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阴阳学说
1.阴阳的基本概念及事物阴阳属性的相对性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
阳:凡是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无形的、明亮的、兴奋的都属于阳。
阴: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有形的、晦暗的、抑制的都是属于阴。
阴和阳的相对属性引入医学领域,即是将具有推动、温煦、兴奋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阳,对于人体具有凝聚、滋润、抑制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阴。
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一方面表现为阴阳双方是通过比较而分阴阳的,因此,单一事物就无法定阴阳。另一方面,表现于阴阳中复有阴阳。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可以概括为阴和阳两类,任何一种事物内部又可分为阴和阳两个方面,而每一事物内部的阴或阳的任何一方,还可以再分阴阳。
2.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相互转化的含义及其在自然界、人体生理、病理上的体现。
(1)阴阳对立制约:阴阳相反导致阴阳相互制约。阴阳对立的两个方面并非平静地各不相关地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是时时刻刻在相互制约着对方。如上与下、天与地、动与静、升与降等,其中上属阳,下属阴;天为阳,地为阴;动为阳,静为阴,升属阳,降属阴。而对立的阴阳双方又是互相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如上为阳,下为阴,而没有上也就无所谓下;热为阳,寒为阴,而没有寒同样就无所谓热。
(2)阴阳互根互用:是指一切事物或现象中相互对立着的阴阳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依存,互为根本的关系。即阴和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每一方都以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互用”是指阴阳双方不断地资生、促进和助长对方。阳依存于阴,阴依存于阳,每一方都以其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条件。这就是阴阳互根。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故气血为阴阳互根互用的关系。
(3)阴阳消长平衡:指事物中所含阴阳的量和阴与阳之间的比例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地消长变化着。阴阳消长大体可概括为四种类型:
①此长彼消:即阴长阳消,阳长阴消。这是由于制约较强造成的。阴阳相互对立制约,双方势均力敌,则保持相对的平衡,若因某种缘故,使阴阳中的任何一方增长而强盛,势必制约对方的力量增强,从而引起对方的消减。在疾病中热盛伤阴、寒盛伤阳皆属此类。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的“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②此消彼长:即阴消阳长,阳消阴长。这是制约不及所造成的。阴阳相互制约而导致平衡,若阴阳任何一方不足,无力制约对方,势必引起对方增长,甚至偏亢。在疾病中的阴虚火旺、阳虚阴盛皆属此类。唐·王冰在注解《素问·至真要大论》时提出:“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③此长彼亦长:即阴长阳长,阳长阴长。这是互根互用得当的结果。阴阳双方相互依赖和资助对方,称为互根互用。若互用得当,一方旺盛,则可促进另一方亦随之增长,临床上所用的补气以生血、补血以养气、阳中求阴、阴中求阳等治法,皆以此为理论基础。
④此消彼亦消:即阴消阳消,阳消阴消。这是互根互用不及所造成的。阴阳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虚弱,无力资生助长对方,结果对方亦随之消减而虚弱。临床上常见到的气虚引起血虚、血虚必然气虚、阳损及阴、阴损及阳皆属此类。
(4)阴阳相互转化:指一事物的总体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属阳的事物可以转化为属阴的事物,属阴的事物可以转化为属阳的事物。阴阳转化是阴阳运动的又一基本形式。《黄帝内经》有“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阴阳的相互转化,即是指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物极必反”的规律。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阴阳的转化常常表现为在一定条件下表证与里证,寒证与热证,虚证与实证,阴证与阳证的相互转化等。
总结:阴阳交感是阴阳最基本的前提。万物就在阴阳交感中产生,没有阴阳交感,就没有世界。其他规律也就无从论及了。阴阳的互根互用说明了阴阳双方彼此依存,互相促进,相互为用,不可分离。对立制约是阴阳最普遍的规律,事物内部阴和阳两个方面通过对立制约而取得平衡。阴阳对立制约和互根互用是阴阳学说中最根本的原理。阴阳消长是阴阳运动的形式,阴阳消长稳定在一定范围内,则取得动态平衡。阴阳的相互转化也是阴阳运动的一种基本形式,是阴阳消长的结果。阴阳的运动是永恒的,而平衡是相对的。
3.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1)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素问·宝命全形论》说:“人生有形,不离阴阳。”《素问·金匮真言论》提出:“夫言人之阴阳,则外为阳,内为阴。言人身之阴阳,则背为阳,腹为阴。言人身之脏腑中阴阳,则脏者为阴,腑者为阳。肝、心、脾、肺、肾五脏皆为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腑皆为阳。”
由于阴阳的属性是无限可分的,所以在阴阳之中还可再分阴阳,如以背腹分阴阳,则“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
人体经络系统也分阴阳,正经十二经脉,即有手足三阴三阳。阳经行于肢体的外侧面,阴经循行于肢体的内侧面。奇经八脉中的跷脉与维脉,行于身之内侧者,称阴跷、阴维。行于身之外侧者,称阳跷、阳维。督脉行于背,又有总督阳经的功能,故称为“阳脉之海”;任脉行于腹,具有任养各阴经的作用,故称为“阴脉之海”。
(2)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阳主升,阴主降;阳主出,阴主入。具有固护、温煦肌表作用的“卫气”叫作“卫阳”;能化生血液、具有濡养作用的“营气”称之为“营阴”。营卫和谐则正常,营卫不和则病。
(3)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
阴阳偏胜(盛)——指阴邪或阳邪偏盛,属于阴或阳任何一方高于正常水平的病理状态。《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指出:“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阳胜则热,阳胜则阴病——阳胜是阳邪侵犯人体,“邪并于阳”而使“阳”亢盛所致的一类疾病。由干阳的特性是热,故说“阳胜则热”。由于阳能制约阴,故在阳胜时必然要消耗和制约机体的阴,使津液产生减少,而出现滋润不足,干燥的表现。即所谓“阳胜则阴病”。
阴胜则寒,阴胜则阳病——阴胜是阴邪侵犯人体,“邪并于阴”而使“阴”亢盛所致的一类疾病。由于阴的特性是寒,故说“阴胜则寒”。由于阴能制约阳,故在阴胜时必然会损耗和制约机体的阳气,导致其虚衰,故说“阴胜则阳病”。
阴阳偏胜(盛)所形成的病证是实证,阳邪偏胜(盛)则导致实热证。阴邪偏胜(盛)则导致实寒证。故《素问·通评虚实论》说“邪气盛则实”。
阴阳偏衰——即阴虚、阳虚,是属于阴阳任何一方低于正常水平的病理状态。《素问·调经论》指出:“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
阳虚则寒——人体阳气虚衰,阳虚不能制约阴,则阴相对偏亢而出现寒象,出现虚热证。
阴虚则热——阴虚不能制阳,则阳相对偏亢而出现热象,产生虚寒证。
《素问·通评虚实论》说“精气夺则虚”。
由于阴阳之间互根互用,所以在阴阳偏衰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出现阴损及阳,阳损及阴的阴阳互损的情况。当阳虚至一定程度时,因阳虚不能生阴,继而出现阴虚的现象,称为“阳损及阴”。同样,当阴虚至一定程度时,因阴虚不能生阳,继而出现阳虚的现象,称为“阴损及阳”。两种最终都导致“阴阳两虚”,并同样存在着偏于阳虚或偏于阴虚的不同。
4.用于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1)分析色泽、声息、症状、脉象和病变部位的阴阳属性。
(2)辨别证候的阴阳属性:八纲之中以阴阳为总纲,即以阴阳统率表里、寒热、虚实。表、热、实属阳;里、寒、虚属阴。(www.xing528.com)
(3)指导养生:养生最根本的就是善于调理阴阳。《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说:“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
(4)确定治疗原则: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损其有余,恢复阴阳的协调平衡,促使阴平阳秘。
阴阳偏胜(盛)的治疗原则:阴阳偏胜形成的是实证,治疗原则是“实者泻之”,即损其有余。阳邪盛而致的实热证,用“热者寒之”的治疗方法;阴邪盛而致的寒实证,用“寒者热之”的治疗方法。由于“阳胜则阴病”或“阴胜则阳病”而出现阴虚或阳虚时,则又当兼顾其不足,于“实者泻之”之中配以滋阴或助阳之品。
阴阳偏衰的治疗原则:阴阳偏衰出现的是虚证,治疗原则是“虚者补之”。即补其不足。阴偏衰产生的是“阴虚则热”的虚热证,治疗当滋阴以抑阳,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的治法,《黄帝内经》称这种治法为“阳病治阴”。阳偏衰产生的是“阳虚则寒”的虚寒证,治疗当扶阳制阴,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的治法。《黄帝内经》称这种治法为“阴病治阳”。对于阴阳偏胜偏衰的治疗,张景岳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提出了阴中求阳,阳中求阴的治疗大法,“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
(5)分析和归纳药物性能的阴阳属性:药性,主要是寒、热、温、凉四种药性,称“四气”。其中寒凉属阴(凉次于寒),温热属阳(温次于热)。五味,就是酸、苦、甘、辛、咸五种味。其中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升降浮沉,是指药物在体内发挥作用的趋向。升浮之药,属阳。沉降之药,属阴。
二、五行学说
1.五行的基本概念 五行是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行变化。五行中每一行代表一种功能属性,即“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啬”。
2.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五行的特性及事物五行属性的推演与归类,五行的生克、制化和乘侮。
木的特性:“木曰曲直。”引申为凡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火曰炎上。”引申为具有温热、向上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土爰稼啬。”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
金的特性:“金曰从革。”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都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水曰润下。”引申为凡具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皆归属于水。
五行学说以五行的特性对事物进行归类,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性质及作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后,将其分别归属于五行之中。
(1)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见表2-1。
表2-1 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
(2)五行的相生、相克和制化:是五行间存在的相生和克制关系。
五行相生:是指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的关系,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与“我生”两方面的关系,即母子关系。其中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
五行相克:是指五行之间存在着相克、制约的关系。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有“克我”和“我克”两个方面的关系,《黄帝内经》称为“所胜”与“所不胜”。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相生与相克关系的结合。即五行之间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以维持其平衡协调。五行相生和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五行制化是五行调节事物整体动态平衡的机制。
(3)五行相乘、相侮和母子相及:五行相乘、相侮,是五行之间的异常克制现象;母子相及.则是五行之间相生关系的异常变化。
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克制。相乘次序与相克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原因有二:一是所不胜一行过亢,对其所胜一行的克制太过使其虚弱。如木过于亢盛,致土虚弱,即称为“木乘土”或“木盛乘土”。二是所胜一行不及,其所不胜一行则相对偏亢,而出现相乘。如土不足,木相对偏亢,故为“土虚木乘”。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不胜一行的反向克制。又称“反侮”。次序与相克相反,即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原因也有二;一是所胜一行过亢,不仅不受其所不胜一行的制约,反而反克其所不胜而引起相侮。如木行亢盛,不但不受其所不胜金的克制,反过来欺侮金,即称为“木侮金”或“木亢侮金”。二是所不胜不足,其所胜一行则相对偏亢,故所不胜一行同样受到其所胜行的反向克制而出现相侮。如金虚,木对金相对偏亢,故“金虚木侮”。
母子相及:母子是相生的关系。如水生木,水为母,木为子。
3.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五脏与形体、官窍的关系,并将自然界的变化与脏腑形体官窍联系起来,说明五脏的相互影响与传变,用于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1)明五脏的生理功能及相互关系:五行学说将人体内脏分别归属于五行,以五行的特性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特点;以五行相生说明五脏之间的相互资生关系,以五行相克说明五脏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2)五脏与形体、官窍的关系:将自然界的五方,五时、五气、五色、五味等与人体的五脏六腑、五体、五官等联系起来,将人体内外环境联结成一个整体。以肝为例,“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肝主目”(《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东方青色,入通于肝,开窍于目,藏精于肝,其病发惊骏,其味酸、其类草木……是以知病之在筋也”(《素问·金匮真言论》),这样把自然界的东方、春季、青色、风、酸等,通过五行的木与人体的肝、筋、目联系起来,体现了天人相应的整体观念。
(3)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相生关系传变:包括“母病及子”(病情轻浅),“子病及母”(病情较重)。
相克关系传变:包括“相乘”(病情较重),如木旺乘土,土虚木乘;“相侮”(病情轻浅),如木火刑金。
(4)用于疾病的诊断:由于五脏与五色、五音、五味等皆有特定的联系,这种五脏系统的层次分类结构,为疾病的诊断奠定理论基础。因此,临床诊断疾病时,就可以综合望、闻、问、切四诊所获得的资料,根据五行的归属及其生克乘侮的变化规律来推断病情。如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见弦象,可以诊断为肝病。
我们根据“主色”和“客色”的变化,以五行的生克关系为基础,来推测病情的顺逆。“主色”是指五脏的本色,“客色”为应时之色。“主色”胜“客色”,其病为逆;反之,“客色”胜“主色”,其病为顺。对疾病病情的推断,还须将色诊和脉诊结合起来,即要色脉合参,才能从客观上反映出疾病的状况。
(5)用于疾病的治疗:指导脏腑用药,控制疾病传变,“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
根据相生规律,确定治则:“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补母,主要用于母子关系的虚证,在针灸疗法中,凡是虚证,可以补其所属的母经或母穴。此即虚则补其母,补母则子安。泻子,主要用于母子关系的实证。即实则泻其子,泻子则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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