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法是在治则的指导下确立的具体治疗方法。不同的病证,有不同的具体治法,但常用的基本治疗大法主要归纳为八种,即汗、吐、下、和、温、清、消、补,是历代医家经过长期的医疗实践总结而出,在临床上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一、汗法
汗法是运用发汗解表的药物以开泄腠理,驱邪外出,解除表证的一种治疗方法。又称为解表法。主要适用于外感表证及某些疮疡、水肿初起和麻疹透发不畅而兼有表证者。由于外感病邪的性质有寒热的不同,人的体质有阴阳气血的盛衰差异,所以病证便有风热、风寒、正虚外感的区别,临床应具体应用时则分别有辛温解表、辛凉解表、扶正解表等方法。
在使用汗法时注意,应以汗出邪去为度,不可过度发汗,以防伤津耗气。对于表证已解,疮疡已溃,麻疹已透,以及自汗、盗汗、失血、吐泻、热病津伤者,均不宜使用。
二、吐法
吐法是运用涌吐方药引起呕吐,促使病邪或有毒物质从口中吐出的一种治疗方法。又称涌吐法。其主要适用于饮食停滞胃脘、顽痰阻滞胸膈、痰涎阻塞咽喉或误食毒物尚在胃中等病证。
吐法多用于急救,是治标之法,用之得当,收效迅速,但易伤正气,所以必须慎用。对病势危笃、年老体弱、孕妇、产妇及气血虚弱者,均不宜用。
三、下法
下法是运用具有泻下作用的药物,通过泻下通便,以攻逐体内积滞、肠道燥屎等里实证候的一种治疗方法,又称泻下法。其主要适用于胃肠积滞、实热内结、阴寒痼积、胸腹积水、瘀血内停、燥屎虫积等病证。根据病情有缓急,病性有寒热,病邪有兼夹等不同,临床应用时分别有寒下、温下、攻下、润下、逐水、攻瘀等方法。
下法易伤人体正气,当以祛邪为度,不可过量或久服。对年老体弱,孕妇、产妇及脾胃虚弱者应慎用或禁用。
四、和法
和法是运用具有疏通、和解作用的药物,以祛除病邪,调理脏腑及气血的一种治疗方法,又称和解法。其主要适用于邪在半表半里的少阳证,脏腑失调的肝脾不和、肝胃不和证以及疟疾等。根据病邪的部位和性质,以及脏腑功能失调的不同,临床常用有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肠胃等方法。
凡邪在肌表或表邪已解而入里,以及脏腑极虚、气血不足之寒热均不宜用。(www.xing528.com)
五、温法
温法是运用温热性质的药物,以补益阳气、祛除寒邪、治疗里寒证的一种治法,又称祛寒法。其主要适用于里寒证。根据寒邪所在部位及正气强弱之不同,临床常用有温中散寒、温肺化饮、回阳救逆、温经散寒、温阳补肾等方法。
温法所用药物性多燥热,易耗血伤阴,故凡阴血亏虚、血热妄行及孕妇均当慎用或禁用。
六、清法
清法是运用寒凉性质的药物,通过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等作用,清除热邪,治疗热性病证的一种治法,又称清热法。其主要适用于里热证。根据热邪所犯脏腑不同以及病情发展阶段不同,临床常用有清热泻火、清热解毒、清热凉血、清热养阴、清脏腑热等方法。
清热性质的药物,多为寒凉之性,易损伤脾胃阳气,不宜久用。素体脾胃阳虚者慎用。
七、消法
消法是运用具有消导、消散、软坚、化积、行气、化痰等作用的药物,以祛散病邪,消除体内积滞、癥瘕、痞块等病证的一种治法,又称消散法或消导法。其主要适用于饮食积滞或癥瘕痞块等病证。临床常用有消食导滞、行气散瘀、消痰化饮、软坚散结、消痈排脓等方法。
消法专为祛邪而设,凡属正虚邪实,祛邪同时还当兼以扶正,做到攻补兼施,避免损伤正气。
八、补法
补法是运用具有补益作用的药物,补益人体气血阴阳的不足,以消除虚弱证候的一种治法,又称补益法。其主要适用于各种虚证。根据人体气血阴阳虚弱的不同,临床常用有补气、补血、补阴、补阳等方法。
补益药大多滋腻,易于使中焦之气壅滞,可适当配伍理气醒脾药,使补而不滞。临床应用时,切记虚则补,无虚则不补,不可滥用补法,以免“误补益疾”,“闭门留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