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学已经指出化学变化的例子,在这些变化中,例如一个物体分给它的一部分质量,以较高的氧化,因此也就低降了另一部分的氧化程度;它在后一较低程度中,才能够与被带到它那里的另一个有差别的物体进入中和的化合,假如它在前一个直接的氧化程度中,对于这种化合,就不能接受了。这里发生的情况,是:客体不是按照一个直接的、片面的规定性来与另一客体相关,而是按照原始比率的内在总体来建立它对一个实在关系所需要的事先建立,并且因此给予自己以一个中项,它通过这个中项,就把它的概念同它的实在结合了;它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个别性,是两端分立(选言)原则那样的具体概念;这种分立的重新联合,是同一个否定的原则的活动,这个原则因此便转回到它的最初规定,但却是客体化了。
化学性本身是漠不相关的客观性和规定性的外在性的第一次否定,所以它还带有客体的直接独立性井带有外在性。因此就它自身说,它还不是那个自身规定的总体,那个总体是从它那里发生的,或不如说,它在那个总体中扬弃了自己。——由此而来的三种推论构成化学性的总体:第一种推论以形式的中和为中项,以紧张的客体为两端;第二种推论以第一种推论的产物、即实在的中和为中项,以分裂的活动及其产物、即漠不相关的原素为两端;但第三种推论则是自身实在化的概念,这概念为自身建立了前提(事先建立),它的实在化过程由此而有了条件,——这一推论以普遍的东西为其本质。然而化学的客观性却在直接性和外在性的规定之中,这些推论由于这种直接性和外在性之故,还是彼此分离的。第一个过程在它的产物中消歇了,它的产物是紧张的客体的中和,并且是一个外在附加的差别化,这个差别化重又煽起了过程;过程由于一个直接前提而有了条件,它在前提中耗尽了自己。——同样,把有差别的两端割裂出中和物以及把两端分析为它们的抽象原素,这都必须从外在附加的条件和活动的刺激出发。但过程的两个本质环节,即一方面中立化,另一方面分割和还原,又都在同一个过程中连结起来,而且紧张的两端的联合与挫去锋芒也是在这样的两端的一种分离,在这样的情况下,它们便由于还成为基础的那种外在性之故,构成了两个不同的方面;在同一个过程中割裂出来的两端,比起那在过程中联合起来的两端来,是不同的客体或物质;在前两端从过程里重又出现为差别的两端的情况下,它们就必须转而向外;它们的新的中和,比起在前一过程中所见的中和来,是另一个过程。
但这些必然发生的不同过程,同样又是许多阶段,外在性和有条件的东西将通过那些阶段而扬弃,从而概念出现为自在自为地规定的、没有外在性条件的总体。在第一过程中,构成整个实在的互相差别的两端的外在性,或自在之有的、规定的概念与它的实有的规定性的区别性,扬弃了自身;在第二过程中,实在的统一的外在性,单纯中和的联合那样的联合,将被扬弃;——更确切地说,形式的活动首先在同样是形式的基础或无差别的规定性中扬弃自身,这些规定性的内在概念现在就是作为在本身中自己实在化那样的进入自身的绝对活动,这种活动在自身中建立起规定的区别,并且通过这样的中介把自身构成是实在的统一,——这一中介因此就是概念自己特有的中介,是概念的自身规定,就概念由此而自身反思那个方面看来,这一中介又是内在固有的事先建立。第三种推论,它一方面是先行过程的恢复,另一方面又扬弃了漠不相关的基础还留有的最后环节——全然抽象的、外在的直接性,这种直接性以上述方式就变成了概念自己特有的、自身中介的环节。概念于是便扬弃了作为外在环节那样的它的客观实有的一切环节,并且在它的单纯统一中建立了这些环节,概念因此便从客观外在性那里完全自由了(概念与客观外在性相关,只不过作为一个非本质的实在);这种客观的、自由的概念就是目的。(www.xing528.com)
[1] 指差别关系。——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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