和小书才是“大乘”。大乘境界高,也更难践行:“如写专门论著,只要所有知识的十分七八安排得好,便可成功,显得富丽堂皇,写启蒙书只有二分就够了,可是你还得准备十足的知识在那里,选择布置,更须多费气力,人家见了却并不看重,既是事倍功半,而且无名少利,不是对于后辈真心关切的人,谁肯来干这些呆事呢。”《大乘的启蒙书》反复说到“整理国故”、“博士论文”、“几位博士先生”,明显指胡适等留学英美学者;所谈肯写启蒙小书的虽是几位古人,却正是周作人的夫子自道。他一生坚持写那种以“十足的知识”向国人进行思想启蒙的“小文”和由“小文”集成的“小书”,始终回避写“博士论文”与“专门论著”。1927年初,他将其五部著译以“苦雨斋小书”的总名出版,还特地写了篇题为《小书》的短文,以示提倡。

“五四”以后,一些老派学者也纷纷追赶潮流写起长篇论文来,周作人的现代社会及人文科学的知识储备在同时代几乎无出其右者,可他偏偏不写长文,专写“小篇”、“小文”,这一奇特现象,如果仅仅归结为在他这个早就宣布并非传统主义者、对中国传统(包括肯定颇多的晚明文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的现代学人身上某种不肯死去的古代文人的名士气发作的结果,甚至是有意回归中国文学传统的表现,是无论如何也讲不通的。

但周作人也称他1918—1925所作较长文章为“论文”,如《人的文学》、《儿童文学》、《圣书与中国文学》、《中国戏剧的三条路》、《国语改造的意见》、《文学上的俄国与中国》、《欧洲古代文学上的妇女观》、《新村的理想与实际》等,并说这些论文的合集《艺术与生活》为他“唯一的长篇的论文集”,特点是“文章比较地长,态度也比较地正经”。这些态度正经的长篇论文谈的都是中国新文化的重要问题,影响极大,有些意见至今也并不过时。周氏在新文化运动中的指导者地位某种程度上就由这些“论文”奠定。这些论文的篇幅和态度有点类似现代学院里的“论文”,但与后者刻意追求学术客观性、公正性和超然性不同,主观色彩强烈,即所谓“梦想家与传道者的气味”,写法也灵活,不像“博士论文”那样刻板和煞有介事,有些甚至采用书信体而近于随笔。这样的“论文”(包括早期未收入集的《论黑幕》、《再论黑幕》、《论中国旧戏之应废》等)在《艺术与生活》之后直到40年代中期还续有所作,如《文艺批评杂话》、《地方与文艺》、《沉沦》、《萨满教的礼教思想》、《乡村与道教思想》、《论八股文》、《无生老母的消息》、《过癞》、《日本管窥》系列以及《药堂杂文》里谈论“中国思想”与“汉文学传统”诸文……都可归入《美文》所谓“外国文学里”那种“批评的,是学术性”的“论文”范畴

这种“论文”,尤其文艺批评类,周作人认为也可写成“美文”:

我以为真的文艺批评,本身便应是一篇文艺,写出著者对某一作品的印象与鉴赏,决不是偏于理智的论断。

真的文艺批评应该是一篇文艺作品,里边所表现的与其说是对象的真相,无宁说是自己的反应。

这是对两年前《美文》的一个补充,即认为“美文”不必定是“记述”、“抒情”或“两者夹杂”不可,“批评的,是学术性”的那一类也能写成“美文”。但他接着说,有“文艺作品”高度的“文艺批评”乃“理想的批评”,中国流行的多“偏于理智的判断”的那种:

(作者)相信世间有一种超绝的客观的真理,足为万世之准则,而他们自己恰正了解遵守着这个真理,因此被赋予裁判的权威,为他们的批评的根据,这不但是讲“文以载道”或主张文学须为劳农而作者容易如此,固守一种学院的理论的批评家也都免不了这个弊病……便是最好的成绩,也是属于学问范围内的文艺研究,如文学理论考证史传等,与文艺性质的文艺批评不同。

寻求超绝真理、自充裁判或“固守一种学院的理论”的“科学式的批评”,都非文艺性的,但客观上仍可划入文学范畴,因为毕竟存在于文坛。《美文》开头说“外国文学里有一种所谓论文”,指的就是这一复杂现象:“论文”既可是文艺性的“美文”,也可是和文艺有关却近于科学研究或偏执某种主义的非“美文”的“论文”。

周作人自作“论文”,不同于胡适所谓“五四”以后发达起来的“长篇议论文”,后者视具体情况,小部分接近周作人自作之“论文”(其中一部分亦即“美文”),大部分则逐渐整齐化为“博士论文”式的述学之文。1935年周作人编《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时宣布“议论文照例不选,所以有些人如蔡孑民、陈独秀、胡适之、钱玄同、李守常、陶孟和等的文章都未曾编入”,这还并非严格以“美文”或其自作“论文”为尺度排斥“博士论文”,所举几位作者也并非专写“博士论文”的。《看云集·志摩纪念》(1931年12月)说:“据我个人的愚见,中国散文中现有几派,适之仲甫一派的文章清新明白,长于说理讲学,好像西瓜之有口皆甜,平伯废名一派涩如青果,志摩可以与冰心女士归在一派,仿佛是鸭儿梨的样子,流丽轻脆……”从这种分类与评骘看,《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不收上述作者的“议论文”却仍把它们包含在“中国散文”概念里,说明它们和周氏1940年代批评的“博士论文”还有所不同。

“美文”,或“记述的,是艺术性的”“好的论文”,从所举外国文学例子来看,似乎就是傅斯年1918年在《新潮》杂志上发表的《怎样做白话文》中提到的“以杂体为限,仅当英文的Essay一流”。傅斯年说Essay是和韵文相对但不包括“小说,不歌的戏剧”的无韵的“白话文”、“白话散文”——此宽泛概念不排斥有韵的诗,立意与《美文》“读好的论文,如读散文诗,因为他实在是诗与散文中间的桥”正同。但《美文》认为“若论性质则美文也是小说,小说也就是诗”,打通诗与“美文”的间壁,也拆除小说和“美文”的鸿沟(《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将废名小说也放进去)。诗的意境和语言淬炼,加上小说的叙事描写艺术,使周氏“美文”概念极为驳杂,不完全等同于英文essay,而接近法语belles lettres。Belles lettres含essay却非essay所可范围。但《美文》开头主张“论文”(essay)大于“美文”,“美文”只是“论文”的一种即“好的论文”。这就有点缠杂,或许应看做《美文》因过于简短而不及辨明的文意暧昧之处罢?

英语essay源于法文essayer,本义为“尝试”、“试作”。法国作家蒙田(1533—1592)最先称其著作为essyer,其含义已延伸为“试笔”。第一个称自己的作品为essay的英国作家是培根(1561—1626),1609年本·琼生(Ben Jonson)首次用英文essayist(随笔家)指专写essay的人。Essay除强调随便(familiar)、非正式(informal)、个人化(personal)的“试笔”、“随笔”之外,也指专题短篇论文。蒙田、培根以及后来许多随笔作者的essay标题往往都有醒目的一个“论”(On)字。郁达夫看出这点:“英国的随笔,气味原也和这些(按指古代中日两国的小品)近似得很,但究因东西洋民族的气质人种不同,虽然是一样的小品文字,内容可终究不免有点儿歧异。我总觉得西洋的随笔里,往往还脱离不了讲理的倾向,不失之太腻,就失之太幽默,没有东方人的小品那么的清丽。”至于现在英美学校考试学生语言和逻辑能力的essay已与文学性“随笔”无关,意思是围绕某个专题的格式固定的短篇论说文(如five paragraph essay)。但不管怎样,周作人将essay翻成“论文”,是有道理的。(www.xing528.com)

中国文学传统也有与essay差堪比拟的“论”。刘勰说:

圣哲彝训曰经,述经叙理曰论。论者,伦也;伦理无爽,则圣意不坠。昔仲尼微言,门人追记,故抑其经目,称为论语;盖群论立名,始于兹矣。自论语以前,经无论字……论也者,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

“论”是群经之外诸子百家独立的说理议论之文。“博明万事为子,适辨一理为论”:诸子百家集合多篇论文以博明万事,而“适辨一理”或“研精一理”的单篇就是“论”。“论”自孔子《论语》始。“经无论字”,是说经书没有用“论”为名的单文。“论”即发议论,用周作人后来的话说就是文人独立发表意见的“言志”或“载道”。这样的“论”和essay有相通之处,故将essay译成“论文”,也可得到中国文学传统的奥援。

但《美文》只提到中国古代文学可归入“美文”的“序,记与说等”,并未涉及刘勰所谓“论”,而刘勰的与“论”并置又具自身特点的“说”是否即《美文》提到的“说”,还是疑问。有人将《美文》提及的“说”坐实为英文“anecdotes”(专记轶闻趣事的小文),已非刘勰所谓“说者,悦也”。“说”的本义是“披肝胆以献主,飞文敏以济辞”,属于特殊的“论”,不过并非“研精一理”,而是为取悦人主。记叙轶闻趣事的“说”是后来衍生义。

注 释

① David Pollard著A Chinese Look at Literature: the literary values of Chou Tso Jen in relation to Tradition(《一个中国人的文学观:从传统角度看周作人的文学价值》),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出版社1973年出版,中译文参见陈广宏译《一个中国人的文学观——周作人的文艺思想》,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第122—123页。Pollard说:“周作人偏偏夸大英国美文的价值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尽管说起来他一再提到它是为了比较。至少这一点看起来不可思议,他从来未曾深入到英国文学里去,在周作人后来的回忆录中,证实了人们的怀疑:他承认他只是把英语当做一种获取知识的手段。由于在‘五四’时期除非是作为一种反思,凡事言及中国文学便几于村鄙,他的故作熟悉英国美文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有幸的是,不久他便将英国美文弃置一边,而把注意力转向他所熟知的中国散文。”

② 周作人《雨天的书·我的复的古经验》(1922)。

③ 1954年,周作人又碰到几乎同样的问题。这年5月9日日记说:“得罗念生寄来《骑士》译稿一部分及原书,未挂号。其意见甚为恶俗,译音反依照英美读法,可笑甚矣。”看来他与“英文正统的看法”的较量,从参与新文化运动之初到晚年戴罪翻译古希腊经典,始终不变。

④ 祝由《英语本位的音译》,《翻译通报》第六期,1952年6月15日。

⑤ 《古诗今译Apoiogia》,见陈子善、张铁荣编《周作人集外文》上集,第250页,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5年9月第1版。

⑥ 周作人这篇译文和“题记”都经过鲁迅修改润色,某种程度上也代表鲁迅的主张。鲁迅的文学活动也与古希腊有不解之缘,《集外集》第一篇就是1903年“译作”的《斯巴达之魂》。鲁迅一生用于翻译和学术工作的外语主要是德语和日语,英语只是参考工具而已。直到晚年,他还惋惜中国文学界太注重英美等大国文学而轻视欧洲诸小国文学以及“希腊的史诗,印度的寓言,亚剌伯的《天方夜谈》,西班牙的《堂·吉珂德》”,并对“所懂的大抵是‘英文’”、因为“事大”而“自大”的“西崽相”的林语堂辈发出“英文英文,一笑一笑”的轻蔑的感慨(参见《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一至三)》)。

⑦ 周作人《新名词》,收《谈虎集》。

⑧ 1930年底作,收《苦竹杂记》。

⑨ 周作人《药堂杂文·新文字蒙求》(1940)。

⑩ 周作人《立春以前·大乘的启蒙书》(1945)。

⑪ 收《谈虎集》(1927)。

⑫ 周作人《谈龙集·文艺批评杂谈》(1923)。

⑬ 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1922),据《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8月第1版。

⑭ 郁达夫《清新的小品文字》,收入1935年上海光明书店《现代十六家小品》。

⑮ 《文心雕龙·论说第十八》。

⑯ Susan Daruvala著Zhou Zuoren and an Alternative Chinese Response to Modernit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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