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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社会工作实务:个案工作本土化反思

时间:2023-12-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对青少年的潜能认识不足社会工作服务的核心理念是助人自助,这个理念包含了社工对案主自身潜能的充分肯定,即社工相信案主有能力改变自己。在青少年个案服务中,对案主潜能的信心是保证顺利结案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青少年社会工作实务:个案工作本土化反思

第四节 青少年个案工作本土化反思

青少年个案工作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途径和方法,是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基础。西方的个案工作专业手法是三大手法中最先发展成熟的,对于青少年的个案工作服务也就相应有了较长的历史,因而个案服务发展相对成熟。我国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是伴随着社会工作教育的引入而开展起来的,目前,青少年个案工作服务在上海、广州等发达地区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发展,有了自己的本土化的尝试。由于我国的文化传统及社会大环境与西方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所以在青少年个案工作的探索中会遇到一些困难。当然也由于个案服务乃至整个社会工作服务在中国尚处于一个新事物阶段,所以,目前我国在推动青少年个案工作服务中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进一步完善。

一 对青少年的权利及其主体性认识不足

青少年观问题是一个关于青少年的社会定位问题,它是对于青少年群体和每一个青少年个体社会本质的认识。首先,是对青少年群体的基本认识,即如何认识青少年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青少年的社会本质和社会价值、青少年的社会作用等;其次,是对青少年个体的认识,即怎样看待每一个青少年的本质,如何认识青少年的主动性和多样性等。不同的青少年观反映了社会对青少年的不同认识,同时,青少年观也决定了我们在对待青少年时的不同态度和行为倾向。青少年观是全社会一切涉及青少年事务工作的出发点,决定着青少年工作者职业行为的性质。特别是在个案工作中,给予青少年平等的社会地位十分重要。

在传统社会,青少年在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里都处于一种附属地位。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父为子纲”,家庭中年长的男性才具有权威,家庭中的决策和管理一般都与青少年无关。青少年在家庭中甚至不被当作独立的个体,而被认为是家庭的财产、父母的私有物品。青少年的发展方向完全由其父母来决定,人生中的重大事件的决定甚至完全听命于其父母。而依据传统伦理而来的青少年的社会地位同样表现出明显的附属性,青少年的权利不被重视,社会价值也得不到肯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当代中国,青少年观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各种青少年观冲突、融合,呈多元化发展,包容性增强。一种传统态度的青少年观认为,青少年是某种需要我们去认识、去发动的社会客体,这种青少年观承认青少年群体的存在,认识到青少年群体的特定的社会价值,意识到青少年群体在社会发展、社会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把青少年作为无产阶级事业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思考问题。另外一种有代表性的青少年观,可称为权利观,这种青少年观把青少年看作是一个活生生的、能动的主体,认为青少年是我们社会生活中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青少年的社会价值应该得到充分的承认,青少年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青少年的需要应该得到满足。这种青少年观不仅把青少年看作是组成社会的一个群体,而且更多地是从个体的角度来考虑青少年的需要、权利等问题。

青少年个案工作服务是一项面对面的个人化服务,个案过程的开展需要把青少年视为拥有享受服务提供的行为主体,青少年享有生存、发展、被保护、参与等多种权利。解决青少年的发展问题,青少年自身才是主体,是能动的力量。在青少年权利等问题上,社会上的认可度还有待提高,这不仅是社会工作者所必备的价值基础,也是一个社会进步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

二 对影响青少年的环境系统意识不足(www.xing528.com)

从一定意义上讲,每个人都是环境的产物,特别对青少年的成长和发育,环境具有极大的影响力。所谓成长环境,是指影响个体生理正常发育、生长以及影响心理和精神健康、发展的外界因素。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不仅包括影响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和精神全面健康发展的因素,还特指在青少年社会化的过程中,影响青少年融入社会环境的各种外界因素,如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硬环境和软环境。

青少年尚不具备完全的独自生存的能力,他们受到生存环境的影响。社会个案工作不同于心理咨询,其中一个主要方面就在于社工把案主当成一个社会人,即受环境影响的人来看待,青少年个案工作亦如此。但是中国的传统观点认为孩子的问题就是孩子的,很少有家长或者教师能够认识到孩子的问题与他们的生活系统息息相关。社工在为青少年提供服务的时候,了解其家庭、学校及朋辈等的情况非常重要,有时还需对青少年生存环境中的各种关系进行协调。把青少年问题归因于青少年本身的传统观点,一方面容易限制社工的思维,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个案服务效果的显现。

三 对青少年的潜能认识不足

社会工作服务的核心理念是助人自助,这个理念包含了社工对案主自身潜能的充分肯定,即社工相信案主有能力改变自己。在青少年个案服务中,对案主潜能的信心是保证顺利结案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在我国,传统的成年人往往把青少年当成呵护对象,而很少看到孩子们自身“能力”的一面。尤其是对于那些有问题的青少年,通常更容易看到的是他们的负面,而没有看到他们有能力进行自我改变的一面。开展青少年个案服务,社工首先要坚信青少年自身的潜能,其次应该善于挖掘案主的潜能并增强案主的自信,再次,在发动和利用案主所处环境系统的资源时,应该让青少年周围的人认识到青少年自身的潜能。

四 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如前所述,我国的青少年个案服务是伴随着社会工作教育的引入而开始的,目前尚处于探索期。青少年个案服务社工也在不断地发展当中,当然这种发展是在学习国外社会工作理论和技巧的同时,不断探索适合我国的青少年个案工作手法。由于青少年个案服务社会工作者自身也生活在我国的文化氛围中,因此,如何保持文化敏感、运用有利的文化资源,克服不利的文化偏见,这对我国的个案工作者来说是更大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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