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年汉朝为何倒塌;大庄园增长的意义和马尔萨斯式社会的不公;门阀士族攫取政府和国家变弱;中国意义的国家
不能假定,政治秩序一旦出现就能自我持续。亨廷顿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开初只是一篇名叫“政治秩序和政治衰败”的文章。他认为,与现代化理论的循序渐进相反,没有理由可以假设,政治发展比政治衰败更有可能。社会中各竞争力量取得平衡,政治秩序便会涌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内部和外部都会发生变化。当初建立平衡的参与者在进化,或干脆消失了,又出现新参与者;经济和社会条件也会发生变更,社会遭遇外部侵略,或面对新的贸易条件,或引进新的思想。因此,先前的平衡不再有效,引起政治衰败,直到现存参与者发明新的规则和制度来恢复秩序。
汉朝的崩溃原因多种多样,涉及早先政治平衡方方面面的变迁。公元2世纪,由于外戚和宦官的干涉,汉朝皇族的团结和它的合法性受到严重破坏。除了中国,宦官还在很多帝王的宫廷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已被阉割,不再有性感觉和性能力,所以深得信任。他们没有家庭,在心理上完全依赖主人,也不会想方设法为子女(因为不存在)争夺利益。他们扮演重要角色,帮助中国皇帝避开强大自治的官僚机构,并慢慢发展了自己的集团利益。
先是外戚梁太后一族的领袖挑选软弱的汉桓帝(公元147—167年在位)继承皇位,以便自己的宗族获得政府高位和特权。不久,大难临头。皇帝在宦官的帮助下发动了现代拉丁美洲人所谓的自我政变(auto-golpe),残杀梁氏外戚。宦官摇身一变,成了强大政治力量,获得皇帝褒奖的官职、免税等,从而威胁了官僚和儒家的地位。始于165年,官僚和儒家开始发起反宦官运动,最终取得彻底胜利。[1]
环境条件令形势雪上加霜。173、179、182年发生瘟疫;176、177、182、183年发生饥荒;175年发大水。广大民众的悲惨导致道教的兴起,它在农民和其他庶民中吸引众多信徒。儒家是一种道德,不是超现实的宗教,一直是精英的行为准则。道教源于古老的民间信仰,现在变成非精英的抗议宗教。184年爆发的黄巾(他们头戴黄色头巾)起义以它为精神支柱,更因过去十年中农民所忍受的艰辛,而迅速星火燎原。虽在二十年后遭到血腥镇压(据传死去五十万人),它摧毁了大量的国家设施和生产力。[2]这些灾难的结果是中国人口的骤减,从157年到280年,骇人听闻地减少了四千万,等于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二。[3]
从中国政治发展的角度看,家族精英攫取国家权力以削弱中央政府,是汉朝衰败的最重要原因之一。秦朝消灭封建主义,创建非人格化现代国家,这一努力现在遭受极大挫折。在中国,亲戚关系再次成为权力和地位的主要途径,一直延续到9世纪的晚唐时期。[4]
但这不是周朝封建主义的复辟。秦朝以来已有太多变动,包括强大的中央政府、官僚机构、披上礼仪合法性的宫廷。西汉已逐步消除封地上的家族影响,当贵族家庭卷土重来时,他们没有重建地方上的权力基础,而是直接参与中央政府机构。周贵族和汉贵族之间的区别,有点类似17世纪晚期英国贵族和法国贵族之间的区别:英国领主仍住在自己庄园,行使地方上的权力;而法国贵族被迫迁去凡尔赛,以靠近宫廷和国王来谋取权力。在中国,宫廷中的权力就是通向地产的阳关大道,有权有势的官员可获得土地、侍从、农民、免税特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经历了大庄园(latifundia)愈益扩张。它们受贵族家庭的控制,其家人身居高位,要么在长安的中央政府,要么在地方州郡。这加剧了贫富悬殊,一小群贵族家庭掌控日益集中的财富。他们逐步剥夺政府的税收,因为自己的富饶农地无需纳税,这些家庭就是今天所谓的追求租金精英的早期版本。他们利用政治关系攫取国家权力,再使用国家权力使自己富上加富。
农业社会有条大庄园的铁律:富人将变得更富,除非遭到遏制——或是国家的,或是农民起义的,或是国家害怕农民起义而采取的。在前现代农业社会里,财富上的不均不一定反映能力或性格上的不均。技术是呆滞的,创业或创新的人得不到奖励。农业机械化之前,没有大规模生产的好处,所以无法解释大庄园的扩张。大地主的耕田都是分成小块,让单独农民家庭各自耕作。因债务机制,最初资源的小差别将与日俱增。富农或地主会借钱给较贫困的;遇上坏季节或坏收成,负债人不但赔掉家产,甚至可能沦为农奴或奴隶。[5]大地主又可购买政治影响,以保护和扩充自己的财产,长此以往,富人优势自我更新,有增无已。
所以,把现代产权理论误用于历史场景,只会导致根本上的误会。很多经济学家相信,健全的产权促进经济成长,因为它保护私人投资的回报,从而刺激投资和经济成长。但中国汉朝的经济生活,不像工业革命后二百年的世界,却像托马斯·马尔萨斯(Thomas Malthus)《人口学原理》中所描述的。[6]今天,我们期待技术革新所带来的劳工效率增长(人均产量)。但在1800年之前,效率增长全靠运气。开发农业、灌溉、印刷机、火药、帆船远航,都促进了生产效率的增长。[7]但在间隔的漫长岁月中,人口增加,人均收入反而降低。很多农业社会已达到其技术可能性的顶端,进一步投资不会增加产量。唯一的经济增长是粗放增长,即开发新耕地,或干脆争夺他人的。所以,马尔萨斯的世界就是零和,一方得益,另一方必然受损。富有地主不一定比小地主更为勤劳,他只是有更多资源来挨过难关。[8]
在集约增长不可能的马尔萨斯式世界,健全产权只会巩固资源的既存分配。财富的实际分配,代表不了生产效率或勤劳与否,只能代表起初的运气,或者业主与政治权力的关联。(甚至在今天流动和创业的资本主义经济,古板的产权捍卫者经常忘记,现存财富分配并不一定反映富人美德,市场也不一定是高效的。)
如由他们自由选择,精英们倾向于扩张大庄园。在这面前,君主有两种选择。他们可与农民站在一起,运用国家权力来促进土地改革和平均地权,剪去贵族的翅膀。这发生在斯堪的纳维亚,18世纪末瑞典和丹麦的国王与农民站在一起,反对相对较弱的贵族(参看第28章)。或者,君主站在贵族一边,运用国家权力来加强地方寡头对农民的控制。这发生在俄罗斯、普鲁士、易北河以东地区,那里的农民原本多是自由的,但自17世纪以来,由于国家的同流合污,却逐渐沦为农奴。法兰西王国的君主政体太软弱,不能剥夺贵族,也不能取消其免税地位,只好把新税负担全部压在农民头上,直到整个制度在法国大革命中自我爆炸。君主的何去何从——保护现有的寡头政治,或反戈一击——取决于很多具体因素,如贵族和农民的凝聚力、国家面临的外部威胁、宫廷内部的钩心斗角。
汉朝的中国君主最初选择支持农民,一起反对愈益强大的大地主。西汉时期,有人不时呼吁回到商鞅废除的井田制。当时,它被视作农业社会地方自治的象征,而不是封建制度。贫困农民因大庄园兼并而丧失土地,其困境促使了恢复井田制的呼吁。公元前7年,有人建议大庄园地产不得超过三千亩(1亩等于0.165英亩),由于大地主的反对,最后无疾而终。篡夺王位终止西汉的王莽也尝试实施土地改革,使大庄园国有化。他也面对极大反抗,最终在应付赤眉军(他们把眉毛画成红色)起义中筋疲力尽。[9]
王莽土地改革的失败,反让家族贵族在东汉恢复时扩充财产,巩固权力。大庄园成功控制成百上千的侍从、佃户、族人,还经常拥有私人军队。他们为自己和部下取得免税地位,减少帝国税收以及可供劳役和征兵的农村人口。
中央政府因军队的衰退而进一步变弱。中国大部分军队专注于西北部的匈奴部落,驻扎在遥远的要塞,供应线拖得很长。农民很不愿意服这样的兵役,政府只好改在当地野蛮居民中招募雇佣军,或招募奴隶和罪犯。军人愈来愈像一个特殊阶层,在边境要塞的附近居住和务农,子承父业。这种情况下,获得军人忠诚的更可能是曹操和董卓那样的当地将领,而不是遥远的中央政府。[10]
日益增加的土地不均,加上2世纪70年代的自然灾害和瘟疫,黄巾起义终于爆发。秩序荡然无存,中央政府因派系斗争而分崩瓦解,这一切促使大户家庭躲在围墙后的庄园和地区,不再接受软弱国家的控制。汉朝的最后几十年,中央国家完全崩溃,权力落到一系列地方军阀手中,他们要么选择自己中意的皇帝,要么自己黄袍加身。[11]
秦朝统一中国之后最长命的朝代汉朝,终于在公元220年彻底崩溃。除了很短的例外,中国在今后的三百年中不再有统一国家。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小说之一《三国演义》,讲的就是东汉到晋朝这段时期。晋朝始于280年,但持续很短时间。小说作者罗贯中,在明朝写成(也许在14世纪晚期,但没有确定日期)这部作品。其时,明朝已从蒙古人手中解放中国,在汉人自己统治下,再度统一中国。[12]小说的潜在主题是中国的不统一(内乱),造成混乱和外国侵略(外患),还阐述了恢复国家统一的条件。在塑造现代中国人历史意识方面,《三国演义》可与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媲美。它被改编成电子游戏和无数电影版本。北京要求统一台湾,其背后对分裂的痛苦记忆,就可以追溯到这一时期。
从中国政治发展的观点看,值得关注的是亲戚关系和家族制,如何在汉和隋之间的空白时期(581年中国再度统一)重新成为中国政治的组织原则。中央国家的力量,正好与家族团体的力量成反比。即使在现代国家获得建立之后,各种形式的部落制仍是预设的政治组织。
汉朝终止之后的时期是非常复杂的,但从发展角度看,细节就不那么重要。中国最初分裂成所谓的三国:魏、蜀汉、吴。魏得以在西晋名下重新统一中国,但很快发生内战。西晋的都城洛阳在311年遭到匈奴部落的洗劫和占领,匈奴国王在中国北部创建众多外族朝代中的第一个。逃至南方的西晋幸存者,在长江边上的建康(现代的南京),也建立数个南方朝代中的第一个,即东晋。北方和南方一分为二,都经受了持续动乱。在北方,洗劫洛阳导致了所谓十六国的部落战争。有两次新的野蛮人入侵,第一次是原始西藏人的氐和羌部落,第二次是拓跋部落,即突厥鲜卑人的分支。拓跋部落建立了北魏(386—534),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汉化。他们冠中国人的姓,与汉人家庭通婚联姻。拓跋部落中的紧张导致再一次的内战,到6世纪早期分成东魏和西魏。在南方,迁自北方的旧宫廷重组东晋朝代,大量贵族家庭和侍从跟踪而来。到4世纪中,东晋灭于军事政变,之后又有武将建立的数个孱弱朝代。[13]
汉朝军阀曹操和儿子曹丕在220年建立魏国,制定九品中正制,从而加速了始于东汉的家族制倾向。每个郡和州,都派有仲裁人,官名叫中正,依据品德和能力评议官职的候选人。不像早先的汉朝推荐制度,遴选仲裁人的不是中央,而是地方,显然要受更多地方精英的影响。新招聘制度将所有精英家庭排成正式等级,又与各层官位挂上钩。汉朝时,不做官的人仍可有高级地位。自从有了九品中正制,官位变成争取高级地位的唯一途径。加上对血统的愈益重视,子承父位便成家常便饭。[14]
在强大中央政府的手中,九品中正制可以是削弱豪门、加强国家的对策。17世纪和18世纪初,法国君主出售一套精细的爵位和等级给贵族阶层,从而削弱该阶层采取集体行动的能力。每个贵族家庭太忙碌了,沾沾自喜,瞧不起底下人,以致不能互相合作来保护自己广泛的阶级利益。3世纪的中国,九品中正制却似乎成了贵族攫取国家的手段。庶民人才不能再通过推荐或考试攀至高位,这些官位只保留给现任官员的孩子,好像他们是战胜部落的领袖。其时的皇帝往往不能保证自己的宠臣得到高位,因为宠臣缺乏合适的血统。这一切证明,真正的权力不在国家手中,而在贵族家庭手中。[15]
西晋垮台后,家族制在北方和南方各有不同发展。在南方,东晋宫廷由本地大户和洛阳迁来的贵族流亡者所掌控。他们把九品中正制也带来,政府操纵在王、陆、张姓的大户手中,都是高级血统的近距离表亲。[16]
大庄园的继续扩张加剧了贵族控制。早在3世纪晚期,西晋颁布土地法,规定所有农民有权获得最低数量的土地,以换取他们的徭赋负担。它也规定了贵族家庭拥有土地、免税租户和侍从的最高限额。但它和东晋时颁布的类似法律,从没得到执行。像王莽夭折的土地改革,这些失败证明了大庄园势力的日益壮大,直接威胁到国家的控制和资源。[17]
在北方,战胜的羌人和突厥人首先是部落组织,就把自己的主要宗族安插到重要官位。初期仍有持续的冲突和部落之间的争战,这些外族家庭便是整个地区的领导精英。汉朝时兴起的中国贵族家庭,要么南逃去投奔东晋宫廷,要么退回自己的庄园。他们仍拥有地方权力,但避开宫廷政治。5世纪的后半叶,北魏朝代得以集中权力,5世纪90年代迁都到历史名城洛阳,事情于是开始发生转变。魏孝文帝禁止在宫廷使用鲜卑语和鲜卑服,鼓励鲜卑人与汉人通婚,邀请主要的汉贵族家庭赴宫廷供职。他得以创造统一的贵族阶层,将所有精英家庭排成正式等级,就像南方的九品中正制。在这样的环境中,多数高级官员同属一个宗族,贵族等级又是晋升高级官位的必要条件。[18]大庄园兼并土地,贵族阶层权力日益增加,也都是北方的难题。485年北魏颁布一条法令,限制大庄园,保证农民获得最低数量的土地。[19]
6世纪中期,北方的东魏和西魏被北齐和北周所取代。577年,北周进攻并打败了北齐。时任北周将领的杨坚成为风云人物,他出身鲜卑族,妻子来自匈奴一个强大氏族。杨坚在内斗中击败对手,于581年建立隋朝。他的军队在587年打败南方的梁,在589年打败南方的陈。这是220年汉朝崩溃以来,中国在单一中央政府治理下的首次统一(实际领土与秦汉时不同)。谥号为文帝的新皇帝把京城搬回长安,以汉朝为榜样重新打造强大的中央政府。他儿子兼继位人炀帝执迷于运河营造,还向朝鲜的高句丽王国发起草率的进攻最终失败。他死于618年,隋朝很快消失,这一段空白很短。名叫李渊的北方贵族在617年起兵,下一年攻取长安,宣布成立新朝代。唐朝是中国最伟大的朝代之一,持续了将近三百年,直到10世纪初。
隋唐重建中央集权,但没能终止贵族家庭的影响。他们在间隔的空白时期,攫取了众多小国的政府权力。我们将在第20章和第21章看到,反对家族制的斗争将持续随后的三个世纪,一直要到11世纪的宋朝,行政机构才返回汉朝时的“现代”基础。中国国家的重新集权,得以激活像科举考试和学而优则仕那样的制度。在先前的数世纪中,这些制度在门阀贵族面前一输再输。
汉隋之间三百年混乱所提出的最有趣问题之一,不是中国为何崩溃,而是中国为何再次统一。在如此广阔的领土上维持政治统一,这个命题绝对不是琐碎的。罗马帝国崩溃后,尽管有查理大帝和其他神圣罗马皇帝的努力,仍然得不到重组。汉朝之后的多国制度凝固成像欧洲一样的半永久制度,众多国家,相互竞争,这也不是不可想象的。(www.xing528.com)
这个问题的部分答案已经有了。中国国家早熟的现代化,使之成为社会中最强大的社会组织。即使中央国家崩溃了,它的许多继承者在自己边界内,仍尽量复制汉朝的中央集权制度,仍尽量追求在自己领导之下完成统一大业。合法性最终来自天命的继承,而不在于偏安一隅。那些继承国家在边界内复制汉朝机构,从而防止进一步的分崩离析。所以,没有在中国出现像欧洲那样的一再分封。
中国何以再次统一的第二个原因也许更为重要,能向当代发展中国家提供启示。中国在秦汉时期所创造的,除了强大国家,还有共同文化。这种文化不能算所谓的现代民族主义的基础,因为它仅存在于中国统治阶级的精英阶层,而不存在于广大老百姓。但产生一种很强烈的感情:中国的定义就是共同的书面语、经典著作、官僚机构的传统、共同的历史、全国范围的教育制度、在政治和社会的层次主宰精英行为的价值观。即使在国家消失时,这种统一文化的意识仍然炽烈。
遇上不同传统的外族野蛮人时,这种共同文化的力量变得尤为显著。占领中国的几乎所有入侵者——匈奴、鲜卑(拓跋),或更迟的女真(满人)、蒙古、党项(西夏)、契丹——起初都希望保留自己的部落传统、文化、语言。但他们很快发现,如不采用中国精湛的政治制度,便无法治理中国。更有甚者,中国文化的威望迫使他们要么同化,要么回到老家的草原或森林以维护自身文化。
中国得以重新统一是因为秦汉两朝已创下先例,统治整体比统治其中一部更为合法。谁有此权利呢?这是个复杂题目,要作出回答,先要认真弄清中国对政治合法性的概念。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朝代的间隔期尤其富有启示。这段时期无疑是一场自由竞赛,政治权力的门外汉——农家子、可疑种族背景的外族人、未受儒家教育的军人——都有机会攀爬到制度的尖顶。中国人愿意向他们和其后裔提供合法性和绝对权力,其原因有点扑朔迷离。在后面论以及其他的改朝换代时,我会重新回到这一问题。
中国是创造现代国家的第一个世界文明。但这个国家不受法治限制,也不受负责制机构的限制,中国制度中唯一的责任只是道德上的。没有法治和负责制的强大国家,无疑是一个专制国家,越是现代和制度化,它的专制就越是有效。统一中国的秦朝作出雄心勃勃的努力,想把中国社会重新整顿为一种原始极权主义国家。这个工程最终失败了,因为国家没有工具或技术来实现这个野心。它没有激励人心的意识形态来为自己辩解,也没有组织一个党派来实现它的愿望,凭借当时的通信技术还无法深入中国社会。它的权力所到之处,它的专制是如此暴虐,以至激起了导致自己迅速灭亡的农民起义。
后续的中国政府学会收敛雄心,学会与现有的社会力量并存不悖。在这一方面,它们是专制的,但不是极权的。与其他世界文明相比,中国集中政治权力的能力颇不寻常。
在这方面,中国政治发展的路程与印度截然不同。这两个社会作为“亚洲”或“东方”的文明,经常放在一起。它们在早期表现出相似特征,后来却各奔东西,南辕北辙了。过去两千年中,中国的预设政治模式是中央官僚国家,缀以分裂和衰败;而印度的预设模式是一系列弱小王国和公国,缀以短暂的政治统一。我们如果察看印度的历史长河,它是民主国家的事实就丝毫不足为奇。这不是说印度早期就有民主思想,从而创下先例;而是说很难在印度政治中,建立起专制统治。我们将在后续章节中看到,其原因在宗教和思想的领域。
[1] John A. Harrison,《中华帝国》,174—177页。
[2] John A. Harrison,《中华帝国》,179—181页。
[3] John A. Harrison,《中华帝国》,182页。中国历史人口的计算有很多争议。邓刚(Kent Deng)以调整后的正式人口数据显示,中国人口从公元157年的五千六百五十万,跌至公元280年的一千八百五十万,跌幅高达67%。邓刚,《以正式普查资料揭示前现代中国的真正人口统计》(Unveiling China’s True Population Statistics for the Pre-modern Era with Official Census Data),载《人口评论》(Population Review)第43卷,第2期(2004年):32—69页。
[4] 参见伊沛霞(Patricia B. Ebrey),《东汉的荫庇关系》(Patron-Client Relations in the Later Han),载《美国东方协会杂志》(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第103卷,第3期(1983年):533—542页。
[5] 有关墨西哥的当代案例,参见Kent V. Flannery,《文明的文化演变》。
[6] 托马斯·马尔萨斯,《人口学原理》(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纽约:企鹅出版社,1982年)。
[7] 参见Angus Maddison,《世界经济的增长和互动:现代化的根源》(Growth and Interaction in the World Economy: The Roots of Modernity)(华盛顿特区:AEI出版社,2001年),21—27页。
[8] 中国案例被描绘为“高级平衡的陷阱”,伊懋可(Mark Elvin),《旧中国模式:社会和经济的解释》(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 A Social and Economic Interpretation)(斯坦福,加州: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73年)。
[9] 白乐日(Etienne Balazs),《中国的文明与官僚制度》(Chinese Civilizations and Bureaucracy: Variations on a Theme)(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64年),102—103页。
[10] Scott Pearce,Audrey Spiro和伊沛霞编,《中国重建中的文化和权力,公元200—600年》(Culture and Power in the Reconstitution of the Chinese Realm, 200—600)(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2001年),8—9页。
[11] John A. Harrison,《中华帝国》,181页。
[12] Moss Roberts,《编后记:关于〈三国演义〉》,载英译本《三国演义》(Three Kingdoms: A Historical Novel)(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2004年),938—940页。
[13] J. A. G. Roberts,《中国简史》(A Concise History of China)(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99年),40—44页;伊沛霞(Patricia B. Ebrey),《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The Aristocratic Families of Early Imperial China: A Case Study of the Po-ling Ts’ui Family)(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78年),21页。
[14] 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17—18页。
[15] 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21页。
[16] 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22页。
[17] 白乐日,《中国的文明与官僚制度》,104—106页。
[18] 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25—26页。
[19] 白乐日,《中国的文明与官僚制度》,108—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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