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思想精髓与实践转化
马克思的社会冲突思想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冲突的科学认识与反思。马克思从两个方面切入资本主义社会冲突内部进行分析论证。一方面,他直面资本主义的社会现实,对生活本身给予特别关注,尤其关注工人阶级现实的生存状况、工作或劳动以及生产方式和社会权益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对各种思辨唯心主义的思想进行了无情的批判,真实地描述和理解人们的实践活动和人类社会的实际发展过程,使社会冲突问题的研究奠基在真正现实生活的基础之上,从而形成了科学的社会认识论和方法论。就此而言,马克思的思想既不是像达伦道夫等人所说的社会冲突论,也不是通常被强化了的阶级斗争论,而是形成了科学的冲突思想,具有重要的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特征。
第一节 思想精髓
在人们关于社会冲突认识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马克思对什么是社会冲突做出的定义蕴涵着深刻的内涵和丰富的思想。其精髓可概括为:一切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核心的和基本的命题,这一命题把冲突问题同唯物史观的核心理念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对于特定社会系统或国家来说,作为客观存在的社会冲突有自身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并在不同发展阶段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从冲突的领域看,它表现在经济、政治和文化各个方面。从冲突的范围看,它不仅存在于特定社会系统(如国家、地区)内部,而且会扩展到与这一系统有交往关系的其他系统,从而使社会冲突国际化、全球化。作为生产力和交往形式总和的社会冲突,也表现为意识的矛盾、思想斗争和政治斗争,等等,体现出社会冲突形式的多样性和内容的复杂性,尤其体现出在社会意识形态上的斗争和对立。马克思把社会冲突本身看做是一切社会斗争、社会需求和社会真理的反映,他的社会冲突思想是反省的、批判的科学思想。
马克思关于社会冲突的思想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引发冲突的根源;社会存在的稳定性结构具有抑制冲突的功能:在普遍联系的现代世界,社会冲突具有外在性;基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冲突必然导致社会革命;社会冲突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意识形态的斗争和对立在阶级社会中不可避免。马克思这一整体的社会冲突思想,凸现了它的科学性和全面性特征,因而,必然会成为人们研究社会冲突的思想渊源和理论支撑。事实上,在国内外的社会冲突研究中,马克思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起点,只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马克思社会冲突思想的完整性还未凸现出来,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科学作用。
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分析和批判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冲突思想,有其内在的逻辑体系。劳动分离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矛盾的表现,是马克思研究社会冲突的思想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就不能找到或体现资本主义矛盾的存在与实质;两种商品化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逻辑起点,也是马克思思想的逻辑起点。这个起点的确立,使资本主义生产乃至资本主义生活,同先前社会的存在状况彻底地区别开来,其特征和内在规定性也得到有效和准确把握:资本主义生产是利用资本获取利润、赢得剩余价值的大规模的生产形式,因此,资本以及它的积累和投入是其最内在的本质特点。资本的资本主义利用以异化的形式得以表现,因此,资本异化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的核心,同样也成为马克思理解社会冲突的思想核心,这是一个至关本质的问题;资本对剩余价值的掠夺是在私有制的体制中完成和实现的,没有这个被资本主义思想家们千百遍论证了其合理性和唯一性的制度作保证,资本主义生产的合法性就不能成立。因此,私有制是它的制度保障。
在私有制制度保证下的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是利益竞争,甚或是利益冲突。利益竞争与冲突的结果,导致工人阶级的灾难和资本家阶级的富有。在这样的社会中,一切人都是异化的,人的自由追求和个性解放不可能实现。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其经济利益,在政治上采用极权主义的控制形式,以强有力的国家机器实施对大众的统治;而在文化生活中,推行文化自觉,试图通过建立公共信任体系,缓解社会矛盾,达到大众对其核心价值观的自我认同。然而,政治上的强权只能激化社会矛盾,文化上的所谓自觉只能部分缓解冲突和对立,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人仍然生存于异化的状态。因此,只有进行社会重建,只有共产主义才能为人的彻底解放提供条件,才能把一切属于人的东西还给人本身。马克思社会冲突思想的完整的内在逻辑,为他建立社会冲突理论并揭示其实质,提供了合理的思想框架,这也是此文的逻辑结构。
资本主义的全部功能实质上是非理性的。变化迅速的科学技术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持续地加强人们的工作节奏,随时有可能的失业把大批的劳动者抛向无助的状态;对物质世界的无限掠夺,不仅在毁坏着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同时也使人们不得不但忧过度的工业能力和生产过剩的危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社会生产力的任何扩大和快速发展,既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变革的根本性力量,也是导致社会冲突加剧的最根本的原因。资本主义从封建社会内部的产生得益于中世纪后期发展了的社会劳动分工、工场手工业的扩大以及国内外商品贸易的快速增长。在生产力扩大的同时,劳动分离的速度加快,社会分工进一步加强,产品生产的规模、式样和速度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资本积累了,资本家的利润增多了,职业专门化了,工人的数量也大规模地扩大,相应的,剥削程度也在与日俱增。这一切既显示出社会的快速发展,也显示出社会矛盾的恶化和社会冲突的强化。生产力的扩大同时提出了改变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要求,阶级对立和斗争的现实就是要求改变社会关系的反映。因此,就一般意义而言,人们不断增长的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求,社会因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巨大差异所引发的冲突和矛盾的消除,只有在生产力的扩大和快速发展中才能实现。
一切社会关系在其本质上都是经济关系。因此,对构成社会冲突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研究和理解,需要从经济关系出发,才能得到科学的认识。在马克思的社会冲突思想中,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包括三种形式,即人与人的关系、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以及人与社会各构成要素如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关系。马克思对这些关系的理解,正是以人与经济的关系为基础加以分析和认识的。在冲突理论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被异化的经济关系如劳动异化、商品异化、资本异化等所左右,因此,人是异化的存在,这包括了所有的人,即作为类的人。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同样是异化的,为了获取利润和资本的目的,人对土地、资源和作为对象的人自身,实施了最无情、最残酷的掠夺和剥削,从而破坏了对象世界的自然性和可再生性。人与政治和文化的关系同样也被异化的经济关系所涂抹,恰如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所说的,作坊里的权力与社会中的权力成反比,就是对这种异化政治和文化的形象表述。从对这三种关系的分析中,马克思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冲突的经济根源、自然根源和社会根源。冲突思想不仅揭示了这些被异化和颠倒了的社会关系的实质,而且指出了克服他们的方式,形成了制度建构、生产力发展与意识形态导引三者协调一致的消解社会冲突的基本模式。
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来梳理社会关系的方法,为我们分析社会关系提供了研究视角和启发,同时也告诉我们,对象世界的关系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因此,解决社会问题应该首先解决最基本的人的对象性活动即生产活动中的困境。事实上,从生产发展的逻辑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建构出的唯物史观,纵向上说明了西方社会形态的嬗变,也得以从横向上发现了东西方不同民族普遍的发展规律。“正是根据这一‘普世’的理论,并依据飞速发展和扩张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马克思揭示出现代人类所面临的共同命运,这就是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走向资本所驱动并主导的世界历史。而资本主义自身的矛盾运动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胜利,正在为作为世界历史现象的共产主义的来临创造条件,人类解放的前景由此展示在世人面前”。[1]
在冲突问题的深层研究中,马克思特别突出地讨论了私有财产和私有制的关系。私有财产是人们从事生产活动和满足生存需要的基础,没有这一基础,社会就会堕落到原始的、对人来说是黑暗的生存状态。因此,私有财产的生产与保护,是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都需要加强的,资本主义如此,社会主义如此,甚至未来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都必然以丰富的物质生产为前提,包括丰富的个人财产。事实上,私有财产的大力发展同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具有内在一致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推进人类私有财产的社会行为都是值得肯定的。尽管私有财产同私有制有关,但它们在本质上不同。私有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资本家压迫和剥削工人的合法外衣,是资产阶级对劳苦大众实行残酷统治的工具。因此,私有制必须废除,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平等和自由,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权。私有制废除之日,就是人民大众解放之时。而废除私有制的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所有人的私有财产的大力发展。
在马克思的社会冲突思想中,除了如上所述的重要看法外,还包括了一系列其他内容,如历史活动的目的在于从根本上代表大众利益;资本主义社会人的生存的二重性: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资本主义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生产制度,它也不会是最后的一种;“资本”、“商品”、“价格”等并不是独立于人的媒介之外的存在,而是存在于特定经济关系中;人类生活与自然界具有积极交互的关系,技术和文化既是这种交互关系的结果和表现,也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主要特征;尊重理性与人的自由存在是处理资本主义社会冲突和矛盾的科学要求,等等。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思想的丰富性、科学性与重要性。
第二节 实践转化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冲突的全面的思想内容和合理的逻辑体系,内在地蕴涵着解决或化解社会冲突的原则性理念,这不仅为解决资本主义的现实矛盾提供了理论和方法论指导,而且对于我们今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消除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冲突,减少发展成本,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更加重要。因此,在现实的解决社会冲突的活动中,应该使马克思的思想转化为指导我们实践的有效武器,把理论与实际密切联系在一起,这是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的精华所在。
概略地看,按照马克思社会冲突思想的核心理念,在我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过程中,大力加强马克思社会冲突思想的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社会冲突理论的中国化,必将有利于在物质基础、科学手段、组织约束力、道德要求以及文化保证等诸多方面,解决社会冲突问题,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一,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化解社会冲突的物质基础。在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结构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想中,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无疑是决定性的。生产力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等基本要素构成,具有一定生产技能的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要素,而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作为生产力的物的要素,只有通过和具有革命意义的劳动者的现实结合,构建起合理科学的要素组合结构,即生产力的各要素只有与具体的社会生产关系相结合,才能形成现实的社会生产力。任何一种社会生产力都标志着人类同自然的关系状态,承载着人类智力活动的水平和人类对象化活动的空间可能性。因此,生产力各要素的发展及其结构的优化,是生产力功能最大化的关键,是能否最大限度减少各要素间的彼此冲突,弱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不一致的关键。因为只有现实的社会生产力才是创造物质文明的真正源泉。
第二,技术的合理化使用和和谐价值体系的建构,是抑制社会冲突的科学手段。技术作为人类认识世界的凝结物,不仅反映出人对外部世界的价值选择,而且是人类满足自身需求、改变环境的所有可能性,甚至于就是手段本身。所以,用怎样的价值体系规范作为手段的技术系统,同样的技术因不同的人主张不同的价值,其结果是截然不同的。技术作为理性人和外部世界发生关系的媒介,表现在具有理性目的诉求的人的全部对象化活动环节中:对象的选择、改造方式等,也即是说,外部世界作为人的活动的对象化存在,它的存在方式、特质及其价值大小,在价值论的视域下,其实都是由人赋予的,尽管在科学发展的要求下,一切生物具有同等重要的生命价值,但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为了一切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及推动发展的力量在于人,正如阿兰•佩雷菲特在《信任社会——论发展之缘起》中所讲“发展的动力最终存在于对个人的能动性,对探索和创新的自由抱有的信心之中。这种自由深知其后果、义务、局限性,简言之,深知其责任,即自负其责的能力”。[2]所以建构起和谐的价值体系,是从技术创造到技术运用的根本性框定力量。
第三,秩序化的制度建设和理性规则的有效执行,是降低社会冲突的组织约束力。人类社会的文明之所以能够有效快速地推进,制度及其归约性在社会发展中的合力凝聚作用功不可没。因为社会的任何制度都是一种具有合法性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不同于习俗等一般的社会规范,它因其合法性而具有正当性,此种正当性则是行为有效性的前提性保障。这样,社会成员为了自身及其利益的保障必然地要以制度作为他行为选择的依据,所以制度在现实的社会行动层面就具有价值判断的属性,于是制度就在客观上保证了行动的一致性,社会的秩序化和发展的合力并因此而形成,社会因制度而建构起的结构被维护,并在此种维护中被建构。通过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既可以培养民众对制度的信任感,又可以培养起民众与民众间的行为合作,增加民众彼此的行为期待,用信任代替怀疑,减少不信任产生的纷争带来的障碍性因素,是非常有利于群体与社会和谐的建设的。因为“一定社会的品性和人的品性一样,从来都不是纯净无暇、没有杂糅的。信任和怀疑争夺着我们每一个人的情感和思维,感想和理智,也争夺着社会。但信任和怀疑本身都具有活性要素,在作用时,一方战胜另一方”[3]。制度与人之间转换成的信任是一种基于经验事实的信任,这种信任具有非常高的认同度的客观力量,最容易变成现实行为的第二本能:行为自觉基础上的行为习惯。
第四,弘扬社会主导价值理念与传统文化,积极推进文化的“自我认同”[4],“坚持文明和人道价值的重要性”[5],是消除社会冲突的道德要求和在稳定的社会发展中避免社会冲突的文化保证。文化作为社会活动的整体性存在,不仅记录着人类进步的进程,而且由于它的可传承性与普遍性,使得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文化的被创造者。在社会发展到今天这样如此高的文明程度时,物质文明不仅仅是作为文化载体的人的首要与基本追求,而且催生着人对精神世界的探究愿望,就是说人的社会化行为的理性程度越来越强,于是,文化的、理念的认同越来越成为社会主体人的行为动力,而无论怎样的发展、何时的发展,社会大众永远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真正的推动力量所在。阿兰•佩雷菲特说:“所有的经济政策,不论是自由化的,还是统治经济的,不论是科学的,还是强制的,总是遇到人的问题:有时人是动力,有时人是障碍。必须与人和解。敲开发展之门的芝麻难道不正是人吗?”[6]人是一切社会行为的实际而现实的承担者,是文化的创造性存在,尽管人也在创造着文化,但一个社会的文化对于个体而言毋庸置疑地具有先在性。所以,通过文化建设,对社会大众进行有效的理念引领是非常重要的社会任务,让文化变成社会成员的自觉认同和行为力量,是推动社会有质量发展的非常重要的软实力。
第五,在市场经济建设中,正确处理商品、货币和资本的关系,克服市场经济社会中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的痼疾,形成良好的市场机制。从制度上遏制各种利益集团的形成,缩小社会差别,体现社会公平,彰显社会正义。扩大社会民主和公民权利,严防极权主义的社会控制意识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形成,反腐倡廉,执政为民;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这三大关系,克服产生社会冲突的三大根源。
第六,树立和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意识,并在社会政策制定和施政策略中,体现共产主义道德精神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内容,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社会思想和公民意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背景下,逐步深化人民大众政治解放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其生活解放的层次和内涵,变革不适应社会发展的传统和机制,实现人民大众的彻底解放。
总之,“马克思主义代表了当代理论文化的一部分,当问题作为条件和制约被提出来的时候,在这些条件和制约中,它的范畴是合理的。因而,这个问题首先对于了解社会历史做出了一个真正的贡献,其次,它也有利于形成对于不断变化的我们自己社会的干涉原则”[7]。马克思的理论,因其提出问题的合理性和对社会理解的合理性,因而对于我们认识今天不断变化的社会,并为此制定相应的干涉规则,具有不可估量的理论意义。比利时学者曼德尔认为,“一切马克思主义者都要坚持马克思本人的信念,社会主义的前途只能是取决于现实存在的工人阶级的斗争,取决于这个阶级根据它自身直接认识到的利益所进行的斗争。马克思主义者还要坚持马克思的另一个信念,即正是资本主义矛盾的发展才使社会主义成为可能,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已经为新社会的构成要素准备了雏形”[8]。这个看法对于今天资本主义世界的冲突现状与实质,具有值得肯定的合理成分。
在对资本主义社会运行实践展开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马克思的社会冲突思想,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性、批判性、革命性和开放性,它告诉我们,在今天要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进程,就必须立足具体的中国实践,把马克思的社会冲突思想与中国的现实相结合。这是因为,“一切文本都是思想的记录,都是由概念判断推理组成的认识成果,都是第二性的东西,它们只能是客观实际的反映,只能来源于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也不例外。这些文本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根据他们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针对一定的问题做出的论断。这些论断的真理性也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经实践证实的论断也还要有不断发展着的实践继续检验,根据检验的结果,保持那些符合实际情况的东西,修正和更新那些已经不再符合新的实际情况的东西”[9]。对于马克思的社会冲突思想,我们也应采取同样的科学态度。因此,在系统梳理马克思经典文本、深入研究马克思社会冲突思想的体系与内涵、努力吸收其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密切联系中国现实,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反映时代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冲突理论,不仅是可能的和必然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www.xing528.com)
一、经典著作部分:
1. 马克思,恩格斯.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版.
2. 马克思,恩格斯.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3. 马克思,恩格斯.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4马克思,恩格斯.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5. 马克思,恩格斯.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6. 马克思,恩格斯.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7. 马克思,恩格斯.第1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8. 马克思,恩格斯.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9. 马克思,恩格斯.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0.马克思,恩格斯.第2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1. 马克思,恩格斯.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注释】
[1]张曙光:《唯物史观及其创新的“中国经验”》,《哲学研究》,2008年第9期,第17页。
[2][法]阿兰•佩雷菲特:《信任社会——论发展之缘起》,邱海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7页。
[3][法]阿兰•佩雷菲特:《信任社会——论发展之缘起》,邱海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567页。
[4]Elliot Turiel.conflict,social development and culture change,Direction For Child And Adolescent Development. Jossey-Bass Publisher. No.83.Spring. 1999. P78—79.
[5][美]阿瑟•赫尔曼:《文明衰落论——西方文化悲观主义的形成和发展》,张爱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封底。
[6][法]阿兰•佩雷菲特:《信任社会——论发展之缘起》,邱海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5页。
[7]Jacques Bidet. Exploring Marx’s Capital,Lei Den,Boston,2007,P1.
[8][比利时]厄内斯特•曼德尔:《权力与货币》,孟捷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页。
[9]陶德麟:《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两个问题的理解》,《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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