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标类别
按照行为指向的具体化水平,一般的,可以把教学目标区分为三类:学科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与课时教学目标。
1.学科教学目标
学科教学目标是对该门学科教学行为,以及行为所能够达到的水平的量度,它具有相对宏观的意义。学科教学目标对教学目的所规定的反映结果的标准加以分化,使之对教学实施产生促进作用,对过程管理具有直接的指导性,以及对教学评价具有明确的区分度。
学科教学目标通常由国家课程编审委员会拟定。
2.单元教学目标
单元教学目标也称为章节教学目标,反映在目标分类体系上,是对学科教学目标的初步分解、细化。单元教学目标一般是指构成学科体系的模块目标。这种教学目标旨在于向教师和学生指出,在一定的教学阶段里,所采取的主要行为方式和应该达到的水准,引导学生和教师共同努力,在一定的知识领域里,去完成学科规定所应做的事情。
但其叙述仍然用的是含义比较广泛的术语。例如,某课程改革实验小学数学课程第八册第十一单元的教学目标是这样规定的:“使学生理解和掌握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最基础知识,能够正确迅速地进行整数、小数、分数的四则运算,初步了解现代数学中某些最简单的思想,具有初步的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并能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日常生活和生产中简单的实际问题。同时,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这样的规定,显得不具体,不具有可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具体化,才可能变成教师和学生的行为。类似这样的“数量关系”、“基础知识”、“空间观念”、“思维”等抽象术语,还是达不到足以具体指导教学和检查教学成果的程度。所以,单元教学目标只是学科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的中间环节。
3.课时教学目标
将单元教学目标再进行细分,使之尽可能的成为能够观察和衡量的行为,即成为课时教学目标。课时教学目标的具体化程度是很高的,包括在微观教学过程中能够即时达到、数量少;在短时间内可以评价、可以直接操作。
课时教学目标一般是以节为单位,针对一篇课文、一节,或者相当于一个或几个40分钟课时内容的章节,可以在一篇课文、一个节段或课题目标之下分列出来的具体行为指标。(www.xing528.com)
它们往往是以集成目标与分解目标的形式结合,构成一组。例如:小学《数学》第一册第一单元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认识10以内的数和掌握10以内的加减法,在这一集成目标之下,其分解目标可有下列几项:
(1)学生能正确地计数物体,从1~10,也能从10倒数至1;
(2)能理解数的顺序与大小;
(3)能读和写10以内的数字;
(4)能辨认“+”、“-”和“=”;
(5)能正确计算10以内的加法和减法;
(6)能表明对数和数的组合的理解;
(7)能具体表明对加法交换律的理解。
于是,这样的三级教学目标体系,组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教学引导系统。
具体教学目标的选择与决定则是教师自己的责任。每一个教师不管他担任什么学科的教学,都期望引起学生的行为变化。这些预期的行为变化,不论是认知的、情感的,还是技能的,都应一一列写出来。对于学生来说,这些预期的行为目标也就是他们所应获得的学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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