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其所长,避其所短
【曾国藩语录】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用人也应用其长。
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的能力再全面,也会有其所不能,一个人无论多么平庸,也总会有其特长。曾国藩认为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只有借助人力为我所用才能成功。对于人才,无论其性情如何,只要有利于事情的顺利完成,就要为我用,不论其出身,不论其所从事职业,甚至其品德也可以不考虑。因为人才是多方面的,瞎子的听力好,哑巴的手势打得逼真,这是常理。人有这面的缺点就有另一方面的特长。
曾国藩对人才任用的成功得益于他对人才的分类观察:
一是节清之家。节清之人德行厚重,仪容端庄,未被使用就已引人注目,他的道顺畅而有救化,因此在未显达之时,众人乐意举荐他。显达之后,上下之人都尊敬他。功足具激浊扬清,德足以师表风范。这种人对社会没有祸害又能长久显达,因此为世人所尊重。他们处理各种事物井井有条,政绩与德行齐飞,声名和形象一色,让其他人肃然起敬。
二是法家。法家之才,以制度为本,待成功之后才显出效果,这种方法先苦后甜。严厉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在未显达时,众人猜忌,政令施行之后,上下之人又畏惧他。功绩在于能建立法制,安邦定国。
三是术家。术家之才,出于聪明多思,等到计谋成功才显现出他的本领。一般在开始时深藏不露,然后方逐渐显现才华,达到精深玄妙的地步。在未显扬本领之前,许多人发现不到他的才能。他的才能,会得到明主的珍视。功业足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通古今之变。而当其引退时,隐藏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作为一种人才,神奇而不经常被用,因而有时会沉没无闻而不显扬。
四是国家栋梁之才。国家栋梁之才往往德、法、术之才兼备。其德足以整肃社会风气,法制足以匡正天下,权术足以制定国策,可谓国家栋梁一类的人才。三才兼具者才能德行足以代替君王掌管国家。他们道德清扬,可谓一国表率;能依法治国,整肃法纪,又不会失之严酷;他们足智多谋,果敢善断,而且文能诗文,武可行兵打仗,竭尽忠诚,为国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上古的伊尹、吕尚可谓代表,三国时的诸葛亮也可以算在此内。
五是大臣或地方官之才。兼有三才,但是三才都不够纯备。德行可以做一地一域的表率,法足以治理一地一乡,权术足以权衡处理一般事宜,这是出任大臣、地方官的人才。
六是智识之士。智慧明识的事业,本于推原测度。其治理之道顺遂而不违逆。所以当其未发达时,被一般人所容纳,已成功时,为宠爱者所推许。其功业足以佐助明主,深于思虑。而其弊处在于只知直趋,不知退隐,或者违背正常以保身自全。作为一种事业,才智足备但难以维持正义,因此有时先得利而后招致祸害。方略谋划一事,对军事、行政、教化工作能起到比较重要的作用。这种人才在才智上也许不逊于谋略家,但在勇气和行动上不如谋略家强劲,往往是知而能争,争而不得。无力坚持正确的东西,要么屈从,要么逃避,因此声名功绩终不如谋略家显达。
七是臧否之才。褒贬善恶的事业,根本在于是非。其治理之道清廉而且规范。当其未成功时,能够被一般人所认识,一经显达,又为一般人所称道,其功业足以辨别善恶,观察是非。其弊害在于为毁谤者所怨恨。其作为一种事业,严厉而不宽容,因此有时先为人赞赏,而后被人疏远。
八是伎俩之才。讲求技能的事业,根本在于事功能。其治理之道辨慧而且神速。当未显达时,为一般人所惊异,已成功时,被政府委以职任。其功业足以清理繁冗,纠正邪谬。其弊端在于使普通人劳顿而使地位低下者疲惫。作为一种事业,细致却不安泰,因此是治理之道的末等。
九是文儒之才。这是三种人才的合称,包括:文章写得好的人,可传道授业的教育人,才和德都好的舌辩之士。文章之才可以著书立说,文章千古,如司马迁之著《史记》;能传授圣人经典,激扬文理,却不能干预施政的人才是儒学教育之才;论事未必有道理,但应对自如,能自圆其说,或洒脱,或放浪形骸,或偏激,或正统,这类人属于口辩之才。(www.xing528.com)
十是骁雄之才。骁雄之才一般胆力卓绝,才略过人,但是对于治国的才能和人际的心机考虑不够。他们属于政治上幼稚、容易被小人陷害的人。刘邦手下的韩信和宋朝的岳飞都属此类。
在利用上述人才时,曾国藩特别强调了要小心谨慎,尽可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量才录用,扬长避短。曾国藩认为:雄韬大略之人有其不足,鸡鸣狗盗之徒也有其优势。所以他就上述人才分类中的八类主要人才,进一步论述了他们各自在应用中的优势与不足。
一、“王化之政宜于统大,以之治小则迂”:王化之政,也就是以德行教化为主的政治。提倡以德为主的人,属于节清家一流的人才,他们适合做全面的统辖工作,而“以之治小则迂”。
二、“器能之政宜于治烦,以之治易则无易”:精明强干,德、术、法都倡导,但主张与力度都不够强的人才,是独挡一面的器能之才。他们有精力和智慧去开创局面,治繁理乱。比如在民智尚未开化的地方,由于野蛮,缺少正常社会秩序,不用强力手段去征服,只用一味的文明说教,多半会越治越乱,器能之人可能会以暴抗暴,先把恶势力和恶霸除掉,使当地人得到实惠,自然慢慢接受到文明教化,地方就日渐平安、富裕了。
三、“策术之政宜于治难,以之治平则无奇”:这种人多策善划,胸中有奇谋,最适合于乱世中生存发迹,如遇奇主,一拍即合,会策划出惊天动地的大手笔来。在战乱时期他们是一代奇士。但在和平安定、无所纷争的环境下,他们却难以找到发挥其智慧的用武之地,而平淡一生。乱世用奇,治世用正,就指的是这一类奇才。
四、“法家之政宜于治侈,以之治弊则残”:法家之才用法制推动一切,富国强兵,用强硬手段整治腐败和歪风邪气,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果用同样严厉的方法来治理贫困地区,因手段残酷,反而搞得人心惶惶,民不堪命。
五、“智意之才宜于治”:智意之才宜于治理新局面,他善于周旋调停,权智有余而公正不足,因此宜于开创新局面,在太平的形势下却做不出什么实绩来,有虚名而无实功。
六、“苛刻之政宜于纠奸,以之治边则失众”:这类人才公正无私,苛刻少恩,不讲情面,六亲不认,适于追奸查污,清理腐败和邪恶势力。如果去治理边疆或经济发达地区,则会因为苛刻而失民心,不是安民,而是扰民。
七、“威猛之政宜于过乱,以之治善则暴”:叛扰混杂的地方,一般是民智不十分开化、经济也不发达的地区,这地方的人心更直,也易被人欺骗和煽动。这种地方必须派威猛有力的人去管理,而不宜用软弱书生。豪杰之才威猛刚强,处理问题大胆果断,敢于冒险,不怕困难和压力,适于征乱讨伐,如果来管理善良百姓,则太刚暴。治理人民百姓不同于治理军队,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而且必须令其禁止,不得违抗军令,这是特殊使命和职责的缘故,平民百姓则不样。
八、“伎俩之人宜于治富,以之治贫用劳而下困”:这类人才奇漏诡巧,急功近利,去治理富饶之地,由于智谋多变,能应付当地复杂多变的局面。富饶之地,民众由于有钱,生活不成问题了,就会把心思用到其它方面,社会就生出了许多问题。他们不仅自己生事,还想方设法打通关节,贿赂官员。治理这样的地方,如果智谋不够,反应不快,没有一定的处世方法,只以单纯的直来直去处理问题,不仅关系难处,而且会把自己弄得很被动,既不利于开展工作,更不利于治理政事。因此这类地方对伎俩之才是最为适合的。
总之,曾国藩主张用人如器,即用他的长处,同时避开他的短处。以恶止恶,以暴止暴。鸡鸣狗盗之徒对付雄韬大略之人难应付的事,有时是最得心应手的。
惟才是用,是用人的根本。世界事物有万种,做事之人也有万种。不论是贤才还是三教九流之徒,只要能为我所用,对号入座,就能派上用场。“天生我才必有用”,任何一个人再怎么无能也必有一点可取之处,集众人之长,采众人之优,则无所不能,百战百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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