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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穆鲁克如何挽救伊斯兰教

时间:2024-0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如此,为了攻击马穆鲁克,他仍留下最好的指挥官之一和实质性的兵力。[4]伯海里系马穆鲁克苏丹国,1250—1392年马穆鲁克取代阿尤布王朝,与伊儿汗国开战时,就以拜伯尔斯为第一任苏丹,开始了他们的统治。

马穆鲁克如何挽救伊斯兰教

马穆鲁克如何在埃及上台;中东阿拉伯的权力却在突厥奴隶之手;马穆鲁克挽救伊斯兰教十字军和蒙古军;马穆鲁克实施军事奴隶制的缺陷导致政权的最终衰落

军事奴隶制帮助穆斯林政权在埃及和叙利亚掌权近三百年,从阿尤布(Ayyubid)王朝终结的1250年到1517年。其时,马穆鲁克苏丹国败在奥斯曼帝国的手中。今天,我们把伊斯兰教和全球的穆斯林社区(现今总人口约15亿)视作理所当然。但伊斯兰教的扩张,不仅取决于宗教思想的号召和吸引力,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政治权力。根据穆斯林的信念,穆斯林军队必须向身处战争土地(Dar-ul Harb)的非信徒发起圣战(jihad),再把他们带入伊斯兰土地(Dar al-Islam)。归功于穆斯林,基督教和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ism)在中东不再是主要宗教。同样道理,如果十字军得以掌控中东,或蒙古军一路扫到北非,伊斯兰教也可能成为次要流派。尼日利亚、象牙海岸、多哥、加纳等北部边界,就是当初穆斯林部队的远征终点线。要不是穆斯林部队的打仗威力,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的穆斯林少数派就不复存在。它的出现不仅靠宗教狂热,还靠国家建立有效制度来集中使用权力——最重要的就是军事奴隶制。

伊斯兰教本身的生存取决于军事奴隶制,这一见解与阿拉伯伟大的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伊本·赫勒敦不谋而合。他活在14世纪的北非,与埃及的马穆鲁克苏丹国同一时代。他在《历史绪论》(Muqadimmah)中说:

(阿拔斯)国家淹没于颓废和奢华,披上灾难和衰弱的外衣,被异教的鞑靼所推翻。鞑靼废了哈里发的宝座,毁掉该地的辉煌,使非信徒在信念之地得逞。这全是因为信徒们自我放纵,只顾享乐,追求奢侈,精力日衰,不愿在防卫中重振旗鼓,放弃了勇敢的脸面和男子汉的象征——然后,善良的上帝伸出救援之手,复苏气息奄奄的人,在埃及恢复穆斯林的团结,维持秩序,保卫伊斯兰教的城墙。上帝从突厥人和其众多部落给穆斯林送来保护他们的统治者和忠实助手。这些助手借助奴役的渠道,从战争土地来到伊斯兰土地,本身便藏有神的祝福。他们通过奴役学习荣誉和祝福,荣获上帝的恩惠;受了奴役的治疗,他们以真正信徒的决心走进穆斯林宗教,保持游牧人的美德,没受低级品行的玷污、享乐的腐蚀、文明生活的污染,他们的激情不受奢华的影响,仍完好无缺。[1]

马穆鲁克制度创立于库尔德人的阿尤布王朝末期,那是12世纪末13世纪初,阿尤布王朝短暂统治埃及和叙利亚,其最著名的子孙是萨拉丁(Salah al-Din,在西方被称作 Saladin)。阿尤布王朝曾在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的反十字军战争中,投入了突厥奴隶军。它的最后一任苏丹萨里(al-Salih Ayyub),创建了伯海里(Bahri,编按:意即河洲)团,以总部所在地的尼罗河小岛城堡命名。据传,库尔德士兵的不可靠使他转向突厥人。[2]该团含八百至一千的奴隶骑士,主要是钦察突厥人(Kipchak Turkish)。像钦察一样的众多突厥部落,开始在中东扮演日渐重要的角色。其时,他们受到另一强大游牧民族的挤压,蒙古人正在把他们从中亚传统的部落地域赶走。

伯海里团很早就证明了自己的骁勇善战。法王路易九世1249年在埃及登陆,发动第七次十字军东征。翌年,他败在伯海里团手中。率领伯海里团的是一名钦察人,名叫拜伯尔斯(Baybars)。他曾是蒙古人的俘虏,作为奴隶卖到叙利亚,最后被招聘为新马穆鲁克的领袖。由此,十字军在埃及遭到驱逐,路易九世的赎金相当于法国一年的国民生产总值

1260年,拜伯尔斯和伯海里团,在巴勒斯坦的阿音札鲁特(Ayn Jalut)战役中取得更为重大的胜利,他们打败了蒙古军。其时,蒙古军已经征服欧亚大陆的大部。成吉思汗于1227年去世,此前蒙古各部落已经在他手上完成统一。13世纪30年代,他们摧毁了统治中国北方的金朝;打败了中亚的花剌子模帝国;同时又战胜了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亚美尼亚的王国;侵犯和占领了俄罗斯的大部,1240年洗劫基辅;在13世纪40年代挺进东欧和中欧。他们最终停止前进,不是由于基督教军队的威力,而是因为大汗窝阔台(成吉思汗的儿子)的去世。蒙古指挥官奉召撤退,以讨论继承人选。1255年,蒙哥命令成吉思汗的孙子旭烈兀征服中东。他占领伊朗,建立伊儿汗国(Ilkhanid),再朝叙利亚挺进,旨在征服埃及。1258年,陷落的巴格达遭到彻底蹂躏,阿拔斯王朝的末代哈里发也被处死。

马穆鲁克在阿音札鲁特的胜利,一定程度上归功于兵力优势,由于蒙哥的去世,旭烈兀不得不率领主力部队撤退。尽管如此,为了攻击马穆鲁克,他仍留下最好的指挥官之一和实质性的兵力。蒙古人是优秀的战术家和战略家,以迅速转移和简易给养,设法包抄敌人。相比之下,马穆鲁克装备得更好,战马更为高大,携带更为坚实的盔甲、弓、矛、剑,并且纪律异常严明[3]阿音札鲁特的胜利不只是侥幸,马穆鲁克曾与伊儿汗国发生一连串战役,以保卫叙利亚,直到1281年战争结束。它后来在1299、1300、1303年,又三次阻挡蒙古人的入侵。[4]

伯海里系马穆鲁克苏丹国,1250—1392年

马穆鲁克取代阿尤布王朝,与伊儿汗国开战时,就以拜伯尔斯为第一任苏丹,开始了他们的统治。[5]以马穆鲁克为基础的政权比之前的王朝更为稳定。萨拉丁是伟大的军事领袖和穆斯林的英雄,但他组建的政体非常脆弱,与其说是一个国家,倒不如说是基于亲戚关系的公国联邦。他的军队并不忠于王朝,在萨拉丁死后,分裂成一群相互竞争的民兵。相比之下,马穆鲁克治理一个真正的国家,设有中央官僚机构和专业军队——实际上军队就是国家,这既是优点也是缺点。[6]不像阿尤布王朝,马穆鲁克没有瓜分国家,也没有分发封地给亲戚或宠臣。不像萨拉丁死后,叙利亚在马穆鲁克的治理下,也没有马上脱离埃及。[7]

马穆鲁克制度在埃及马穆鲁克政权的统治下获得进一步的加强。苏丹国得以从中亚草原、西北和北方的拜占庭领土获得一波波新兵,这是成功的关键之一。有些新兵已是穆斯林,另外的是异教徒和基督徒。皈依伊斯兰教的过程是至关重要的,重建了他们的忠诚,并拉近了他们与新主人的感情。新兵与家庭和部落完全隔绝,经过从小伊始的培训而获得新家,即苏丹家庭和马穆鲁克相互的手足情谊,这是另一个关键。[8]

太监在制度运作上也扮演重要角色。不像中国或拜占庭帝国的太监,穆斯林太监几乎都是在穆斯林土地之外出生的外国人。有位评论家这么说,“穆斯林没有生下他。他也没生下一名穆斯林”。[9]马穆鲁克几乎都是突厥人或欧洲人,太监则有可能是从努比亚(Nubia)或南方其他地区招募来的非洲黑人。跟马穆鲁克一样,他们也与自己家庭完全隔绝,因此对主人忠心耿耿。去势得以让他们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年轻马穆鲁克的教师。后者的获选,除了体力和尚武,还取决于他们的健美。作为只有袍泽之谊而难近女色的军人集体,老牌马穆鲁克的同性恋索求,始终是一件头痛事,太监还可从中发挥缓冲的作用。[10]

作为政治制度的马穆鲁克之所以成功,除了教育特殊,还因为贵不过一代的原则。他们不能将马穆鲁克地位传给孩子,儿子会融入普通老百姓,孙子则完全享受不到任何特权。其中的道理简单明了:穆斯林不能是奴隶,而马穆鲁克的孩子生来就是穆斯林。此外,马穆鲁克的孩子生于城市,没经历过草原上流浪生涯的锻炼,在那里,孱弱就等于夭亡。假如马穆鲁克地位变成世袭,就会违反当年获选时严格的量才录用原则。[11]

马穆鲁克制度的设计中至少有两个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使它本身变得日益软弱。第一,马穆鲁克军中没有制度化的统治机制。苏丹以下有等级分明的指挥链,但苏丹本身却没有明确的选任规则。有两条相互竞争的原则,第一条是王朝原则,当政的苏丹选择一个儿子来继位;第二条是非世袭原则,各派马穆鲁克一边争权夺利,一边试图达成人选的共识。[12]第二条比较占上风时,各资深埃米尔(emir,王公)所选出的苏丹,经常只是门面装饰。

马穆鲁克国家结构的第二个缺陷是缺乏最高的政治权威。马穆鲁克创建时,仅是阿尤布王朝的军事工具。到最后一任阿尤布苏丹去世,马穆鲁克却接管了国家,造成了逆向的代理。大多数政治等级制度中,主人拥有权力,委任代理人去执行自己的政策。很多政体发生功能的紊乱,因为代理人自有打算,与主人的目标大相径庭。制度的设计就是要鼓励代理人遵循主人的命令。[13]

相比之下,在马穆鲁克的案例中,代理人自己又变成了主人。他们既是服务苏丹的军事等级机构,同时自己又在争夺苏丹职位。这意味着,他们既要做军官工作,又要图谋攫取权力并削弱对手。这自然给纪律和等级制度造成极坏的影响,就像现代发展中国家的军政府。这个问题在1399年变得异常尖锐,其时,蒙古的帖木儿国侵犯叙利亚,洗劫阿勒颇(Aleppo),而马穆鲁克忙于内斗,无暇组织防御,竟撤回开罗。此外,他们也让地方部落夺走对上埃及的控制。最终幸免于难,只是因为帖木儿国需要应对另一新兴力量的威胁,即奥斯曼帝国。[14]如果马穆鲁克服从于文官政府,像奥斯曼帝国那样,文官政府就可采取措施予以解决。[15]

反世袭原则逐渐衰退,最终导致埃及马穆鲁克国家的崩溃。随着时间的推移,世袭不但用于苏丹,甚至蔓延至马穆鲁克,他们也试图建立自己的朝代。像中国的非人格化科举制度,贵不过一代的原则违背人们的生物性追求,马穆鲁克都试图保障家人和后裔的社会地位。富有的马穆鲁克发现,他们可以捐赠给伊斯兰宗教慈善事业瓦克夫(waqf)、伊斯兰学校(madrassa)、医院和其他信托机构,让自己的后裔担任主管,从而战胜贵不过一代的原则。[16]此外,有些马穆鲁克没有直系亲戚,却把种族关系当作团结基础。苏丹盖拉温(Qalawun)废弃钦察人,开始招募切尔克斯人(Circassian)和阿布哈兹人(Abkhaz)的奴隶,以组建新的布尔吉团(Burji)。最终,切尔克斯派从钦察派的手中夺走苏丹国。[17]

到14世纪中期,马穆鲁克制度的严重退化已经相当明显。事实上,其时的情形是一片和平繁荣,对马穆鲁克的纪律却有灾难性的影响。圣地巴勒斯坦的基督徒多已消失,马穆鲁克在1323年与蒙古人签订和平条约。自己不是马穆鲁克的苏丹纳绥尔·穆罕默德(al-Nasir Muhammad),开始委派非马穆鲁克的效忠者担任高级军职,并清洗他心疑的能干军官。[18]

政府随着苏丹巴库克(Barquq)在1390年的上台而获得短暂活力。他的掌权全靠布尔吉,即切尔克斯人的马穆鲁克,他还恢复了招募外国奴隶的旧制度。后续的苏丹使用国家垄断所积累的资源,大大扩充了对年轻马穆鲁克的招募,从而造成代沟问题。老牌马穆鲁克开始演变成军事贵族,像现代美国大学的终身制教授,在等级制度中盘根错节,固守现状,以应对年轻一代的挑战。资深首领的平均年龄开始上升,人员流通显著减缓,古老贵族分为氏族。马穆鲁克开始提拔自己的家人,以财富的炫耀来确立自己的地位,女眷也在争取子孙利益上扮演更大角色。马穆鲁克制度,最初创建时是为了在军事招募中克服部落制,自己现在反而变成部落。[19]新的部落不一定基于亲戚关系,但反映出人们内心深处的冲动:应付非人格化社会制度,以促进和保障后裔、朋友、依附者的利益。

久而久之,马穆鲁克制度从中央国家退化成军阀的寻租联合体。年轻的马穆鲁克不再忠于苏丹,如一名历史学家所说的,反而变成

一个利益团体,它在战场上的可靠性是可疑的,它的造反倾向却是自然的。苏丹国的最后几十年,开罗的逐日编年史就是一个不断要求苏丹付款以换取国内稍稍稳定的故事。招募来的马穆鲁克以掠夺……欢迎甘素卧·胡里(al-Ghawri,一位晚期苏丹)的登基。受训新兵烧了五名高级长官的豪宅,以表达对自己低报酬的不满,作为对照,大首领通常聚敛巨额的财富。[20]

将马穆鲁克与早期苏丹绑在一起的道德关系,已被经济考虑所替代。高级马穆鲁克向低级军人购买忠诚,后者再向国家或平民百姓榨取租金,以期获得赞助人的奖励。苏丹只是伙伴中的老大,有些遭到了马穆鲁克派系的行刺或撤职,所有晚期的苏丹都不免会提心吊胆。

除了政治上的不稳定,政府在15世纪晚期又遭遇财政危机。葡萄牙海军印度洋取得首要地位,切断了香料贸易,苏丹的收入在14世纪末开始下跌,只好依靠税率的增加。这迫使经济主体——农民、商人、手艺人——想方设法隐瞒资产来逃税,征税官员愿意低报税率来换取自己荷包的回扣。结果,虽然税率增高,实际税收反而下降。政府只好诉诸没收所能找到的资产,包括马穆鲁克用来为后裔隐藏财富的伊斯兰慈善事业瓦克夫。[21]

政治学家将早期现代的欧洲国家比作有组织犯罪。他们的意思是,国家统治者使用自己组织暴力的专长,向社会上其他人榨取资源,经济学家称之为租金。[22]有些学者使用“掠夺国家”的字眼来描绘一系列现代发展中国家的政权,像蒙博托·塞塞·塞科(Mobutu Sese Seko)治下的扎伊尔(刚果),或查尔斯·泰勒治下的利比里亚。在掠夺国家里,掌权精英试图向社会提取最高程度的资源,以供自己的私人消费。这些精英之所以追求权力,就是因为权力可向他们提供经济租金。[23]

毫无疑问,有些国家是高度掠夺性的。在一定意义上,所有国家都是掠夺性的。在理解政治发展时要面对一个重要议题,即国家是否在掠夺最大化的租金,或出于其他考虑,仅在提取远远低于理论上最大化的租金。以租金最大化来描绘成熟的农业社会,如奥斯曼土耳其、明朝中国、“旧制度”下的法兰西王国,并不一定恰当。但对有些政治秩序来说,如蒙古人等游牧部落所设置的征服政权,这肯定是精确的,也愈来愈成为后期马穆鲁克政权的特征。马穆鲁克苏丹的征税,既是没收性的,又是任意的,使长期投资变得难以想象,主人只好将财产投入非优化的用途,像宗教慈善事业瓦克夫。有个有意思的推测:当商业资本主义开始在意大利、荷兰、英国起飞时,在埃及却被扼杀在摇篮中。[24]

另一方面,高水平征税仅出现于埃及马穆鲁克三百年统治的末期。这表明,早期苏丹的征税远远低于最大化。换言之,最大化的租金提取并不是农业社会中前现代国家不可避免的特征。根据波斯的中东国家理论,君主功能之一就是保护农民,以正义和稳定的名义来对抗贪婪的地主和其他追求租金最大化的精英。这个理论为阿拉伯人所采用。所以,国家不单是占据领土的强盗,更是新兴公共利益的监护人。马穆鲁克国家最终走向完全的掠夺,归因于内外力量的交汇。

诸多原因导致马穆鲁克政权的政治衰败,它在1517年遭到奥斯曼帝国的摧毁。从1388年到1514年,埃及承受二十六年的瘟疫。由于奥斯曼帝国的兴起,马穆鲁克越来越难以招募奴隶军,因为奥斯曼帝国直接挡在赴中亚的贸易途径上。最后,马穆鲁克制度证明太僵硬,不愿采用新军事技术,尤其是步兵军队的火器。面对欧洲敌人的奥斯曼帝国,早在1425年就开始使用火器,约在欧洲探索此项革新的一个世纪之后。[25]他们很快掌握这些新武器,其大炮在1453年攻陷君士坦丁堡时发挥了重要作用。相比之下,马穆鲁克要到甘素卧·胡里苏丹(1501—1516年在位)时期,方才认真试验火器,离他们毁灭于奥斯曼帝国已经不远。马穆鲁克骑士发现使用火器有损自己尊严,而政府又受铜铁矿产匮乏的限制。经过一些夭折的测试(十五门火炮在试用时全部炸坏),苏丹国设法装备了有限数量的火炮,并组建了非马穆鲁克的火枪第五军团。[26]但这些革新姗姗来迟,无法保住这个资金短缺、堕落、传统的政权。

阿尤布苏丹创建伯海里团,所想解决的问题与早期中国建国者所面临的完全相同,即在高度部落化的社会中组建军队,不得忠于自己的部落,只能忠于以他为代表的国家。他的对策是购买年轻外国人,切断其对家庭的忠诚。他们进入马穆鲁克奴隶大家庭后,在选贤与能的基础上获得晋升;每年招募新人,前途全凭自己的才干。如此建起的军事机器令人印象深刻,顶住两代蒙古军的进攻,将十字军战士赶出圣地巴勒斯坦,为保卫埃及而打退帖木儿国。如伊本·赫勒敦所说的,马穆鲁克在历史的关键时刻挽救了伊斯兰教,否则,后者可能早已变得无足轻重。(www.xing528.com)

另一方面,马穆鲁克的制度设计又包含了自己消亡的种子。马穆鲁克直接参政,不满足于担任国家的代理人。没人可以管教他们,每一名马穆鲁克都能追求苏丹一职,因此蓄谋弄权。王朝原则很早为最高层领袖所接受,很快传染给整个马穆鲁克上层,变成既得利益的世袭贵族精英。同时,这些精英没有安全产权,想方设法从苏丹手中保住自己的收入,以传给后裔。在布尔吉系马穆鲁克的治下,精英群体分化于年龄的差异,老牌马穆鲁克将年轻者招入自己的家族网络。曾将年轻马穆鲁克与国家绑在一起的训练不见了,只有为自己派别的赤裸裸的租金追求,他们使用强制力量,从平民百姓和其他马穆鲁克那里榨取资源。马穆鲁克精英为这些权力斗争煞费苦心,以致不得不采用非常谨慎的外交政策。仅仅凭运气,15世纪早期的帖木儿国侵略,没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外部威胁,一直到奥斯曼帝国和葡萄牙逐一崛起的世纪末。由于瘟疫造成的人口减少和外贸的丧失,马穆鲁克的财政日渐捉襟见肘。没有外部威胁,也就没有军事现代化的激励。奥斯曼帝国完善了军事奴隶制,并组建了更为强大的国家。所以,马穆鲁克1517年败于奥斯曼帝国,早成定局。

[1] 引自 Bernard Lewis编辑和翻译,《从先知穆罕默德到君士坦丁堡沦陷时期的伊斯兰教》第1卷:《政治和战争》,97—98页。《历史绪论》在技术上只是现在很少阅览的巨著的序言。

[2] David Ayalon,《伊斯兰世界的局外人:马穆鲁克、蒙古人及阉人》,328页。

[3] Reuven Amitai-Preiss,《蒙古人和马穆鲁克:马穆鲁克与伊儿汗国的战争:1260—1281年》(Mongols and Mamluks: The Mamluk-Ilkhanid War:1260-1281)(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年),215—216页。

[4] Reuven Amitai-Preiss,《蒙古人和马穆鲁克:马穆鲁克与伊儿汗国的战争:1260—1281年》(Mongols and Mamluks: The Mamluk-Ilkhanid War:1260-1281)(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年),228页。

[5] 参见 Linda S. Northrup,《伯海里马穆鲁克苏丹国,1250—1390年》(The Bahri Mamluk Sultanate, 1250—1390),载 Carl E. Petry编,《剑桥埃及史》第1卷:《伊斯兰教的埃及,640—1517年》(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gypt, Vol. I: Islamic Egypt, 640-1517)(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98年)。

[6] R. Stephen Humphreys,《马穆鲁克军队的兴起》(The Emergence of the Mamluk Army),载《伊斯兰教研究》(Studia Islamica)第45卷(1977年):67—99页。

[7] Peter M. Holt,《马穆鲁克苏丹的职位和权力》(The Position and Power of the Mamluk Sultan),载《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学报》(Bulletin of the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第38卷,第2期(1975年),237—249页;Linda S. Northrup,《伯海里马穆鲁克苏丹国,1250—1390年》,263页。

[8] David Ayalon,《伊斯兰世界的局外人:马穆鲁克、蒙古人及阉人》,328页。

[9] David Ayalon,《伊斯兰世界的局外人:马穆鲁克、蒙古人及阉人》,69页。

[10] David Ayalon,《伊斯兰世界的局外人:马穆鲁克、蒙古人及阉人》,72页。

[11] David Ayalon,《伊斯兰世界的局外人:马穆鲁克、蒙古人及阉人》,328页; Linda S. Northrup,《伯海里马穆鲁克苏丹国,1250—1390年》,256—257页,但一代的原则从来没在任何地方明说。

[12] Amalia Levanoni,《马穆鲁克对苏丹国的概念》(The Mamluk Conception of the Sultanate),载《国际中东研究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iddle East Studies)第26卷,第3期(1994年):373—392页。

[13] 参见弗朗西斯·福山,《国家建设:21世纪的治理与世界秩序》,第2章。

[14] Jean-Claude Garcin,《切尔克斯马穆鲁克政权》(The Regime of the Circassian Mamluks),载Carl E. Petry编,《剑桥埃及史》第1卷:《伊斯兰教的埃及,640—1517年》,292页。

[15] 该问题有个当代版本。世界银行建议,发展中国家将决策者与服务者分开,后者仅仅是代理人,如表现不良,可以受到前者的处分。参见世界银行的《2004年世界发展报告:让服务惠及穷人》(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2004: Making Services Work for Poor People)(华盛顿特区:世界银行,2004),46—61页。

[16] Linda S. Northrup,《伯海里马穆鲁克苏丹国,1250—1390年》,257页。

[17] Linda S. Northrup,《伯海里马穆鲁克苏丹国,1250—1390年》,258—259页。

[18] Linda S. Northrup,《伯海里马穆鲁克苏丹国,1250—1390年》,261—262页。

[19] Jean-Claude Garcin,《切尔克斯马穆鲁克政权》,290页。

[20] Carl E. Petry,《马穆鲁克晚期的军事制度及革新》(The Military Institution and Innovation in the Late Mamluk Period),载Carl E. Petry编,《剑桥埃及史》第1卷:《伊斯兰教的埃及,640—1517年》,468页。

[21] 《剑桥埃及史》第1卷:《伊斯兰教的埃及,640—1517年》,470—473页。

[22] 查尔斯·蒂利,《集团犯罪式的开战和建国》,载Peter B. Evans,Dietrich Rueschemeyer和Theda Skocpol编,《收回国家》。

[23] Peter B. Evanss,《掠夺、发展和其他国家机器:比较分析第三世界的国家》(Predatory, Developmental, and Other Apparatuse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Third World State),载《社会学论坛》(Sociological Forum)第4卷,第4期(1989年):561—582页。

[24] 参见Carl E. Petry的《马穆鲁克晚期的军事制度及革新》,478页。

[25] David Ayalon,《马穆鲁克王国的火药和火器:对中世纪社会的挑战》(Gunpowder and Firearms in the Mamluk Kingdom: A Challenge to a Mediaeval Society)(伦敦:Vallentine Mitchell出版社,1956年),98页。

[26] Carl E. Petry,《马穆鲁克晚期的军事制度及革新》,479—480页;David Ayalon,《马穆鲁克王国的火药和火器:对中世纪社会的挑战》,101—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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