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处室
(一)沿革
2004年6月21日,省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设立审计处、科技处;7月,重新成立了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2004年8月成立甘肃欣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9月撤销甘肃开元烟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4年11月成立甘肃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与西北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合署办公。
2004年8月,省局(公司)根据烟草行业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报批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烟人〔2004〕288号)精神,对省局(公司)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省级局(公司)退出两烟经营,管理监督方式由行政管理监督为主向资产经营管理与行政管理监督并重转变,更好地履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管”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综合计划处(经济运行处)、安全保卫处、专卖监督管理处、法规处、财务管理处、审计处、人事劳资处、监察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思想政治工作处(机关党委、工会工作委员会)、甘肃省烟草专卖局稽查总队、甘肃省烟草专卖局驻兰州铁路专卖局、甘肃省烟草公司卷烟销售分公司、甘肃省烟草物资公司、甘肃开元烟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多种经营办公室)、经济信息中心、甘肃省烟草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西北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科技处)、甘肃省烟草学会等。
2005年10月设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与专卖监督管理处合署办公。2006年7月设立了多元化经营投资管理处;8月撤销甘肃省烟草公司卷烟销售分公司,设立卷烟销售管理处;10月撤销甘肃省烟草公司烟叶公司,设立烟叶管理处。2007年4月,将专卖稽查总队与专卖监督管理处合署办公。2010年9月成立物流管理处,原省局(公司)综合计划处承担的物流建设规划和销售管理处承担的物流运行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职能并入物流管理处。
(二)主要职能
1.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负责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事项的组织安排,贯彻落实和督办工作;负责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办公会议和行业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文、档案管理和文印工作;负责省人大和政协会议提案、建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接待、外事、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值班工作;承担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计划处(经济运行处)
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省行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卷烟、烟叶购销存计划;负责制订全省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商业统计、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系统管理规定及考核管理办法;负责对经济运行动态进行分析、监督和调控;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报批,组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预(决)算、竣工审核、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的编制、审核及上报工作;负责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系统数据采集,卷烟扫码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审核及数据上报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省烟草商业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负责年度经济运行行业业绩、统计工作及行业生产经营决策系统运行情况考核工作;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专卖监督管理处(专卖稽查总队、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处)
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拟定相关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及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组织、指导、检查、考核所属单位开展同级监管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指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等重大烟草违法案件,协调开展地区间联合执法和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协调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审核、办理烟草专卖管理中的各类证件,并对全省行业的证件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开展全省专卖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罚没款、办案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承担法律咨询工作;承担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省行业普法宣传、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机构资格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等行政执法证件;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现代企业制度推行工作;制定政策法规草案及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务管理处
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财经法规、财税制度和财务会计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行业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财务宏观管理,并对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面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年度财务预决算;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编制财务报表;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以及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尚未移交的会计档案;组织实施机关的财务核算工作,检查指导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审计处
2004年6月设立审计处,负责组织指导全系统企业开展审计工作;负责对所属企业实施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所属企业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专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所属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期届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营目标责任审计及基建预决算审计;负责受理所属企业对审计结果的申诉;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科技处
2004年6月设立科技处,负责研究制定行业科技发展方针、政策以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度创新、技术创新、营销创新、流程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负责组织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奖励和专利申报工作,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申报、初审及相关管理工作;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人事劳资处
负责制定全省烟草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宏观管理全省烟草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机构、人事制度以及劳动用工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负责处级干部、后备干部、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所属企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及人力资源配置工作;负责制订和实施劳动工资计划;指导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管理干部档案;负责人事劳资统计工作;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思想政治工作处(机关党委)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负责制订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意见;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了解和研究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指导所属企业配合地方组织部门开展党建工作;负责全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指导全系统工会工作;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监察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和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对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及其成员进行行政监察;受理所属企业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所属企业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他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和再监督;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安全保卫处
负责组织指导所属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全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及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应急处置、调查和协调处理全系统重大安全事故;负责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全系统安全工作信息,通报安全工作情况;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投资管理处
负责监督管理全系统多元化投资工作;负责编制全系统多元化投资经营发展规划,制定多元化投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多元化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掌握、分析多元化经营发展动态,指导多元化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负责监管多元化投资形成的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烟叶管理处
根据国家有关烟叶生产、收购流通方面的政策,负责全省烟叶生产经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并负责实施全省烟叶生产、收购、经营等方面的制度、办法、规定,不断规范烤烟流通秩序;组织拟订烟叶生产、购销、调拨等计划;负责全省烟叶生产、购销、调拨的宏观管理;组织和实施烟叶科研计划、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烟叶生产技术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卷烟销售管理处
负责规划、指导、管理全系统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及卷烟仓储、运输工作;负责制订全系统卷烟经营发展规划,指导所属企业制定本单位卷烟销售的规章制度,监管所属企业的销售行为,检查业务经营活动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卷烟经营年度计划,制订卷烟经营考核办法;负责调控全系统卷烟品牌和销量;负责为卷烟订货货源的组织和衔接做好协调服务;负责监督和检查卷烟价格执行情况;负责建立全系统卷烟经营的信息平台,进行全系统卷烟经营的运行情况分析,提供卷烟经营的决策信息支持;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5.物流管理处(www.xing528.com)
物流管理处是省局(公司)主管物流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为:负责全省系统物流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省系统物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系统内物流项目的技术论证和审查,组织开展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组织制订全省系统物流运行管理规范,推广实施行业物流标准;负责全省系统物流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实施工商一体化物流对接;开展物流培训、贯标、对标、考核与评价等工作;负责省局(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本处的落实;承办省级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直属企业
(一)甘肃省烟草技术中心
2005年7月,甘肃鸿翼烟草技术中心划归兰州卷烟厂管理。
(二)甘肃开元烟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4年9月,为理顺关系,加强对多经企业的管理,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注销甘肃开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甘肃欣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6月,为加强对全省烟草系统多种经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多种经营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工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开始筹备甘肃欣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月25日,甘肃欣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统管全省多经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集团公司内设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经营管理部、生产管理部五个部门,下辖15个子公司和2个直属分公司。
2005年5月,为进一步理顺兰州市卷烟流通体制,加强卷烟零售网点管理,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撤销甘肃欣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销分公司,卷烟零售网点移交兰州烟草分公司经营管理。
2006年8月,甘肃欣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解散欣大集团公司本部及其董事会。
三、专业部门
(一)经济信息中心
2001年5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实行“三定”改革,将经济信息中心划为专业部门。
主要职能:负责研究制订全省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和贯彻实施烟草行业信息化工作的有关标准、规范和信息化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信息网络、通讯系统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的采集、传输工作,为全行业及机关提供信息服务;对下级信息化工作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完成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服务中心
2001年5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实行“三定”改革,撤销物业管理部,成立机关服务中心,承担原物业部机关后勤服务、房产管理职能和办公室、机关党委原负责的机关车辆调度、医务室、图书室管理职能,内部机构设置为综合科、物业管理科、财务科、车管科,定编定岗均为30人。2003年10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中,撤销内设科室,定编定岗为26人,分流安置了部分人员。
主要职能: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的交通运输、机动车辆的管理使用及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办公,劳保用品和职工福利的采购、发放工作;负责机关的基础建设,机关办公和生活区域水、电、气、暖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和生活区域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绿化美化工作;承办机关各项会议的后勤保障及有关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的管理、移动电话的配备和话费核报工作;负责机关食堂、干洗店、图书室、理发室、医务室、总机室的管理以及职工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和义务献血工作;负责机关与社区的工作联系;完成省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站
2005年5月,为建立适应工商分设后新形势下行业鉴定管理机构,国家烟草专卖局发文进一步明确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设置。
主要职能: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并组织考核或考评;负责向国家烟草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送鉴定成绩,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组织人员参加考评员考试,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西北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甘肃烟草监督检测站
2004年11月,工商分离后,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重新成立甘肃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正处级建制,人员定编20人。
主要职能:西北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甘肃烟草监督检测站负责对卷烟产品及其原料进行烟气和化学成分分析,香精香料的研究、检测,滤棒、接装纸、卷烟纸等辅助材料的检测和质量仲裁,卷烟产品的物理检测工作,卷烟真伪鉴别,烟叶原料的质量检验,烟叶工商交接的检查监督、质量仲裁工作;完成省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派驻(出)机构
(一)兰州铁路烟草专卖局
2004年4月,为加强对驻兰州铁路烟草专卖局的领导,强化铁路烟草专卖管理,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决定甘肃省烟草专卖局驻兰州铁路专卖局改为正处级建制。
主要职能:认真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省铁路沿线开展烟草专卖执法工作,打击利用铁路违法贩运卷烟活动;在全省铁路系统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各铁路烟草专卖检查站查处卷烟违法案件;加强对外联系,打击利用铁路跨省违法贩运卷烟活动;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稽查总队
2007年4月,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决定专卖监督管理处与专卖稽查总队合署办公。
主要职能:认真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查处全省范围内重大、疑难案件和跨地区烟草违法案件;完成省烟草专卖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04年—2010年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直属机构领导干部名录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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