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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要点与技巧总论-人民法院执行调解书

时间:2023-12-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法院调解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案件,结束诉讼程序的一种方式。它与生效的法院判决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自觉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就可凭该份已经生效的调解书为执行根据,按有关执行管辖规定向制作该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其下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调解要点与技巧总论-人民法院执行调解书

人民法院调解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案件,结束诉讼程序的一种方式。它与生效的法院判决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调解书一旦生效,就标志着诉讼程序已经终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得到确认,调解书也因此产生了对法院、当事人和社会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在调解书所确定的期限内自觉地履行调解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如给付类的民事调解书,一方当事人在调解书生效后就必须严格按照调解书所确定的给付时间、方式,将调解书中所认定的标的物(包括数量、数额)交付给另一方当事人。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自觉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就可凭该份已经生效的调解书为执行根据,按有关执行管辖规定向制作该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其下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时,案件即进入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可采取诸如冻结、划拨、扣留和提取被执行人(即不自觉履行调解书所确定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存款和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和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强制交付调解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完成调解书指定的行为等方式,以强制不自觉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调解书中所确定的义务。

当然,对于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而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还要注意一点,即应在法定的执行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会引起执行程序的发生。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申请执行,将丧失申请执行的权利。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调解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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