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学运行的基本条件
1.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的概念
教学计划是教学实施的基本因素,决定了教育教学实际运行的状态,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与评价,都需要依据教学计划的框架进行。因此,它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指标。
教学计划是根据国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统一要求,依据各学科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和教科书来编写的。学校的教学、劳动、课外活动和校外活动等各方面的工作,落实分解在教学计划上,做出了具体安排,成为教师教学工作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促使学生学科素质发展,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的具体保证。因此,学校对制订的教学计划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教学计划的内容
教学计划一般由正文和附表两部分组成。正文是教学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附表是以表格形式体现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体来说,教学计划的正文部分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科目设置及要求。教学设置就是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性质和培养目标,规定所要开设的学科,并规定所选学科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地位。
——安排学科开设顺序。学科确定之后,就有一个开设顺序的问题。各学科不能齐头并进,也不宜单科前进,一定要依据学制规定的年限,各学科的性质和学科之间的衔接,以及学生身心发展的水平,确定各学科的开设顺序。安排学科开设顺序的总原则是由易到难, 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适当分段,相对完整,相互衔接,基本一贯。即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学生所学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相对的完整性,而各阶段之间又能衔接起来,保持基本的一贯到底。这样,就能使不同阶段的毕业生,或升入高一级学校深造,或走向社会从事生产和工作,都有比较系统的知识基础。
——规定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教学计划还应安排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包括学期的划分,规定每个学期的周数以及学年内上课、劳动、复习、考试、寒暑假各占的时间比例。编制学年与安排学周,应贯彻教学为主的原则,保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课堂教学,并适当安排生产劳动和文化娱乐活动,充分发展学生的智力和体力。
——学科教学时数分配及排课。学科教学时数分配,就是将学制所规定教学总时数和每周的总时数,具体分配在学校设置的相关学科上面,这需要按照教育部门下达的学科课时计划执行。排课,将周课时数分别落实在周课时表的某一时间位置上。
排课所要考虑的因素:一是该学科在整个教学内容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学科内容的属性,例如语文、英语等记忆多,阅读量偏大,适合于安排在早上或上午进行,而体育、美术、音乐则不适宜安排在上午第一、第二节课,而比较适宜安排在读写、思维活动之间和学生学习疲劳的时候;三是教学方法上的不同特点,如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课比较多,实验的设计与准备所花费的时间就多,在教学方法上要求学生、教师动手操作,考虑到组织教学的时间和精力比较多,课时之间就要求有相应的时间间隔。
(3)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
——全面发展的教育宗旨。制订教学计划要兼顾“五育”,体现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以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协调和谐发展,保证培养目标的规格要求。
——以教学为主的原则。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修改必须以教学为主,保证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教学。但在教学为主的前提下,也要合理安排其他各项教育活动,防止“教学唯一”的现象发生。
——保持教学内容的相对完整性和相互衔接。普通教育的中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都要有相对完整的教学内容,而又使各阶段的教学内容相互衔接。
2.课程标准(教学大纲)(www.xing528.com)
课程标准也称为教学大纲,在近年来的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课程标准”一语已经广泛地取代了“教学大纲”的说法。事实上,这两者在其结构与功能方面大致相似,所具有的作用比较接近,但在内容取向、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教学重点的选取等方面,却又是存在差异的。按照现在的教学的表述,这里,我们使用“课程标准”一语。
以课程标准形式编定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反映某一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教材内容的范围、体系、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上的基本规定,是国家对各科教学的统一要求,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也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教师必须首先领会、掌握课程标准的全部内容,才能全盘考虑教学的进程,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课程标准一般包括说明和本文两部分。
——说明部分。扼要说明本学科开设的意义,规定本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基本要求,教材内容的确定与安排,对教学法以原则性的提示,并指出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课程标准的说明部分主要是明确学科教学的指导思想,为编写教科书和进行教学指明方向。
——本文部分。它是课程标准的主体,是以标准范式规定的一门学科讲授的基本内容,显示教材的深度和广度,还提示教授的时数,以及作业的内容等。有些课程标准还列出教学参考用书、学生课外活动、教学仪器、直观教具和视听教材等。
教学计划中所设置的各门学科都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编制课程标准,既要考虑各门学科设置的目的和需要完成的教学任务,又要考虑学科内容的性质,还要照顾学生的年龄特征和知识水平。
3.教科书
教科书是教学的主要依据,是阐述教学内容的专用书籍,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教科书的基本构成包括目录、正文(包括编、章、节等)、作业(习题与练习)、实验、图表附录与索引和注释。显然,正文是教科书的主要部分。
教科书是教师教学的主要依据,是学生获得知识和技能并接受思想教育的重要来源。因此,编写教科书应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针,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新型社会人才为目的。
4.教辅资料
教学的实施,教辅资料是不可忽视的内容,它对教科书起补充、完善作用,对于实现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任务是不可或缺的。多年来,在中小学教育看重“分数”、追寻“高升学率”背景下,教师、学生、家长把目光投向了教辅资料,在市场利益驱动下,从事教科书编写的某些专业出版社,以及课程制订机构的思维也发生了偏移。
小资料
对凉山州等10余个地市州一些中小学进行抽样调查,从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12个学年中,学生使用教科书和教辅资料的平均每一学年的情况进行抽样统计,其结果如下表:
上述数据,在不同的学校和教师中,其标准差(或方差)都表现出很大的不同,差异比较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应试追寻程度的不同。
在国外,基于国情的不同,一些国家的教辅资料几乎不存在, 即使有,也显得很微不足道。这一点,也正是我国中小学教学表现形式较之于国外所具有的最鲜明的特色之一。
(摘自《西昌市课程改革2002~2003年阶段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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