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书的几点说明
《导演艺术观念》试图以“二元论”和辩证关系的方法来系统探讨导演艺术一系列基本的对立统一元素,包括视听、时空、剪辑、节奏、风格、叙事结构、视点、表达方式、创作手法和类型规范等。为此,笔者首先作出以下说明:
(1)本书只是在通俗和表层意义上借用哲学“二元论(dualism)”和“辩证法(dialectics)”等概念来阐述电影导演艺术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并不涉及哲学概念本身和电影本体论的探讨。
(2)本书的出发点在于讨论应用性和实践性的电影导演艺术创作论题,并非纯粹的电影理论和影像美学思考。纵观电影艺术研究的学术领域,电影理论家和学者对电影艺术本体论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电影创作者对电影艺术创作实践的体会和总结也随处可见,但在理论本体和创作实践的连通环节上则相当薄弱,本书试图在电影艺术理论与电影艺术创作之间、传统哲学思维和现代科学精神与电影艺术创作之间架设桥梁、勾连通道。因此,本书在论述过程中强调抽象理论与具象创作的结合,在写作风格上追求一种学术性与晓畅性的融合。
(3)为论述方便起见,本书将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电影导演艺术的基本元素划分为十大(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这样的划分显然是相对的和不完备的,实为不得已之举。如叙事本身离不开时间、空间、视点和叙述者,而风格与叙事内容、剪辑、表达方式以及类型规范也直接相关。(www.xing528.com)
(4)本书认为十大关系中辩证的二元无疑都很重要,尽管在不同的层面或维度可能突出其中一元(如感官认知的范畴内,视觉比听觉占有更大的比重;而在叙事结构的框架中,传统的线性叙事无疑占有主导地位),但更为重要的却是它们之间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辩证关系才是电影导演艺术的核心,而这种辩证关系实际上也就是电影艺术元素的建构机制。
(5)本书涉及的十组“二元关系”之间存在不同层次或层面(二维平面,level or layer)、不同范畴或领域(三维立体,realm or domain or sphere)和不同维度(加上时间维度,四维以上,dimension)的复合性互动关系,不但包括点、线、面和体等物理性维度之间的关联,而且包括物理性维度与非物理性维度(意象、联想和隐喻,甚至通感、闪灵和禅悟之类的心理和精神活动)的关系,最终形成一种类似宇宙天体交汇、脑部神经系统互动和互联网全方位链接的复合流变关系。
(6)归根结底,导演艺术创作是一项综合、复杂而又辩证的创造性活动,涉及精神与物质、脑力与体力、个人与集体、艺术与技术、商业与意识形态等元素,运用理性论述的方法来加以分析阐释无疑具有相当的局限性。以有限的生命来体验无限的宇宙,以此在的瞬间来观照彼岸的永恒,显然具有哲学式、终极性的悲壮和无奈,就像笛卡尔的箴言一样:“我们最大的知识就是知道自己的无知。”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则是知识分子(有独立头脑的人)必须遵循的先圣古训和必须肩负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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