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斯纳的生平与著作
波斯纳,1939年元月11日出生于美国纽约市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律师,母亲是公立学校的教师。或许是良好家庭氛围的使然,也或许是波斯纳天资聪明,他在学生时代就令人瞩目:1959年以状元的身份毕业于耶鲁大学文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1962年再次以状元的身份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在法学院期间,他曾担任《哈佛法律评论》主编。虽然没有拿过Ph·D,但是他曾经获得包括耶鲁、乔治城等名校的荣誉法学博士。
学生时代结束后,他便开始从事法律工作。1963年他成为纽约律师协会会员,1962年至1963年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布冉能的法律助手,后又担任美国联邦司法部副部长助理,美国总统交通政策特别工作小组首席法律顾问。也是在学生时代结束后,他才开始自学经济学,奠定了他的学术思想基础。1968年他加入斯坦福大学法学院,任副教授;1969年到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教授。1981年,里根总统提名他出任联邦第七上诉法院(位于芝加哥)法官,在1993年到2000年间他担任首席法官。
任法官期间,波斯纳一直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同时,他每年平均撰写80件以上的上诉审判意见,这使他跻身于撰写司法意见最多的美国联邦上诉法官之列;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波斯纳从来不用法律助手代笔,总是自己捉刀。他的一个法律助手说,(波斯纳)说出来的话本身就是一段文稿,几乎不用修改。真有一种“文章天成”的感觉![1]
波斯纳是美国70年代以来最为杰出的法律经济学家之一,是经济分析法学说的集大成者。他现虽已年逾花甲,但仍然勤于笔耕,著述颇丰,其内容极为广泛,几乎涉及法理学的每一领域。据统计,截止2001年,波斯纳的个人专著达到37本,论文300多篇,司法意见将近2000篇,仅这些数字就足以表明:波斯纳作为一名前无古人的、最多产的法学家,享此盛名乃当仁不让!
波斯纳的主要著作除了那部使其一夜成名的《法律的经济分析》(1973年)外,还有被人称为“波斯纳三部曲”的《法理学问题》(1990年)、《超越法律》(1995年)和《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1999年);另外还包括:《反托拉斯法》(2000年第二版)、《正义/司法的经济学》(1981年)、《联邦法院》(1996年)、《法律与文学》(1998年)《性与理性》(1992年)、《衰老与年龄》(1995年)、《公共知识分子》(2001年)等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况且还是他山一宝玉?我国法学家苏力先生慧眼独具,组织并参加了“波斯纳文丛”的翻译工作。这次选译的是上述最能代表波斯纳思想的11部著作,目前已经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法律的经济分析》已经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不在此列)。(www.xing528.com)
按说,对于波斯纳的介绍应当就此掷笔。因为,即便是数字的堆砌也足以织就他成就的花环了;但是若想全面描述一个人,尤其是像波斯纳这样的“超重量级”的大人物,仅仅用数字似乎就显得单纯和干涩!作为当代最无情、也最会煽情的法理学家,位居美国最强有力的法学家之高位,你很难想象波斯纳作为平常人的生活。因此,如果不多说两句,不把波斯纳生活的一面展示出来,总觉得似乎有点对不住读者!其实,日常生活中的波斯纳是一个极为和蔼可亲又不乏幽默的老人。《纽约客》杂志上一篇波斯纳访谈中这样写道:“他伸出柔软的手,温和的笑着,彬彬有礼。他个儿高而苗条,他的眼睛苍白的像鱼,他着装保守,身形单薄。他轻轻地挪移,宛若在悠游而非站立。”他喜欢宠物,但是他的宠物猫却不喜欢他,当然这不会使他忌恨动物,他还想着收养动物园的狒狒;他学术上享有盛誉,人们称其为真正的天才,但是“就在几个星期前,波斯纳还没有用过自动取款机,他需要钱的时候,就从沙琳(他的妻子)的钱包里拿”;他位高权重,令人羡慕,但是深居简出,最讨厌旅游,最喜欢看书,据说,“波斯纳每个工作日的上午都在法庭,下午则回家写东西”。书房的书架上还放着二十年前波斯纳开始做法官时,经济学家乔治·斯蒂格勒制作并赠送的天平:天平的一面刻着“公平”,另一面的字体更大、更粗,写的是“效率”,[2]真是一个铁杆的经济分析法学的代表人物!
对于波斯纳的性格,他曾经作出了这样的自我解嘲:“我跟我的猫有一样的人格。冷漠、诡秘、无情、势利、自私,还爱玩,当然,也有些残酷”。[3]
这就是波斯纳,在西方法学界自成一派,掀起了一股潮流并且仍不安分——还在掀起潮流的一位已逾花甲的老人!
对于波斯纳的思想,人们一般认为:“波斯纳是经济分析法学派的杰出代表!”这样的陈述,一般不会引起非议。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事物一个方面的过分专注往往会导致对其他方面的漠视,也或许是“月朗星稀”的缘故,“经济分析法学派的杰出代表”这个光环太大太亮了,以至于我们很少关注波斯纳思想的其他方面。其实,波斯纳的经济分析法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早期著作中。自1990年出版了《法理学问题》后,波斯纳的思想发生了明显的转变,他的这种转变较集中地反映在他的法理学三部曲—— 《法理学问题》、《超越法律》和《法律和道德理论的疑问》中。当然,这不是对经济分析思想的否定,而是一种修正。用波斯纳的话说,“并非法律遇到的所有问题都能不费吹灰之力的转化为经济学的问题”,[4]他尝试着给出实用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的进路,从而试图较全面地分析法律的难题。或许,在他看来,这“三把钥匙”足以开启“法律之门”了——莫非要建立“波斯纳的帝国主义”?这是一个抨击“帝国主义”的时代。但,笔者反而认为,无论是“经济学的帝国主义”,还是“波斯纳帝国主义”,都反映了一种精神,那是一种鞠躬尽瘁的学术精神,更是一种“敢为天下先”的德性!
当然,即便是上面提到的这“三把钥匙”,也不能完全概括波斯纳的思想体系(“体系”这个词本来就受波斯纳厌恶),他对社会保持着高度的敏感,有人评价说:“一点点经验的供给就可以支撑他走很远的路。”[5]在新近的著作中,他既涉及让人兴奋的《性与理性》,又关注不怎么受法学家关注的《衰老与年龄》等问题。
这就是波斯纳,自由穿梭于多种学科、大胆游弋于学术海洋,一名普普通通但又不乏“敢教日月换新天”豪情壮志的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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