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上得的结果,是:必然性是形式的,因为它的环节是形式的,即那些环节是单纯的规定,它们只是作为单纯的统一或作为一个环节直接转化另一环节那样的总体,从而不具有独立形态。——在这种形式的必然中,统一首先是单纯的,对其区别漠不相关。这种必然,作为形式规定的直接统一,就是现实;但却是这样的一个现实,它——因为它的统一现在被规定为对形式规定的区别,即对它本身和可能性的区别漠不相关,——具有一个内容。这个内容,作为漠不相关的同一,也包含形式,作为漠不相关的、即作为单纯差异的规定,并且是一般多样性的内容。这个现实就是实在的现实。
实在的现实本身首先是有许多特性的事物,是存在的世界;但它不是自身消解为现象那样的存在,而是它作为现实,同时既是自在之有,又是自身反思;它在单纯存在的多样性之中保持住自身;它的外在性是只对自己本身的内在的对比。什么是现实的,便能够起作用;某个事物通过它所发生的东西来宣布它的现实。它对他物的对待,就是它自身的表现:既不是一过渡——假如是过渡,现有的某物便与他物相关,——也不是一现象,——假如是现象,事物便只是在与他物的对比之中,而是一个独立物,但这个独立物又在另一个独立物中有其自身反思,有其规定的本质性。
实在的现实在它本身中,现在同样直接有了可能性。它包含自在之有的环节;但它在一个形式规定中,作为只不过是直接的统一,从而作为有的东西,与自在之有或可能相区别。
2. 这种可能,作为实在的现实的自在之有,本身是实在的可能,首先是富于内容的可能。——形式的可能是仅仅作为抽象同一那样的自身反思,即某物自身在自身中不矛盾。假如人们深入一件事情的规定、环境、条件,以便从而认识其可能,那么,人们便不会停留在形式的可能上,而要考察其实在的可能了。
但这个实在的可能本身之所以是直接的存在,不再是因为可能本身,作为形式的环节,直接是它的对立面,即一个不反思的现实,而是因为它是实在的可能,它在它本身中即刻就有这个规定 [4] 。因此,一件事情的实在可能,就是与这事情相关的环境的实有的多样性。
这个实有的多样性诚然既是可能、又是现实,但它的同一只不过是内容,对这些形式规定漠不相关;因此这些规定构成形式,被规定与其同一对立。——或者说,直接的实在现实,因为它是直接的,所以被规定与其可能性对立;作为这个有规定的、从而是反思的可能性,它就是实在的可能。这个可能现在诚然是建立起来的形式的整体,但却是在其规定性中的形式的整体,即作为形式的或直接的现实那样的现实的整体,也就是作为抽象的自在之有那样的可能性的整体。这个现实,它构成一件事情的可能,因此不是它自己特有的可能,而是另一现实的东西的自在之有;它本身是现实,应当被扬弃,是作为只是可能性那样的可能性。——所以实在的可能性构成条件的整体,是一个不自身反思的、分散的现实,但却有规定;是自在之有,但却是一个他物的自在之有,并且应该返回到自身中去。
所以,什么事物是实在可能的,就其自在之有说,是一个形式的同一的东西,它就其单纯的内容说,不自相矛盾;但它就其发展的和有区别的环境以及一切与它相联系的事物说,作为自身同一的东西,也必须不自相矛盾。但其次,因为它是自身多样性的,并且与他物有多方面的联系,而差异本身又过渡为对立,所以它是一个矛盾的东西。假如所谈的是一个可能,并且应该指出其矛盾,那么,必须注意的,只是这个可能所包含的作为内容或作为它的有条件的存在的那个多样性,从那里便容易发现其矛盾。——但这个矛盾不是一个比较的矛盾,而是这个多样性的存在,自在地是这个自身扬弃、自身消灭的矛盾,并且本质上在它本身中具有只是一个可能的东西这样的规定。——假如一件事情的一切条件都完全具备,那么,这件事情就进入现实了;——条件的完全,是就内容说的总体,事情本身就是这个内容,它既被规定为现实的,又被规定为可能的。在有条件的根据范围之中,条件在它们以外具有形式,即根据或自为之有的反思,这个形式,即根据或反思,把条件作为事情的环节而与它们相关,存在也就在它们中发生了。反之,直接的现实在这里不是由一个事先建立的反思规定为条件,而是被建立为这样,即它本身也是可能性。
在自身扬弃的实在的可能之中,有一个要被扬弃的二重性的东西,因为这个可能本身就是成为现实与可能这个二重性的东西。1. 现实是形式的现实,或说是一个显现为独立的、直接的存在,并通过其扬弃而变为反思的有,变为一个他物的环节,并从而在自身中获得自在之有。2. 那个存在也曾被规定为可能或自在之有,但却是一个他物的可能或自在之有。所以当它自身扬弃时,这个自在之有也就被扬弃并过渡为现实。——自身扬弃的实在可能这种运动,使已经当前现在的同一环节发生出来,不过每一环节都是从另一环节变出来的而已;那个存在因此在这个否定中也不是一个过渡,而是一个与自身的消融。——按照形式的可能而言,因为某物曾是可能的,所以——不是它本身,而是——它的他物也曾是可能的。实在可能性便不再有一个这样的他物与自己对立,因为在它本身也是现实的情况下,它便是实在的。所以当实在可能性的、即条件范围的直接存在扬弃自身时,这个可能性便把自身造成它本身已经是的那个自在之有,即一个他物的自在之有。反之,当它的自在之有这一环节因此而扬弃自身时,它就变为现实,即变为它本身同样已经是的那个环节。——在这里一起消失的东西,是曾被规定为可能性的那个现实,或一个他物的自在之有,反之,可能性作为一个现实,这个现实却不是那个现实,这个可能性是那个现实的可能性 [5] 。(www.xing528.com)
3. 实在的可能性的否定,因此就是它的自身同一;由于这一可能性在其扬弃中就是这种扬弃返回到自己本身里去,所以它就是实在的必然。
什么是必然的,它就不能够是其他任何东西;但它当然总是可能的;因为可能性是自在之有,而这自在之有却只是建立起来之有,因此在本质上是他有。形式的可能性是作为全然过渡为他物这样的同一;但实在的可能性,因为它在自身中具有另一环节,即现实,它本身便已经是必然。因此,什么是实在可能的,它便不再能够是任何别的东西;在这些条件和环境之下,某物不能有其他结果。因此,实在可能性和必然性相区别,只是貌似的;必然不是一种方才变成的同一,而是事先建立并成为基础的。所以实在的必然是富于内容的关系;因为内容是那对形式区别漠不相关的自在之有的同一。
但这个必然同时又是相对的。——这就是,它有一个事先建立(前提),它从那里开始,它以偶然的东西作它的出发点。实在的现实物本身就是被规定的现实物,它是存在环境的一个多样性,在这多样性中,它有其规定性作为直接的有;但这个直接的有作为规定性,也是它自己的否定物,它就是自在之有或可能;所以它是实在的可能。这个必然,作为两个环节的统一,就是形式的总体,但还是外在于自身的总体;这样,它就是可能与现实的统一:1. 多样性的存在,直接或肯定是可能性,——一个可能的东西,即一般自身同一的东西,其所以如此,因为它是一个现实的东西;2. 在存在的这个可能性建立起来时,它就被规定为只是可能性,作为现实直接转化为其对立面,——或说作为偶然。因此,这个可能,由于它是条件,自身中具有直接的现实,它只是作为一个他物的可能性那样的自在之有。如已经指出过的,这个他有扬弃了自身,并且这个建立起来之有本身建立起来,因此,实在的可能诚然就变为必然,但这个必然性是从可能和现实那个还没有自身反思的统一开始的;——这个事先建立和自身回归的运动还是分离的;——或说必然还未从自己本身规定自己成为偶然。
实在必然性的相对性在内容中这样来表现自身,即:内容只不过是对形式漠不相关的同一,因此与形式相区别,并且是一个一般被规定的内容。实在的必然的东西因此是任何一个有限制的现实,这个现实,由于限制的原故,从另外的观点看来,又只是一个偶然的东西。
所以实在的必然,事实上又自在地是偶然。——这一点是这样表现的:实在的必然物,就形式看,诚然是一个必然物,但就内容看,却是一个被限制的东西,并由于内容而有其偶然性。不过偶然也包含在实在必然的形式之中;因为如已经指出过的,实在可能性只自在地是必然物,但它又被建立为彼此相互的现实的他有和可能。实在必然性因此包含偶然;它是从彼此相互的现实的那个不静止的他有和可能性回到自身,但不是从自身回到自身。
所以这里当前就自在地有了必然和偶然的统一;这个统一必须叫做绝对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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