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建立政府制度的约定不是一种契约,而是一种法律,行政权力的受托者不是人民的主人,而是人民的公仆218;人民推举他们或是废黜他们全凭自己的意愿;他们无权与人民订约,而只能服从;他们在承担国家加于他们的职能时,只是在履行他们的公民义务,无论如何都无权在条件上讨价还价。以上结论与第十六章的观点是相互印证的。
因此,当人民建立一个世袭制政府时,不论它是在某个家族内世袭的君主制,还是在某一等级内世袭的贵族制,人民作出的绝不是一种承诺,而是人民赋予执政行为的一种暂时的形式219,直至人民想另行选择执政形式。
当然,这些变化总是很危险的,若不是政府与公共利益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否则千万不要触动已经建立起来的政府。可是这种慎重只是一种策略而非一种法律规定,国家不一定要把行政权威交给它的首领们,正如它不一定要把军事权威交给它的将军们一样。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能过于拘泥于规定的程序,以至于分不出正常的合法的约定与作乱的喧嚣,分不出全体人民的意志和部分人的叫嚣。尤其在这时,在这种危险情况下,只能给予在严格的权利规定下所不能拒绝于它的东西,也正是从这种义务中君主获得一种巨大的好处,可以不顾人民的意愿来维护手中的权力,人们却不能说他篡夺了这种权力。因为君主在装做只是使用他的权力时,可以很容易地扩大使用范围,借口公共的安宁来阻挠旨在恢复良好秩序的集会,他阻挠打破万马齐喑的局面或让人把清水搅浑以从中渔利,把那些因胆小怕事而三缄其口的人说成是拥护自己,对那些敢于直言的人加以惩罚。因此,十人执政官刚被选举出来时的任期为一年,后来又延长一年,他们不许民会开会,试图永远把持权力。世界上的所有政府一旦掌握了公共力量,也正是通过这种轻松的手段迟早要篡夺主权的。
我前面所说的定期集会220可以防止或延迟这种不幸,尤其是当集会无需正式的召集时,此时君主如果阻挠集会,就等于公开宣布自己是违法者和国家的敌人。
这些集会的目的只是维护社会公约,集会开始时应当总是讨论两个提案,这两个提案永远不能取消,并且分别付诸投票。
第一个提案:主权体是否愿意维持现在的政府形式。
第二个提案:人民是否愿意让目前当政的人继续执政221。
我这里暗含的是我认为已经证明了的道理,即国家之中没有任何不能废除的基本法,甚至社会契约也是如此222。因为,如果全体公民集会的目的是一致同意废除这一契约,那么毫无疑问它就完全合法地被废除了。格劳秀斯223甚至认为每个人都可以脱离他身为其中成员的国家,在脱离国家时恢复其自然的自由和财产。[14]所以,每个公民单独可以做的事,全体公民联合起来却不能做,这也是荒谬的。
注 释
[1]因此,在威尼斯人们把政务院称做尊贵的君主,即使当总督不在时也是如此。——卢梭原注
[2]波兹南总督,即波兰国王、洛林公爵的父亲。——卢梭原注
[3]显然,Optimates一词在古代的意思不是指最好的,而是指最有权力的。——卢梭原注
[4]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官的选举形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将其完全交由君主的意志来决定,我们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世袭贵族制,就像在威尼斯共和国和伯尔尼共和国那样,所以威尼斯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分裂的国家,而伯尔尼共和国是靠着元老院超人的智慧才得以维持的,这是一个很可敬但也很危险的例外。——卢梭原注
[5]塔西陀:《历史》,第一卷。——卢梭原注(原文为拉丁语)(www.xing528.com)
[6]《政治篇》。——卢梭原注
[7]这一点与我在前面第二卷第九章的观点并不矛盾。关于大国的缺点:因为前面说的是政府对于其成员的权威,此处说的是政府对付臣民的力量。分散在各地的成员是政府用以控制远方人民的支点,但是政府却没有任何支点来直接控制这些成员本身。因此,在后一种情况下,长的杠杆是政府的弱点;在前一种情况下是它的力量。——卢梭原注
[8]人们应当按照同一原则来判断哪些世纪在人丁兴旺方面值得特书。人们过于推崇那些文学艺术繁荣发达的世纪了,而没有参透其文化的隐蔽目的,没有看到它们的不幸后果,傻瓜把奴役的开始称做人道。难道我们在那些圣贤书的箴言中永远也看不出作者说话时的卑鄙利益吗?不,不管他们怎么说,一个国家尽管可以显赫一时,如果它的人口减少,就称不上一切都好,一个诗人拥有十万利弗尔的年金,这并不足以说明他的世纪是最好的世纪。判断一个时代是好是坏,不应当只看表面的太平和首领们的无忧,而应当看所有国家,尤其是人口最多的国家是否幸福。冰雹可使几个州府受灾,但它很少造成饥荒。骚乱、内战使首领们担惊受怕,但不是人民真正的不幸,因为当大家争相做王时,人民甚至可趁机享有片刻放松。人民真正的繁荣或灾难来自他们经常的状态;当枷锁之下一切都被压垮,便是一切走向衰落之时,便是首领们随心所欲地整治人民之时,他们制造万马齐喑的局面,并把它称为天下太平。当大人物们的纠葛搅得法兰西王国不得安宁时,当巴黎的主教助理在衣兜中将一把匕首带入最高法院时,法国人民仍生活幸福,人丁兴旺,诚实,自由而安逸。从前,希腊在最残酷的战争期间还繁荣一时,尽管血流成河,但整个国家人丁兴旺。马基雅维里说,在谋杀、流放、内战中,我们的共和国反而似乎更加强大。公民的德行,他们的民风,他们的独立对共和国的巩固作用比它的所有纷争对共和国的削弱作用还要大。些微的动荡可赋予心灵以活力,真正使人类得以兴旺的,更多的是自由而不是和平。——卢梭原注
[9]泻湖之中的威尼斯共和国的缓慢形成和发展就是这种更迭的一个显著例证。奇怪的是,一千二百多年来,威尼斯人似乎仍然处于1198年塞拉尔·迪·康西里奥所开始的第二阶段。至于人们所指责威尼斯人选出的古代大公们,不管《论威尼斯的自由》(1612年出版的一本匿名小册子,其目的是确立皇帝对威尼斯共和国的主权。——译注)上怎么说,实践证明他们没有成为威尼斯人的主权体。
人们肯定会拿罗马共和国来反驳我,说:罗马共和国遵从的是一种从君主制到贵族制、又从贵族制到民主制的反向的进程。我则不以为然。
罗穆鲁斯最初建立的是一个混合政府,它旋即蜕化为一个专制政府。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国家过早地灭亡了,就好像一个新生儿在还没有成人之前就夭折一样。驱逐塔吉尼乌斯王朝是共和国真正的诞生时期,但是这一行为在开始时没有采取一种连贯的形式,因为罗马人没有废除贵族,这一事业就半途而废了。因为这样一来,世袭贵族制本来就是最坏的合法行政,就与民主制发生了冲突,如马基雅维里所证明,一直摇摆不定的政府形式只是在设立了保民官后才固定下来,只是到了这时才有了真正的政府和真正的民主制。的确,此时的人民不仅是主权体,还是行政官和法官,元老院只是一个附属的机构,来缓和或加强政府的力量,而执政官本身,尽管也是贵族、首席行政官或战争中的绝对统帅,在罗马他们只是人民的管家而已。
从此,我们也发现政府开始了它的自然走向,强烈地向着贵族制演变。贵族群体好像是自行消亡的,所以贵族制就不再像威尼斯和热那亚那样存在于贵族群体中,而是存在于由贵族和平民组成的元老院群体中,当保民官们开始篡取实权时,贵族制甚至存在于保民官群体中:因为名称丝毫改变不了事实,当人民有了代其进行治理的首领时,不论这些首领被冠以什么称号,这总是一种贵族制。
内战和三头政治产生于贵族制的滥用权力。苏拉、尤利乌斯·恺撒、奥古斯都就成为事实上的真正的国君,国家在提贝留乌斯专制时期终于解体。所以罗马的历史并没有否定我的原则,恰恰证实了我的原则。——卢梭原注
[10]“在一个奉行自由的城邦,一个人若总是掌权,他就被称为或视为暴君。”尼波斯:《米提阿底斯》。亚里士多德(《尼柯马柯斯伦理学》第八卷第十章)确实将暴君和国王作了区分,前者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进行统治,后者只是为了臣民的利益进行统治。可是一般说来所有希腊作者都从另外一个意义上使用暴君一词,特别就像色诺芬笔下的希罗一样,除此之外,从亚里士多德的区分中还可以推出:自从开天辟地以来,还不曾存在过一个国王。——卢梭原注
[11]大约取自英国国会中该词的意思。甚至当一切法律行为都被中止时,这种职位上的相似也会造成执政官和保民官的冲突。——卢梭原注
[12]如果在寒冷的国家也过着东方人一样的奢侈和怠惰的生活,那就等于甘愿把他们的枷锁戴在自己头上,就等于肯定比他们更受制于这种枷锁。——卢梭原注
[13]这也是我在本书的续集打算做的,在探讨对外关系时,我谈到了联邦制。这是一个全新的题目,其中的原则还有待于确立。——卢梭原注
关于联邦制,卢梭在《爱弥尔》(第五卷)中写道:“最后,我们还要研究:要医治这些弊病,是不是可以采取联盟和联邦的办法,让每一个国家对内自主,对外以武装去抵抗一切强暴的侵略。我们要研究怎样才能建立一个良好的联盟,怎样才能使这种联盟维持久远,怎样才能使联盟的权利尽量扩大而又不损害各国的主权。”——原编者注
[14]当然,在祖国需要我们时,我们不会离开它来逃避义务,不去报效祖国。这时,逃跑就是有罪的,应受惩罚的了,这已经不是退避,而是背叛了。——卢梭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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