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初、哉、首、基、肈、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
【注释】
按:此句为异词同训例,《尔雅》此例甚多。
始,《说文》卷十二下女部:“始,女之初也。”初,《说文》卷四下刀部:“始也。从刀从衣,裁衣之始也。”哉,本义为言之间,也即句末语气词,这里假借为才。《说文》卷六上才部:“才,草木之初也。”才字甲骨文写作中,下为(chè)字(意为草木初生),上一横是地,中间直竖出地面,以表示草木初生的意思。首,《方言》云:“人之始生谓之首。”又云:“鼻,始也。兽之初生谓之鼻,人之初生谓之首。”古人认为,人生之始,首鼻居先,故首训为始。基,《说文》卷十三下土部:“墙,始也。”筑墙先要奠基,如同现在建屋树碑首先要打好基础一样。肈,本义为“击也”。这里假借为肁。《说文》卷十二上户部:“肁,始开也。”《段注》:“凡经传言肈始者,皆肁之假借。肈行而肁废矣。”南唐徐铉注:“聿者,始也。”《段注》:“聿于语词有始义,故从聿。”祖,《说文》卷一上示部:“祖,始庙也。”祖有两个义项,一为祖先,一为祖庙,即祭祀祖先的地方。由于鼻与祖均解释为开始,所以现在把某项事业的创始者称为鼻祖。元,《说文》卷首一部:“元,始也。”从古文字字形来分析,元字上为人的脑袋,下为人的身体,本义为头。人的脑袋为人体之始,所以引申为始。胎,《说文》卷四下肉部:“妇孕之月也。”怀孕于母体内的幼体称为胎,也即生命的开始。俶,《说文》卷八上人部:“一曰始也。”落,本义为树叶脱落,但是词义有反训的情况,所谓“名若相反而义实相通”,落由陨坠义转训为开始。权舆,即起始之义。
《郝疏》:“每字皆有本义,但俱训始,例得兼通,不必与本义相关也。”
【原文】
林、烝、天、帝、皇、王、后、辟、公、侯,君也。
【注释】
按:此句内容为古代君王的不同名称。
君,《说文》卷二上口部:“尊也。从尹发号,故从口。”《说文》卷三下又部:“尹,治也。从又,丿,握事者也。”尹为用手执掌权力,口为发号。君之本义为君主、君王。林,《说文》卷六上林部:“平土有丛木曰林。”树林有众多义,与“君,群也,群天下之所归心”(《白虎通》语)含义相同。烝,《说文》卷十上火部:“火气上行也。”烝字下面四点原是火字,经过隶书的变化,火字变成了四点,如然、黑、煎、熬等字都是如此。火气上行为烝字本义。《段注》:“引伸之则烝,进也;又引伸之则久也,众也;又引伸之则君也。”《郝疏》云:“美与君义亦近。凡臣子于君父以美大之词言之,故皇谓之大,亦谓之美,亦谓之君;烝谓之众,亦谓之美,亦谓之君,凡有数义而皆通。斯《尔雅》诸文之例也,不明乎此则窒矣。”天,《说文》卷首一部:“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上一横表示人头,下大字象人形。天字本义表示人的头顶。由人之颠顶又用来表示自然界的天空。古以天为尊称,所以用天来称呼君王,如“天王”、“天子”、“昊天”等。帝,《说文》卷首上部:“谛也。王天下之号也。”帝本天神之称,后用为王天下之号,如甲骨文里有帝甲、帝乙、帝辛等,均以帝字代君王之称。皇,《说文》卷首王部:“大也。从自王,自,始也,始皇者,三皇,大君也。”三皇是指伏羲、女娲、神农,他们始王天下,称之为皇,是为大君。王,《说文》卷首王部:“王,天下所归往也。”王与帝、皇含义基本相同,所以汉何休《公羊传》注云:“德合于元者称皇,德合于天者称帝,仁义合者称王。”后,《说文》卷九上后部:“继体君也,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统而言之,后即为君;析而言之,则开创之君在先,继体之君在后。辟,《说文》卷九上辟部:“法也。”《释诂》下文云:“辟,法也。”古代以君王的言行作为人们遵循的法则、法令,故辟训法亦训君。公、侯均为古代爵位名称,为列国之君。先秦将分封的各国称为诸侯国。对天子而言,公、侯为臣;在其分封的国家里,则称为君。
【原文】
如、适、之、嫁、徂、逝,往也。
【注释】
按:此句内容为往逝之方俗异名。
往,《说文》卷二下彳(chì)部:“之也。”往、之互训,意为从此处去往彼处。如,《说文》卷十二下女部:“从随也。”南唐徐锴注:“女子从父之教,从父之命。”《段注》:“从随即随从也,随从必以口。从女者,女子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引伸之,凡相似曰如,凡有所往曰如,皆从随之引伸也。”适,《说文》卷二下辵(chuò)部:“之也。”《段注》:“此不曰往而曰之,许意盖以之与往稍别,逝、徂、往自发动言之,适自所到言之。”之,《说文》卷六下之部:“之,出也。”像草木枝叶出土越长越大的样子,故训为出,引申为如往之义。嫁,《说文》卷十二下女部:“女适人也。”《段注》:“自家而出谓之嫁,至夫之家曰归。”郑玄《仪礼·丧服》注:“女行于大夫以上曰嫁,行于士庶人曰适。”此析言之,浑言之则嫁适不别。徂,《说文》卷二下辵部:“,往也。”古文或写作徂。如徂川,比喻逝去的岁月。徂年,意为已往的岁月。徂征,即前往征讨。逝,《说文》卷二下辵部:“往也。”《方言》卷一云:“嫁、逝、徂、适,往也。自家而出谓之嫁,由女而出为嫁也。逝,秦晋语也。徂,齐语也。适,宋、鲁语也。往,凡语也。”
【原文】
舒、业、顺,叙也。舒、业、顺、叙,绪也。
【注释】
按:此两句同词异训,但意义相承。
叙,《说文》卷三下攴(pù)部:“次弟也。”古或假借为序,故叙序常常通用不别。但序之本义为东西之墙,故叙序也不可无限制地混用。绪,《说文》卷十三上系部:“丝耑也。”《段注》:“耑者,草木初生之题也。因为凡首之称。抽丝者,得绪而可引。引伸之凡事皆有绪可缵。”舒、业、顺皆谓次叙,舒、业、顺、叙又训为端绪,有端绪然后可以有次叙。叙绪意义相承,古字通用。舒,《说文》卷四下予部:“伸也。……一曰舒缓也。”舒缓与次弟意义相近。业,《说文》卷三上丵(zhuó)部:“业,大版也。所以饰悬钟鼓,捷业如锯齿,以白画之,象其铻相承也。”中国古代青铜乐器有一类为编钟,如1978年湖北随县战国曾侯乙墓出土了“曾侯乙编钟”。编钟悬挂在特制的架子上,这种架子的横梁称为“笋”,支撑架子的立柱称为“虡”,业就是乐器架上装饰用的大版,刻如锯齿的形状,用以悬挂乐器。业又可解释为古代书册之版叶篇卷。业作锯齿,铻相承;篇有部居,后先相次,均有叙义。顺,《说文》卷九上页部:“理也。从页从川。”《段注》:“人自顶以至于歱,顺之至也;川之流,顺之至也。”顺可假借为训,事得其序之谓训。所以古文中有顺序连文的例子。
【原文】
靖、惟、漠、图、询、度、咨、诹(zōu)、究、如、虑、谟、猷、肇、基、访,谋也。
【注释】
按:此句内容均为古代解释谋虑的不同词浯。
谋,《说文》卷三上言部:“虑难曰谋。”《左传》襄公四年:“臣闻之,访问于善为咨,咨亲为询,咨礼为度,咨事为诹,咨难为谋。”意思是说,访问善道称为咨询,如果咨询疑难的问题则称为谋。《尔雅·释言》云:“谋,心也。”就是谋虑于心的意思。“谋”不从心而从言者,所谓凡事谋之于心宣之于口也。靖,《说文》卷十下立部:“立竫也。从立青声,一曰细貌。”《段注》:“谓立容安竫也,安而后能虑。”《尔雅·释诂》下又云:“靖,治也。”精细理治与谋意义相近。惟,《说文》卷十下心部:“凡思也。”《方言》卷一:“惟,凡思也;虑,谋思也;愿,欲思也;念,常思也。东齐海岱之间曰靖。”思虑陈叙均与谋议义近。漠为莫之假借。《郝疏》云:“莫训谋者,莫本训无,无古读若谟,谟亦谋也。通作漠。”图,《说文》卷六下部:“图,画计难也。”《段注》:“画计难者,谋之而苦其难也。”谋虑规划往往始终曲折,历历可见,故引申之义为绘画为图。询,亲戚之谋为询,也用于一般的咨询、询问义。古代有询与谋合而成词的例子。度,《说文》卷三下又部:“法制也。”此为本义,又把咨询礼制法度称为度,此为引申义,故度又训为谋。咨,《说文》卷二上口部:“谋事曰咨”,即向内行的人请教商议疑难问题,所谓“访问于善为咨”。诹,《说文》卷三上言部:“聚谋也。”咨事为诹。究,《说文》卷七下穴部:“穷也。”穷,极也,即穷尽事理,尽其谋也。究之训谋为引申之义。如,通作茹。《尔雅·释言》云:“茹,度也。”度可训为谋。如与猷意义相同,故猷训为谋亦训为若,如训为谋亦训为若。虑,《说文》卷十下思部:“谋思也。”谟,《说文》卷三上言部:“议谋也。”通作漠。猷,《说文》卷十上犬部训猷为玃属。犹豫有迟疑的意思,猷训为谋是从迟疑郑重之义引申而来的。肇,《尔雅·释言》:“肇,敏也。”谋敏古音相近。肇意为敏之谋也。基,本义为墙始,墙基需经营设造,故基与谋义有相通之处,故《尔雅·释言》又云:“谋,经也,设也。”访,《说文》卷三上言部:“泛谋曰访。”意为广问于人也。
【原文】
典、彝、法、则、刑、范、矩、庸、恒、律、戛、职、秩,常也。
【注释】
按:此句内容主要为法律。
常,《说文》卷七下巾部:“下群也。从巾尚声。裳,常或从衣。”古代以上为衣,下为裳,群即下裳,常为裳之古字,裳行而常废。常又用作长度单位,八尺为寻,倍寻为常,故古代借常为久长字。《邵疏》云:“凡事之可常行者垂之为法,故法即为常,此互训之也。”典,《说文》卷五上丌部:“五帝之书也,从册在丌上,尊阁之也。”典之本义为先王之经书,故要放在架子上以示庄重。所以《尔雅·释言》又云:“典,经也。”而经字正有常义。典又可解释为制度,故可训为礼制之常。彝,《说文》卷十三上糸部:“宗庙常器也。”故有常义。法,古文写作,《说文》卷十上廌部:“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法之从水,意为公正无私,一碗水端平。廌为动物,法庭断案,廌触不直,去除邪恶,伸张正义。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不可更改,故有常义。则,《说文》卷四下刀部:“等画物也。”等画物就是定其等级而备画定其界限。引申为法则。则之训常同法之训常同。刑为型之假音。《说文》卷十三下土部:“型,铸器之法也。”故刑亦训为常。范为笵之假音。《说文》卷五上竹部:“笵,法也。……古法有竹刑。”由法义引申为常。矩,《说文》或写作巨。《说文》卷五上工部:“巨,规巨也。”规矩犹言法度,故矩亦训为常。庸,《说文》卷三下用部:“用也。从用从庚,庚,更事也。”更迭用事,即用之常也。《礼记》有《中庸》篇,中义为常道,庸也训为常。恒,《说文》卷十三下二部:“常也。从心从舟在二之间。”《段注》:“谓往复遥远,而心以舟运旋,历久不变。”久与常意义相近。律,《说文》卷二下彳部:“均布也。”《段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律与法则、规范同义,故亦训为常。《尔雅·释言》:“律,铨也。”铨,衡也,与均布义同。戛本义为古代兵器,假借为楷模之常。职,《尔雅·释诂》又云:“职,主也。”言所主有常也,故亦训为常。秩,《说文》卷七上禾部:“积也。”积累必然有次叙文理,故引申有常义。
【原文】
柯、宪、刑、范、辟、律、矩、则,法也。
【注释】
按:此句内容主要为法律,与上句互相为训。
法,《郝疏》云:“既云常又云法者,法必有常,有常可以为法也。”这是运用互训的方法。柯,《说文》卷六上木部:“斧柄也。”引申为长度单位。《周礼·考工记·车人》云:“半矩谓之宣,一宣有半谓之,一有半谓之柯,一柯有半谓之磬折。”柯与矩均为法度,因训为法。宪,《说文》卷十下心部:“敏也。”引申为法。《尔雅·释训》:“宪宪、泄泄,制法则也。”刑、范训法已见上。辟,《说文》卷九上辟部:“法也。”《郝疏》:“按,辟与庸同义,故庸为凡常之称,辟亦凡庸之名,庸既训常,知辟亦当训常;辟既训法,知庸亦当训法。推之,典既训常,亦当训法,《尔雅》于‘典、庸’不言法,于‘辟’不言常,实则其义互相通也。”律、矩、则训法已见上。
【原文】
黄发、(ní)齿、鲐背、耇、老,寿也。
【注释】
按:此句释寿老之称。
寿,《说文》卷八上老部:“久也。”久,长也。即年高长寿之义,古或称寿考。黄发,指老人发黑而变白,白而复黄。因以黄发代寿老之称,或称黄耇。齿,谓老人齿落复生,所以为高寿之词。《说文》卷二下齿部:“,老人齿。”《释名·释长幼》:“大齿落尽更生细者,如小儿齿也。”鲐背,鲐之本义为海鱼,因为老人皮肤消瘠,其背上皮肤多发有黑斑,如鲐鱼的肤纹,故以鲐鱼释寿考之名。古代或以鲐背称九十岁的高寿老人。耇,《说文》卷八上老部:“老人面,冻黎若垢。”意为老人面色不净如冻黎色,像浮垢一般。老,《说文》卷八上老部:“考也。七十曰老。……言须发变白也。”
《郝疏》云:“此黄发、齿、鲐背并二字连文为义,实则黄、、鲐单举于义亦通。……至于耇、老二字俱单文,亦有连语,耇称胡耇,老称黎老。”
【原文】
谑、浪、笑、敖,戏谑也。
【注释】
按:此句解释戏笑的语词。
郭注此句云:“谓调戏也。”谑,《说文》卷三上言部:“戏也。”《玉篇》:“谑,喜乐也。”戏谑意为开玩笑,不庄重。浪,起也,即放荡猖狂的意思,与戏谑不敬意义相近。笑,《说文》卷五上竹部新附字云:“喜也。”此字从竹从天,竹得风其体天屈如人之笑,与谑义近。敖为傲之假音。《说文》卷八上人部:“傲,倨也”,“倨,不逊也。”逊本恭敬之意,不逊即侮慢不敬之意。
【原文】
、郃、盍、翕、仇、偶、妃、匹、会,合也。
【注释】
按:此句释对合之词。
合,《说文》卷五下亼(jí)部:“合口也。”《段注》“三口相同是为合,十口相传是为古,引申为凡会合之称。”,《说文》卷三下攴部:“合会也。”郃为佮之假音。《说文》卷八上人部:“合也。”郃通作洽,洽,合也,引申有协商、接洽义。如洽谈、面洽,均与对合义相近。盍与同。《说文》卷五上血部:“,复也,从血大。”《段注》:“皿中有血而上复之,复必大于下,故从大。”覆盖即有对合之义。《说文》草部又有字,行而废。翕,《说文》卷四上羽部:“起也。”《段注》:“言起而合在其中矣。翕从合者,鸟将起必敛翼也。”敛翼即对合之状。《方言》云:“翕,黎也。”聚亦合义。仇,《说文》卷八上人部:“讎也。”《说文》卷三上言部:“讎,犹也”,“,以言相对也”,即“对合”之义。郝懿行认为仇为逑之假音,然仇本字可通,何需假音为训。偶,《尔雅·释言》云:“遇,偶也。”偶通作耦。两人相对遇为耦。对遇即有对合之义。妃,《说文》卷十二下女部:“匹也。”匹本布帛长度单位,布帛多依长度单位分合裁剪。《段注》:“夫妇之片合如帛之判合矣。故帛四丈曰两曰匹,人之配耦亦曰匹。妃本上下通称,后人以为贵称耳。”匹配与对合意义相同。匹,《说文》卷十二下匸部:“四丈也。”匹训合之义见妃字注释。会,《说文》卷五下部:“合也。”器皿之盖称为会,意为上下相合。凡言会计,即合计之义。
【原文】
陨、、湮、下、降、坠、摽、蘦(líng),落也。
【注释】
按:此句释坠落之词。
落,《说文》卷一下草部:“凡草曰零,木曰落。”零落对文则异,散文则通。零落本指草木凋谢,通而言之,陨坠也用作落义。陨,《说文》卷十四下(fù)部:“从高下也。”即坠落之义。以陨组合的词语也多有落义,如:陨石,指坠落于地面的星体。陨泗、陨涕,皆为落泪。陨越,意为颠坠、跌倒。,《说文》卷九下石部:“落也。”与陨通。湮,《说文》卷十一上水部:“湮,没也。”意为沉没,沉沦即陨坠的意思。下,《说文》卷首上部:“底也。”下与上,底与高相对,陨坠总是自上落下,自高坠底,故训下为落。降,《说文》卷十四下部:“下也。”《说文》列“降”字于“坠陨”之间,也可知降与落意义相同。《尔雅·释言》:“降,下也。”与此可以互证。坠,《说文》卷十四下部作队,队坠正俗字,古书多作队,后坠行而队废。《说文》训队“从高队也。”从高坠下即为落义。摽为(piǎo)之假音。《说文》卷四下部:“,物落上下相符也。”蘦为零之假借。《说文》卷十一下雨部:“零,徐雨也。”(徐原作余,依《段注》改)言为徐徐而下之雨,引申为凋零。故零落意近。
【原文】
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
【注释】
按:此句解释第一人称代词。
我,《说文》卷十二下我部云:“施身自谓也。”《郝疏》云:“我从,古垂字,施,垂下之貌。古人谦卑,凡自称我必垂下其身,故云施身自谓也。”印,郭注:“印犹姎也,语之转耳。”《说文》卷十二下女部:“姎,女人自称我也。”吾,《说文》卷二上口部:“我自称也。”台,本义为悦,通作仪。仪,《说文》我部作义(繁体作羲),云:“义,己之威仪也。”义从我,因训为我,己即我。予,《说文》卷四下予部:“推予也,象相予之形。”《段注》:“推予之予,假借为予我之予,其为予字一也。”故予有我义。朕,《说文》卷八下舟部:“我也。”《段注》:“《释诂》曰,朕,我也。此如印吾台余之为我,皆取其音,不取其义。朕在上古不分尊卑,贵贱同用,秦以后乃为天子自称。”身,《说文》卷八上身部:“躳也,象人之身。”《说文》卷七下吕部:“躳,身也。”身躳互训。躳指身之躯体,主于脊骨。身由身体引申为自我称谓。甫,《说文》卷三下用部:“男子美称也。”古书作者名字下往往加“甫”字,即表尊称。然甫与我不能等同,《尔雅》训甫为我不免有些牵强。余,《说文》卷二上八部:“语之舒也。”此为本义,余之训我为引申义。余与予同,余为古字,予为今字。言,《说文》卷三上言部:“直言曰言。”《段注》:“《尔雅》、《毛传》:‘言,我也’,此于双声得之,本方俗语言也。”《邵疏》云:“言为发声之词,故即以为自谓之称也。”
【原文】
朕、余、躬,身也。
【注释】
按:此句为辗转相训例,当与上句互看。
身既训我,我又训身,所谓辗转相训,此之谓也。朕,《郝疏》云:“朕又训身者,朕之为言审也,宜审慎者莫如身朕之为审。”余意为语之舒,舒缓也有详审之意,故余又训身。舍人、孙炎认为余为“卑谦之身”、“舒迟之身”。躬即躳之异体字。《说文》卷七下吕部:“躳,身也。……躬,躳或从弓。”
【原文】
台、朕、赉(lài)、畀(bì)、卜、阳,予也。
【注释】
按:此句释词兼包两义。
予本义为相予,假借为我。《郝疏》云:“然则台、朕、阳为予我之予,赉、畀、卜为赐予之予,一字兼包二义。”台、朕,上文台、予、朕,我也;此云台、朕,予也,互相为训。赉,《说文》卷六下贝部:“赐也。”《尔雅·释诂》又云:“赉、畀、予,赐也”,可与此互证。畀,《说文》卷五上丌(jī)部:“相付与之约在阁上也。”物相与,度阁而命取之,即赐予之义。卜,《说文》卷三下卜部:“灼剥龟也,象灸龟之形。”意为用火灼龟甲兽骨取兆象,以测吉凶,此卜之本义,引申为赐予。阳,《说文》卷十四下部:“高明也。”山面南为阳,此阳之本义。《郭注》云:“今巴之人自呼阿阳”,则阳也用作第一人称。《郝疏》云:“阳之为言养也。女之贱者称阳,犹男之卑者呼养也。”
【原文】
诏、亮、左、右、相,导也。(www.xing528.com)
【注释】
按:此句释辅佐相导之词。
导,《说文》卷三下寸部:“引也。”导又通道。道,教也。故郭璞注此句云:“皆谓教导之。”诏,《说文》卷三上言部:“告也。”告即以口相导之意。《释名》云:“诏,照也。人暗不见事宜,则有所犯,以此照示之,使昭然知所由也。”亮,《说文》旡(jì)部作,亮为隶体。亮假借为谅,谅意为信,则亮为信之导。亮又通作涼,涼有佐助之义,与导意近。左、右,《说文》卷五上左部:“左,手相左助也。”俗字写作佐。《说文》卷二上口部:“右,助也。”又,卷三下又部:“右,手口相助也。”俗字写作佑。辅佐相助与教导意义相近。相,《说文》卷四上目部:“省视也。”省视即察视之意,此为本义。相训导为引申之义。《段注》:“目接物曰相,故凡彼此交替皆曰相。”由交接引申为辅佐相导。
【原文】
暀暀(wàng)、皇皇、藐藐、穆穆、休、嘉、珍、祎、懿、铄,美也。
【注释】
按:此句皆双音叠字,在《释诂》篇中较为特殊。
美,《说文》卷四上羊部:“甘也。……美与善同意。”美字从羊从大,徐铉注:“羊大则美。”《段注》:“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引伸之凡好皆谓之美。羊大则肥美。”暀,《说文》卷七上日部:“光美也。”通作旺,旺也训为美光。皇,《说文》卷首上王部:“大也。”《尔雅·释诂》又云:“皇,君也。”《郝疏》云:“美与君义亦近,凡臣子于君父以美大之词言之,故皇谓之大,亦谓之美,亦谓之君,……凡有数义而皆通,斯《尔雅》诸文之例也。皇通作暀。”藐为之假音。《说文》卷十下心部:“,美也。”穆,《尔雅·释训》又云:“穆穆,敬也。”穆意为敬而美也。休,《说文》卷六上木部:“息止也,从人依木。”此为本义。休又有善、喜、嘉、庆的义项,这些同美义都相同或相近。嘉,《说文》卷五上壴(zhù)部云:“美也。”美善同意,故《尔雅·释诂》又云:“嘉,善也。”嘉又通作假,故《尔雅·释诂》又云:“假,嘉也。”珍,《说文》卷首上玉部:“宝也。”珍意为宝之美也。美好的物品称为珍膳。祎,美貌。祎通作委,《尔雅·释训》云:“委委,美也。”或认为祎解释为心之美。懿,《说文》卷十下壹部:“专久而美也。”《段注》:“专久者,为其字从壹也。专壹而后可久,可久而后美。”铄,本义为销金,此训美者为方俗语。古代宋、卫、韩、郑之间把目好流光铄铄称为铄。目好流光铄铄正是形容眼睛美丽。
【原文】
流、差、柬,择也。
【注释】
按:此句释选择之词。
择,《说文》卷十二上手部:“柬选也。”《段注》:“柬者,分别之也。者,存也。”流,《说文》卷十一下沝(zhuǐ追读上声)部流作流水、云:“水行也”,此为本义。《尔雅·释言》:“流,求也。”流、求音义均相近。流指流别,与选择意义相近,所以把分别评价人物称为品流。差,《说文》卷五上左部:“贰也。差不相值也。”差的本义为失当、次等。次等与别择意义相近。柬,《说文》卷六下束部:“分别简之也。从束从八,八,分别也。”分别与选择意义相近。
【原文】
悠、伤、忧,思也。怀、惟、虑、、念、惄(nì),思也。
【注释】
按:此两句为同训异义例。
思,《说文》卷十下思部:“容也。”《段注》以为容当为,“者,深通川也,引伸之凡深通皆曰。谓之思者,以其能深通也。”《郝疏》云:“按思兼二义,心所蓄藏谓之意思,心之思存谓之思念。《尔雅》前一条为意思,后一条为思念。”悠,《说文》心部:“忧也。”忧字繁体字从(yōu),《说文》心部云:“,愁也。”这是悠之本义。《尔雅·释诂》又云:“悠,远也。”悠假借为修,修正训为长远,则悠之训远为假借义。悠单文为思,重文亦为思,故《尔雅·释训》云:“悠悠,思也。”伤为慯之假音。《说文》心部:“慯,忧也。”伤训为忧伤之思。忧为之假借,意为愁也,即忧愁之思。悠、伤、忧均为感思,感,动人心也,以区别于下句念虑之思。
《方言》云:“怀、惄、惟、虑、願、念,思也。惟,凡思也。虑,谋思也。願,欲思也。念,常思也。”《说文》训释与《方言》同。《说文》心部又云:“怀,念思也”,“惄,一曰忧也”,(此惄应置入上句,训为感思)“愿,谨也”,(願为愿之假借)“慎,谨也”。愿、慎同训意同,则願意为谨慎之思。《尔雅·释诂》又云:“惟、虑,谋也”,此又训为思,同词异训,以增成其义。
【原文】
朝、旦、夙、晨、晙,早也。
【注释】
按:此句释早晨之词。
早,《说文》卷七上日部:“晨也。从日在甲上。”《段注》以为甲像人头,在其上则早之意也。《郝疏》认为甲意为木,日在高木之上是为早之意。日在木上为果(gǎo),意为日出明亮,日在木下为杳,意为日落冥暗。杲与早声义相近。朝,《说文》卷七上倝(gàn)部:“旦也”,“倝,日始出光倝倝也”。则朝与早意义相同。旦,《说文》卷七上旦部:“明也。从日见一上,一,地也。”日出地平线为旦,与早意同。夙为之俗体字,《说文》卷七上夕部:“,早敬也”,故夙训为早。晨,《说文》卷三上(chn)部:“早昧爽也。”昧爽即日出光明之意。《释名》云:“晨,伸也,旦而日光复伸见也。”晙,《说文》日部新附字:“明也。”则晙与早意义相近。
【原文】
治、肆、古,故也。肆、故,今也。
【注释】
按:此两句为反训例。
故,《说文》卷三下攴部:“使为之也。”《段注》:“今俗云原故是也。凡为之必有使之者,使之而为之则成故事矣。引伸之为故旧,故曰古,故也。”《尔雅》之故有用故字本义者,也有用故字引申义者。治,本义为河流名,此通假为始。《郝疏》云:“始则古也,先也,先、古义俱为故也。”肆,《郝疏》云:“肆者,陈之故也。肆训陈,陈训久也,旧也,旧、久之义俱为故也。”古,《说文》卷三上古部:“故也,从十口,识前言者也。”古训故,为故旧先前之义。古故叠韵,以声为义。
今,《说文》卷五下亼部:“是时也。从亼从乛,乛,古文及。”所谓已故为古,及时为今。今相对古而言,是时即指目前,目前已上即为古。肆、故,《郭注》:“肆既为故又为今,今亦为故,故亦为今,此义相反而兼通者。”此用反训之法。
【原文】
孔、魄、哉、延、虚、无、之、言,间也。
【注释】
按:此句释间隙之词,有通训与专释之分。
间,《说文》卷十二上门部:“隙也。从门从月。”徐锴注:“夫门夜闭,闭而见月光,是有间隙也。”因有间隙,可用他物间置其间,故又有间置、代替的意义。《尔雅·释诂》又云:“间,代也”,其义与此互相足成。孔,《说文》卷十二上乚(yà)部:“通也。”意为通之间也,如器皿空虚受物之处即为孔。魄,《说文》卷九上鬼部:“阴神也。”此为本义,又引申为体之间。《郝疏》云:“魄者,体之间也,人始生而体魄具,耳目口鼻皆开窍于阴而为魄之所藏。”哉,《说文》卷二上口部:“言之间也。”《段注》:“哉为间隔之词。……句中哉字皆可断句,凡两者之际曰间……言之间隙多用哉字。”延,《说文》卷二下延部:“长行也。”引申为行进之道,即进之间也。虚,《说文》卷八上丘部:“大丘也。”此为本义。大则空旷,故引申为空虚不实之称,即实之间也。无,《说文》卷十二下亡部:“亡也。”无训间意为有之间也。之,《说文》卷六下之部:“出也。”引申为往,《尔雅·释诂》又云:“之,往也。”自此之彼故有间,故引申有间义。写文章亦以“之”为上下联属之词,或为句中停顿间歇之词,或为句末语气词,为两句之间歇。言,人与人互相交际多通过语言,为沟通双方意念思想的工具,故言为意之间。《郝疏》对此句总结道:“盖凡言间者,或两而断,或一而连。离立者不出中间,或往参焉,此一而连者也。两山夹水为涧,涧亦间焉,此两而断者也。言与延通彼我之怀,是以连为间也。哉与之牵别离之绪,是以断为间也。虚、无则以两相对合为间,孔、魄又以内外区分为间也。”
【原文】
酬、酢、侑,报也。
【注释】
按:此释词被释词用引申义例。
报,《说文》卷十下幸部:“当罪人也。”当意为处其罪,所谓处分其罪以上闻曰奏当,亦称为报。报又解释为酬也,营也,此引申之义。酬,《说文》卷十四下酉部:“,主人进客也。”酬为异体字。酬本劝酒进客之意,酬答应对即有报答之意。酢,《说文》酉部:“醋,客酌主人也。”酢醋古字通用。主答客曰酬,客报主人日酢,故酬、酢均有报意。侑,《说文》卷十二下女部:“姷,耦。”侑姷为异体字。《段注》:“耕有耦者,取相助也。”故引申凡相助曰耦。耦助与报答意义相近。郭注此句云,“此通谓相报答,不主于饮酒也。”
【原文】
兹、斯、咨、呰、已,此也。
【注释】
按:此句为异词同训例。
此,《说文》卷二上此部:“止也。”《段注》:“于物为止之处,于文为止之词。”止指物所止之处,人指而名之曰此。兹,《说文》卷一下草部:“草木多益。”因草木益多指而别之,故引申有此义。斯,《说文》卷十四上斤部:“析。”斤为斧,故解释为析,此为本义。斯训此为假借义,斯、此叠韵,声音相近。咨,《说文》卷二上口部:“谋事曰咨。”咨兹音近相通,故咨亦训为此。呰,《说文》卷二上口部:“苛也。”苛同呵,呵责人者必责止其人,故呵有止义,而呰亦训为此。已,言万物已尽,即止之义,止即为此。
【原文】
栖、迟、憩、休、苦、、齂、呬,息也。
【注释】
按:此句释词为多义词,被释词义项不一。
息,《说文》卷十下心部:“喘也。”喘,疾息也。意思是说,气急称为喘,气缓称为息。引申为休息、生长。《尔雅》此句被释词或用息之本义,或用息之引申义。栖古为西之异体字。西意为鸟在巢上。日落西山,鸟归巢而栖。故栖有止息、安息义。日西落而栖,故西又指东西方之西。迟,《说文》卷二下辵部:“徐行也。”与休息义近。憩,《说文》心部:“愒,息也。”憩愒为异体字。憩训息为休息,用的是息词的引申义。休,《说文》卷六上木部:“息止也,从人依木。”人靠在树木上休息,与息之引申义相同。苦,《说文》卷首下草部:“大苦苓也。”苦为草药名,味极苦,引申为劳苦。劳苦者需要休息,故苦训为息。苦训休息为苦之间接引申义。,《尔雅》古本或作喟字和快字。《说文》卷二上口部:“喟,太息也。”凡休息的人必愉快。故喟、快均可训为息。齂,《说文》卷四上鼻部:“卧息也。”人卧有鼻息声,故鼾亦训为卧息。呬训息为方言,《说文》口部:“呬,东夷谓息为呬。”呬指气息,用的是息之本义。
【原文】
历、秭、算,数也。
【注释】
按:这是解释中国古代计数之词。
数,《说文》卷三下攴部:“计也。”数作动词念shǔ,意为计算;数作名词念shù,意为数目。《尔雅》此句中的数兼包动词和名词。历,《尚书·尧典》有“历象日月星辰”句,《史记·五帝本纪》译为“数法日月星辰”,可证历与数义通,用作动词之数。秭,《说文》卷七上禾部:“数乙至万曰秭。”秭为古代计数词,其表示多少数目,古书注解不尽一致。据《说文》则万亿为秭,郭璞则认为“今以十亿为秭。”据《五经算术》记载,黄帝为法,数有十等,谓亿、兆、京、垓、坏、秭、沟、涧、正、载。这些数目字的运用,分为三等,下数十十变之,中数万万变之,上数数穷则变。算,《说文》卷五上竹部:“数也。”算通作筭。筭,长六寸,为古代计数的工具,用竹制成。算意为计算,现在小学课本的“算术”,就是指计算的学问。
【原文】
俾、拼、抨,使也。俾、拼、抨、使,从也。
【注释】
按:此前句四字均解释为使令,后句此四字又解释为随从,此用同词异训的方法,前后意义相承。
使,《说文》卷八上人部:“伶也。”伶或作令,即发号之义。俾,《说文》人部:“盖也。”引申为使令。《尔雅·释言》又云:“俾,职也”,也是俾之引申之义。拼,此即并字,手旁为后来所加。《说文》卷八上从部:“并,相从也。”从与使意义相近。抨,通作俜。《说文》人部:“俜,使也。”
从,《说文》从部:“随行也。”随行与使令意义相近,故俾、拼、抨、使又均训为从。
【原文】
伊,维也。伊、维,矦也。时、寔,是也。
【注释】
按:此数句均为文言虚词。虚词往往不用本义,但取其声。
维为惟之假借。《尔雅·释诂》云:“惟,思也。”思或用作虚词,故维亦用作虚词。《郭注》:“发语辞。”伊,原为人名,此假借为语助词,故伊训为维。
矦,《尔雅·释诂》云:“矦,乃也。”乃古用为语气词,故矦亦用为语气词。矦维可以互训。
是,《说文》卷二下是部:“直也。从日正。”所谓天下之物莫正于太阳,此为本义。是又假借为语气词。时,本义为四时,假借为语气词。时与是、之、只均相通,是、之、只均为语气词。寔,《说文》卷七下宀部:“止也。从止是声。”寔是声同,故通假为是,用作语气词。
【原文】
崩、薨(hōng)、无、禄、卒、徂、落、,死也。
【注释】
按:此句为死亡的不同名称,古代尊卑原来死亡名称不分,后来有了区别。
死,《说文》卷四下死部:“澌也,人所离也。”澌意为水索。搜索有穷尽义,故引申为尽。人尽曰死,所以死训为澌。死与终义同,古人以少者曰死,老者曰终。崩、薨、无、禄、卒,《礼记·曲礼》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大戴礼记》、《白虎通义》、《释名》等书也有相类似的记载,虽次序有些颠倒,然大意相同。崩本义为山坏,引申为天子死亡的称呼。薨字从死,训为公侯之死。《广雅》训禄为善,不禄即不善,是遭凶祸的意思,同死义相近。不禄往往尊卑上下通称,不专指士死而言。卒意为终,终与死义近。徂为之假借。《说文》卷四下歺(wò)部:“,往死也。”,《说文》歺部:“死也。”古代兵器多用弓箭,壹发而死称为,亦用为死之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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