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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的代表和基层市镇的首领

时间:2024-0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市镇政府的行政首长是由市镇议会选举产生的市镇长,他既是中央在地方的代表,又是基层市镇的代表。市镇长和市镇长助理的任期也是6年。市镇长主要受中央政府和共和国专员的监督,总统有权将其罢免,中央政府内政部有权停止其职务3个月,设在大区和省的共和国专员有权停止其职务1个月。

中央政府的代表和基层市镇的首领

在这里,我还与Claude BRICAUD先生进行了座谈。他是省议会议员和省级经济就业活动委员会主席,还是当地的农民市长。由于对基层政治的关注,我向Claude BRICAUD先生了解了法国的市镇制度。

据Claude BRICAUD先生介绍,法国从历史传统来说本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前,在地方层级划分上,法国实行的是省-市镇两级制,到1986年逐渐演变为大区-省-市镇三级制。现在法国有包括22个大区、100多个省、3.6万多个市镇和市镇联合体。每个地方行政级别分别设有议会和行政首长负责本地区内的立法和行政事务,但是每个级别的政府之间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职责也有很大的不同。大区政府主要负责本区域内的经济结构和地区布局调整,省政府负责实施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政策,而市镇政府的职责则主要是提供本地居民最需要的、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在法国,市镇是最基层的地方治理单位,早在1884年就基本确立了这种建制。它是在原来教会的教区或堂区基础上设置的,具有漫长而悠久的历史。虽然每个市镇在法律规定的性质上是一样的,但规模差异很大,除了很少一部分属于现代化的城市外,绝大多数都属于农村地区的小市镇。在全国3.6万多个市镇中,有将近3.4万个市镇的人口少于3500人,只有223个市(镇)的人口超过2万人,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市(镇)还不到40个。由于市镇划分的规模小、较分散且差异巨大,使得很多政策常常难以有效地贯彻实施。国家也多次进行市镇联合的尝试,但均遭到失败。这里除了权力利益的重新分配之外,主要原因还是长期以来人们把市镇作为法国民主制度的基石,是公民身份、民族认同感的象征,以致很多市镇不愿意合并,从而使政府的联合愿望难以实现。

但是,因为法国政府实行了权力下放和地方分权改革,提高了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和行政权力,充分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提高了民众的政治参与水平。众多的小市镇为了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在自愿的原则下成立各种形式的市镇联合体,不仅把各个市镇的资源进行了重新整合,而且加强了与公私组织、社会团体的协调合作,更好地实现了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和管理社会事务的功能。(www.xing528.com)

市镇通常由市镇议会和市镇政府两个机构组成。市镇议会是法国最基层的审议权力机构,其主要职权有:设立和组织市镇机构,包括选举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社会援助局、医院、联合市镇机构、公共与私人组织的各个委员会的委员;讨论和表决市镇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情况,批准市镇长的账目,管理公共财产和市镇公共机构,建立公益公共设施,管理制定市镇公务员章程,负责社会福利和公共救助等。市镇议会由选民普选产生,任期为6年,议员人数根据本区域的居民人数而定,从9名(居民少于100人)至69名(居民达到或超过30万)不等(但3个较大的城市例外巴黎163名,马赛101名,里昂73名)。市镇议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会期15天,全年共召开4次例会,会期总共为60天。此外,根据共和国专员、市镇长或1/3市镇议员的请求,市镇议会可以召开临时性会议。

市镇政府是市镇议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权包括:领导和管理市镇公共服务系统,如提供饮用水、分派市镇警察、维护幼儿园和小学校等公共职能,代表国家办理某些行政手续,进行城镇规划,促进城镇发展,执行市镇议会的议案和预算案等。市镇政府的行政首长是由市镇议会选举产生的市镇长,他既是中央在地方的代表,又是基层市镇的代表。市镇长虽然由市镇议会选举产生,但选出之后不对议会负责,在其任职期间市镇议会无权罢免。根据规模大小,市镇可以设置市镇助理,负责市镇长交办的具体行政事务。市镇长和市镇长助理的任期也是6年。市镇长主要受中央政府和共和国专员的监督,总统有权将其罢免,中央政府内政部有权停止其职务3个月,设在大区和省的共和国专员有权停止其职务1个月。

市镇主要有四个收入来源:一是地方税收,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主要有居住税、营业税、建筑土地税、非建筑土地税等四种形式,间接税主要有国家转让的工资税、财产转让税、娱乐税等;二是中央预算的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一般性补助、专项补助和支持一些地区和产业发展的退税;三是服务性收费收入,主要来自市政财产和公共事业的收入;四是借款收入。市镇一般有一名隶属于经济和财政部下属的公共会计司的公共会计,对市镇政府的开支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但是无权对自己支付的开支是否适当予以评价。如果公共会计认为市镇政府的某项开支不合法,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可终止资金的支付。如果市镇政府对公共会计的行为感觉不公正可以提出申诉。市镇政府及其他市镇公共组织与机构的财务监督都由大区审计院定期审核,每年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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