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改革发展的最大亮点便是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构成文化体制改革最亮丽的风景线。从时代发展来看,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新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崛起,经济与文化日益融合,文化的经济功能明显增强,经济的文化含量不断提高,信息产业、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迅速发展,成为美、英、日、德、法等西方大国的支柱产业。美国的电影产业、英国的创意产业、德国的出版产业、日本的动漫产业、韩国的影视产业,不仅成为利润和财富的重要来源,而且也是实现产业全球扩张的利器。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传媒集团,如美国时代华纳、迪斯尼,德国贝塔斯曼等,依托其创意研发和传媒网络优势,迅速成长为跨国运营的国际文化传媒巨头,占有全球70%左右的文化贸易份额。文化市场作为全球竞争的新领域,由于文化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和穿透力,深刻地影响着全球的经济政治格局和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
从中国国情来看,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迅速增长,并且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特点,从而对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生产机制和提供主体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认识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市场属性、商品属性,使文化建设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使文化产业成为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重大课题。此外,进入新世纪后,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与要求比以往更加迫切。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文化产业具有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促跨越、可持续的独特优势。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党中央对文化产业的改革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2009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是中国第一个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标志着发展文化产业已上升为我国的国家战略。中共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了这一目标。
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带来了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截至2011年年底,已有近1 200家国有文艺院团、570余家国有出版社、1 600多家报刊完成了转企改制。这些新型市场主体在脱离了行政“襁褓”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起来。不但传统的图书、演艺、影视获得了大发展,动漫游戏、数字音乐、数字出版、网络视频、手机阅读等新兴产业也迅猛崛起,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上升,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文化产业的年均增长率都在15%以上,比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速高6个百分点。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1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04年的1.94%提高到2010年的2.75%;北京、上海、江苏、湖南、湖北、云南等省市的文化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了5%,已经成为当地新的支柱产业。与此同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在演出、娱乐、艺术品、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出版物发行、印刷复制等领域,基本实现了对国内非公有资本全方位、全过程开放。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近7 000家,远远超过了2 000多家国有院团的总量,民营电视节目制作企业2 800余家,民营电影制片发行公司近400家。截至2011年年底,民营影视制作公司所投拍的影片占了国产影片总量的70%以上。(www.xing528.com)
当然,中国文化产业还存在着规模和总量偏小、市场化水平低、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程度不高、创新能力不足、知名品牌缺乏等问题。如何在“体制性松绑”和政策推动效应带来的快速发展之后,使中国的文化产业保持持久强劲的发展动力,仍然是摆在执政党和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繁荣文化市场”等新要求,为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以政府为主导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要,是文化改革发展的另一重要内容。那么,何为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或基本文化需要?那就是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等。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需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民性等原则,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依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文化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两类:(1)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2)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时政类报刊,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重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实行事业体制,由国家重点扶持。据统计,自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各级政府对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是过去几十年的总和,尤其是“十一五”以来,文化事业费年均增速保持在18%以上的较高水平。2011年,全国文化事业费为392.62亿元,与2007年的198.96亿元相比,增幅达97.33%。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县级以上独立建制公共图书馆2 952个,文化馆(含群艺馆)3 285个,乡镇(街道)文化站40 390个,基本实现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50多万家农家书屋覆盖了全国84%的行政村,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已经基本建立。广播电视网综合覆盖高达97%。从2004年开始,全国各级各类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有条件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实行了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制度。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有2 115个陆续向社会免费开放,全国2 952个公共图书馆、3 285个文化馆、34 13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另外,文化部还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免费开放工作。这些都标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适应了民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新期待。政府在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的同时,也在积极推动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的改革,主要涉及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内容。
文化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但是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均等化、文化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的科学化、所提供服务的高效高质化等方面,仍需要作出巨大努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新要求。按照这些要求去做,我们相信,到2020年“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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