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宽带
企业是最早采用互联网接入的用户,也是将早期的互联网链路升级为高速链路的领军者之一。因此,尽管企业首先采用互联网链路,但当宽带出现时,它们还是很快升级为宽带链路。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大多数企业都已通过宽带接入了互联网。2003年,欧盟15国接入宽带的公司不到40%;而到2009年,这一比例就已增加到了90%(图4.4)。
从基本的互联网链路迁移到宽带意味着升级互联网连接以支持更高的网速。消费者今天享有的宽带网速超过了十年前很多企业使用的互联网网速。例如,在2003年的挪威,仅有50%的企业拥有速度超过2Mbit/秒的互联网线路。如今,挪威的宽带提供商所宣称的网速达到了100Mbit/秒,而消费者将从中获益。2011年,80%接入固定宽带的企业拥有超过2Mbit/秒的固定网速(图4.5)。
2010年,88%的OECD企业拥有宽带连接;而2011年,12个OECD国家中有94%的企业拥有了宽带连接(图4.6)。这些数据有助于勾勒出中小型企业在此方面的发展情况。如果将近所有的大型企业都拥有了宽带,而总体平均值为88%的话,那么中小企业的普及率就有可能大大降低。这意味着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以帮助更小的企业从高速互联网接入中获利。
图4.4 2001年至2010年部分OECD国家企业宽带接入普及率
注:2010年,欧洲国家(奥地利、德国、希腊、挪威、波兰及欧盟15国)的宽带普及数据有中断。2003年至2009年的数据基于国家电子顾问委员会1.1版的数据,并只包括固定宽带,而2010年的数据则基于国家电子顾问委员会2.0版的数据并包括了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非欧盟国家的数据基于固定或无线宽带。对于加拿大,宽带被定义为“高速”(电缆、ISDN/xDSL线路、T1线路或更高速度的线路)。对于日本,数据是指拥有100名以上员工的企业。对于新西兰,2007年与2009年的数值是OECD的估计值,并指拥有6名或以上员工及营业额高于3万新西兰元的企业。
来源:OECD“ICT数据库”及欧盟统计局。
统计链接:http://dx.doi.org/10.1787/888932693759
图4.5 2003年至2011年挪威拥有固定宽带与超过2 Mbit/s固定宽带的企业份额
来源:据挪威统计局。
统计链接:http://dx.doi.org/10.1787/888932693778
(www.xing528.com)
图4.6 2011年或近年来拥有宽带连接的企业
注:大多数国家都从技术角度(如ADSL、电缆等)而非速度上来定义宽带。另请参见尾注1。《欧盟社区调查》的数据涵盖了欧盟国家以及冰岛、挪威和土耳其,并包括接入了固定或移动宽带网络的企业。对于澳大利亚,首次包括了来自《澳大利亚与新西兰标准产业分类06》的A类:农业、林业和渔业领域的企业的数据。对于日本,则为拥有100名或以上员工的企业。对于墨西哥,则为拥有20名或以上员工的企业。对于新西兰,则为拥有6名或以上员工及营业额高于3万新西兰元的企业。对于瑞士,是指5名以上员工、接入网速为每秒144千比特(移动及固定网络)以上的企业。1)2010;2)2009;3)2008;4)2007。
来源:2012年6月OECD“ICT数据库”及欧盟统计局关于企业ICT使用与电子商务的社区调查。
统计链接:http://dx.doi.org/10.1787/888932693797
小型企业(10~49名员工)的宽带普及率是所有企业中最低的,但一般而言连接情况还算良好。实际上,2011年,仅有四个国家的小型企业宽带普及率低于80%。但是,由于仅有五个国家的小型企业宽带普及率达到了95%的临界值,因此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工作,以便让更多小型企业接入宽带。
中型企业(50~249名员工)相对于小型企业更有可能接入宽带网络。17个国家中拥有宽带的中型企业的百分比已经达到了95%。在某些情况下,大型企业与小型企业普及率的差距可能非常大。例如,在希腊和波兰,大型企业与小型企业之间普及率的差距超过了20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在韩国和瑞士,几乎所有拥有10名或以上员工的企业都拥有宽带(98%),而在澳大利亚、芬兰、新西兰和西班牙,大型企业与小型企业的普及率之间的差距不到5个百分点(图4.7)。
为公司提供接入仅仅是创建联网工作场所的一个步骤,网络线路随后必然会由整个公司的员工共享。越来越多的员工使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反映出在企业内,网络正日益被视为一种重要的信息源,方便人们进行各种日常活动。例如,企业正在积极转向通过社交网络工具与客户互动,从而促进业务发展。这种互动则需要在公司内普及网络连接。
图4.7 2011年或近年来按规模分类的OECD企业宽带普及率
注:通常,企业按规模分类为:小型企业(10~49人)、中型企业(50~249人)和大型企业(250名以上雇员)。对于加拿大,其分类标准为“50~299人”而非“50~249人”,以及“300名以上”而非“250名以上”。对于日本,其分类标准为“100~299人”而非“50~249人”,以及“300名以上”而非“250名以上”。对于墨西哥,为20名以上员工。对于瑞士:其分类标准为“5~49人”而非“10~49人”名员工。另请参见尾注1。1)2010;2)2009;3)2008;4)2007。
来源:2012年6月OECD“ICT数据库”及欧盟统计局关于企业ICT使用与电子商务的社区调查。
统计链接:http://dx.doi.org/10.1787/888932693816
2011年,在欧盟15国中,除金融业以外的各个行业有超过46%的员工在工作中使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在OECD内,冰岛处于领先地位:2005年,有将近一半的公司员工连接到了互联网,而到2011年,几乎所有的员工都在工作时接入了互联网。北欧国家在上班时间使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比例非常高(图4.8)。类似地,2009年,韩国有60%的员工在工作时使用互联网(NIA,2010)。在加拿大,52%的私企员工在2002年就已经接入了互联网(Statistics Canada,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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