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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存在与实效

时间:2023-12-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此概括一些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的实际存在,虽然有一些片面,却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德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之艰难。基于此,学校德育工作要求“实”,即实际、实在、实效。从表现形式上看,仅仅是为了突出德育的重要性、为“突出”而工作,而作出“活动式”的设计和安排,这样的学校德育工作则是形“实”而质“虚”。

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存在与实效

一、德育工作的虚实观

1. 问题

德育是关于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具有统领性的地位。教师、教育管理者自身在价值观念上存在着偏差,对于学校德育就有着不同的认识水平。“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以此概括一些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的实际存在,虽然有一些片面,却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德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之艰难。

就学校德育工作的一般做法而言,为了突出德育之“实”,学校多以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专门的科目、专门的活动、专门的环境来予以体现。这种情况,在许多学校都是存在的,只是具体做法的大同小异,各种方法之间并无本质上的差异。

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是很多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里面有许多经验值得总结,有许多方法值得归纳,有太多的问题、矛盾需要研究,因为,人的属性构成是多样的,人的主体性强弱是不一致的,德育工作,是人的培养的具体工作。

可是,在不断地评估、评选、创优等活动之后,人们会发现,德育原来如此之“虚”:形式主义、道德说教过多,有其名而无其实的活动太多、过于泛滥,理论说教与具体实际分离,“教”与“育”、“知”与“行”脱节严重。于是,基于道德底线、人格伦理回归生活世界、淡化“教育痕迹”之声不绝,然而,这些又常常被社会行为生活中的潜规则所击溃,社会生活受利益平衡法则制约。例如,表现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对于《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在会上经常宣讲,在行动上难以从根本上落实,“人人负责却人人都没有负责”。在德育形式上的泛化掩盖了人的道德价值的真实流露,最终造成了对学校德育工作及其管理的低效性,学校德育无法取得期望的效果。

中学接到上级通知,现阶段要对全校学生进行“四五”普法教育。《通知》对学校普法教育的具体过程做了规定:学校规定购买上级有关部门印发的“四五”普法资料,组织学生学习阅读,学校负责思想德育的教师或领导进行普法知识演讲,接下来是每一学生做一张试卷,开卷考试,要求学校上交一份“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和考试答题卷,最后,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普法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优。

接到通知后,校长犯难了:购买资料是没有问题的,可是课表上的课时已经排满,怎么抽出时间让学生学习阅读呢?如果把任务交给思想品德课的教师,可《思想品德》书上的内容已经很多,课时计划已经很紧,再加入额外的内容,会让教师为难吗?安排德育处的教师举办专题演讲,也同样面临着学生听演讲的时间安排问题。校长在考虑再三后决定:还是由德育处负责,在学校教学区走廊宣传栏上出一期“四五”普法教育黑板报,再选择某一天下午放学前留下部分班级的学生进行考试,德育处根据《通知》要求写(炮制)一份总结。

在开卷考试中,德育处教师在台上念答案,学生在台下据此填写试卷。很快,考试任务完成了,“四五”普法工作也完成了。

一个月后,学校获得了市上的“四五”普法教育工作一等奖。

2.把握(www.xing528.com)

从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角度看,学校德育之“虚”与“实”,更主要体现在学校如何对思想道德教育进行专业化的实施与管理上。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道德既表现为一种非权力性的社会规范,也表现为每一个人对自己、对他人的一种价值态度,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一种理解和把握。

因此,学校德育功能的发挥,一方面有赖于人们在日常活动和交往之中对既存道德价值的判断、选择和遵循,另一方面则需要人们面对现实而不是超越现实、面对功利(含有经济属性的、利益属性的事件)却要超越功利的道德感悟。

学校是儿童青少年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道德时刻渗透在他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之中,通过活动和交往,他们自然而然地就能够感受到道德价值,形成道德行为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体现在活动交往之中,道德教育也无须进行刻意的渲染、策划。

可是,如何提取学习活动、生活琐事中的思想道德价值,使之集中为有较高的教育性,达到感悟人性、选择道德行为、培养价值观的作用,对此,却又需要一定的设计和适当的安排。经过策划的德育教育活动与之随意的生活渗透和环境作用,其教育意蕴却是泾渭分明的。对道德教育作出这种专门化、专业化的设计和安排,正是学校作为专门的育人机构的基本职责。基于此,学校德育工作要求“实”,即实际、实在、实效。

从表现形式上看,仅仅是为了突出德育的重要性、为“突出”而工作,而作出“活动式”的设计和安排,这样的学校德育工作则是形“实”而质“虚”。

教育活动尊重和发挥人的道德主体性,潜移默化地产生教育影响,德育过程与人的品德发展过程相统一,学校德育则形“虚”而质“实”。确立以人为本的育人观念,为培养具有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思想道德素养的人,学校德育工作需要务实,要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层面抓起,从班级德育建设做起。把握道德生成的机制,遵循品德形成的规律,依此而调整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机构优化、师资培训、德育课程设计,如此,学校德育则形、质皆具备,这样的工作肯定是实在的,会取得实效的。

学校德育何以能够做到形质具备、“虚”“实”相宜呢?

在现实背景下,“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以德育为核心”、“教师专业发展”就是很好的命题,是基于主体德育价值观的学校思想教育平台。主体德育价值观的真实底蕴在于:以概括化、普遍化的社会主义德育价值体系和德育课程目标为指导,从学生的品德发展水平与道德实际存在出发,由学生、教师、家长、教育管理者和社区其他成员共同确定学校的德育活动方案,从人的发展需要和具体的社会生活环境出发,根据主流的社会意识形态特征、学生关注的热点以及学校、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确定教育活动的内容、方式,撷取道德学习的素材;从教育内容和活动主题出发,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个体差异和本校实际,行之有效地选择和运用教育形式与方法。通过有计划开展的学校主体德育活动,将道德价值观渗透在学校的所有课程和一切教学活动中去,并力图营造出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氛围与环境,这是学校德育落实“以人为本”、“以德育为核心”的普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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