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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称与语法哲学-语法哲学

时间:2024-0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六章 人称定义 通指人称和全指人称 意念人称和语法人称 间接引语 第四人称 反身代词和相互代词定义在《新英语词典》中,语法所用“人称”的定义是:“三种人称代词中的各种人称,以及动词相应的区别形式,它们分别表示说话人,对话人和说到的人或物。”“人称”这个词源自希腊词,后为拉丁语法学家所沿用。

人称与语法哲学-语法哲学

第十六章 人称(Person)

定义 通指人称和全指人称 意念人称和语法人称 间接引语 第四人称 反身代词和相互代词

定义(Definitions)

在《新英语词典》中,语法所用“人称”的定义是:“三种人称代词中的各种人称,以及动词相应的区别形式,它们分别表示说话人(第一人称),对话人(第二人称)和说到的人或物(第三人称)。”然而,虽然在其他好词典以及大多数语法书中也可看到这种定义,但它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当我说“我病了”或“你必须走”时,“我”和“你”无疑都是被谈到的人;因此,三种人称之间的区别在于(1)说话人,(2)对话人,(3)既不是说话人也不是对话人。说话人使用第一人称指说话者本人,使用第二人称指说话对象,使用第三人称指这二者以外的人或物。

此外,必须记住,第一、第二、第三人称中的“人称”这个词在这里所用的意义与“人称”的一般意义截然不同,它不表示“人,一个有理性的动物”;在the horse runs(马跑)和the sun shines(阳光照耀)中我们都用了第三人称;如果在寓言中,马说“I run”(我跑),太阳说“I shine”(我照耀),那么这两句用的都是第一人称。“人称”这个词源自希腊词(prosōpon),后为拉丁语法学家所沿用。该词的这种用法是传统语法术语中许许多多的麻烦之一,这些麻烦根深蒂固,现已无法铲除,尽管一个头脑简单的人在学到“无人称动词”总用于“第三人称”(如pluit,it rains〔天下雨〕)这一规则时会感到多么奇怪。有些人曾反对把it这样一个代词归入“人称代词”,但如果我们所用的“人称代词”指的是这里所说的“表示人称的代词”这种意义,那么便证明把it归入代词这种做法是正确的。然而,在谈到who和what这两个疑问代词之间的区别时,我们发现前者指人,后者指人以外的任何事物,因此我们也许倾向把who称做人称代词——这样做无疑是很笨拙的。

这个定义导致的一个简单结果是,第一人称严格地说只用于单数; [1] 前一章(281页)已提到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所谓的第一人称复数“我们”事实上是“我+其他某个人”或“我+其他某些人”。在某些研究美洲印第安语言的著作中,数字1/2和1/3能方便地用来表示“我们”,因为加在“我”上面的其他那些人分别是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

关于这个问题的奇异性,我在这里可以援引一个句子来说明这三种人称的情感意义。“在拉斯金的作品中,总是用‘你们’指人们;在卡莱尔的作品中,用甚至更远的人称‘他们’指人们;但在莫里斯的作品中,总用‘我们’指人们。”(布鲁斯·格拉西尔《威廉·莫里斯》)

在许多语言中,三种人称之间的区别不仅见于代词,而且也见于动词,例如在拉丁语(amo,amas,amat〔爱〕)、意大利语、希伯来语、芬兰语等语言中。在这类语言中,许多句子没有任何明确表示主语的词,ego amo(我爱),tu amas(你爱)一开始只用于必须或要求特别强调“我、你”的场合。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加用人称代词变得愈来愈普通,甚至在无须任何特别强调的地方也是如此。这就为动词人称词尾的发音逐渐变得模糊铺平了道路,因为它们对句子的正确理解愈来愈成为多余的了。例如法语的j’aime(我爱),tu aimes(你爱),il aime(他爱),je veux(我要),tu veux(你要),il veut(他要),je vis(我看见),tu vis(你看见),il vit(他看见)中的动词发音完全相同。英语的I can(我能),you can(你能),he can(他能),I saw(我看见),you saw(你看见),he saw(他看见)中的动词形式相同,甚至在复数中也是如此:we can(我们能),you can(你们能),they can(他们能),we saw(我们看见),you saw(你们看见),they saw(他们看见)——语音上的一致和类推法的一致共同消除了那些旧的人称区别形式。然而,这些旧的人称区别形式并非完全消失,在法语的j’ai,tu as,il a,nous avons,vous avez,ils ont(我有,你有,他有,我们有,你们有,他们有),英语的I go,he goes(我走,他走)以及通常在现在时第三人称中仍可见到它们的残存。现代丹麦语中,所有这些区别全都消失:jeg ser,du ser,han ser,vi ser,I ser,de ser(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看见),在所有的动词、所有的时态中也是如此,这正同汉语和其他一些语言一样。所有这一切必须被看做理想的或合乎逻辑的状态,因为人称区别应属于首要的概念,而不需在次要的词中再加以重复。

英语中,表示将来时间的助动词产生出一种区别:I shall go,you will go,he will go(我将走,你将走,他将走),以及相应表示条件不真实的助动词:I should go,you would go,he would go。

任何祈使句(还可以加上任何呼语)实际上都用于第二人称,甚至在这样的句子中也是如此:Oh,please,someone go in and tell her (哦,请哪一位进去告诉她)或Go one and call the Jew into the court(去一个人把那个犹太人叫进法庭——莎士比亚)。如果通过附加成分便能清楚地看出这一点:And bring out my hat,somebody,will you(哪位把我的帽子拿出来,好吗——狄更斯)。在英语中,祈使句的动词形式不表明用的是哪一种人称,但其他语言具有一种祈使第三人称。因此,我们应该说,在语法第三人称与意念第二人称之间存在着一种冲突。然而,意念第二人称有时占上风,甚至在形式上也是如此。例如在希腊语中,我们发现有这样的句子:sigan nun hapas ekhe sigan (现在,每一个人都保持安静),这里的ekhe(第二人称)根据瓦克纳格尔(《句法学讲座》106)所说是用来代替ekhetō(第三人称)的:everyone now hold silence(现在大家都保持安静)。祈使句用第一人称复数时,如意大利语的diamo(让我们给),法语的donnons(让我们给),实际意思是“你给,我也给”,所以这里的祈使句总是指第二人称。英语中的旧形式give we 已由let us give(让我们给)所代替(丹麦语也是如此,德语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如此);当然,这里的let在语法上以及意念上都是第二人称,第一人称复数只表现在从属连系式us give中。

相当于第一人称的地点副词是here(这里)。英语中有两个表示“不在这里”的副词,如北部英语方言中的there和yonder(yon,yond)。我们或许可以说,there相当于第二人称,yonder相当于第三人称; [2] 但一般只用一个副词表示这两种概念,如标准英语的there(yonder已废弃)。在意大利语中,可以看到第一人称与“这里”之间的联系。意大利语中副词ci(这里)非常广泛地被用作间接格第一人称复数代词,代替ni(我们)。德语中有两个运动副词:hin(向那边)表示朝说话人运动,her(到这里)表示背离说话人运动。 [3]

W.班在他的小册子《乌拉尔阿尔泰语》(布鲁塞尔,1893)中说,无可争辩,人的头脑在有“我”、“你”这两个概念之前先有“这里”、“那里”这两个概念。因此,他建立了两类代词,一类以m-、n-开头,表示“这里”、“我”、“现在”;另一类以t-、d-、s-、n-开头,表示“不是我”、“那里”;它们又分成两小类:

“(a)最靠近的人、那里、你、不久前、马上;

(b)最远离的人、(比那里远些的)那边、他、从前、以后。”

我只是把这作为一个有趣的观点在这里提一下,总的来说,我在本书中不去谈原始语法以及语法成分的起源。

通指人称和全指人称(Common and Generic Person)

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在某些情况下有一种“通数”形式,它为我们,或者可能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同样,我们有时也觉得需要一个“通指人称”。正如所说的那样,“我们”事实上就是这样一种人称,因为它代表“我和你”或“我和其他某个人”;“你们”也常代表“你和其他某个人”,这样便把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结合了起来。但这并不能包括这样的情况,即这两种人称并不由“和”连接一起,而是分开的,例如由转折连接词将其分开。关于这点,我们在动词具有人称区别的语言中,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either you or I are(或am还是is?)wrong(不是你错就是我错);参看《语言》p.335 f.中所给的例句。也请注意our在Clive and I went each to our habitation(克莱夫和我各自回到自己的住所——萨克雷《纽康氏家传》297)中的用法,这里也可以说…each to his home,而丹麦语中却必须用第三人称反身代词:C. og jeg gik hver til sit hjem(克莱夫和我各自回家)(比较:vi tog hver sin hat(各人拿起自己的帽子),但用通指人称也许更合乎逻辑)。

瓦克纳格尔提到一种也许可用通指人称形式解决这一难题的很有意思的情况(《句法学讲座》107):Uter meruistis culpam(你俩哪一个应受责备——普劳图斯)——uter应用第三人称单数,但该动词却用了第二人称复数,这是因为两个人都是说话人的对方。

也许有必要对一种意义更广泛的“通指人称”,即我称为“全指人称”的用法进行考察,如法语的on(人们)。在关于数的那一章中(301页),我已考察过全指人称在各种语言中带冠词或不带冠词的全指单数用法和全指复数用法。在关于主语和宾语关系的那一章中,我曾谈到意大利语中si及其结构的发展情况(231页);这里要指出的是,事实上,在实际语言中,这三种语法人称各自都可表示这种意念上的“所有的人”或“没有任何人”的意义:

(1)as we know=comme on sait

(如我们所知)

(2)you never can tell=on ne saurait le dire

(你永远无法说)

(3)one would think he was mad=on dirait qu’il est fou

(可以认为他疯了)

what is a fellow to think=qu’est-ce qu’on dolt penser?(…il faut…)

(人应该想什么呢?)

they say(people say)that he is mad=on dit qu’il est fou

(他们说〔人们说〕他疯了)

选用哪一种表达形式往往依赖于情感的因素:有时,一个人想要强调他本人也包括在泛指的人中;有时,一个人想要引起当时说话对方的某种特别注意; [4] 有时,一个人不想明确地表示自己,虽然事实上指的仍是第一人称而不是其他人称(one,a fellow)。但“全指人称”这一名称包括了作为各个语法人称的所有这些用法的那个基本的概念。

我们有趣地看到,在一些语言中代词“我们”正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全指的表达方式(“一个人”)。例如法语中的Je suis pret,est-ce qu’ on part?(我已准备就绪,我们走吧?)代替…nous partons(我们走)(巴利《语言与生活》59);我从本杰明的《加斯帕德》中援引下面这个句子:Nous, on va s’batte,nous on va s’tuer(我们,我们将相互对打,我们将相互残杀)(为的是着重强调nous的对比,p.13)。还有Moi,j’attends le ballet, et c’est nous qu’ on dansera avec les petites Allemandes(我呢,我在等待舞会的到来,我们将和那些小小的德国人一起跳舞——p.18)。这种用法在意大利语中很普通:韦尔加《埃罗斯》27中,la piazzetta dove noi si giocava a volano(在我们打羽毛球的小广场)|福加扎罗《达尼丹尔·科尔提斯》31中,noi si potrebbe anche partire da un momento all’ altro(我们可以随时出发)|同上,《圣者》139中,la signora Dessalle e io si va stamani a visitare i Conventi(德萨莱太太今晨与我将去修道院参观)|216中,Noi si sa che lui non vole andare (我们知道他不想去)。 [5] 这种现象在意大利语中的频繁出现似乎表明,其原因不可能像巴利(1.c)所设想的那样,即在第一人称复数nous chan tons (我们唱歌)中,动词保留着一种特别的词尾。它毫无作用,并与je chante, tu chantes, il chante,ils chantent(我唱歌,你唱歌,他唱歌,他们唱歌)中的动词不协调一致,后者发音完全相同(但vous chantez〔你们唱〕又怎么样呢?)。巴利又说,moi je chante,toi tu chantes, lui il chante,eux ils chantent(我呢,我唱歌;你呢,你唱歌;他呢,他唱歌;他们呢,他们唱歌)这些形式完全自然,而第一人称复数的连用强调形式nous nous chantons (我们唱歌)却很晦涩,显得不协调。因此,常用nous on(我们——强调式)这种形式,因为它听起来和看起来都让人更加满意。他这样说,也许是对的。

意念人称和语法人称(Notional and Grammatical Person)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意念人称与语法人称是完全一致的,也就是说,“我”以及相应的动词形式的确用在说话人谈论自己的场合,其他人称亦然。然而,不一致的情况也并非罕见;卑下、尊敬或仅仅为了礼貌的缘故会使得说话人避免直接提到他自己。因此,就有了如“你卑下的仆人”这样一些代替“我”的第三人称词语。比较西班牙语的Disponga V.,caballero,de este su servidor(由您安排吧,先生,他是您的仆人)。在东部语言中,这种用法用得很过分,原意为“奴仆”、“臣民”或“仆人”的这些词已成为代替“我”的标准说法(例见〔法〕米勒《语法》Ⅱ.2.121)。在西欧,这些说法主要用于戏谑语中,表示自称,例如英语的yours truly(你的真诚的——用于信件的亲笔签名处的套语),this child(本孩儿——〔俗语〕this baby〔本幼儿〕)。代替“我”的一个明显的自称诙谐说法是number one(第一号)。有些作者通过被动结构等方法尽可能地避免提到“我”,在不可能使用这些方法的场合,他们说the author(作者),the (present)writer(笔者)或the reviewer(评论者)。为了给人绝对客观的印象而自我掩饰的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Cæsar(恺撒),他在自我评论中从头至尾地用了Cæsar这个词,代替“我”。然而,当马洛作品中的福斯特斯,莎士比亚作品中的朱利叶斯·恺撒、科迪莉亚或理查二世,莱辛作品中的萨拉丁以及奥伦施拉格作品中的哈肯这些人物(在格里姆的《人称变换》,7ff.中有许多引自德语、古挪威语、希腊语等的例子)采用这种用自己的名字代替人称代词的方法时,情况又有所不同。有时,这是一种用来把自己介绍给听众的方法,但一般说来这是出于骄傲或傲慢。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大人在对小孩说话时说“爸爸”或“玛丽大婶”,代替“我”,为的是能够让小孩更容易理解。 [6]

有时可用present company(在场的诸位)代替we,us(我们):You fancy yourself above present company(你幻想自己高于在座的诸位)。

关于意念第二人称替代词语,我先谈谈具有父亲般口吻的“我们”。教师和医生常用到它(嗯,今天我们觉得怎样?),通过把说话人和听话人的兴趣统一起来,表示仁慈、友爱。这似乎在许多国家都很普通,例如在丹麦、德国(格里姆《人称变换》,19)、法国(布尔热《门徒》94“Hé bien,nous deviendrons un grand savant comme le père?”〔那么,我们将成为像父亲一样的大学者了?〕|莫泊桑《死一般强》224 “Oui, nous avons de l’anémie,des troubles nerveux”〔是的,我们有点贫血,有点神经不舒服〕——后面直接跟vous)。丹麦语经常说Jeg skal sige os (让我告诉你),但这里没有任何一点“我们”这个用法通常所包含的那种保护意味。

下面是一些由所有格代词加品质名称构成的表示恭敬意义的替代词语:your highness(殿下,=you that are so high〔如此崇高的你〕),your excellency(阁下)、your Majesty(陛下)、your Lordship(大人)等等。众所周知,西班牙语中的vuestra merced(大人——缩写形式为usted)已成为代替“你”的一般礼貌性词语。在法语中,Monsieur(先生),Madame(夫人),Mademoiselle(小姐)可用来代替vous(您——Monsieur désire?〔先生您要吗?〕等等)。在注重头衔的那些国家里,简单而自然的人称代词常常让位于德语和瑞典语中常见的词语:Was wünscht(wünschen)der herr lieutenant?(中尉先生你需要什么?)Darf ich dem gnädigen fräulein etwas wein einschenken(我可以敬这位尊贵的小姐一些酒吗?)等等。在瑞典,很难与一个不明头衔或偶然忘记其头衔的人进行礼貌的谈话;很遗憾,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人已开始越来越多地模仿南部和东部那些邻邦的这种做法,他们用Hvad mener professoren?(教授意下如何?)代替Hvad mener De?(您意下如何?)

在德语中,与动词第三人称单数连用时,以往通常说er(他),sie(她),而不说du(你),尤其在对下级说话时。在丹麦语中,类似这种用法(han,hun)一直流行到19世纪。在德语中,第三人称复数Sie现已成为表示意念第二人称(单数和复数)的一个一般礼貌性词语,格里姆把这种用法正确地称之为德语上的一个抹不掉的污点, [7] 而丹麦却一味地模仿这种用法:De。

还有一种第三人称表示意念第二人称的不同用法,通过萧伯纳戏剧可以加以说明。在萧伯纳的戏剧中,坎迪达对丈夫说:“My boy is not looking well. Has he been over working?”(我的孩子看上去身体不佳。他是不是劳累过度了?)同样,一个情人会说my darling(我亲爱的)或my own girl(我的小姑娘),用以代替you(你)。还有一种宠爱的称呼法,即称小孩子为it(它)。这也许产生于这样一种习惯,那就是在对一个太小还听不懂话的婴儿说话时,一半是谈到它,一半是称呼它。坎迪达的下面这段话也可作为一个例子。坎迪达对马奇班克斯说:“Poor boy!have I been cruel?Did I make it slicenasty little red onions?”(可怜的孩子!我残忍吗?我要它切臭气烘烘的小红洋葱了吗?)

英语中带有self(自己)的所有格复合词(myself,yourself〔我自己,你自己〕)的使用表现出语法(第三)人称与意念(第一、第二)人称之间的不一致性;动词通常与意念人称取得一致(myself am〔我自己是〕,yourself are 〔你自己是〕),虽然有时用第三人称(莎士比亚有时用my self hath〔我自己有〕,thy self is 〔你自己是〕,等等)。

间接引语(Indirect Speech)

在间接(引述)引语中,人称的变换在许多情况下是很自然的;直接第一人称根据情况变为间接的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等等。人称变换的各种可能性可列表如下:直接陈述(A对B说):“我很高兴您同他达成协议。”(他=C)可变为:

(1. A对C说):我说我很高兴他同您达成协议。

(2. A对D说):我说我很高兴他同他达成协议。

(3. B对A说):您说您很高兴我同他达成协议。

(4. B对C说):他说他很高兴我同您达成协议。

(5. B对D说):他说他很高兴我同他达成协议。

(6. C对A说):您说您很高兴他同我达成协议。

(7. C对B说):他说他很高兴您同我达成协议。(www.xing528.com)

(8. C对D说):他说他很高兴他同我达成协议。

(9. D对E说):他说他很高兴他同他达成协议。

然而应当指出,在2,5,8,9的情况下,为了明确起见,应当用人名代替意思模棱两可的“他”。

复数“我们”常常保持不变,如“他说他仍信仰我们作为一个民族的光荣前途”,这是复数“我们”的本质产生的自然结果。

英语中助动词shall(should)常常用于间接引语中,表示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是一个变换了的第一人称:Do you think you shall soon recover?(你认为你很快就会恢复健康吗?)He thought he should soon recover(他认为他会很快恢复健康)——但是请比较这个句子:but the doctor knew that he would die(但医生知道他就要死了)。

在《威尼斯商人》(Ⅱ.8.23)中有一个很不一般的变换人称(所有格)代词:夏洛克呼喊道:“My stones, my daughter,my ducats”(我的宝石,我的女儿,我的钱),当街童们学他的话时,是这样引述的:“Why all the boys in Venice follow him,Crying his stones,his daughter,and his ducats”(于是全威尼斯的小孩跟在他的后面,叫喊着他的宝石,他的女儿和他的钱)。这里如用直接引语反而更加自然。在冰岛的英雄史诗中,通常只在一个间接引语的开头用变换主语,第一个句子过后,其余的句子便采用原话的实际形式。

第四人称(Fourth Person)

是否可认为在第三人称之外有第四人称呢?拉斯克持这种观点(维杰德宁1811,96,普里斯克尔1818,241)。他说,he beats him(他打他)中的him是第四人称,而he beats himself(他打他自己)中的himself与该句主语一样是第三人称。(相反,索尔比策在《美洲印第安语言手册》1021中认为这个反身代词是“第四人称”。)然而,如果我们采纳前面所给的“人称”定义的话,那么不难看出him与himself这两个词都是第三人称,不可能想象有任何第四“人称”,尽管同一个代词或(第三人称)动词形式的确可以指这些句子或相继的句子中不同的人或物。

在一些美洲印第安语言中存在着十分微小的区别,见乌伦贝克Grammatische onderscheidingen in het Algonkinsch(Akad.van Wetensch.Amsterdam,1909):在奇普威语(Chippeway)中,第一个提到的第三人称无特别标志,但第二个提到的第三人称(tertia persona,也叫做obviativus)却以词缀-n为标志,第三个提到的第三人称(叫做superobviativus,乌伦贝克称之为subobviativus)以词缀-ini为标志。在“约瑟夫带着孩子和他的母亲”中,“孩子”是第二个第三人称,“他的母亲”是第三个第三人称,并明确表示“他的”是指“约瑟夫”还是指“孩子”。布里顿(《一位美洲土著人语言专家的论文》,费城,1890,324)因此为英语的贫乏感到遗憾,因为英语句子John told Robert’s son that he must help him(约翰告诉罗伯特的儿子他必须帮助他)能有六种不同的意思,而这六种不同的意思在奇普威语中是可以精细地加以区分的。然而必须说,情景和上下文几乎总能足够清楚地表明he,his这些代词的意思,甚至在下面这些句子中也是如此(奥尔福德):Jack was very respectful to Tom,and always took off his hat when he met him(杰克对汤姆十分尊敬,当他遇见他时杰克总是脱去他的帽子),Jack was very rude to Tom, and always knocked off his hat when he met him(杰克对汤姆十分粗鲁,当他遇见他时杰克总是把他的帽子打掉)。萨利讲述了一个五岁小姑娘是怎样对下面这段赞美诗感到大惑不解的:And Satan trembles when he sees the weakest saint upon his knees(当他看见最虚弱的圣人跪下时,撒旦发抖了)——小姑娘问,他们为什么要坐在撒旦的膝盖上啊? [8]

再请注意皇帝给女王储的电报(1914)中的有趣之处:“Freue mich mit dir über Wilhelm’s ersten sieg.Wie herrlich hat Gott ihm zu seite gestanden.Ihm sei dank und ehre.Ich habe ihm eisernes kreuz zweiter und erster klasse verliehen”(对威廉的第一个胜利我与你同感欣喜,感谢上帝保佑他,荣誉归于他,我已授予他一、二级铁十字勋章)。

在口语上,外加重音在许多情况下可以消除句子的模糊意思,明确所指对象。在约翰·斯图尔特·米尔的《诗歌随笔》中,我们读到:“Shelley is the very reverse of all this. Where Wordsworth is strong,he is weak;Where Wordsworth is weak,he is strong.”(雪莱与所有这一切恰恰相反。华兹华斯的长处正是他的短处;华兹华斯的短处正是他的长处。)如果不重读he的话,这段话便毫无意义,因为he指Wordsworth;但如果重读he的话,它便指Shelly,这样这段话就完全有意义了;如果先重读第一个he,然后用一个弱读的he代替第二个Wordsworth,句子也许不难理解。在兰姆的句子中,斜体they表示这种用来明确意思的重音:Children love to listen to stories about their elders,when they were children(孩子们喜爱听有关他们的前辈小时候的故事)。在萨默塞特郡方言中,Bill cut’s vinger指的是“自己的手指”,Bill cut ees vinger指的是“另一个人的手指”。

反身代词和相互代词(Reflexive and Reciprocal Pronouns)

许多语言演变出了反身代词。通过反身代词可消除许多歧义。反身代词的作用在于表明与前面所说的同一性,通常表示跟主语是同一的,因此反身代词一般没有主格形式。

在雅利安语言中,反身代词原先以sw-开头,但使用范畴并不到处一样。因此,扼要地观察一下它们在我们最熟知的那些语言中的用法是有一定意义的。

(1)原来,反身代词用于所有的三种人称,不管是单数还是复数,如在梵语和最古老的希腊语中。这种用法至今还保留在立陶宛语和斯拉夫语言中,例如俄语的Ты вреди шь себе(你伤了你自己),Мы доволъны собою(我们对我们自己感到满意)(例句引自Н.佩德森的语法书)。

(2)在许多语言中,反身代词限用于第三人称单数或复数;例如拉丁语的se(自己)以及罗曼诸语言中由se派生出的那些形式;还有德语的sich,古挪威语的sik,丹麦语的sig,但正如我们马上就可看到的那样,它们的用法是有一定限制的。

(3)在日德兰方言中,反身代词sig只用在指单数的主语的场合;指复数主语时用dem。dem代替标准的sig的这一用法在丹麦文学语言中也并不罕见,甚至一些非日德兰出生的作家也这样使用,例如克尔凯郭尔写道(《非此即彼》1.294):naar de ikke kede dem(当他们不感到厌烦时)。

(4)然而,德语中表示礼貌的代词Sie(您——意念第二人称)带反身代词sich:Wollen Sie sich setzen(您请坐),丹麦语中仿用的De现在总接Dem:Vil De ikke sœtte Dem(意义同前)(18世纪有时用sig)。

(5)法语的弱读形式se用于主语不管是第三人称单数还是复数的场合,但重读形式soi只用于靠拢主语是第三人称单数,而且通常是不定主语的场合:ce qu’on laisse derrière soi(这就是人们留在他们身后的)。但主语确定的:ce qu’il laisse derrière lui (这就是他留在他身后的),ce qu’eile laisse derrière elle(这就是你留在她身后的),(ce qu’ils laissent derrière eux〔这就是他们留在他们身后的〕)。这条规则常有一些例外情况,在罗兰的作品中就常常如此,例如《约翰·克利斯朵夫》(7.81)Ⅱ était trop peu sûr de soi pour ce rôle(他对这个角色自己缺少信心)(同前3.213,4.6.中也有类似情况)。

(6)英语很早就比任何其他同族语言发展得更进一步,因为这些反身代词中唯一保留下来的——只用于最古老时期的——是所有格sin(见下文)。因此,旧的表达形式是I wash me,thou washest thee, he washes him,she washes her,we wash us,ye wash you,they wash them(我洗我,你洗你,他洗他,她洗她,我们洗我们,你们洗你们,他们洗他们)。该用法还残存在介词词组中,如I have no money about me,he has no money about him(我身上没有钱,他身上没有钱),等等。在许多情况下,简单动词除有及物功能外,现在还有反身意义:I wash,dress,shave(我洗脸,穿衣,刮脸),等等。在大多情况下,可通过使用self复合词明确表示这种反身意义:I defend myself,you defend yourself(yourselves),he defends himself(我保卫我自己,你保卫你自己〔你们自己〕,他保卫他自己),诸如此类。反身代词就这样发展起来,它们已不同于原先雅利安语中的反身代词,它们有三种人称以及两种数的区别,因此与芬兰语中的反身代词相似。后者以itse构成,在此之上再附加上那些所有格后缀:itseni(我自己),itsemme(我们自己),itsesi(你自己),itsensä(他自己或她自己),等等。再请比较近代希腊语中的emauton(我自己),seauton(你自己),heauton(他自己)等,尤其是现代希腊语中有趣的合成形式ton emauto mou(我自己),ton emauto sou(你自己),ton emauto sas(你们自己),ton emauto tou,tēs(他自己,她自己),ton emauto mas(我们自己),等等。

反身所有格代词是以同样的方式发展起来的,虽然它与se等反身代词的发展并不完全相同。

(1)首先,反身所有格代词原指各种数和各种人称。至今这仍是俄语的习惯用法,例如:Я взял свой платок(我取我的手帕)。

(2)反身所有格代词限于第三人称,但可指单数第三人称和复数第三人称。在拉丁语的suus和古哥特语言中可见到这个阶段的这种用法,例如哥特语《路加福音》6.18 qemun hailjan sik sauhte seinaizo(他们来要治他们的病)|《马可福音》15.29 wipondans haubida seina(摇着他们的头)。古英语中诗歌体的sin与his,her相似,但很少用来指一个复数主语,这个代词似乎很早就在一般的口语中消失了。古挪威语中的sinn可指单数主语以及复数主语;在挪威语中仍可见到这种用法:de vasker sine hœnder(他们洗他们的手),在瑞典语中也可见到这种用法。

(3)然而在丹麦语中,sin只与单数主语连用:han(hun)vasker sine hœnder(他〔她〕洗自己的手);de vasker deres hœnder(他们洗自己的手)。

(4)在日德兰方言中,还有一种限制,那就是,sin只指一个不定的主语:enhver (en) vasker sine hœnder(各人洗自己的手),但han vasker hans hœnder(他洗自己的手),hun vasker hender hœnder(她洗自己的手)。

(5)在一些语言中,这种代词已丧失其反身作用,而被用作一个一般的第三人称单数所有格代词,如法语中的ses mains可用于任何位置,意为“他的手或她的手”。

(6)在德语中也是如此,但只意味着“他的”(或“它的”):seine hände(他的手),但阴性却是ihre hände(她的手)。 [9]

由于篇幅所限,我无法在这里讨论反身代词的变化范围问题,因为在具有反身代词的那些语言中它们之间的差别太大,尤其在分词结构,不定式结构以及从句中。 [10]

在所指对象可能是复杂句子中两个不同的人的场合,使用反身代词有时并不能保证消除歧义。如在拉丁语的Publius dicit Gaium se occidere voluisse(帕布留斯说盖由姆以前曾想自杀)或丹麦语han fandt Peter liggende i sin seng(他发现彼得躺在他的床上)中,后句与英语的he found Peter lying in his bed (他发现彼得躺在他的床上)一样意思模糊。比较德语中dessen(他的——第二格)的用法,用sein(他的)会有歧义:Der graf hat diesem manne und dessen sohne alles anvertraut(伯爵完全信任这个人和他的儿子)(柯姆《德语语法》168)。

与反身代词密切相关的是表示“相互”(each other)意义的相互代词。在所提到的作为主语的那些事物当中,每部分(each)事物施动于(或涉及)所有其他(other)事物,反过来又受动于所有其他事物。这种“相互”意义常常可由一个简单的反身代词来表达,或单独使用,如法语的ils se haïssent(他们互相仇恨);或与某些附加成分连用,如法语的ils se haïssent entr’eux(他们互相仇恨),拉丁语的inter se confligunt(相互冲突),哥特语《马可福音》1.27 sokidedun mip sis misso(他们彼此对问);比较德语的sie halfen sich gegenseitig(他们互相帮助),或法语的ils se sont tués l’un l’autre(他们彼此相互杀戮——因为ils se sont tués可理解为“他们自杀了”)。在各种语言中,一些像l’un l’autre(相互)这类的词组也可以不与任何反身代词连用。在这些语言中,它们往往趋向于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正如希腊语的allēlous(相互),丹麦语的hinanden,hverandre(相互),荷兰语的elkaar,mekaar(相互),德语的einander(相互)那样。关于德语词einander的发展情况见格里姆的《词典》中的那篇有趣的文章,在《词典》中还列有一些来自其他各种语言(罗曼语,斯拉夫语,立陶宛语,凯尔特语)的相似的词语。在英语中,这些词原先是隔开使用的,如莎士比亚的gazed each on other(互相凝视)或what we speak one to another (我们相互说话),但现在在一般语言中已连接在一起使用:gaze on each,other speak to one another。俄语中的друг друга由一个介词将其隔开(друг с другом=with each other)。但把这个词组看做一个单位的倾向是,因为它在使用上一致,不考虑性和数的变化(博耶和斯佩兰斯基《俄语学习手册》273)。匈牙利语的egy-mas(互相)好像仅仅是德语的einander译词。 [11]

相互代词有时用作从句的主语,如在最近的一部英语小说中:Miss C.and I are going to find out what each other are like(C.小姐和我将了解各自的情况)。在丹麦语中也可听到类似的句子。

许多语法书都在关于各种动词的那一章中考察反身词,它们把“反身动词”列为一类(“相互动词”列为另一类)。但毫无疑问,we hurt him(我们伤害了他),we hurt ourselves(我们伤害了我们自己),we hurt one another(我们互相伤害对方)中的动词却完全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主语与宾语的同一性或非同一性。同样,德语的ich schmeichele mir(我恭维我自己),ich spotte meiner(我自嘲)与ich schmeichele dir(我恭维你),ich spotte seiner(我嘲弄他)中的动词也完全一样。有的动词习惯上只接反身代词作宾语,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许才可以说该动词是反身动词。如英语的I pride myself(我为自己骄傲),丹麦语的jeg forsnakker mig(我说得太多了),德语的ich schäme mich(我自感羞愧)。主语与(直接或间接)宾语的同一性影响到法语句子il s’est tué(他自杀了),nous nous sommes demandé(我们问过我们自己,或:我们互相问过)中助动词的选择。我们语言中用一个反身代词所表达的内容而在一些语言中可用一个单独的动词形式来表达。这是另一码事。如希腊语“中间语态”:louomai(我洗我自己),等等(相同的形式也有被动意义,见第十二章)。在斯堪的纳维亚语中,反身代词sik以一种缩合形式与许多动词融为一体。这时,这些动词一般都具有了纯粹的被动意义:han kaldes原意是“他叫他自己”,现在的意思是“他被人叫”。有时表示的是相互意义:de sl a·s(短元音)(他们互打);该动词另有一个表示被动意义的长元音(和喉塞音)形式:sl a·(e)s(被打)。俄语中的反身代词也倾向以同样的方式在-ся和-сб这两种形式中与动词融合一起(虽然这种拼写形式发软辅音“c”);有关它们的各种意义(明显的反身意义、不确定的反身意义、相互意义、近似的被动意义)见H.佩德森《俄语语法》190,博耶和斯派朗斯基《俄语学习手册》247。

[1] 当I(或Me、ego)用作(主要是哲学术语的)名词时,必然也就具有了第三人称的性质,因此可用于复数:several I’s(几个我)或Me’s,Egos。因此,下面句子中的动词形式便出现了一些不一致的现象:The I who see am as manifold as what I see(看东西的我与我看见的东西一样五花八门——J.L.洛斯《诗歌中的因袭与反叛》,6)。

[2] 再请比较拉丁语中的这三个指示词:hic(这)(1),iste(那)(2),ille那(3)。

[3] 原文如此。——译注

[4] 我在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第65页上看到下面这样一段谈话,它可以很好地表明全指的“你”在口语中的意义。露丝小姐问马丁:“马丁先生,顺便问一下,‘布思’,是什么?你看,你好几次用到这个词。”“哦,‘布思’吗,”他笑道,“这是俚语。意思是威士忌和啤酒——任何可使你醉了的东西。”听了这话,她说:“当你不特指一个人时,不要用‘你’。‘你’是特指一个人的。你刚才用‘你’就很不合你的意思。”“我怎么看不出这一点。”“你看,你刚才对我说,威士忌和啤酒——任何可使你醉了的东西——要说使‘我’醉,你明白吗?”“嗯,是这样吗?”“当然是这样的,”她笑道,“但最好不要把我带进去。用‘一个人’代替‘你’,你看,这样听起来要好得多。”

[5] 其他例句可见尼罗普《意大利语语法》,1919,66页。

[6] 一个人自言自语地称自己为“你”时(“你又表现得傻里傻气的了,约翰;你为何不能表现得像样点?”),事实上这是一种(意念)第二人称的情况。关于“独白中的‘你’和独白中的‘我’”的用法,见格里姆《人称变换》,44 ff.。

[7] “目前德语中有一个污点,这个污点我们再也抹不掉了。”(《人称变换》,13)

[8] upon his knees:1)跪着,2)在他的膝盖上。——译注

[9] 关于这个问题,也许应当提醒一下读者,这个所有格代词在某些语言中除表明“所有者”的性别(或性)之外,还表明它所修饰的那个名词的性。通过下面法语、英语、德语和丹麦语之间的互译可以看到可能有的各种区别:

Son frère=his brother,her brother=sein bruder,ihr bruder=hans broder,hendes broder,sin broder.

Sa soeur=his sister,her sister=seine schwester,ihre schwester=hans søster,hendes søster,sin søster.

Son chat=his cat,her cat=seine kaize,ihre katze=hans kat,hendes kat,sin kat.

Sa maison=his house,her house=sein haus,ihr haus=hans hus,hendes hus,sit hus.

[10] 可以从古哥特语言中援引一些例子。哥特语《马可福音》3.14 gawaurhta twalif du wisan mip sis(他使十二个人和他在一起)|3.34 bisaihwands bisunjane pans bi sik sitandans(看着那些坐在他四周的人)|《路加福音》6.32 pai frawaurhtans pans frijondans sik frijond(罪人爱那些爱他们的人)|《新埃达》52 Utgardaloki spyrr hvārt hann(pōrr)hefir hitt rīkara mann nokkurn en sik(尤问他是否遇到过任何比他〔尤〕更有力的人)。再请比较尼高《挪威语句法》388 ff., 福尔克和托尔普《丹麦—挪威语句法》130 ff.,米克尔森《丹麦语词序手册》258 ff.,韦斯顿《挪威标准语语法》145 ff.,柯姆《德语语法》187 f.。

[11] 像einander这样一个单独不可分割的词,可解决构成我们必须在两种数之间加以选择时有时出现的困难。法语中还常说les trois frères se haissent l’un l’autre(三兄弟互相憎恨),但更合乎逻辑的说法也许是l’un les autres (相互)或les uns l’autre(意义同前);在伊多语中,人们曾拿不定主意,是写la tri frati odias l’unu l’altru好呢,还是写l’unu l’altri或l’uni l’altri好;因此使用一个单独的词要方便得多,作为mutuala的逆构词mutu也就自然出现了。于是,mutuala 好像就成了一个由mutu构成的规则形容词,而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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