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5,
No.4469
提起贫民窟(slum),许多人会心生反感,媒体更惯用“脏乱差”来形容它,同情者为其居民的糟糕处境得不到救助而鸣不平,城市当局则更多地为其人员混杂、卫生状况恶劣和犯罪率高企而头疼,甚而斥之为城市毒瘤,每欲除之而后快。无论哪种立场,都认为那是异常的、不幸的、需要改变的状况。
然而,经济学家托马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在《美国种族简史》中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十分不同的故事:贫穷、拥挤、肮脏,只是贫民窟的表面特征。通过研究历史,索威尔发现,美国东海岸大城市的典型贫民窟,都是新移民进入主流社会的跳板,在他们适应新进入的社会的缓冲期中,提供了一个他们能够负担得起,也能够从中得到文化支持的避难所。
支持这一判断的有力证据是,这些贫民窟的人口组成始终在有规律地变化更替着。比如曼哈顿东南的“五角地”(Five Points),19世纪中期因爱尔兰移民大批涌入而成为贫民窟,后来爱尔兰人在立稳脚跟、处境改善之后,陆续迁出,从房客变成房东,新来的东欧犹太人成了房客。这种模式反复出现,接着是意大利人接替犹太人,然后是来自南方的黑人,再后来是加勒比黑人和波多黎各人。
既已适应现代都市生活的人可能难以理解,来自农村的新移民太需要这样一块跳板了。生活的所有方面,从语言、生活习惯、待人处事的方式,到价值观、遵循的伦理规范、评价个人品质和能力的标准,传统乡村社会都与都市截然不同,新来者若得不到熟人的支持和帮助,既难找到工作,也难与当地人融洽相处。
所以如我们所见,移民在新到达的城市都喜欢投亲靠友、聚族而居,无论在租房子、找工作还是处理人际纠纷时,都依靠先来者的支持。这样,他们实际上把原先所习惯的社会关系和文化结构部分搬到了城市,在这块传统社会的飞地上,他们能说熟悉的语言,买到熟悉的商品,借到钱,结识朋友,找到配偶,还有属于自己的教会。
更重要的是能找到工作。由于最初很难适应城市职业的技能、作息和管理要求,也缺乏信息,更难以获得雇主与客户的信任,因而贫民窟常有老移民为他们充当包工头和中介人,或代替雇主管理这些工人,或把活儿揽过来分给他们,或开办兜揽外包业务的小作坊。这些包工头和作坊主常被不明就里的扒粪记者丑化为血汗压榨者,殊不知,他们是引导提携新移民进入都市社会的向导。
在许多方面,国内大城市的城中村都与索威尔介绍的美国贫民窟很像,尽管进城者不是海外移民,但以中国地域之辽阔,文化差异之大,城乡隔阂之深,城市新移民所面临的融入障碍并不亚于美国移民。初来乍到之际,他们同样依靠老乡亲友同学而获得落脚点,结伴而居以相互支持,同样需要原有人际网络寻找工作或经营生意。
不过,还有一种城中村有所不同,比如温州人在北京南郊建立的浙江村,是由家族和同乡纽带结成的商人群体聚居地。以家族等传统社会关系为纽带而建立人脉、筹集资本、组织分工、扩展商业网络,也是温州商人的传统特色,这很像过去的犹太商人集团。与贫民窟相同之处是,它们都是借助传统社会关系资源来克服进入现代市场时所面临的障碍。
现代市场是高度流动性的,因而无论做生意还是找工作,所凭借的资源都需要满足非人格化的要求,而不能依赖于特定的人际关系和对个人的熟知,比如大学毕业证、注册会计师证、医生开业执照、房产证明、银行信用记录、业内知名度、品牌信誉,拿到哪里都会被认可,但这些资源往往是新进城者所缺少的。(www.xing528.com)
相反在传统社会,他们所拥有的信用资源和人力资本往往只在特定关系中才被认可,比如家族声誉、师徒关系、邻里口碑、江湖义气等。这些资源脱离原有人际网络便不受认可,这就恶化了新来者的处境。解决办法是将他们在其中建立这些资源的那个传统社会扩展延伸到城市而建立飞地,直到在那里站稳脚跟,才逐渐摆脱对这些传统资源的依赖。
通常这一过程会持续两代人,而良好教育条件和就业机会将是推动和加速融入的重要因素,但这一过程也可能被制度障碍所打断。假如适合于流动性社会的市场制度始终不能建立或千疮百孔,或者城市总是为新移民设置各种准入障碍,或者政府用福利主义政策将暂时处于困境的移民包养起来,从而令其困境长期化,那么,贫民窟倒真可能从跳板和桥梁变成一个丧失活力和没有希望的死水坑。
五角地的黑人社区似乎已经历过这样的悲剧,黑人在贫民窟滞留的时间远远长于之前的爱尔兰、犹太和意大利移民,而这一情形恰与罗斯福新政、民权法案和战后美国福利制度的大幅扩张同步。但愿这样的故事不会在国内重演。
移民脱离其城市飞地而融入当地社会的速度,取决于所在社会本身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假如它缺乏带来开放性的整套制度元素——普遍的人身与财产保护,促进要素流动与组合的市场环境,移居、通婚、教育和经营生意等活动的自由,宗教与文化宽容——融入便可能受阻。
一个极端的例子是中世纪欧洲城市的犹太人,因为被剥夺了从事大部分产业的权利,也被隔绝在所有社会地位上升通道之外,没有迁居自由,犹太人长期被封闭在本族社区之中,成为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的边缘群体。许多古代社会都有一些这样的边缘群体,比如欧洲的吉卜赛人、日本的部落民和华南的疍民。
现代社会的等级与身份藩篱多已松动瓦解,但仍有一些妨碍融入的因素,并不断制造或延续着边缘群体,其中有些是现代特有的。其一是治安,假如治安太差,移民就更不敢脱离本族社区和同乡庇护,久而久之,移民会按来源地分成帮派,近古台湾的福建移民社群便是如此。在发达国家的非法移民社区,由于移民不敢寻求警察帮助,也有类似状况。
其二是福利制度,它让身处边缘群体的人不必努力了解、适应和融入主流社会,也可以过得很自在,这样他们就可以长期躲在本族群体内安享福利而不必为生计发愁。
其三是政府对一些需求旺盛的产业的禁止或严厉管制,为边缘群体提供了一条广阔财路,而且利用这些机会牟利的前提,恰恰是存在一个隔绝于主流社会、因而不受司法系统控制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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