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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社会通论》:学术探索的勇气

时间:2023-1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序一一种饱含学术勇气的探索精神《儒学社会通论》出版之际,作者约我赠其序一篇。统观起来,《通论》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有一种饱含学术勇气的探索精神,其中值得我们关注的几个重要思路或观点,都体现了这种精神。作者提出“儒学社会”这样一个概念,无疑体现了这种大胆的、发人思考的学术勇气。《通论》主要对儒学社会的主导精神、社会秩序、社会运行状态及其限制进行了比较透彻的分析。

《儒学社会通论》:学术探索的勇气

序一 一种饱含学术勇气的探索精神

《儒学社会通论》出版之际,作者约我赠其序一篇。

统观起来,《通论》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有一种饱含学术勇气的探索精神,其中值得我们关注的几个重要思路或观点,都体现了这种精神。

首先是“儒学社会”的概念的提出和论证。它是《儒学社会通论》一书研究框架的最基本的概念。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它既关涉到对传统社会属性的认识,又和未来社会的建构等现实问题相关。因此,新文化运动以来,这个问题就一直伴随着中国学术界,乃至伴随着关心中国的世界学术界,甚至伴随着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的改良与革命的问题。作者提出“儒学社会”这样一个概念,无疑体现了这种大胆的、发人思考的学术勇气。

作者以社会类型学为基本研究方法,将中国传统社会类型化为“儒学社会”,并对儒学社会的内涵、本质特征、起始阶段等作了比较精确的界定。正如作者自己指出,对儒学社会的明确界定,是一种既想避免占据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几十年统治地位的核心概念“封建社会”的概念,又想避免“传统社会”概念的模糊不清。概念是认识事物的工具。作者认识到自己提出的儒学社会的概念就只是这样一个概念:一个可能有助于认识传统中国社会的属性、特征及其历史演进的概念工具。因此,作者并没有一概否定其他定性概念在认识中国传统社会时的意义。这也是学术研究的开放性、并蓄性所要求的。

基于“儒学社会”的概念,作者提出了另外两个重要概念即“前儒学社会”和“后儒学社会”的概念。在精确定义的“儒学社会”的概念之上,《儒学社会通论》将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阶段类型化为前儒学社会、儒学社会以及后儒学社会三个阶段。按照作者的研究,“儒学社会”(共延续大约2046年,和前儒学社会的时间跨度大约相等)正式兴起于儒学被确立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之时也即在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时,而其正式结束即在于“儒家法”的被终止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施行。以此为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之前的社会阶段(大约2000余年)被约称为“前儒学社会”。而继起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施行之后的社会阶段(其始可知,其限未知),被约称为“后儒学社会”。这同样是大胆的、发人思考的学术勇气。

其次,值得关注的是,《儒学社会通论》是一本集思想史研究和社会史研究的著作。在《传统中国社会思想研究:儒化中国的维度》的基础上,即在对中国传统社会思想史研究的基础上,作者进一步提出和论证了一个认识传统中国社会特征的概念即儒学社会的概念。《通论》研究的基础是基于传统中国社会的智力进步。《通论》认为,表征前儒学社会的智力水平的是巫术祭祀,其社会生活主要呈现为弱伦理关联、弱伦理控制;儒学精神则是儒学社会的智力表征,并且它自身经历了一个现实化和抽象化的过程即经历了意识形态化、经典化、法律化、谶纬化和形而上学化的过程,其社会生活主要呈现为(强)伦理关联、(强)伦理控制。(www.xing528.com)

《通论》主要对儒学社会的主导精神、社会秩序、社会运行状态及其限制进行了比较透彻的分析。与此同时,作者还提出了许多有益于对传统社会进行进一步理论思考的概念如“伦理关联”、“伦理理性”、“王朝角色”等概念。以“伦理关联(控制)”概念为基础,作者将“天地、君、亲、师”视为儒学社会运行的秩序基础,对儒学社会中的社会分层、个体行为的伦理控制、社会变迁以及宏观的世界秩序进行了充分的社会学式的分析。在有关“儒学社会的终结”的问题讨论时,作者结合儒学社会运行的秩序基础即“天地、君、亲、师”将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结合起来,向人们展示了儒学社会伦理秩序瓦解的过程。以“王朝角色”概念为基础,作者研究了儒学社会中王朝存续的形式合法性以及实质合法性等问题,比较完善地论述了儒学社会中的王朝与儒学社会之间的关系,研究了儒学社会运行的四种状态及其治乱兴衰特征。在考察儒学社会的限度时,作者将“伦理关联(控制)的限度”和“伦理理性(儒学精神)的限度”区别开来,视其为两个层次(手段层次和目标层次)上的限度;其分析有利于人们进一步清楚地认识儒学精神在儒学社会中的意义及其现代性转换的意义。

当然,《儒学社会通论》中还有许多令人不能释怀的地方。如使用“儒学社会”的概念是否能够充分地分析传统中国社会的典型特征,前儒学社会、儒学社会以及后儒学社会等是否可以用来概述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等,仍然有待学界商榷。另外,《通论》缺乏对“儒学社会”进程的细致分析,有关儒学观念对经济行为的作用等也有待向读者作进一步解释,等等。我们寄希望作者在未来能够进一步丰富其值得期待的研究。

总而言之,《儒学社会通论》是一本具有很高价值的学术著作。语言通俗、流畅、清新,结构布局合理。许多研究及其结论闪耀着思想的灵光。虽不敢美其“开辟了有关儒学精神以及有关传统中国社会的研究的‘黄金之路’”(陈志良教授对作者博士论文《儒学社会的伦理控制及其限制》的评语),但是我相信该书的出版将会进一步促进中国学术界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研究,尤其是将会进一步促进有关儒学思想在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建构中的意义、路径的思考。

                郑杭生

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2007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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