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内陆的青少年外展社会工作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方面还存在局限性,会出现一些非专业的地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外展社会工作者专业训练的缺乏
尽管我国很多高校的社会工作专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但是在专业的教育方面仍然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尤其是实践教育方面),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学习的知识很多来自港台或者西方国家,专业的理念和服务手法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本土。
二 社会工作的认同度不高(www.xing528.com)
青少年外展服务的开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青少年对社会工作者的认同。在内地,社会工作刚刚起步,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行业,甚至错误地把它定义为义工。因此,在青少年服务领域,社会工作者目前在我国的认同度是比较低的,这对于外展服务的开展有着相当大的阻碍。在典型案例中,案主对外展社工的较强抵触情绪就可以说明这一点。
随着内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于社会服务的需要会越来越迫切,并且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而我国社会服务的发展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社会工作需求和服务跟不上。因此,要改变目前的状况,需要通过政府立法,这是比较现实和有效的方法。立法的目的应该是查清并且切断青少年堕落的根源,对于那些以未成年青少年为目标的犯罪行为要加大法律制裁力度。现在,虽然已经有了青少年保护法,但政府还应对青少年保护法进行相应的修改,专门针对社工外展服务对象(如夜青[4]等类似的青少年)的相应法规应提上议程。由于全国各地具体情况的不同,像上海、北京、广州等比较发达的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这样可实施性较强。其次是改进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警察对于夜青等类似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夜间巡逻的警察,首先应该对夜青等青少年作更深层次的了解,不能只是标签效应而认为夜青就是“混混”或者作奸犯科的群体,不能再采取以前那样极端激烈的处理态度和方式。同时,坚决打击和制止夜青偏差行为的源头,比如违法收留18岁以下青少年的网吧、歌舞厅;教唆并鼓励青少年参与毒品交易或者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个人或团体。同时,保持同收容所的联系,对于离家出走的青少年进行引导,将其送往未成年人专门保护机构过宿或者居住一段时间。
目前,我国的青少年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夜宿网吧的现象。网吧成瘾的问题是近几年不管是媒体还是家长或者是政府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家长的教育管理、媒体对网吧问题的报道以及政府对网吧秩序的规范管理都不能对此完全地予以解决,从现阶段来看,共青团、工会、妇联以及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组织可以开展一系列的社会服务帮助夜青,通过这些组织开展深宵外展服务,解决青少年问题的可能性较大。从长远来看,非营利组织的介入对于深宵服务的开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针对那些特殊的青少年群体问题,非营利组织可以从微观的层面来帮助政府解决问题,如深宵外展服务的进行等。因此需要非营利组织、非政府机构的参与。我国的青少年外展服务,以及其他社会服务都是可以通过非营利组织来开展的。对于沉溺于网络的青少年,机构可以通过开展个案社会工作或者团体社会工作的方案,引导广大青少年认识网络的危害性,将其兴趣转向健康积极的活动。
总的说来,我国的社会工作才刚刚起步,青少年外展服务的开展也具有前瞻性,应提上议事日程。相对于我国香港成熟的社会服务很值得内地社会工作者去学习。社会工作的开展需要结合国情,现在我国的非营利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少之又少,专业社会工作者也很少,因此,必须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关心和解决这个问题。从黑夜走向黎明,借助香港外展的社会服务带给我们的启发与经验,号召相关领域的人来关注解决相关青少年问题,更多地整合资源,让整个社会了解关心青少年问题,促进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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