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一些简单的实例来说明重存在和重占有这两种生存方式之间的区别之前,我们还应谈一谈“占有”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吞食。将某一物吞食,就像在吃饭和喝东西时那样,也是据为己有行为的一种极为古老的形式。婴儿在其发展的一定阶段中,往往爱把他想要的东西放在嘴里。这就是一种据为己有的行为,因为这时他的身体发育尚不允许他以其他方式去控制他的所有物。吞食与占有之间的这种联系,也体现在不同形式的食人行为中。我吃掉一个人,从而也将其力量据为己有;食人行为会成为获取奴隶的一种神秘的等价物。一个人如果吃了一个勇敢者的心,那他也就占有了这个人的勇敢气质。一个人吃了一个作为崇拜对象的动物,那他也就得到了这一崇拜物所象征的神的本质,从而与其融为一体。
当然,大多数的物品是无法吞食到身体内部去的(即使能吞食进去,也会排泄出来,从而又失去了它们)。但是,可以象征性地和神秘地吞食某些东西。假如我相信我已经将某个神、某一先祖或者某个动物的形象吞食进去,那么这既无法排泄出来,也无法被人拿走。我象征性地吞食一个东西,以及相信它已象征性地存在我心中。弗洛伊德称“超我”是被内心吸收了的先父的禁令和信条的总和。一种权威、制度、理念和图像也都可以被内心吸收:我占有它们,它们将永远保存在我的五脏六腑之中[“心力投入”(introjection)一词在运用中常常与“认同”(identification)一词同义。很难说这究竟是不是个同样的过程;如果说用模仿(imitation)或服从(subordination)更为恰当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应笼统地使用“认同”这个概念]。
还有许多其他形式的吞食行为,这些吞食行为与人体本身的需要无关,从而也是有限的。消费者想要吞食整个世界,其心态就是建立在这种愿望的基础之上的。消费者永远是个婴儿,他哭着、喊着要奶瓶。饮酒和吸毒这些病态现象都足以说明这一点。看起来,我们好像是因为这些病态现象所造成的后果不利于人们去履行其社会义务才去反对它们的。强制性的吸烟虽然也是一种癖好,却没有受到同样的谴责,因为吸烟“只会”缩短一个人的寿命而不会影响他发挥社会职能的能力。我在以前的著作中对这种日常的强制消费的多种形式已经做了说明,此处不再重复。我只想补充一点,在闲暇时间里,汽车、电视、旅行和性生活是我们今日强制性消费的主要对象。人们常把这些称为“闲暇活动”,准确地说,这是“闲暇被动”。(www.xing528.com)
总而言之,消费是一种占有形式,也许是今天“商品过剩的社会”中最重要的占有形式。消费具有双重含义。消费可以减轻人的恐惧心理,因为消费掉的东西不会被别人拿走,但是这迫使我越来越多地去消费,因为一度消费了的东西不能永远满足我的要求。现代的消费可以用这样一个公式来表示:我所占有的和所消费的东西,即是我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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