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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财政培训成果-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志

时间:2024-0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方区财政局统筹安排时间组织局机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重点是新财税体制改革及企业“两则”的内容,请市局有关领导授课。培训结束后,学员结合市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撰写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遴选汇总有价值的建议提报区委、区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市北区财政培训成果-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志

业务培训

1985年,市北区、四方区、台东区财政局建立后,注重局机关人员业务培训,根据不同时期国家、省、市制定的财政工作方针、政策及行政性法规,结合区财政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了多种专题、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和培训。1995年,《企业财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简称“两则”)颁布实行,加之财会队伍新老更替,局机关人员的业务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四方区财政局统筹安排时间组织局机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重点是新财税体制改革及企业“两则”的内容,请市局有关领导授课。通过培训更新了业务知识,适应了新形势下财政业务的需要。另外,还利用预算会计工作例会的时间,每季度对全区预算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一次专业知识培训,从而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理论水平,为更好地用好管好预算资金打下了良好基础。

1997年四方区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搞好执法前业务培训,对新颁布的《刑法》及《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进行培训,提高全局同志自身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同时,本着既减少会议,节省经费,又搞好基层培训的原则,坚持以会代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对区属基层单位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2006年,四方区财政局根据财政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采取以干代训、以会代训、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新理论、新制度、新法规、新政策。通过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了财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创造了条件。

四方区财政局举办先进性教育财政法规知识讲座(2005年)

2015年,根据《山东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精神,市北区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高级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借鉴全国会计高级人才和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机制,以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发挥人才作用为根本,在全区范围内启动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学员选拔、重点培养、定向举荐、发展提升的培养路径,造就一批具有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道德品质,具有系统科学、结构合理、学养深厚的知识体系,具备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勇于创新的工作能力,社会认同、行业肯定、备受推崇的高素质会计人才。培养对象为:市北区辖区内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注册会计师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职在岗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3年以上,或取得会计师资格3年以上且特别优秀者,经本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区财政局综合评定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终确定。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取得财经类省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担任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培养工程具体工作由市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进,区财政局具体负责拟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对象、设计培养方式、组织开展培养等工作,并建立高级会计人才信息库,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和管理。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培养周期为3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个部分。市北区高级会计人才培养以国家会计培训学院为主要培训基地,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为辅助培训基地,学员单位和有关知名企业为补充培训基地。培养内容,按照“贴近实际、结合案例、突出前沿、体现创新”的原则,确定培养课程体系。主要包括:(1)知识结构完善与能力提升:主要包括会计职业道德素养、专业会计理论知识、会计信息化建设研究、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设计、成本控制与全面预算管理、企业税收环境税务筹划、金融知识与投融资管理、会计国际化趋同探讨等。同时开设社会学管理学哲学历史人文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与研讨,以提高培训学员的综合素质。(2)以学员实际需求、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组织赴有关机构、单位访问考察。(3)以“服务于市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改革”为落脚点,组织开展相关热点问题的专题研究。在培训周期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建立量化考核体系,以量化分为依据,择优选拔可塑性强、表现优秀的学员参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层次的培训。学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对进入市北区高级人才库的高级财会人员,择优推荐作为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竞聘候选人,优先推荐进入青岛市、市北区优秀拔尖人才库,择优聘任为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选聘担任会计业务培训师资等,优先参加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等组织的会计科研、学术活动,优先推荐参评市、区两级劳动模范和先进会计工作者等。

市北区财政局主办全国22城区第五届第二次财政信息交流研讨会(2010年)

同年,市北区着力提升全区会计领军人才的能力素质,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出去”战略实施和国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年9月,在厦门大学举办2015年市北区会计领军人才素质提升培训班。辖区内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学习。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情景模拟教学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会计领军人才综合素能提升方面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学员结合市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撰写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遴选汇总有价值的建议提报区委、区政府作为决策参考。此次培训班的举办,对于进一步提高辖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快提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会计人才队伍,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

委派交流

2000年,四方区财政局在区属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会人员委派和交流试点工作,研究探索区属企业财会人员的管理办法。年内,在学习兄弟市区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四方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暂行办法》《四方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细则(试行)》《四方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人员工作职责》《关于对四方区部分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的规定》《四方区会计人员例会制度》《四方区部分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关于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单位财务开支事项的说明》《四方区委派会计人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传达贯彻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为委派交流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2001年,市北区财政局根据《中共市北区委、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于年初在区教体局系统内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对教体局下属小学、幼儿园委派会计49名。在总结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讨和研究采取多种形式的委派会计工作,初步拟定了“区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会计委派制工作的开展。

2005年,市北区财政局制定了实行会计委派的有关规定,在全区各重大项目管委会、资金使用量大的机关部门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区财政局负责会计人员委派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区财政局择优选聘会计人员,委派到区属单位,担任会计主管以及出纳会计(以下简称受派会计)。受派会计的编制由区政府统一调配,接受区财政局和受派单位的双重领导,原则上1~2年交流轮换一次。受派会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事会计工作,不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对受派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做出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行为,受派会计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区财政部门报告。受派会计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不得接受受派单位的福利待遇,不得在受派单位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报销费用。受派会计的职责:(1)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2)组织拟定和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本单位内部各项财务收支情况以及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3)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督促单位及时、足额上缴国家规定的税费和各项基金。(4)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审查新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重大经济合同。(5)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单位资金运作和经济效益情况,及时报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6)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对融资性、投资性资金和汇往境外(外地)的资金及担保贷款等事项,应严格审核,并及时向区财政部门报告。(7)参加单位的经济决策和有关会议,发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立即向区财政部门报告。(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是各街道办事处实行会计人员交流制。区人事局负责会计人员的交流工作。会计人员原则上1~2年交流轮换一次。交流和轮换的会计人员,必须按《会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从“十一五”时期起,实行会计委派、交流、轮换制度化、常规化运作至今。

信息调研

1994年,是实行“分税制”的第一年,为保证新财政体制平稳运行,市北区财政局全面深入地调研、测算、分析区内财税状况,测算有关数据资料,并结合区情实际,及时提出了贯彻新体制的意见。按照中央和市的统一部署与分税制财政体制要求,对市北区税收返还基数做了认真测算,先后提出几个测算方案。在与市财政的分析测算过程中,积极反映市北区实际情况,争取市财政对市北区合理核定税收返还基数。年内,通过实地调查、数据测算,认真核实原市北、台东两区和新划入区域的财政收支基数,经与市财政协调,调低新划入地区的收入基数236.7万元,支出基数调增了27万元,上解基数下调了264万元,有利于辖区财力平衡。

2003年,市北区财政局为了推动信息调研工作再上新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全区改革发展服务,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完善上报信息目标责任制,要求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紧密围绕“五点”,即“热点”“亮点”“焦点”“新点”和“难点”下功夫,树立精品意识、创新意识,不断提高信息调研质量,增强信息服务效能。在完善信息调研制度的基础上,对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上报信息数量做相应的调整,突出调研性和实效性信息的报送,根据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的实际,以分不同数量级报送信息为原则,进行报送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同时完善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实行上报信息加权计分考核办法。由局信息调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年度信息调研计划,组织实施考核评比工作,监督检查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的日常组织工作。2003年,市北区财政局从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研究入手,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在年内区组织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中撰写了《关于财税建设与国资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积极参加事业单位改制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既推动改革的深入进行,又切实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2004年,按照市财政局开展财政监督理论调研的统一安排,市北区财政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财政监督检查理论调研工作。按照每人至少撰写一篇调研论文的要求,共撰写调研论文15篇,上报市局监督处5篇,上报专项检查报告6篇,编写信息17篇、简报1篇,其中区委采纳3篇,市委办公厅采纳1篇,市财政局采纳5篇,上报简报被市财政局转发各区市财政局。年内在调查研究、回顾总结的基础上,撰写上报了《市北区财政局近十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思路》及《市北区财政局近几年内审工作总结》。新形势下,财政部门的内审工作提上重要议程。2004年,市北区财政局专门召开局党组会,对内审工作进行了详细研究,正式下发了《市北区财政局关于2004年度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通知》(北政财发〔2004〕44号),全面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制定了《市北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业务操作规程,定期对财政预算执行及资金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了财政自身依法理财、依法管理的水平。加强事前监督,将财政监督的功能和关口前移,使监督功能延伸到事前的预算编制和事中的预算执行。结合局部门预算的实行,加强了对财政负担人员经费的审计监督。采取内外监督并举,在内部审计的基础上延伸到外部检查。全局共分了5个调研检查小组,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逐一检查各单位工资表及人事部门掌管的人员调动资料,最后确定财政负担人员数量及经费总量,有效确保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年内制定下发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局各科室的资金账户清理及移交工作进行了内部审计,有的部门延伸检查到2002年,共清理账户11个,移交预算科集中管理账户6个,确保了资金移交的准确、安全。同时对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为早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提高财政自身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2005年,市北区财政局派出调研小组,对区教体局及所属49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教研电教室和校办企业总公司进行了延伸调研。调研小组事先调阅了大批资料,查阅了大量有关教育的法律、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一套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在近3个月的调研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步骤与校长、总务和会计人员进行当面交流,详细查证了财务记录,并逐一核对落实,保证了第一手资料数字准确、依据充分。以此为基础,根据城区发展趋势及学生分布情况,对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师资配置、规范人事管理、调整财政供养体制、加强经费支出源头控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等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建议。

2006年,市北区财政局组织进行了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的编报工作,结合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中企业提交财政的年检材料,对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了分析报告,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面临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区外经贸出口提供了决策参考。是年,市北区财政局宣传信息工作获全区第二名,上报信息70余篇,调研材料6篇。被《市北信息》(区委)采用40篇,《市北政务》(区政府)采用19篇,其中市委办公厅采用3篇,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各采用2篇。年内编印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各项工作(2004~2005年工作汇编)》,较为全面地反映了两年财政工作,为查阅文件、办法和规定等资料提供了方便。

2007年,市北区财政局按照全市会计工作调研活动的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会计管理调研活动。参加调研的财会人员,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抓住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务实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对策建议。调研活动配合了全区新会计准则、会计法规和制度的宣传和实施,进一步促进会计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高了全区会计管理工作水平。是年,在调查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了对市北区年度地方财政收入形势分析,从非税收入、国税收入、地税收入及区内工业企业整体外迁对辖区税收的影响等方面,分析了组织收入存在的不利因素,并针对2007年组织财政收入提出10项措施、建议:(1)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不断完善“票款分离”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罚款的收缴管理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建立全区税源企业数据库和重点企业财务快报制度,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实现协税护税动态管理。(3)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对市北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分成比例进行调整,提高区级财政收入总量1200万元左右,纳入区财力进行分配。(4)加强对车船税的征管力度。(5)加强特色街税源企业税收征管,建立特色街税源企业数据库,对特色街管委会进行税收考核,对特色街税源企业营业收入和缴纳税收进行公示,实施“阳光定税”,加强社会监督。(6)财政、税务、工商公安、房管处和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对全区所有出租房产进行普查登记,确定每个经营单位房屋租金,分行业对每平方米经营收入进行对比分析,对于明显较低的,由税务部门进行调整。(7)加大辖区内200户重点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力度,通过专门的软件对企业所得税抽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所产生的各方面影响进行详细测算。(8)对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充分调动各街道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的积极性。(9)对市场税收委托代征方式进行改革试点,建立运行机制,防止税款流失。(10)对“内注外营”重点企业给予挂牌保护,优化辖区投资环境。

2008年,市北区财政局根据全区办事处新的区划调整,对照办事处和居委会所辖路段、路号进行分类细化,在此基础上,对全区经营性房产进行了实地查看,对每处房产进行了登记、拍照,建立了电子档案,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撰写了《市北区财政局关于房产管理的调研报告》。调查中发现,全区房产管理存在问题较多,大体可总结为“三乱两难”。“三乱”是办事处房产管理较乱、经营性房产出租主体较乱、承租公房房单上载明的承租人较乱。“两难”是承租公房房租缴纳困难,承租公房路段号、门牌号、面积等落实较为困难。针对此情况,调研报告对解决非经营性房产管理问题、经营性房产管理问题、公房出租管理问题、公房承租人混乱的问题、缴纳承租公房房租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同年,四方区财政局先后开展了办事处房屋出租情况摸底调研工作、城维公司及下属各个分公司的公司资产清查工作,完成了社区组织和服务用房统计工作,配合完成全区房屋及土地清查工作,对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单位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摸清了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掌握了全区房产总量及经营收益等情况,不断更新完善相关数据资料,为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同年,市北区财政局组织进行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调研。经调查,由于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导致办事处房产管理较乱,经营性出租公房房产出租主体不明,管理不统一,由于承租公房的用途多样化,承租公房房租缴纳困难。这次房产调查还发现,承租公房路段号、门牌号、面积等落实较为困难,给管理带来较大困难。为此,调查组向区政府建议,对非经营性房产,按照区划调整后办事处新的行政区域,实行属地化管理。对经营性房产,由区政府下发通知,收回其管理权,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对公房出租,成立房租评估小组和催缴房租小组,加大出租房屋管理力度。对承租公房属经营性房产的,由区政府下发通知,将承租公房的承租人统一变更为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对承租公房属非经营性的,按照地域划分将承租公房的承租人统一变更为各街道办事处。这次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出租公房专项治理提供了决策参考。

进入21世纪以来,针对财政行政管理领域的各种专题调研进入常态化,财源建设调研逐步实现了制度化。2015年9月,区财政局牵头中央商务区管委办、敦化路办事处、市北地税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招商局五家单位,围绕中央商务区“万达”“诺德”“西王”“卓越”“嘉合”5座楼宇的企业入驻、财税贡献度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总整理,形成了《关于中央商务区五座楼宇财税贡献情况的调查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9月末,中央商务区5座楼宇中正常纳税企业共计659户,其中万达510户、诺德51户、西王29户、卓越23户、嘉合46户。5座楼宇排查出异地纳税企业43户,其中万达8户、诺德9户、西王5户、卓越6户、嘉合15户。

中央商务区五座楼宇入驻企业情况(www.xing528.com)

根据青岛市财税库提供数据,万达等五座商务楼宇2014年合计实现全口径税收13200万元,地方税收合计7860万元。其中:万达全口径税收10573万元,地方税收5747万元;诺德全口径税收332万元,地方税收233万元;西王全口径税收371万元,地方税收197万元;卓越全口径税收1804万元,地方税收1610万元;嘉合全口径税收120万元,地方税收73万元。2015年前三季度,万达等五座楼宇实现全口径税收11934万元,实现地方税收6012万元。其中:万达全口径税收10495万元,地方税收5225万元,地方税收增幅33%;诺德全口径税收416万元,地方税收300万元,地方税收增幅67%;西王全口径税收512万元,地方税收233万元,地方税收增幅122%;卓越全口径税收387万元,地方税收172万元,地方税收增幅-91%;嘉合全口径税收124万元,地方税收82万元,地方税收增幅71%。

中央商务区五座楼宇企业财税贡献情况

除卓越大厦税收数大幅缩减之外,万达、诺德、西王、嘉合四座楼宇的企业税收均呈正常增长态势,对全区收入起到了小幅促进作用,随着该部分税收逐渐形成规模,拉动效果也将日益明显。存在问题:一是单位税收贡献率较低,缺乏优势税源企业带动;二是异地纳税企业较为集中,综合治税实施难度较大,部门联合执法较难组织实施;三是多头管理导致责任不清,多个部门职能交叉对中央商务区楼宇发展多头推动,导致工作衔接出现断档。工作建议:(1)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部门责任,尽快实现全角度无缝隙监管;建立工作交流互动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实现涉税信息及时传递;加大工作督察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2)进一步加强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定期沟通与对接,预先研究确定每一座楼宇的招商定位,督促楼宇物业建立本商务楼的企业信息档案,对入驻企业的变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建档,实行动态管理。(3)结合市北区区情现况,制定有针对性、有吸引力的企业扶持政策,腾笼换鸟,筑巢引凤,促动优质税源落地;由财政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税务、街道等部门,成立楼宇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组,定期组织排查整治,力求在治理两证不全及异地纳税企业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政务公开

20世纪90年代初起,市北区、四方区、台东区财政局根据财政事业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着力探索财政工作政务公开的新方法和新途径。1992年,四方区财政审计局制定、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实行群众监督)。规定公开局内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公开现行财政、财务开支标准与审计法规制度,公开财政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公开专项资金审批及反馈制度,公开预算外专户储存制度,公开财政各项周转金发放制度,公开农业各税征收程序及执行情况,公开国库券及各项债券推销认购情况,公开专控商品的审批程序和执行情况,公开审计计划、审计项目、审计内容及审计结论,公开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结果。同时规定了公开办法和方式:对局内各部门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办事期限进行挂牌公布;各项法规、制度,随时以文件形式向基层单位公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按月向区五大领导班子汇报并书面对各预算单位通报;财政周转金的借贷情况,按时向区人大报告;审计计划、审计项目年初通过文件上报下发;审计内容、审计结论对被审单位公开;其他有关的各项指标、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以及办事结果等,随时通过文件、信息、报表、会议等形式,按照不同范围进行公布。为及时接收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来信、采访,并由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巡回执法检查,对基层单位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处理。

2001年,四方区财政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实施了“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的工作模式,实行了决策、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年内将会计事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等20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在区便民服务中心,将所有项目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条件、申报资料、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汇编成册,制作成办事服务指南发给前来办事人员,并实行“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

市北区财政局通过区政务在线访谈,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2015年)

2004年,市北区财政局制定了《政务公开细则》,将政务公开贯穿于全员、全职能、全业务领域,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透明度,依法接受监督。政务公开的范围与内容,包括区财政局主要职能所涉及的各业务领域。(1)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批复及追加;(2)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专项经费拨付;(3)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或撤销;(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5)区本级预算外资金的预决算;(6)改制(国有、集体)企业不良资产核销;(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及注册登记、年检;(8)国有资产产权登记;(9)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票据购领和核销;(10)企事业单位中国有(集体)资产产权归属的界定;(11)代理记账许可;(12)区本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13)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费用支出、财务关系划转、资产核销的处理;(14)国有(集体)资产评估管理;(15)区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16)国有股出售;(17)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年检;(18)政府集中采购;(19)监督检查;(20)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每项公开政务,均明确规定了管理权限、办理依据、办理对象、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与办理科室,简明扼要,职责明确,操作性强,便于监督,为建立服务社会的公共财政奠立了制度基础。2014年,有序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印发《市北区预决算公开方案》,明确了预决算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渠道等事项,统一公开的口径和格式,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及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方案。于4月底前完成了区政府组成部门201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开工作。9月中旬,率先公开了2014年区级财政总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预算公开后,动态掌握公开情况,密切关注群众舆论,认真进行解疑释惑工作。

2011年,市北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事务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完善与预算单位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做到开门预算、上门预算,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财政工作情况,召开多形式、多层面的座谈会征求改进意见,促进工作开展。

电子政务

进入21世纪,市北区、四方区财政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2003年,市北区财政局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已初成体系。主要包括三大系统:一是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系统,保证预算资金的拨付符合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要求;二是总分类账务管理系统,做到所有收支账目在一个系统中反映;三是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系统,全面反映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状况。通过上述管理系统,使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行。

2004年,市北区财政局大力推进街道财政收入网络化管理,通过税务网络系统下载国税、地税纳税资料库,由各街道上报所属税源企业的基础资料,区财政建立街道税源代码基础资料库,使用专门软件从纳税资料库中整理出各街道税源企业的纳税情况,通过网络传送到各街道,规范了街道财政体制运行。

2005年,市北区财政局积极策划财政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一是建立OA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利用电脑审阅文件,各科室之间发送资料,相互交流工作,既节约了纸张,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建立市北区财政网站。实现了与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各地市内部网络的连接,并将会计证办理、登记、代理记账审验等财政行政许可项目,政务公开实施细则,财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动态公布在网上,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服务监督。同年,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简化办事手续,提高采购效率,实现优质服务,市北区财政局结合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委托青岛鑫雷音电子有限公司开发了政府采购网上招标系统并进行了实际采购。此系统运用ASP技术进行开发,集实时报价、数据库管理于一体,可对各项数据进行筛选、整理,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时间短、透明度高、便于查询等特点,科学、实用、准确、直观,资金节约率达到19.14%,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对市北区政府采购向电子化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开发了票据管理软件、工资管理软件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软件,加快了区财政系统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是年,建立了区财税库联网信息系统,强化对纳税情况的动态控管,随时掌握主体税源、新增税源的税收情况,有效地防止了信息滞后而导致的税收流失。

2006年,市北区财政局积极推进“金财工程”建设,提高了财政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年内,根据电子政务发展趋势,将区会计核算局域网整合到区计算机中心并实现正常运转,网络资源实现优化整合,节约了财政资金。开通远程账务实时查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了集中核算单位。对预算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软件进行更新,逐步实现了电子记账。同年市财税信息网开通后,四方区财政局与税务部门加强沟通,增进信息交流,充分发掘利用市财税信息网查询功能,根据不同工作需求即时查询区内企业纳税信息,进一步增强了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税种税源实施动态监控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主动性。

2009年,市北区财政局开发引进了《市北区出租房屋管理软件》,并在区地税局、国税局分别安装了出租房屋管理软件客户端,将该软件升级为三项税收监控软件,借助该软件平台建立了信息有效传递和反馈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税源监控。同年9月,市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与车管科联合开发的公车定点维修智能管理系统正式启用,此软件首创全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资金管理的新模式。

2010年,四方区财政局建立重大涉税事项信息共享、预先报告制度,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开发建立了四方区财源建设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和地理信息税收管理系统,实现了涉税信息资源有效共享,确保辖区重点税源不流失。同年,市北区财政局依托全区金宏电子政务平台开发的应用软件系统,积极推进市北区财源建设信息平台的建设。是年,市北区财源建设信息平台投入运行,区财政局对市北区财源建设信息平台行使管理职能,负责研究制定财源建设信息平台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信息平台系统的维护和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总结、交流、推广信息平台的管理经验,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财源建设信息平台,按照《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协税护税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中规定的各部门协税护税工作职责,向各有关部门收集、汇总有关涉税信息。根据《市北区财源建设信息平台管理办法》,区各涉税信息部门应加强参与协税护税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大力支持区财源建设及协税护税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能,督办本部门管理的经营业户依法纳税,按要求收集、整理、上报涉税信息,实行协税护税信息互联共享。

2012年,市北区财政局研发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动态数据库,进一步推进全区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夯实管理基础,做到账实相符,责任明确,并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效结合。启用青岛市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将北海岸公司、城投公司纳入该系统,并向国资委报送有关数据,开发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区属国有企业纳入该系统进行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

新市北区建立后,随着财政管理信息化、系统化程度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建设持续进展。

流程再造

2006年,市北区财政局对社会保障资金实施精细化管理,改变以往社保资金投入管理比较粗放,重拨付、轻管理的局面,再造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一是突破传统模式,创新账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社保资金的账务处理将改变以往手工记账手工拨款的局面,将账务处理全部实现电算化。并建立社保资金电子台账,使社保资金管理实现电算化。二是构建指标体系,加强量化分析,增进监管有效性。加强对社保资金支出结构和支出效益的分析,量化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逐步探索建立区社保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真正实现对社保资金的有效监管。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实现制度管理,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从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角度出发,加强社保工作机制的灵活性、及时性,拨出专项经费以加强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真正实现社保工作的全面化和制度化。四是在全市率先实现对民政对象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从规范程序、简化流程、做好服务入手,规范操作,简化手续,并协调有关单位开通“绿色通道”,为实现保障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2008年四方区财政局加强机制建设,实施工作流程再造。按照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到位不缺位、不错位;明确工作流程,实现管理无差错、无漏项的要求,在全局各部门实施了机关工作流程再造,优化了办事“线路图”和“时间表”,最大限度发挥了各科室的工作效能。以此为基础,量化考核,抓好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把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细化到每件事,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2013年,市北区财政局对工程招投标进行流程再造,实施工程招投标“容缺办理”和绿色通道,建设主管单位在项目立项期间,只要持区发改局出具的含有项目内容、预计造价、计划文号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就可在市北区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并将招标公告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合并为20天,期间建设主管单位可同时办理发改立项、预算批复等手续,在开标前7日提供齐备相应资料即可正常开标。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进预算评审效率。对50万元以下项目及书记项目即时办理预算批复、当日完成招标受理审批手续,对50万元以上项目的评审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对2013年政府财力项目开展预算评审,建立招标、评审同步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评审效率,全年共完成项目评审103个,预算评审审定值49606万元,项目资金审减率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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