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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因素在中国小说史论中的作用与挪移

时间:2023-1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讲史的时空观,是历史性的。在这些小说中,人名、地名与时间都是可以挪移借用的。公共的时间,不像小说的特殊人造时空那样,可以独立自存,在其中事件自为因果,自为起始与结束。这时,其时间自然是一种线性的、连续的时间。

时间的因素在中国小说史论中的作用与挪移

五、时间的因素

小说与讲史的基本区分,即是如此。在此一区分中,我们可以发现,讲史旨在讲史,小说意在说事。讲史必以一历史事件为题材,小说则未必,可说古事,可说时事,也可以说杜撰虚构之事。而纵使演说古事,以历史事件为题材,它的目的也与讲史不同。它可能基于讲说一桩奇闻佚事的兴趣;可能主要在于叙述一种人格发展的过程,所谓发迹变泰;可能重点是要解释爱情,讲谈烟粉;亦可能表现推理,演述公案。讲史的作用却非如是,它是以描述历史、说明历史为何如此为宗旨的,提供读者与听者历史知识,让他们获得历史感,得到历史知识的满足。

我在《文学散步・文学与历史》中曾经说:文学与历史最主要的不同,在于它们的时空观念不一:

一切历史,无论其建构如何运用想象,历史形象都必须建立在时间空间的个时空,是一个公共的、自然的时空,而且,也是唯一的,不可代。文学作品中的事实,则被安排在一个特殊的人造时空——作在这个时空里,时间与空间是独立自存的,与作品以外任何时空无公共的时空那样绵延无尽。所以,它其中的事件,可以自为因果、自为起始与结束,历史则必须追问灰姑娘嫁给王子以后”。不但如此,文学作品的时间,来自作者的设计,因此它可以逆转、可以切割、可以倒退,也可以不定,长者可变短、小者可变大,历史却不能这样胡搞。历史家与文学家之间的冲突,也多半显示在此。……文学作品本来就可以不吻合实际自然的年代、地理及在该时空条件下发生的事件。除非这种不吻合也跟作品本身所架构的时空关系发生了矛盾或抵触,否则,并不会造成什么审美的伤害。……而且,因为文学的时空不必与实际公共时空吻合,所以,文学又可以写并未发生、可能发生的事[10]

讲史的时空观,是历史性的。小说的时空观则属于文学性,是说话人自我创构的私有时空。这种私有时空,正所谓“袖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可对自然公共时空予以压缩、扩大,也可以自我幻设,构筑一个时空,让事件在其中生长成形。它有时也会借用一段公共时空,作为小说的历史场景。但这些时间空间是借用来的,本身并无生命,也就是说,其时其地与其所叙之事并无逻辑的、必然的有机关系。

如《喻世明言》中《陈从善梅岭失浑家》一篇。有人认为应是宋人作品,它开头就云“话说大宋徽宗宣和三年上春,黄榜招贤,大开选场”,故陈从善应试得授广东南雄巡检,以致偕妻赴任时在梅岭碰到猴精,把老婆丢失了。年代地点都言之凿凿。但实际上它是翻用唐无名氏《补江总白猿传》,把嘲欧阳询的故事改编成陈从善梅岭夫妻。可见这篇小说中的时地人名均只有符号意义,无实指功能,仿佛数学中的X,可以随意指代[11]。正如《醒世恒言》卷三三《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即本着宋人《错斩崔宁》。但《错斩崔宁》把时间系在“我朝元丰年间”,《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却只说“却说故宋朝中”。卷十四《闹樊楼多情周胜仙》,本着宋洪迈《夷坚志》卷三一邓州南市女》事。但洪氏所述为南宋乾道年间事,此则云“且说那大宋徽宗朝年,东京金明池边”。在这些小说中,人名、地名与时间都是可以挪移借用的。只是用来构造一个仿拟的历史情境而已,小说本身不是要讲那个时空,而是要讲可在此时空亦可在彼时空中发生的事,时空条件,对小说的故事情节发展,没有约束力。

当时的小说,之所以习惯于借用一个公共时空来作为小说的历史场景,其实只是由于小说本出于稗史,故虽从历史中分化出来,仍保留了相当程度的仿拟历史的叙述风格。用人名地名年代,来形塑出一种“似真”的气氛。而从小说本身来说,这些人名、地名、年代名,其实都是可以替换甚或可以根本不用的。

讲史没有这种自由。它必须为那公共的、自然的时空服务,不能让张飞大战岳飞,也不能使赤壁之战发生在黄河。它在讲史中也有虚构,但公共自然时空却是它不能改变的叙述框架,因此它的时空不是作者个人私有的创造性时空。

公共的时间,不像小说的特殊人造时空那样,可以独立自存,在其中事件自为因果,自为起始与结束。公共时间是绵延无尽的。因此讲史虽不可避免地常只能讲一段时间中的历史,如讲三国或五代,然历史并不因其所讲史事结束而终止。讲史虽只讲一段落之史,其时间却永远是绵延不尽的,厥故在此。讲史所常表现出的大河意象,流水逝波,滚滚而去,即显现了历史的绵延意义。试看《东周列国志》开卷词曰:(www.xing528.com)

道德三皇五帝,功名夏后商周。英雄五霸闹春秋,顷刻兴亡过手。

青史几行名姓,北邙无数荒丘。前人田地后人收,说甚龙争虎斗!

讲述的虽是东周一代之事,叙述者的时间观却显然是整个历史,所谓“青史”,包含的即是三皇五帝夏周商周以来,乃至东周以后之“后人”的历史。东周之龙争虎斗,只是这历史长流中一个小浪花,虽然可观,毕竟顷刻即过,历史之流,仍将继续奔腾而去。《儒林外史》第一回开端词不也说了吗?“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讲史之讲兴亡,正是在江水滚滚的基础上说的。

讲史,是“讲说《通鉴》汉唐历代书史文传兴废战争之事”。说兴废,乃讲史的重点。兴亡也只有放在历史长流中才能得见。所以说:绵延不尽的时间,是讲史的叙事基础。

但是,把历史模拟于江水,岂不是将空间时间化了吗?讲史对空间向来缺乏应有的关注。中国的讲史,不曾考虑到历史也可以用一种“共时性”的空间布列来展开、来说明,反而惯用一种以时间瓦解空间布列的方法来说明历史[12]。例如讲史最主要的,就是讲三分、五代、东周七雄等在空间上分裂对峙相抗衡的时代,这些在空间上分庭抗礼、布列棋分的局面,在时间中被推倒,然后历史之流再朝前滚滚流去。分立的空间,束成一条时间线。“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三国演义》第一回),便仿佛如一条线,如顺着线往下看,我们会看到这条线在某些地方丝缕松开了、分散了,但散开的丝缕不久后又合拢起来,线仍是一线。空间上的分散,到了讲史中就成了这么一种时间化的状况。

这时,其时间自然是一种线性的、连续的时间。依此时间观,讲史者事实上进行着与正统史学家完全一样的历史叙述工作。波兰史学家耶日・托波尔斯基在《历史学方法论》中曾对历史叙述做了这样的界定:

单是描述和依据某一理论,还不能构成历史记录。什么才是充分满足于把某一记叙看成历史记叙的条件呢?这个要素就是时间,它也是历史记叙的必要条件。……它把每一件历史的记叙都置于时间标度的适当位置上,并标明了这一记叙所遵循的时间流向。……时间流向赋予了上述记叙以定向性。(第二十三章《历史叙述的性质和手段》第二节)[13]

所谓时间流向,即意味着这种时间也是连续的、线性的,依这种时间进行的历史叙述,最基本的便是年表或编年史之类形式。讲史,比以纪传体为主要叙述形式的正史,更严格地采用了编年叙述的方法,乃是显而易见的。即使某些以人物为中心的“类讲史小说”,如《薛仁贵平西演传》、《杨家通俗演义》、《五虎平西》前后传、《海公大红袍全传》、《万花楼杨包狄演义》等,也都是依公众时间为编年叙述,而不是以主角人物的个人时间为轴线展开叙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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